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名字里有一个红,还有一个菊。
小时候,特别不喜欢这两个字。红已经够俗,何况还有菊,两个字,真是俗不可耐,俗到尘埃里了。
于是给自己改名,把菊改成了橘。
“橘”比“菊”好多了。橘字温暖,有意蕴。王羲之的奉橘帖写得多好:奉橘三百枚,霜未降,未可多得。
除了奉橘帖,还有何如帖,平安帖。亦有惊天动地的好。
别人叫我小橘子,我欢欢喜喜地答应了。
后来我都忘了自己曾叫过菊。
是有一天,一个初中同学在微信群晒毕业留言手册。晒了我写的留言。
留言册上赫然写着我那个无比俗气的名字。
我的初中同学仍叫我菊。无论我后来给自己取了英文名Coc0,还是笔名简儿。他们统统不认账。他们只叫我原来的名字。
就像当年那两个调皮捣蛋鬼,大家仍叫他绰号鼻涕虫、狗蛋一样。
少年的友谊最明亮,最纯洁。
一个人的名字,冥冥中与一个人有着神秘的联系。
虽然我奋力改掉身上的土味儿,喝咖啡烫头发穿洋装,爱一切文艺小资的东西。可是骨子里,我到底还是那个土里土气的乡下丫头,一个羞涩内向的女孩子。
再怎么改变,基因里的密码改不掉。
土就土呗。土也没啥不好。现在的人还就爱那些个土特产。什么土鸡蛋土鸭蛋土猪肉。
俗就俗呗,大俗即大雅。梅兰竹菊,菊字亦清幽淡雅。
秋天,友人抱了一束野雏菊来我家。只觉这一束野雏菊,清新脱俗至极。后来在淘宝上买了几个花箱,几盆野雏菊,也在小院门前种菊花。
野雛菊闹哄哄地开了,一院子沁人的幽香。
把野雏菊晒干,泡一壶雏菊花茶,只觉日子有一种盎然的古意。
人到中年,爱上大红大绿。乡下人家结婚办喜事,老太太穿着大红色袄子,绣花鞋。觉得那大红色云纹和织锦真好看。
老太太被人夸赞,咧着没牙的嘴,笑得像一朵花。
乡下的酒席也好吃。蹄髈是大锅里炖的,一口大锅,从前几天就开始炖蹄髓。炖得酥烂,热气腾腾端到桌上。一桌人恭恭敬敬地请老太太先戳一筷。老太太一顿酒席,专等着吃一只蹄髈。蹄髈的韧皮筋结入口即化。
女友送来几匹土布。某个双休去古镇游玩,看到有人在卖土布。乡下老太太收藏的陈年旧东西,怕霉了烂了有异味,女友回来特地洗干净晒了好几个日头。用熨斗烫平整。折叠成四四方方一块,系上红丝带。
那藏蓝色土布,拿去做一件袍子,亦有惊天动地的好。
影儿赠我一只双喜罐子。那日我去她家做客,看见那只双喜罐子,赞不绝口。影儿便记下了,把罐子拿来赠我。
“这罐子是吃药吃来的,你别嫌弃就好。”
“不嫌弃,我喜欢这罐子。管它真假。喜欢的东西就是最好的呀。”
我笑,影儿也笑。
影儿是多年的老友。很久不见,可是再见仍是那般亲切熟稔。
我仍记得光阴里的人与事。
我和影儿骑着凤凰牌自行车,飞驰在乡间的小路上。
落日的黄昏,我们沿着北郊河一直往南,黑漆漆的村子里,传来此起彼伏的狗吠声。
影儿谈恋爱,我像个拖油瓶,跟着她和男友逛大润发。她男友推着推车,我和影儿从货架上不停地拿东西。足足装了一车子。
那个文质彬彬的男孩,后来还是和影儿分了手。影儿哭得眼睛肿肿的,一直问我为什么。我告诉她,因为他是冒牌货,那个真正的白马王子还没有到来。你就等着吧。她果真乖乖地听话等着。
有一天,那个白马王子果真来了。他和影儿见了两三次面,就定下终身。婚后十余年,孩子上初中了,他待她仍如初见,把她宠成了公主。
是我从中牵的线。影儿请我吃了谢媒饭。还拿一粒米往我脸上点痣,说我是最佳媒婆。那一刻的影儿,是世上顶幸福的小女人。
我知她日子过得好,便不再牵挂她。很少打她电话,她知我搬了新家,嚷嚷着要来。于是带来了那只双喜罐子。
我想着冬天,摘一枝梅,插在双喜罐子里。亦有惊天动地的美。
少年时的友谊,最朴素最动人。
编辑/虽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