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周期视角下的我国公共信息资源开放政策模式研究

2021-02-04 07:50马续补李欢赵捧未刘玮秦春秀
现代情报 2021年2期
关键词:政策分析生命周期政府

马续补 李欢 赵捧未 刘玮 秦春秀

摘 要:[目的/意义]公共信息资源开放已成为大数据时代下政府的必然选择和现实需要,研究我国公共信息资源开放政策,对政府稳步推进公共信息资源开放具有理论和现实意义。[方法/过程]本文将公共信息资源开放生命周期划分为5个阶段,在此基础上从政策丰富度和满足度两个维度构建我国公共信息资源开放政策模式分析模型。[结果/结论]研究发现,公共信息资源开放进程的不同时期表现出不同的政策模式。政府上网、信息共享时期满足开放进程要求且政策措施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时期难以满足开放进程的要求且政策措施单一;公共信息资源开放时期虽满足开放进程的要求,但政策措施不够丰富。

关键词:政府;公共信息资源开放;生命周期;政策分析;政策模式

DOI:10.3969/j.issn.1008-0821.2021.02.015

〔中图分类号〕D63-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0821(2021)02-0141-11

Abstract:[Purpose/Significance]The openness of public information resources has become an inevitable choice and practical need of the government in the era of big data.Research on the policy of opening public information resources has theoretical and practical significance for the government to steadily promote the openness of public information resources.[Method/Process]The paper divided the open life cycle of public information resources into five stages,then,constructed an analysis model of my country's public information resources open policy model from the two dimensions of policy richness and satisfaction.[Result/Conclusion]The study found that different periods of the open process of public information resources showed different policy models.The period of government Internet access and information sharing met the requirements of the open process and the policy measures are rich;the period of government information disclosure was difficult to meet the requirements of the open process and the policy measures were single;the period of public information resources met the requirements of the open process,but the policy measures were not enough.

Key words:government;openness of public information resources;life cycle;policy analysis;policy model

公共信息资源作为国家重要的战略资源,是由政府部门产生或管理的原始性、可机读、可供社会化再利用的数据集。2013年《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中提出了“公共信息资源开放”的有关概念[1],公共信息资源开放已成为大数据时代下政府的必然选择和现实紧迫需要。

我国公共信息资源开放进程经历了政府上网、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共享和公共信息资源开放4个时期[2]。黄如花等[3]从数据开放生命周期视角进行政策主题内容分析,研究了不同生命周期阶段政府数据管理情况。段尧清等[4]则从数据开放生命周期的概念内涵出发,对政府数据开放生命周期结构进行研究。此外,部分学者还基于数据开放生命周期对数据开放平台[5]、数据开放隐私问题进行了分析[6]。从数据开放生命周期视角进行研究,能够更好地对公共信息资源开放进程进行量化分析[7],更加系统地反映政府数据开放的现状,增强政策分析的细粒度[3]。但已有利用数据开放生命周期进行的研究仅涉及数据开放的平台、隐私、管理等单一环节,缺少对政府数据开放系统性的分析。

因此,本文基于公共信息资源开放生命周期,从“政策措施丰富程度”和“是否满足开放进程要求”两个维度构建公共信息资源开放政策模式分析模型,剖析不同开放进程中的政策文本内容,明确开放政策制定的特征和规律,为我国公共信息资源开放的政策制定提出相关建议。

1 基于生命周期的公共信息资源开放政策模式分析模型

在已有的数据开放生命周期研究基础上,构建新的公共信息资源开放生命周期维度。在此基础上对政策文本进行量化分析,将政策文本的内容分别对应到各个生命周期中。基于此,从“政策措施豐富程度”和“是否满足开放进程要求”两个维度出发构建公共信息资源开放政策模式分析模型,详细剖析不同开放进程下开放政策的特征。

1.1 公共信息资源开放生命周期维度

公共信息资源开放生命周期是对数据产生和发展过程的概括,体现数据整个发展历程的循环往复,包含了数据的产生、发展、再利用等阶段。在现有的研究中,大部分学者都是以数据从产生到发展的过程为划分基础,根据具体的研究需求对整个过程进行拆分重组,从而形成整体的生命周期阶段,大致可以划分为产生、发布、利用、维护、监管、评价6个阶段,详细划分结果如表1所示。然而已有的阶段划分存在粒度太细的问题,部分阶段如发布和利用、监管和评价应属于同一个阶段或同时进行的内容,未能进行有效的整合。其次,已有的阶段划分忽略了开放过程中数据再利用或增值创新的环节,难以体现数据开放效用和价值。

