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瀚
(深圳大学外国语学院 广东深圳 518000)
勒苏益格—荷尔施泰因州(简称石荷州)位于德国最北端,与丹麦相邻,因其特殊的地理位置和历史演变,是德国最具多元文化特色的联邦州。该州属于低地德语区,另有多个德国的少数民族及族群在此居住生活,其中包括丹麦族、弗里西人、辛提和罗姆人。在此背景下,石荷州呈现出明显的语言多样性与复杂性,该州的语言状况近年来逐渐引起联邦州政府的重视。
(一)欧洲及国家层面的相关政策规定。民族解放运动在两次世界大战后蓬勃发展,一些旧殖民地解体,新兴独立国家日渐增多。其中不少国家拥有不止一个民族语言,同时还受殖民者语言的影响。如何在行政、教育等方面处理各语言的地位问题,促使语言政策和语言规划应运而生[1](P157)。随着世界局势的新变化,国际上越来越关注少数族群的权利,欧洲委员会于1992年出台《欧洲区域或少数民族语言宪章》,欧洲理事会在1994年通过欧洲《保护少数民族框架公约》,包括德国在内的大多数成员国先后签署了这两份文件。《宪章》和《公约》成为欧洲保护少数民族的法律基础,对签署国具有相当大的约束力。
德国属于联邦制国家,实行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权,双方在宪法规定的权限内独立行使权力。德国的宪法《基本法》第3条规定:“任何人不得因其性别、血统、种族、语言、家乡和出身、信仰、宗教或政治观点而受到歧视或偏袒。”除此之外德国在国家层面没有出台一部单独的语言政策,也没有设立专门负责语言管理的部门。如此一来要遵循《宪章》和《公约》的理念,维护区域及少数民族的语言,是由各联邦州的州政府自行采取措施。根据《宪章》第十五条的规定,各签署国应该在文件生效的一年内向欧洲委员会秘书长提交第一份报告,随后以三年为间隔提交一次报告。依据该条例,德国负责少数民族事务的联邦内政部迄今为止共提交了六次报告。[2]
(二)石荷州联邦州层面的政策文件。订立语言使用条例的历史在石荷州由来已久。在19世纪欧洲民族主义兴起之时,石荷州的语言条例并非出于对语言多样性的保护,而是源于各个族群对自身利益的维护,因此相关的语言条例存在不稳定性。以丹麦语为例,丹麦国王在1840年颁布语言法令,要求将丹麦语作为石勒苏益格地区村庄的日常语言,以及在教堂和学校使用的语言。该法令随着丹麦在普丹战争中落败被撤销。在民族主义影响下,彼时有关标准德语的语言政策也对当地的少数民族语言构成消极影响,例如1875年出台的“商业语言法令”明确提出将标准德语作为与本州政府机构沟通的唯一官方用语。[3](P103)
发展至20世纪,随着欧洲对少数族群权力的关注度逐渐上升,尤其是在德国1998年签署了《宪章》,以及1999年签署《公约》之后,石荷州的语言政策亦有新发展。在《石荷州联邦州宪法》第九条有关文化促进的条例中,第二款明确说明州政府应支持对低地德语的维护。另外石荷州在2004年新出台的《弗里西语法》,是针对北弗里西语在公共场所的使用规定,其中包括设立双语路牌的规定。石荷州的州议会于2000年宣布,计划在每一届议会任期中期发布《欧洲区域或少数民族语言宪章实施报告》[4](简称《宪章实施报告》),自2003年第一份报告公布以来,至今总共有四份报告。在2007年第二份报告发布之际,彼时的石荷州州长指出,欧洲委员会对石荷州的《宪章》具体执行情况非常满意,认为本联邦州很好地遵从《宪章》的各项细则规定,完成度接近90%。
2015年石荷州的语言政策迎来新阶段,州政府出台《石荷州政府在区域及少数民族语言背景下的语言政策行动计划》(简称《语言政策行动计划》),随后在2020年发布了第二版《语言政策行动计划》[5]。这一里程碑式的文件令石荷州成为德国首个制定了专门的语言政策计划并加以实施的联邦州。文件主要从教育、行政、媒体等多个领域对石荷州的四种区域及少数民族语言加以维护,介绍工作进展及并公布未来计划。必须指出的是,上述文件的具体内容并非一条条具体的政策条例,而是石荷州作为多民族地区对本区域各语言维护工作的说明。同年,石荷州上报德国联邦内政部,申请扩大其在《宪章》内规定的义务职责,并于2020年9月18日通过申请。新增的义务职责内容主要集中在进一步扩大丹麦语和北弗里西语在政府文书、文化活动等领域的使用范围。
