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思颖 秦明芳 陈杨 石青萍 成会荣 高娇 文洪梅
宫颈癌是女性常见的恶性肿瘤,根据世界癌症报告数据显示,宫颈癌发病居女性恶性肿瘤的第3位[1],2015年中国恶性肿瘤流行情况分析显示全国宫颈癌发病和死亡在女性恶性肿瘤中居第6和第8位[2],云南省肿瘤登记地区2015年宫颈癌发病居女性恶性肿瘤发病的第4位,死亡居女性恶性肿瘤死亡的第6位[3]。本研究利用2011—2015年云南省肿瘤登记地区宫颈癌的发病和死亡资料,分析云南省肿瘤登记地区宫颈癌的发病和死亡流行特征及时间趋势,为宫颈癌的防治工作提供参考。
宫颈癌的发病和死亡资料来源于云南省2011—2015年肿瘤登记地区中数据质量符合要求的肿瘤登记处的肿瘤随访登记数据。纳入数据分析的登记处至少连续提交两年资料,存在发病/死亡粗率及中标发病/死亡率数据异常波动的登记处或某些年份数据均不纳入5年趋势分析,本次分析数据纳入2011年和2012年数据包含3个登记处,2013年数据包含5个登记点,2014年和2015年数据包含10个登记处。其中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麒麟区、红塔区和隆阳区为城市地区,腾冲市、个旧市、易门县、屏边县、澄江县为农村地区。
人口资料取自当地公安、统计部门每年收集的辖区户籍居民人口总数及其性别、年龄组构成资料。宫颈癌病例报告范围为子宫颈肿瘤(ICD-10编码为C53),各肿瘤登记处主要通过登记地区医疗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诊治的宫颈癌病例信息、县乡村三级防癌网收集的宫颈癌病例信息及职工和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数据库和死因监测数据库等收集宫颈癌相关数据。
根据《中国肿瘤登记工作指导手册(2016)》[4]和国际癌症研究中心(IARC)/国际癌症登记协会(IARC)对登记质量的相关要求[5],对数据进行审核和评价。2011—2015年病理诊断率为81.85%,DCO%为1.09%,M/I为0.3,2011—2015年各年数据较平稳(表1)。
表1 2011—2015年云南省肿瘤登记地区宫颈癌质量控制指标
对数据合并汇总分析,并按地级市和县级市划分城乡,分别计算各地区、年龄别发病(死亡)率、标化发病(死亡)率、累积发病(死亡)率。采用2000年中国标准人口构成和Segi′s世界人口构成分别计算中国和世界人口标准化发病(死亡)率。采用Excel 2007和IARC发布的IARCcrgTools 2.05审核、评估数据。利用SAS 9.4软件计算宫颈癌的发病率和死亡率。发病和死亡的时间趋势利用Join point 4.8进行分析,计算年度变化百分比(Annual percentage change,APC)和95%置信区间(95% CI),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云南省肿瘤登记地区2011—2015年共报告宫颈癌发病病例为1 653例,其中城市地区为909例,农村地区为744例。
云南省肿瘤登记地区2011—2015年宫颈癌发病粗率为17.39/10万,中标率为16.41/10万,世标率为12.41/10万,累积率(0~74岁)为1.02%,截缩率为24.62/10万。城市地区宫颈癌发病粗率为14.65/10万,中标率为13.60/10万,世标率为10.27/10万,累积率(0~74岁)为1.27%,截缩率为30.28/10万。农村地区宫颈癌发病粗率为22.54/10万,中标率为22.01/10万,世标率为16.68/10万,累积率(0~74岁)为1.77%,截缩率为41.47/10万(表2)。
