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莉娟
先秦时期,宴飨音乐的形态主要反映了当时的宗法体制,又有着一定的政治伦理因素的隐喻,体现了礼治教化的意义。随着时代的变迁,宴飨音乐经历了由“神化”到“人化”再到“俗化”的转变过程。两汉时期,宴飨音乐朝着更加专业化、独立化的方向发展,与先秦时期相比,其表演形式、乐人技艺、音乐结构各方面都大不相同,其所具备的政治功能以及平民化、娱乐化色彩也更加浓厚。
一、先秦宴飨音乐形态发展流变
(一)先秦宴飨音乐的发展演变
纵观宴飨的历史演变,最早的文献记载于《史记·五帝本纪》。早期宴飨一般作为“朝拜”或“祭祀”之意。在尧舜时期,根据《尚书·舜典》记载:“食哉惟时!柔远能迩;惇德允元,而难任人,蛮夷率服。”文献记载舜举行了盛大的宴飨活动,这时的宴飨活动具有了礼乐文化属性。到了夏代,启即位时在钧台和璇台宴飨诸侯,此时宴飨活动更加频繁,说明夏代宴飨礼仪取得了进一步发展。
在我国出土的商代后期王陵墓葬文物中,有随葬的礼乐器以及陪葬的乐人等,如湖南宁乡出土的象纹铜铙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说明殷商时代宴飨礼乐得到进一步发展。礼乐的乐器规制更加完善,此时的铙是宴飨礼乐中的一种乐器形态。周初的礼制大多沿袭了殷商的礼制,典籍对宴飨活动的记载为:“(周武王)十二年辛卯夏四月,王归于丰,飨于太庙,命监殷,遂狩于管,作《大武》乐。”之后,周公“制礼作乐”,宴飨礼乐制度最终被确立。文献记载西周时的宴飨活动更加频繁,尤其从周穆王时期开始,宴飨礼乐严格遵循周代礼乐体制。
到了春秋战国时期,随着“礼崩乐坏”局面的出现,宴飨礼乐僭越现象时有发生,飨礼和宴礼逐步合二为一,宴飨礼乐不再是王族上层的专利,比如《左传》中就有王以上卿之礼飨管仲的记载。这一时期,随着“礼”的淡化,宴飨礼乐的政治教化功能逐步瓦解,娱乐功能提升,正如宫文华所说:“宴飨礼乐日益进入普通百姓的生活当中,实现了从‘娱神向‘娱人的转变。”山西长治分水岭战国墓群出土乐器25件、绍兴306号战国墓出土了乐舞俑等,充分说明了该时期宴飨礼乐功能的转变,也说明了宴飨音乐已经由王室贵族向民间演化。
(二)先秦宴飨音乐的形态及其功能
先秦宴飨用乐的形态跟随礼乐的发展而演变,在不同时期、不同场合具有不同的特征和功能。《仪礼·燕礼》记载燕礼所用乐器以瑟、笙为主,所奏曲目为《鹿鸣》《四牡》《南陔》《白华》等,也有《周南·关雎》《葛覃》《卷耳》等各地民歌。燕礼用乐形式正是为了突出政治功用和诉求,通过礼乐的名称、内容、音律与器乐等外在形式和规格方面的要求,彰显礼乐的规范性和等级性,从而达到统治者的政治伦理意图。《仪礼·乡饮酒礼》中记载了用乐的流程和基本形态:先奏工歌部分,演奏的乐器是瑟;其后是吹笙者入场,位于磬的南边,说明有磬的伴奏,吹笙与堂上鼓瑟两者交替进行;最后歌乐和器乐进行合奏。说明在西周雅乐中,歌乐合奏已普遍存在和流行。
西周至春秋时期的燕礼、乡射礼和乡饮酒礼中都有音乐的伴奏。宴飨礼乐活动对乐器和乐人的规制、音乐曲目的选择以及演奏的流程等都有严格的规定。宴飨音乐的形态既体现了当时的宗法体制,又有着一定的政治伦理因素的隐喻,具有一定的政治教化意义。
二、两汉宴飨音乐形态发展流变
(一)两汉宴飨音乐的发展演变
汉代宴飨礼乐制度继承了先秦的礼乐体制,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呈现出新的发展趋势。汉代宴飨礼乐由初期的更显礼仪性向后期娱乐性方向转变,汉廷专门设掌管乐舞的机构“乐府”。桓谭的《新论·离事》中记载:“昔余在孝成帝时为乐府令,凡所典领倡优伎乐,盖有千人之多也。”东汉时期设有“黄门鼓吹署”。汉代官方音乐机构的设立,使宫廷用乐向更加专业化、独立化方向发展,两汉宴飨乐舞的表演形式、乐人技艺、音乐结构等方面与先秦时期相比明显不同。