本文紧扣以往政府数据开放生命周期阶段划分的基础,从开放数据产生和发展过程进行划分,对基础的6个阶段进行调整,进行阶段的重新组合和内容的拓展,形成了筹备创建期、共享利用期、运行维护期、增值创新期和监督评价期5个阶段,如图1所示。筹备创建期、共享利用期、运行维护期和监督评价期分别对应数据的产生、发布和利用、维护、监督和评价阶段。其中筹备创建期是数据产生阶段中各类准备工作的集合和拓展;共享利用期是发布和利用两个阶段的结合,由于数据的发布利用和共享是一个紧密衔接的过程,难以明确区分,因此二者可划分为同一个阶段;运行维护期是维护阶段中各类数据质量和安全工作的整合;而监督评价期则是监督和评价阶段的合并,两者作为数据发展后期的重要环节,共同目标在于对开放质量的把控和开放效果的衡量。此外考虑到公共信息资源开放工作要强化开放数据增值创新利用的诉求[12],增加增值创新期这一阶段,是对开放数据的再利用以及数据的增值创新成果的体现。增值创新期应发生在运行维护期之后、监督评价期之前,这是由于在对初步公开和共享过程进行运营和问题的维护后,需要进一步深化数据的再利用,才能更准确地对开放效果和开放质量进行评价。

1)筹备创建期。已有的研究中认为产生阶段是数据开放前的准备工作,包括数据收集、专业人才、开放平台等具体的措施。国务院强调公共信息资源开放前期要对开放的目标规划、制度保障和宣传引导等工作做出详细部署[13]。故本文认为产生阶段应包括数据创建、专业的组织机构、完善的基础设施、行之有效的目标规划和制度保障以及良好的宣传引导措施,并将此阶段归纳为筹备创建阶段。其中,数据创建包含数据收集获取、数据标准等具体措施;组织机构包含专业人才以外的责任部门、利益相关机构等内容;基础设施涵盖开放平台在内的一系列设施。

2)共享利用期。已有的文献中发布阶段主要是指政府数据对外公开和传播。而发布阶段不仅仅包含信息的公开和传播,还应包含数据发布后的简单利用,以及政府部门内部间的信息互通和共享[14],两者都是信息发布的过程。因此,本文将发布阶段定义为共享利用阶段。既包含信息的公开利用,也包含信息共享的具体措施。

3)运行维护期。维护阶段在已有的定义中是针对数据、平台方面的管理,包含数据备份、更新、清理、平台功能维护等具体内容。目前数据及平台的安全保障也是开放的重要措施[15-16],推动开放工作稳步进行。故本文将数据管理、平台管理、安全保障3个方面的措施定义为运行维护阶段。

4)增值创新期。已有的文献将利用阶段定义为政府数据开放利益相关者利用开放的数据资源,采用数据分析和挖掘等手段,在政府决策、产业创新等方面产生价值[3],为公众提供高效的数据服务[17]。因此,本文认为利用阶段应包含政府治理、产业发展和公众服务3个方面的措施,并将该阶段定义为增值创新阶段。其中政府治理涵盖政府决策、政务升级等具体措施;产业发展包括产业创新和大数据产业的发展等具体措施。

5)监督评价期。监管、评价阶段在已有研究中强调数据监管和评估考核等开放后期的主要工作。随着开放参与主体范围的扩大[18],公共信息资源開放应逐渐认识到社会参与以及公众反馈评价在开放后期中的作用。故本文认为监管、评价阶段应包含监督审查、绩效评估、反馈评价和社会参与等主要措施,并将该阶段定义为监督评价阶段。其中绩效评估包括对开放工作及组织机构的评估考核;监督审查涵盖数据监管、机构工作审查等内容。