石荷州的《宪章实施报告》和《语言政策行动计划》详细记录了该州对作为区域语言的低地德语,对作为少数民族语言的丹麦语、北弗里西语以及罗姆语的种种保护与促进措施。
(一)地位规划。语言的地位规划指的是确立语言的法定地位和社会地位,常见的地位规划有对国家语言和官方语言的确立,对政府行政语言、教育语言及法定语言的选择等。地位规划通常需要借助政治力量加以实施。例如石荷州的州议会早在1992年便设立低地德语委员会,专门负责与低地德语有关的一切事物,同年还设有低地德语专员办事处。
石荷州的联邦州地方法规早已明确联邦州有义务保护和促进本州少数民族及其语言,例如前文提到的2004年生效的《弗里西语法》,便规定了弗里西语在公共场所的使用。2009年3月,石荷州的经济、科学和交通运输部发布法令,允许整个石荷州范围设置多语路牌,可根据地区需要设立标准德语跟低地德语、弗里西语或丹麦语的相组合双语路牌。随着2015年《语言政策行动计划》的出台,州执政党在当年提出修正法案,将《弗里西语法》进一步贯彻至乡镇与社区。该草案于2016年二读通过。除此之外州政府在2016年4月通过另外三项法律的补充条例:一是对《石荷州行政法》进行补充,允许使用低地德语、丹麦语以及北弗里西语人士在提交文件时直接使用自己的常用语言,无需自行承担办事过程中产生的翻译费用。二是修订2004年的《弗里西语法》,扩大了该法的适用范围,同时将掌握北弗里西语纳入相应公务职位的招聘标准。三是规定本州有关日间托儿所管理条例中,要同时考虑区域和少数民族语言的保护与促进。[6](P337)上述举动可视为石荷州对区域及少数民族语言地位规划的进一步深化。
(二)本体规划。本体规划是处理语言文字内部关系的行为,可以细分为词典编辑、语法说明、借词规定和术语修订等语言内部机制方面的规划。目前针对各少数民族语言及区域语言的本体规划主要依托相关的少数民族组织及各类语言研究机构。以弗里西语为例,石荷州的基尔大学自1950年起成立北弗里西语字典中心,迄今已经出版了多部北弗里西语字典。基尔大学在1978年开始设立弗里西语语言文学专业,致力于研究德国境内的弗里西语。[7](P69)另外石荷州政府专门拨款资助弗里西语研究所,用以支持研究德国的弗里西少数民族及北弗里西语。[7](P6)
无独有偶,石荷州政府还资助位于不莱梅的低地德语研究所,出版《标准德语-低地德语字典》。现有的《低地德语字典》还有丹麦语及英语版本,目的是为了有效扩大读者范围。除了字典之外,该研究所还出版有关低地德语的语法书籍。[8](P302,160,310)自2014年起,在石荷州联邦州政府的资助下,“低地德语语法在线数据库”以及“低地德语在线字典”正式投入使用。[9](P169)位于石荷州的弗伦斯堡大学在2014年设立“少数及区域语言研究中心”,其主要研究任务集中在欧洲的区域及少数民族语言,特别关注德国和丹麦边境地区的多语情况。目前该中心聚集了多名相关领域的研究学者,研究课题的开展均以《语言政策行动计划》的理念和计划为导向。
(三)习得规划。语言的习得规划指对一门语言的学习和对其加以普及推广,国内外不少学者将其与语言教育政策归为一体,Cooper指出语言教学属于政策制定的对象,应该纳入语言规划当中。[10](P33-34)石荷州对区域及少数民族语言的习得规划已经形成较为成熟的模式。
针对丹麦少数民族,石荷州已经具备完善的教育体系,由“南石勒苏益格地区丹麦族学校协会”专门负责,全面覆盖丹麦族人的幼儿园及中小学教育阶段。目前共有55所幼儿园和47所中小学在该协会登记,此外还有一个成人教育教育项目。除了常规的丹麦语课程外,在这些丹麦族人的私立学校中,所有科目的教学用语也是丹麦语,但这些学校的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均保持与石荷州的其他普通学校相同,因此毕业证书得到联邦州的认证。弗里西语在石荷州的常规教育体系中被列为课外附加科目,在特定地区的公立学校可选择每周设立两个课时的弗里西语课。据统计,在学校学习弗里西语的学生人数逐年下滑,在2009/10学年,石荷州17所开设弗里西语课堂的学校共有902名学生选择弗里西语作为课外附加科目。[11]值得一提的是,在丹麦族私立学校中也提供弗里西语的附加课程。由于辛提和罗姆人仅在族群内部使用自己的语言,人们无法在公共基础教育阶段进行该门语言的教授,高等教育阶段也同样难以开设相关的学习科目,目前仅在匈牙利和奥地利部分高校设有相关研究机构。辛提和罗姆人不像丹麦族人一样拥有一套完整的私立教育体系,该少数民族的儿童接受石荷州的公立教育。为此石荷州的州政府在1995年启动一项针对辛提和罗姆人的关怀计划,以确保辛提和罗姆人的儿童在公立学校学习过程中能够获得必要的帮助。
