通文
通信产业网讯 日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正式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促进5G网络建设发展规定》(下称《规定》),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规定》共33条。其中在5G建设方面,一是明确了5G网络新型基础设施的属性,与水、电、气、暖等公共基础设施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二是明确了5G网络建设发展需坚持的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优先发展、全面覆盖等5项原则;三是在配合义务方面,明确业主、物业服務人或者使用人应当为5G网络建设、运行和维护提供便利;四是在用电保障方面,明确电力企业应当优化5G网络建设的电力供应申请、审批流程,对具备条件的5G基站及局房等配套设施实施直接供电;五是在推进应用方面,明确鼓励各相关部门、单位推进5G在智慧医疗、智慧园区、智慧制造、智慧物流、智慧旅游、智慧农业、智慧水利、智慧电力、智慧交通、智慧教育、智慧司法、智慧政务、智慧城市、智慧社区(小区)等领域应用,加快对产业带动作用明显的5G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示范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