1.2 公共信息资源开放政策模式分析模型

从开放进程和生命周期的角度分析,准确摸清开放政策制定现状、发掘深层次问题,才能找准我国公共信息资源开放的命脉[19],厘清公共信息资源开放不同阶段的具体需求和详细内容[20]。因此,为深入分析开放进程不同时期的政策情况,本文基于划分的公共信息资源开放生命周期阶段,从开放的政策措施和开放进程两个角度出发,以“政策措施丰富程度”“是否满足开放进程要求”两个维度构建公共信息资源开放政策模式分析模型。

1)维度一:政策措施丰富程度

政策措施指的是政策制定者用来实现政策目标的工具或方式[21],本文的政策措施主要体现在不同生命周期阶段中,公共信息资源开放生命周期的每一阶段代表了政策中的具体措施。因此“政策措施丰富程度”包含两方面的含义:一是措施数量的丰富,表示每一生命周期阶段下开放政策中政策措施的数量;二是措施类型的丰富,表示政策措施处于不同生命周期阶段的多少。于是,政策措施丰富程度可以用式(1)来表示:

政策措施丰富程度=(措施数量丰富程度+措施类型丰富程度)/2(1)

借鉴学科评价中对学科实力进行“分档”评价的思路[22],本文分别对政策措施数量丰富程度、类型丰富程度进行量化。其中,措施数量丰富程度,按照政策措施使用频数/每一进程下的总使用频数的位次衡量,用1~3★表示,排名前10%为3★,前10%~20%为2★,前20%~40%为1★。措施类型丰富程度,用政策措施涉及的生命周期阶段多少衡量,用1~5★表示,1★表示该开放进程下政策措施的使用仅涉及一个生命周期阶段。依次计算每一开放进程下政策措施丰富程度的值,该维度取值由数量丰富程度和措施丰富程度两者之和的均值确定。其中措施数量丰富程度和措施类型丰富程度取值均按得到的★数量进行相应的数值计算,1★代表1分,依次累计,★数量越多代表得分越大。最后将4个开放进程下政策措施丰富程度的值按大小排列,计算中位数的值,以中位数作为分界线,当政策措施丰富程度的值大于中位数则表示丰富,小于则表示不丰富。

2)维度二:是否满足开放进程要求

据上文所述,我国公共信息资源开放进程分为4个时期,每一时期都有不同的开放标准和要求,开放措施应符合国情和开放的现状[23]。例如政府上网时期要求政府网站建设及信息基础设施逐步完善,实现政府部门间互联互通[24]。故该时期的开放措施应满足基础性建设的要求。因此“是否满足开放进程要求”指的是开放政策中的政策措施是否与开放进程每个时期的国情和开放现状相匹配。具体的量化方法按照该进程下涉及到的5种政策措施类型依次与该时期的标志性政策文件要求相比对,若有3个或以上的政策措施所表达的含义与开放进程的总体要求一致,则表示此政策措施满足开放进程的要求,反之则表示不满足。

3)基于生命周期的开放政策模式分析模型

本文参考波士顿矩阵分析方法的研究思路,采用四象限矩阵的方式对开放政策模式进行划分。波士顿矩阵分析方法采用产品的销售增长率和市场占有率两个维度来进行产品结构组合的分析[25],企业能够根据产品类别不同,采取不同的经营方式,调整企业的发展方向。基于此,本文通过“政策措施丰富程度”和“是否满足开放进程要求”两个维度构建公共信息资源开放政策模式分析矩阵,将是否满足开放进程的要求和政策措施丰富程度分别作为X轴和Y轴,以60%的开放进程要求满足程度、政策措施丰富程度的中位数为分界线,将矩阵划分为4个象限。根据实际的政策措施丰富程度和是否满足开放进程的要求,将各开放进程政策划分到相应的象限中,对应具体的政策模式。基于该矩阵对公共信息资源开放政策进行分析能更直观地了解每一开放进程的政策特征,探析各开放进程下政策措施丰富程度和满足开放进程要求之间的不同组合情况,有助于政府根据不同政策模式的特征调整政策制定的方向和侧重点。

图2 基于生命周期的开放政策模式分析模型

①模式一:该模式对应波士顿矩阵中的明星类区域,在该模式下政策措施非常丰富,数量多且涉及到生命周期各个阶段。政策中的各项措施均符合开放进程的要求。并且,该模式下的开放政策措施较成熟,能够为政府公共信息资源开放的良性发展提供助力,对开放政策的制定具有理论指导和实践引领的作用。