针对作为区域语言的低地德语,截至2020年,石荷州共有42所示范学校开设低地德语教学模块,其中包括33所小学及9所中学。这些示范学校受到石荷州“学校质量发展研究所”的监管与支持。该研究所为低地德语课程提供师资培训、教学材料及课程咨询服务。此外,研究所网站的信息均提供丹麦语、弗里西语及低地德语版本。
(四)声誉规划。语言的声誉规划,又被称为声望规划,最早由Haarmann提出,主要由团体和个人充当行动者,以确保某一门语言获得他人的好评。[12]语言的声誉规划可以视为形象工程,以对各界进行宣传推广工作为主。石荷州内的三个少数民族均有自己的组织协会,而作为区域语言的低地德语同样也有相应的机构负责语言的维护推广工作。
“南石勒苏益格选民联盟”是石荷州的地区政党,主要代表该州少数民族丹麦人和弗里西人的权益。该组织致力于促进和推广丹麦族人和弗里西人的语言,维护这两个少数民族的文化。为此该组织明确将“积极的语言政策”列为其工作目标,以确保在公共场所、媒体和学校中有效推广丹麦语和弗里西语。具体措施包括推动石荷州的广播电视台制作并播放丹麦语和弗里西语的栏目,支持丹麦族人的丹麦语日报,同时也呼吁其他媒体刊登弗里西语的文章。石荷州政府分别拨款弗里西语研究所和低地德语研究中心,以建设弗里西语网站和低地德语网站,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开发多媒体互动功能,采用现代化技术进一步推广语言及文化。
近年来石荷州的政界人士带头在公共场合使用区域及少数民族语言,以提升关注度。例如石荷州州长丹尼尔•君特在2020年8月一场有关推动石荷州语言保护的会议上,全程使用低地德语,他强调区域及少数民族语言在石荷州具有重要作用,是维系团结各少数民族的关键。[13]为此石荷州2020年的第二版《语言政策行动计划》也总结了近期的语言声誉规划工作,介绍了州政府出资印发低地德语海报、支持弗里西语儿童小说的翻译工作、鼓励丹麦族儿童共同设计双语读物、为辛提和罗姆人的社会工作者提供宣传手册,全面推进区域和少数民族语言的宣传。另外州政府与2018-2019年资助了一个名为“石荷州文学之书”的项目,结合各少数民族的历史及轶事,辅以当地的民歌编撰成书,同时出版了标准德语、对低地德语、丹麦语和弗里西语的版本。
作为德国拥有少数民族数量最多的联邦州,石荷州长期处在标准德语、低地德语、丹麦语、弗里西语以及罗姆语五种语言共生的状态。语言的多样性和复杂性让石荷州成为德国切实履行《宪章》和《公约》所倡导理念的示范性联邦州。笔者通过解读石荷州在联邦州层面与语言政策有关的文件,同时从语言规划角度加以剖析,得出以下两点思考:
1.石荷州的语言政策以显性政策为主。显性指的是那些已经写进法律文本或通过官方决议的语言政策。除了已经出台的2004年《弗里西语法》,石荷州相继在2015年和2020年发布《语言政策行动计划》,以及每一届议会任期的《宪章实施报告》。可见是从联邦州政府的官方层面,在教育、行政、媒体等多个领域对区域及少数民族语言的维护工作。
2.石荷州的语言规划是多方位进行。该州的语言规划全面覆盖了地位规划、本体规划、习得规划和声誉规划四个维度,且相比之下习得规划的力度最大。其中丹麦语的习得规划主要依靠丹麦族的私立教育体系,弗里西语以附加课堂的形式,低地德语则借助示范学校的低地德语教学模块。
语言是文化的载体,任何一门语言都属于珍贵资源,都需要受到维护。对于濒危语言,更亟需各界采取措施合力保护乃至抢救。石荷州为我们提供了多民族地区语言保护的参考模式,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