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飞 王丽珂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河南 郑州450046)
党的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互联网发展和新媒体建设,但是随着新媒体技术的日新月异,也产生了很多新问题,比如虚假信息的滋生、对社会焦点信息的误导、主流媒体对网络舆论的控制力不足等。我们应该客观冷静地分析新媒体平台的优势和缺点,从而在加强主流媒体权威的同时,使各网络平台正向联动,形成强大的舆论合力,继而增强全民网络素养,建立健全法律法规,科学地运用新媒体平台引导规范社会舆论秩序,充分利用网络优势,让各种新媒体平台成为强信心、聚民心、筑同心、暖人心的社会正能量新平台。
首先要弄清什么是新媒体。“新媒体是利用数字技术,通过计算机网络、无线通信网、卫星等渠道,以及电脑、手机、数字电视机等终端,向用户提供信息和服务的传播形态。从空间上来看,‘新媒体’特指当下与‘传统媒体’相对应的,以数字压缩和无线网络技术为支撑,利用其大容量、实时性和交互性,可以跨越地理界线最终得以实现全球化的媒体。”[1]
科技的迅猛发展,为新媒体的发展提供了技术支撑。随着我国不断深入推进科技兴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新媒体的成长如日方升,各类新媒体形式层出不穷,促使互联网、大数据融合于人们的工作和生活中,在当今社会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与传统媒体相比较,新媒体的信息制作人在整个信息传播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他们是整个信息传播过程的核心,是信息的控制者,同时,新媒体平台更加突出使用者的主体地位,使得每一位新媒体的实际使用者都能够成为信息的传播者和控制者。只要周围存在网络,存在对应的移动终端如手机、电脑等设备,即可让广大的新媒体平台使用者具有双重身份,即不仅是信息的接受者,亦是信息的发布者,一方面实现了信息的实时互动性,另一方面增强了信息发布者的主体地位。
人们的工作和生活节奏日益加快,休闲和娱乐时间日益呈现出碎片化和零散化的趋势,新媒体平台的日益丰富,符合人们对高效、快捷生活的新期待,使人们的生活、工作、学习发生了巨大的改变。
“新媒体时代的到来,使信息传播方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人人都有麦克风,人人都是公民记者,人人都是新闻传播者。”[2]纵览近年来的新媒体发展,经历了从具有社交链接作用的微信、微博蓬勃兴起,到以资讯聚合、分散为特征的今日头条风生水起;从直播平台斗鱼、映客受到大众热捧,到短视频平台快手、抖音迅速发展壮大。这些变化的一个直接结果是,以各大主流媒体为主导的“舆论主场”,变成了众多媒体涌入的“舆论广场”。利用这些新崛起的网络平台,人们不仅能满足各方面娱乐和消费的需要,还可以随时随地实现即时沟通,打破时间和空间的局限性,以丰富的信息形态在对应的新媒体平台上,发布最新动态信息。
科技的日新月异深刻改变着媒介形态和舆论生态,从大数据到云端储存,从手机直播到短视频,从虚拟现实到增强现实,技术的更新打开了媒体形态变化的固有边界,无限延伸着人们的想象力。媒体内容的个性化源于新媒体技术的快速发展,在新兴技术的支撑下,信息传播方式愈加丰富。
在网络环境中,新媒体以使用者的使用习惯、个人喜好等为依据,向用户提供更加精准有效的、能够满足他们个性需求的服务,他们可以尽兴地表现自己,如即时聊天工具和直播平台等都成为人们展示自我的最佳方式。几乎全民覆盖的手机网络用户,时时刻刻都在用人们喜闻乐见的新媒体方式传递自己的声音,表述自己的立场,传达自己的想法,展现自己的个性,充分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
新媒体在逐渐发展的过程中,用自己的特色与优势让媒体行业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更推动了整个社会的变革,多种媒体形式的不断整合,各种媒体资源的有效共享,推动了新媒体和传统媒体的相互补充,但是,在媒体融合程度持续加深的同时,也带来了很多消极影响。
新媒体技术的迅速发展,使人们能够利用智能手机、电脑等移动设备通过互联网交流和获取知识,自主接受各种资讯,促使人们实现了自主思维的发散式、立体式和动态化,进而突破了传统固化的藩篱,并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自我学习能力和思辨能力。