《汉书·礼乐志》记载:“《安世乐》鼓员二十人,十九人可罢。沛吹鼓员十二人,族歌鼓员二十七人……齐讴员六人,竽、瑟、钟、磬员五人,皆郑声,可罢。”武帝时期,乐府的规模和职能因此得到拓展。乐府不仅掌管祭祀和宫廷宴飨礼乐,还负责采集和整理各地的娱乐音乐。李延年曾对南北民间音乐以及西域少数民族的民歌进行整理并将其引入宫廷乐中,使汉代宫廷音乐形成了与先秦时期相对枯燥的宫廷音乐截然不同的风格,这种多元化的音乐形式的改进和丰富对后世音乐形态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汉书·东方朔传》中记载了武帝时乐人击中鼓奏乐、舞女舞蹈的大型宴饮场面,类似的描述在《汉书·礼乐志》中也常见,豪门贵族以拥有郑声、名倡为豪富的象征,以至于出现大量豪门贵族过度奢淫享乐、相互争女乐的现象。从以上文献记载中能够看出,汉代宫廷宴飨音乐形态发生了重要变化,具体表现在用乐规模、合乐形制和乐器的种类等方面。《汉书·元后传》记载:“后廷姬妾,各数十人,僮奴以千百数,罗钟磬,舞郑女,作倡优,狗马驰逐。”《汉书·成帝纪》中记载公卿、列侯、亲属、近臣“多畜奴婢,被服绮縠,设钟鼓,备女乐……吏民慕效,浸以成俗”。从以上所描绘的贵族宴饮作乐的状况可以看出,汉朝宴飨音乐有钟鼓管弦、歌舞相伴,宴飨礼乐的娱乐功能进一步提升。
据《盐铁论·散不足篇》记载:“今富者,钟鼓五乐,歌儿数曹;中者鸣竽调瑟,郑舞赵讴……今俗,因人之丧以求酒肉,幸与小坐,而责办歌舞俳优,连笑伎戏。”从中可以看出,宴飨乐舞已经不只是皇家贵族的享乐行为,而是逐步民间化,民间富有家中蓄养歌舞伎人、敲钟击鼓歌舞享乐现象已经普遍存在。正如王旭曉所述:“钟鸣鼎食、以乐侑食成为汉代贵族的饮食风尚。”宴饮歌舞在汉代逐步演化为一种民间风俗,充分反映了汉代人们的精神审美需求。
(二)两汉时期宴飨音乐的形态与功能
汉代宴飨乐舞种类相较先秦时期更加丰富,宫廷雅乐在先秦礼乐规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既保持了宴飨礼乐的政治功能,同时,俗乐的兴起,又使宴飨音乐的娱乐功能进一步发挥。
根据蔡邕所言:“三曰《黄门鼓吹乐》,天子所以宴乐群臣,《诗》所谓‘坎坎鼓我,蹲蹲舞我者也。其短箫铙歌,军乐也。”在汉代,黄门鼓吹作为皇室乐队的一个重要功能就是宴乐群臣。宴饮用乐分为先秦雅乐和杂舞曲。宴飨雅乐继承先秦用乐规制,升歌、吹笙、间歌、合乐与先秦一致,选用曲目也是《诗经·伐木》《诗经·鹿鸣》等。《后汉书·显宗孝明帝纪》记载:“闰月甲午,南巡狩,幸南阳,祠章陵。日北至,又祠旧宅。礼毕,召校官弟子作雅乐,奏《鹿鸣》,帝自御埙篪和之,以娱嘉宾。还,幸南顿,劳飨三老、官属。”这说明汉代宫廷宴飨礼乐继承了符合封建礼制的先秦雅乐的基本形态。
据《乐府诗集·卷第五十三》记载:“盖自周有缦乐散乐,秦汉因之增广,宴会所奏,率非雅舞。汉、魏已后,并以鞞、铎、巾、拂四舞,用之宴飨。”杂舞曲中的一些曲目歌颂时下的封建统治者,是天子与其后宫进行欢宴、家宴时演奏的乐舞。据张衡的《西京赋》记载:“然后历掖庭,适欢馆,捐衰色,从嬿婉……秘舞更奏,妙材骋技,妖蛊艳夫夏姬,美声畅于虞氏……嚼清商而却转,增婵娟以此豸。”描述了天子在“欢馆”宴私时的情景,说明私宴乐舞现象在当时普遍存在。
三、结语
在汉代,宴飨音乐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演变。汉初宴飨礼乐形态较为简单,强调礼的作用,更重政治功能。西汉中期,由于与周边少数民族乐舞的交流互动并将其引入宫廷宴飨礼乐中,这一时期的宴飨音乐具备的娱乐功能和文化功能更加突出。随着士族的崛起,宴飨奢靡之风盛行,宴飨音乐日渐走向豪奢,其平民化和娱乐化色彩也更加浓厚,逐渐强调个人的精神享受。宴飨音乐的发展演变进一步表明汉代的审美意象以及人对自身全面感官享受审美的追求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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