②模式二:该模式对应波士顿矩阵中的问题类区域,虽然具有丰富的政策措施,包含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但却忽视了开放进程的要求,政策措施不满足或不符合时代的发展需要。该模式下的政策措施虽然能顾及到数据开放的各个阶段,但在实施时难以取得良好的效果,存在一定的问题。同时这类模式也可以通过及时发现问题或积极引导、修正措施,逐渐向模式一转变,实现措施丰富度与开放进程的双达标。

③模式三:该模式对应波士顿矩阵中的瘦狗类区域,其特点在于缺少足够的政策措施,不涉及或较少涉及政策生命周期各阶段,完全不满足公共信息资源开放进程的要求,落后于时代发展脚步。该模式下的政策不能为开放工作提供指导,占用资源的同时开放效果也难以得到保障。因此,对无法取得实际效果的政策应及时摒弃。

④模式四:该模式对应波士顿矩阵中的金牛类区域,其特点在于满足公共信息资源开放进程要求的情况下,政策措施丰富程度有所不足,措施数量和类型丰富程度比模式一低。该模式下开放政策具有一定的发展潜力,且发挥已有措施的效力,能够对开放效果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但要达到模式一的水平仍需进一步丰富开放措施。

2 数据收集与政策文本量化

2.1 政策获取及预处理

本文主要选取来自国家层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共中央、国务院及下属各部委共77个部门)的相关政策文本,文种类型含意见、通知、办法、纲要等共10类。检索方法為利用“公共信息资源开放”“公共信息资源共享”“政府数据”“政务公开”“政府数据开放”“信息公开”“信息开放”等关键词在国务院及各部委网站,以及万方法律数据库、“北大法宝”“北大法意网”等政策法规数据库中进行逐一检索。相关政策的时间跨度为1998年1月至2018年8月。为保证样本数据的针对性,过滤掉与公共信息资源开放不相关的政策文本,最终采集到国家层面的政策文本共310篇。

2.2 政策文本量化

将公共信息资源开放政策文本中的开放措施,依据实际含义与生命周期各阶段对应。将每篇政策的最小段落定义为一个分析单元,单元编号按政策的“章节号—序列号”进行编号。再将每个单元中的政策措施匹配到相应的生命周期阶段,如图1所示,按“政策编号—单元编号—生命周期编号”的方式进行编码,具体编码过程及方式示例如表2所示。如编码“1-2-4-12”表示政策编号为“1”,单元编号为“2-4”,生命周期编号为“12”,即该段政策文本属于“制度保障”的内容。基于此即完成对每篇政策文本的量化,为下一步的结果分析奠定基础。

3 基于生命周期的公共信息资源政策文本量化分析

统计编码后得到的政策文本数据,分析每一开放进程下处于生命周期不同阶段的政策措施的使用情况,并根据公共信息资源开放政策模式分析模型对开放进程4个时期的政策特征进行分析。

3.1 开放进程下处于不同生命周期的政策措施分析

根据编码后的政策文本数据,得出每一开放进程下不同生命周期阶段的政策措施数量及生命周期5个阶段的政策措施数量占比,如图3所示:从开放进程的角度来看,随着开放进程的不断发展,开放政策措施数量显著提升,尤其是政府信息共享时期增长最为明显。每一开放进程中处于筹备创建阶段的政策措施数量占绝大多数,说明开放进程4个时期均注重筹备创建方面的政策制定。政府信息共享时期关注增值创新的政策明显多于上网、公开和开放3个时期;公共信息资源开放时期则更关注监督评价方面的政策。从生命周期5个阶段来看,各阶段的政策措施使用数量分布并不均衡,筹备创建阶段占比45.33%,增值创新期的政策措施数量最少,仅占比8.16%。可见目前公共信息资源开放政策仍侧重筹备创建阶段,缺少对增值创新的关注。

3.2 我国公共信息资源开放政策模式分析

根据公共信息资源开放政策模式分析模型,分析开放进程4个时期的政策是否符合开放进程的要求,以及政策措施的丰富程度,明确4个时期开放政策制定的优势与问题,为以后的政策制定提供有效的依据。