在丰富的传播途径的大力促动下,社会舆论场不断扩展,更具多元、融合、复杂、“地下河”等特点。目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不断将人工智能运用在媒体信息的采集、生产、分发、接收、反馈中,全面提高了信息传播的速度和范围。新媒体时代,媒体不仅仅是信息、新闻传播的最前沿,而且是运用先进技术的最前沿。新媒体时代的信息传播,包含了文字、图片、声音、视频等立体元素,更融合进了数据分析、大数据算法、虚拟现实等新技术,极大地增强了技术应用、平台终端、信息内容、管理手段的共融互通,不断催化信息与技术的融合、质变。
正是因为新媒体传播方式的日益复杂,使国家对新媒体平台的监管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导致大量的虚假不实信息在互联网迅速传播,各种资讯鱼龙混杂,甚至让一些色情、暴力、反动的信息有了可乘之机,不仅误导受众,甚至造成人们心理恐慌,产生恶劣的影响,对社会稳定构成了严峻的挑战。
互联网构造了一个虚拟、崭新的环境,这个环境最为显著的特征是匿名性和虚拟性,我们每个人都在用一个虚构的身份与他人进行交流,人们在运用新媒体进行沟通和交流时都是作为一个隐形的人而存在。这种环境,为公众表达自我、诉求利益,提供了一个平等、畅所欲言的信息空间,信息传播上的即时性使得人们可以通过新媒体平台强化自己的主导地位和作用。
正是因为新媒体平台的匿名性、即时性、交互性及开放性的特点,特别是随着移动互联网的蓬勃发展,移动终端设备的全民普及,使公众随时随地都可以接入网络。在网络使用人员日益复杂,并且以匿名身份掩护的情况下,一部分人通过新媒体平台释放自己的不满,用戏谑化和煽动性的语言反体制、反主流,导致网民的同质化群体聚集,推动了新媒体平台“群体极化”(1)群体极化(Group polarization),社会心理学术语,最早是由传媒学者詹姆斯·斯托纳于1961年提出。在一个组织群体中,个人决策因为受到群体的影响,容易作出比独自一个人决策时更极端的决定,这个社会现象,被称为“群体极化”。现象的产生,最后形成极端的观点,给稳定的社会环境造成了负面的影响,甚或造成极端群体事件的发生。例如:2012年全国各地的反日示威活动,就是一些“打着爱国旗号”的网民煽动组织的非理性反日示威活动,舆论的聚集激起了许多年轻人的极端思想,在西安、长沙、深圳等多个城市日系公司的财物被砸、烧、毁,甚至造成人员伤亡。
新媒体时代,互联网给信息受众提供了广阔的平台,使每个人都可以自主接受和传播信息,表达个体的意愿和诉求,成为重要的舆论平台,而网络媒介却是传播信息的双刃剑。它为热点事件的传播提供了空间和渠道,在发挥正面效果的同时,也会产生负面效果。开放的媒体平台,在扩大传播范围并产生巨大社会影响的同时,各种信息在传播过程中如果被某些利益主体利用,用以散布虚假的信息,就会引发预想不到的后果。
传统意义上的媒体传播,绝大部分都是通过各种报纸、杂志、电视进行,但随着新媒体技术的日益发展,这种模式愈发显得狭窄,其弊端日益显现。新媒体平台所依托的独特媒介交流方式以及娱乐体验方式,不断地冲击和改变着人们的思维方法,追求个性、张扬自我成为社会新宠。但是,新媒体平台所推送的信息,鱼龙混杂、蜂拥而至,夹杂着大量快捷、流于表象的新闻排挤着官方深度的报道,由此产生的虚假信息,以讹传讹,甚至爆发“舆论风暴”,对社会舆论产生负面影响的同时,更威胁着稳定的社会秩序。
新媒体既然是一种新出现的媒体形式,是一种新事物,那么我们就有必要去认识、了解新媒体本身所具备的各项特征,以传统主流媒体为基础,不断创新,充分发挥新媒体在引导社会舆论导向方面的优越性。
1994年,我国颁布第一部信息网络安全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其后陆续出台了涉及网络安全、电子商务、个人信息保护以及网络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但是,基本都是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和部门规章,而对自媒体的监督和管理方面尚是空白。针对一些虚假信息或者恶意谣言,甚至造成不良后果的谣言,只能封锁或者删除信息,而没有相应的惩处措施。
鉴于我国超大体量的网络环境,笔者认为极其有必要制定具有中国特色的网络法律法规体系,形成基本的法律支撑,消除不同法律法规之间的交叉和盲点,为网络监管提供最基本的法律依据,使之成为人们网络行为活动的指南和导向,同时,以此促进形成政府监督和管理互联网,主导、控制网络舆论的局面。
各地政府在成立专门负责针对网络舆情监管和危机应对的常设机构的同时,主要成员必须吸收计算机网络方面的专家和新型人才,对重点网站的信息传播、各个自媒体平台的动态活动进行实时监控,通过信息过滤软件将那些带有反动性、恶意性和破坏性的有害信息屏蔽在源头,分层次和有选择地控制在互联网传播的各种信息,逐步形成网络信息的发现、跟踪和预警的完备体系。
