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十四五”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要求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现代乡村治理体制,深入推进万村善治工程,实施乡镇功能提升行动,系统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社会治理新格局,积极探索具有中国特色、时代特征、江苏特点的乡村善治之路。
健全乡村治理体系。健全乡村治理机制。建立健全党建引领、自治法治德治智治融合、村级集体经济充分发展的“1+4+1”乡村治理体系。探索建立“抓管带”组织体系,构建党建引领城乡基层治理新格局。深化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县级试点和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活动。健全完善省市县各级乡村治理联席会议制度。创新乡村治理体制机制,加强乡村治理“积分制”等方法创新应用。提升乡村治理能力水平。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村(居)民委员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集体经济组织等以及广大村(居)民共同参与的协同治理方式,在治理结构、服务体系、治理模式等方面加强治理创新。加强新型农村社区治理服务。加强村规民约制定和修订工作,大力普及厚养薄葬观念,弘扬孝亲敬老文化。健全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禁赌禁毒会等群众自治组织,提高村规民约执行力,广泛开展乡风评议,发挥道德教化作用。加强法治乡村和平安乡村建设。持续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深化应用“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治理机制,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突出问题整治,推进农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厉打击农村违法犯罪活动和非法宗教活动。完善农村治安防控体系,推进农村新一代“雪亮技防工程”建设,进一步织密织牢农村安全稳定防护网。创新乡村网格化治理体系,大力发展农村群防群治力量,加强农村专兼职网格员队伍建设,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综合指挥中心规范化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
着力增强乡镇功能。健全乡镇服务功能。强化县城综合服务能力,发挥好乡镇联城带村纽带作用和服务农村农民作用,构建县乡联动、功能集成、反应灵敏、扁平高效的综合指挥体系,着力增强乡镇统筹协调能力,加强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加大乡镇基本公共服务投入,强化乡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把乡镇建成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和乡村治理中心。健全县镇村三级基本公共服务网络,强化乡镇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优化整合乡镇现有公共服务资源,推动城市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向农村延伸,大力推进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统筹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空间布局,乡镇综合服务设施建筑面积不低于1500平方米。创新乡村公共服务供给方式,推行一窗受理、全程代办等制度,提升便民服务效能。加快发展镇域现代乡村产业。鼓励农业企业与农民合作社、农户联合建设原料基地、贮藏和加工车间,推动龙头企业以乡镇为基地建设加工物流中心,加快标准原料基地、仓储保鲜、加工营销和产地市场建设,构建特色鲜明、布局合理、创业活跃的乡村产业体系。
强化村级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村党群服务中心“六个规范化”建设。适时启动党群服务中心功能提升行动,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持续推动村级党群服务中心规划建设、政治功能、服务内容、设施配置、管理运行、基本保障“六个规范化”。新建和改扩建村党群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低于400平方米。按要求规范悬挂“一徽一标四牌”等标识牌,党务、村务、财务公开栏及时规范更新。推进“四站合一”乡村发展综合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探索建立政府支持、村社管理、功能配套、市场化运作的集电商、金融、招商引资、产权交易“四站合一”的乡村发展综合服务体系,集聚各类服务资源,叠加服务功能,因地制宜地打造为农民提供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乡村综合服务网络。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提升行动,加快农村综合服务社改造升级,把文体娱乐、养老幼教、就业培训等更多的服务资源和要素嫁接到为农综合服务社平台上,进一步提升服务功能。提升农村社区服务能力。加快乡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编制乡村公共服务指导目录,提供清单式服务。创新乡村公共服务供给方式,推行一窗受理、全程代办等制度,提升服务的便民性。鼓励农村社区采取“三社联动+”机制,整合政府、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志愿服务等资源,增强创新治理服务能力。
提升基层组织工作效能。全面落实乡镇党委抓村级组织建设的直接责任,持续加强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基本制度、基本保障建设,整乡推进、整县提升,推动农村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建立“统抓乡村、抓乡促村”工作机制,将乡镇领导班子和村“两委”班子建设一并纳入市、县党委书记党建责任清单、述职评议考核。通过在乡镇相关职能机构挂牌设立党建工作办公室,配强党务力量。加大从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书记、第一书记等中选拔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力度。每年开展村级党组织综合分析研判,按一定比例倒排一批软弱涣散村党组织,落实县领导联村、乡镇领导包村、“第一书记”驻村、县级机关结对等措施,确保整顿转化落地落实。落实村书记“县乡共管”制度和县级联审机制,推动村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委会主任。建立健全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务监督委员会有效衔接的工作机制,提升监督效能。深化以“专职五级”为核心的村书记专职化管理试点,完善分级准入、梯次晋升、精准培育、差异激励、动态管理“五大体系”。持续实施村(社区)书记“百千万”工程,推动基层带头人队伍整体提升。
加强农业农村执法工作。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面整合农业行政执法职能,统筹优化执法资源和执法力量,厘清监管和执法职能,规范设置执法机构,构建权责明晰、上下贯通、指挥顺畅、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全面清理、优化和精简执法事项,严格落实执法事项清单管理制度,明确省市县乡镇执法事项的权责、职责边界。推进乡镇综合执法改革,因地制宜积极探索乡镇综合执法有效形式,在乡镇探索逐步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推进执法重心下移。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落实农业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执法人员管理,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完善联合执法机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健全农业执法协作机制。建立执法经费财政保障机制,制定农业行政执法装备配备标准、装备配备规划、设施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综合运用执法专项检查、案卷评查等方式,加强执法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