按前述开放政策模式分析模型衡量标准,利用政策措施丰富程度计算公式对每一开放进程下政策措施的使用频数进行计算,得到政策措施丰富程度,如表3所示。

以政策措施丰富程度的中位数7.75为分界值,按开放进程目标的要求,公共信息资源开放进程4个时期分别属于3种不同的模式,如图4所示。

1)政府上网时期(模式一)

政府上网时期处于公共信息资源开放的起步阶段,开放各项工作基础薄弱、经验不足,需要率先从数据收集、创建等一系列基础性工作入手,不断丰富并完善开放的各项政策措施。根据上述分析可知,该时期着重关注筹备创建、共享利用和运行维护方面的政策,针对数据创建、信息公开等措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例如国土资源部有专门针对数据建设和信息公开的文件[26],详细部署了数据的收集与创建、公开与利用等的多项工作内容,对公共信息资源开放起到了良好的导向作用,满足该开放进程下的要求。同时该时期对政策措施的使用涉及到生命周期的多个阶段,政策措施丰富程度达到8.5,远高于其他3个时期,政策措施非常丰富。所以政府上网时期满足该开放进程的要求且政策措施丰富程度高于分界值,属于模式一。

2)政府信息公开时期(模式三)

政府信息公开时期是公共信息资源开放的初步發展阶段,各项开放工作的基础已有所完善,政府尤为注重对信息的进一步公开工作,需要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完善公开方式、规范公开程序等。而该时期所制定的政策反映出政府主要关注筹备创建方面,对信息公开利用工作的重视程度不高。与共享利用阶段相关的信息公开利用、信息共享等措施虽有涉及,但与其他3个时期相比并无明显优势,难以满足该开放进程的要求。此外,该时期的政策措施虽然涉及筹备创建、共享利用和监督评价3个阶段,但政策措施丰富程度为7,低于所设定的分界值,虽然类型丰富程度和其他3个时期相同,但数量丰富程度却远远不够。这说明该时期政策措施的丰富程度并不高。因此政府信息公开时期既不能满足开放进程的要求,又缺乏足够丰富的政策措施,属于模式三。

3)政府信息共享时期(模式一)

政府信息共享时期是公共信息资源开放不断发展的阶段,各项工作的重点进一步由公开向共享转变,需要加快推进政府各项资源的共享,推动政府数据开放和利用[27],实现公开的价值[28]。该时期制定的相关政策反映出政府重视筹备创建、共享利用等基础性政策措施,着重把握开放资源的增值利用,尤其是对产业发展、政府治理以及公众服务方面的规划,例如民政部明确提出要加强数据资源的开发利用等一系列措施[29]。这说明该时期的各项政策措施能够满足开放进程的要求,不断完善并推动开放工作进一步发展。此外该时期的政策丰富程度为8,高于分界值,措施类型涵盖生命周期多个阶段的内容,使用数量也十分充足,对比其他3个阶段有明显的优势。因此政府信息共享时期既能满足开放进程的要求,又有丰富的政策措施,属于模式一。

4)公共信息资源开放时期(模式四)

公共信息资源开放时期是深入发展的阶段,该时期政府已具备充足的开放工作经验和完善的开放基础,需要进一步扩大开放范围和参与主体,确保开放工作的稳步推进。据上述分析,该时期在关注筹备创建、共享利用阶段政策的基础上,对开放工作的监督评价进行了详细规划。鼓励社会公众参与开放工作的监督审查和反馈评价,督促开放部门做好绩效评估等工作。为公共信息资源开放工作的贯彻落实,提高开放的效率和社会参与度等方面做出实质性的贡献,满足公共信息资源开放进程的要求。例如国务院明确提出要严格制定监管办法,对审查、考评等工作加强落实,更加客观公正地评价开放工作效果[30]。不仅为公共信息资源开放工作有效率、有质量地开展提供了助力,也是当前开放阶段所迫切需要的措施。但不足之处在于政策措施的丰富程度有所欠缺,尤其是缺少对增值创新和运行维护阶段的措施。故此类政策需要进一步完善,不断丰富政策措施的内容,鼓励开放资源的增值利用,引导政策模式向模式一转变。