“新媒体的发展和兴盛带来了信息传播和沟通方式的改变。越来越多的公众通过网络获取、发布信息,交流意见,联络感情,发泄情绪。”[3]因此,我们更需要正确把握新媒体发展和信息传播的客观规律及其特点,从而提高社会大众的辨别能力和自我认可能力,使人民有能力抵御各种不健康的思想和观点。在媒体传播过程中要坚持“以疏为主,以堵为辅”的策略,在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同时,不断地总结经验,创新方法与手段,取其优势,去其劣势,使新媒体能够完美融入我们的生活、工作、学习。
只有深刻认识到新媒体给我们的生活所带来的诸多影响,才能以积极的态度主动地利用新媒体及其各方面的优势,不断地优化整合网络舆论力量。同时,更要树立权威,提升主流媒体在社会大众心目中的地位,并充分利用新媒体易于反馈和沟通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分析社会大众对我们传播内容的接收情况和实际效果,紧跟时代步伐,对信息传播的方式和内容,进行不断地调整与优化,实现新媒体平台的高效发展和与时俱进。
对于网络舆论突发事件的产生,主要是因为民众综合素养有待提升以及获取信息方式不对称。笔者认为,首先要加强网民综合素养教育,提高网民自律水平,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依托,加强虚拟社会文化建设,从源头上阻止新媒体平台的非理性言论,全面提高网民自律、自觉意识。其次,通过主流媒体定期推送的权威信息,对一些社会敏感问题和突发事件,正面回答社会大众质疑,及时公开发展过程和处理结果,以满足人们接受各类热点信息的需要,帮助人们提高信息鉴别能力。
媒介环境发展与受众媒介使用习惯的变迁,导致新媒体传播工具的“泛媒体化”,最大限度地使政府传播资源和社会媒介资源良性互动,需要利用传统的文字、图片,还要使用视频、大数据、虚拟现实、超链接等多个媒介形式,更需要在媒体信息传播的各个要素之间,尤其是渠道与内容融合、化解负效应和激发正能量方面,不断创新融合,逐步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强大社会舆论合力。
新媒体在文化建设过程中应注重融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君子和而不同”“美美与共”的思想,把其中包含的人与环境、人生信仰等方面的理念,上升到对社会治理、国家发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高度。另外,借助新媒体平台的优势,弘扬“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家国情怀。这不仅是我们古老文化的恢宏气度,更是历史长河中我们民族薪火相传的优良传统。这些优秀的中国传统文化精神元素,应利用新媒体平台的优越性,使其成为人们工作生活中崇高的信念和指引。
互联网本身是一个中立的信息平台,在弘扬社会正能量、解释社会热点、疏导公众情绪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更是治国理政的重要工具。一方面,我们要利用新媒体信息传播的特征,有效利用新媒体平台的传播方式,抢占文化制高点,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传播。另一方面,提供更多更好的新媒体服务和产品,不断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在技术日益创新的支持下,不断提高新媒体产业的专业化水平,打造一批能够体现时代精神和优秀文化底蕴的网络文化品牌,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个性化的精神文化需求。
随着新媒体传播模式的不断创新,其在社会舆论场中的重要作用日益突出,涉及道德价值、法治管理、规则运作等多个层面,归根结底还应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保持一致。只有做到新媒体建设和社会舆论场引导的与时俱进,才能适应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要求。有效利用新媒体的优势和特点,取长补短,发挥新媒体在社会舆论方面的积极作用,为整个社会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让正确的理想信念、价值理念、道德观念深入人心,让正能量更强劲、主旋律更高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