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麓区]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由“单向管理”走向“多方共治”

2021-02-21 11:55林洁通讯员向玲娅
湖南安全与防灾 2021年11期
关键词:岳麓区渣土共治

文 本刊记者 林洁 通讯员 向玲娅

岳麓区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我宣布,岳麓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在启动!”11 月某日晚21 时30 分,在岳麓区政府前坪,随着岳麓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张永久的一声令下,岳麓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正式启动,一场全覆盖、全天候、全方位的道路交通秩序整治攻坚战全面打响。

启动仪式后,5 个专项整治行动组立即深入路面,严查严管严处各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截至目前,此次行动共集结执法人员2293 人次,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237 起,共罚款24.29 万元。

此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期40 天。期间,由区领导带队,区交警、交通、应急、城管、环卫等部门组成5 个执法小组,在全区五个重点区域,针对混凝土搅拌车、渣土车等重点车辆开展专项治理,严厉查处超载超速、违反禁令标志、涉牌涉证、抛洒滴漏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做到有违必究、严罚严惩,形成有效遏制混凝土车等大型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氛围。

岳麓区安委办主任、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周波告诉记者,“此次专项整治,我们严格责任追究。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凡是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区安委办一律启动问责程序,对事故进行调查,倒查企业、部门责任。”

据记者了解,这样多方共治,在岳麓区并不是个例。

近年来,岳麓区处于“大开发、大建设”的阶段,渣土车、混凝土搅拌车等运输主体数量激增,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该区坚持从完善制度、跟进整顿、常态监管三个方面着手,构建了全方位的安全治理体系,将整治工作由“单向管理”逐步向“多方共治”转变,在监管链条上,注重抓起点、抓萌芽,避免隐患转变为事故,从源头上预防事故发生。

坚持制度先行。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混凝土搅拌车、重型砂石车、渣土车安全管理的十条措施》《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型运输车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实施办法》,完善货运企业准入机制、失信惩戒机制、联合执法机制,形成良币驱逐劣币的良好市场机制。2021 年以来,交警、交通、环卫、应急等部门联合约谈重型运输企业268家次,停业整顿企业、工地11 家,罚款440 万元。

坚持联合惩戒。建立全区重型车辆管理台账,交警部门每月将全区重点车辆违法信息抄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由行业主管部门开展约谈、限行等惩戒措施,做实事前防范和源头管理的功夫,对发生事故的企业和车队一律采取停业整顿、关停退出等惩戒措施,坚决杜绝经营主体、运输主体“带病上路”“边跑边犯”。

坚持常态长效。推行属地街镇交通安全路长制,安排专人定期巡查道路交通,全面担负起责任路段道路设施、养护、安全、秩序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工作。分管安全、交通、城管、公安、住建的区政府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带队开展轮班值守,先后开展23 轮次夜间路面联合执法检查,形成了道路交通执法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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