综上所述,我国公共信息资源开放4个进程分别属于不同的政策模式,整体表现出模式间的转换。这是由于公共信息资源开放是一个持续不间断的动态过程,政策的制定围绕着开放进程展开并不断调整变动。1998年4月我国第一个严格意义上的政府网站——青岛政务信息公众网建立,标志着政府上网时期的开始。之后开展了全国性质的“政府上网工程”,该时期的政策措施能够较好的适应发展需要,呈现模式一的特征。随着开放进程的进一步推进,我国进入政府信息公开时期,公众对信息开放的需求增大。国务院2004年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然而,直到2008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才标志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入高潮。这使得开放政策措施稍显滞后,一系列的开放问题产生,未能满足开放的需要,呈现出模式一到模式三的转变。进入政府信息共享时期,信息的共享利用成为主流,政府也慢慢地积累和学习了一定的开放经验。2016年9月国务院正式印发了《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对信息共享工作的管理、协调、评价和监督等均做出了明确规定和要求。2017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提出了加快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促进国务院部门和地方政府信息系统互联互通的重点任务和实施路径。这使得政策措施丰富程度逐渐提升且满足开放的实际要求,呈现出模式三向模式一的转变。最后开放进程发展到公共信息资源开放的时期,开放的范围、信息的增值利用、开放的运行保障等都有了明确的要求。由于前期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开放经验,形成了一定的开放基础,政府能够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开放措施。2018年1月发布的《公共信息资源开放试点工作方案》以试点形式具体部署了公共信息资源开放的任务,明确了开放的具体内容和要求,提出要不断扩大开放范围、丰富开放类型、推进增值利用等,契合该时期发展的具体要求。但由于公共信息资源开放时期的发展时间较短,措施丰富程度方面还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因此,开放政策模式呈现出模式一向模式四的转变。

4 研究结论

本文划分了我国公共信息资源开放政策生命周期5个阶段,基于生命周期阶段,构建了公共信息资源开放政策模式分析模型,对公共信息资源开放4个进程的政策现状、特征和规律进行了研究,得出如下结论。

4.1 公共信息资源开放进程中以筹备创建期政策措施为主,增值创新有所不足

由开放进程中每个生命周期阶段政策文本数量分布可知,我国公共信息资源开放进程中政策以筹备创建期的措施为主,增值创新期的政策数量处于较低水平。这与我国公共信息资源开放起步较晚有一定的关系。国家重视公共信息资源开放初期的准备工作,将开放数据的基础设施放在首位,不断完善开放数据、组织机构以及制度的保障,加强宣传引导工作,却忽视了数据的增值与创新利用,忽略了公共信息资源开放的价值和意义。因此政府部门应注重全局考虑,把握发展重点,逐渐将政策制定的中心从筹备创建期过渡到增值与创新方面,逐步实现公共信息资源开放的价值,为政府治理、产业发展及公共服务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同时要兼顾开放数据及开放平台的运行管理和维护升级等方面的政策引导和约束。

4.2 公共信息资源开放进程4个时期的政策特点各异,属于3种不同模式

根据公共信息资源开放政策模式分析模型,将公共信息资源开放进程4个时期分为3种不同的模式。政府上网、政府信息共享时期属于典型的模式一,这两个时期的政策既有丰富的政策措施,涉及筹备创建、共享利用、增值创新等多个生命周期阶段,又满足上网时期和信息共享时期的具体目标,能够为开放工作提供有效的助力。在今后开放政策制定的过程中,要不断参考并延续此类政策的制定,优化政策内容,有效指导并推进开放工作的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时期属于模式三,该时期的政策既不满足开放进程的要求,又没有丰富的政策措施支撑,难以促进公共信息资源开放工作的展开,今后制定政策时要注意避免此类问题。现阶段正处于公共信息资源开放时期,属于模式四,主要的特征是政策措施满足开放进程的要求,但丰富程度不足,缺乏对运行维护、增值创新等方面措施的使用。因此后期政策制定中应注重对运行维护、增值创新方面的政策措施进行规划部署,不断丰富政策措施的类型和数量,引导政策制定向更符合时代特征要求的方向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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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 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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