表2 2011—2015年云南省肿瘤登记地区宫颈癌发病率
云南省肿瘤登记地区2011—2015年共报告宫颈癌死亡病例为489例,其中城市地区为234例,农村地区为255例。
云南省肿瘤登记地区2011—2015年宫颈癌死亡粗率为5.14/10万,中标率为4.68/10万,世标率为3.56/10万,累积率(0~74岁)为0.39%,截缩率为8.87/10万。城市地区宫颈癌死亡粗率为3.77/10万,中标率为3.31/10万,世标率为2.49/10万,累积率(0~74岁)为0.26%,截缩率为6.21/10万。农村地区宫颈癌死亡粗率为7.73/10万,中率为7.50/10万,世标率为5.79/10万,累积率(0~74岁)为0.67%,截缩率为14.41/10万(表3)。
表3 2011—2015年云南省肿瘤登记地区宫颈癌死亡率
云南省肿瘤登记地区2011—2015年宫颈癌年龄别发病率在0~24岁组处于较低水平,25~岁组后增加迅速,55~岁组达到峰值,60~岁组以后有所下降。各年龄组发病率农村均高于城市,农村宫颈癌发病率在55~岁组达到峰值,70~岁组又出现1个小高峰。城市宫颈癌发病率在50~岁组达到峰值,75~岁组又出现1个小高峰。45~70岁组农村发病率为城市发病率的2倍(图1)。
图1 云南省2011—2015年肿瘤登记地区宫颈癌年龄别发病率
云南省肿瘤登记地区2011—2015年宫颈癌年龄别死亡率在0~24岁组处于较低水平,25~岁组后增加迅速,65~岁组达到峰值,在55~岁和75~岁组各出现一个小高峰。各年龄组死亡率农村均高于城市,农村宫颈癌死亡率在65~岁组达到峰值,在55~岁组和75~岁组各出现1个小高峰。城市宫颈癌死亡率在85+岁组达到峰值,在50~岁组和65~岁组各出现1个小高峰。40~75岁组农村死亡率为城市死亡率的2~3倍(图2)。
图2 云南省2011—2015年肿瘤登记地区宫颈癌年龄别死亡率
2011—2015年粗发病率分别为21.21/10万、16.53/10万、17.13/10万、16.46/10万、18.12/10万(APC=-1.4%,95%CI:-10.9%~9.2%,P=0.7)。2011—2015年中标率分别为13.49/10万、13.51/10万、13.99/10万、13.09/10万、13.61/10万(APC=-29.8%,95%CI:-56.4%~13.1%,P=0.1),变化趋势均无统计学意义(表4)。
表4 2011—2015年云南省肿瘤登记地区宫颈癌发病趋势
云南省肿瘤登记地区宫颈癌2011—2015年粗死亡率分别为6.43/10万、4.05/10万、5.36/10万、4.02/10万、6.63/10万(APC=5%,95%CI:-20.8%~39.3%,P=0.6)。2011—2015年中标率分别为4.13/10万、3.04/10万、4.01/10万、2.88/10万、4.38/10万(APC=0.1%,95%CI:-24.3%~32.5%,P=1.0),变化趋势均无统计学意义(表5)。
表5 2011—2015年云南省肿瘤登记地区宫颈癌死亡趋势
本研究结果显示,从发病和死亡数据上看,2015年全省宫颈癌发病粗率(18.12/10万)、死亡粗率(6.63/10万)、发病中标率(13.61/10万)、死亡中标率(4.38/10万)均略高于全国宫颈癌发病粗率(16.56/10万)、死亡粗率(5.08/10万)、发病中标率(10.86/10万)、死亡中标率(3.31/10万)[6]及西部肿瘤登记地区宫颈癌发病粗率(15.82/10万)、死亡粗率(5.50/10万)、发病中标率(10.85/10万)、死亡中标率(3.86/10万)[7]。对比其他省份,我省2012年宫颈癌标化发病率(13.51/10万)高于河北省(12.99/10万)[8]及重庆市(10.25/10万)[9]。我省2013年宫颈癌标化发病率(13.99/10万)高于内蒙古自治区(6.20/10万)[10]、广东省(11.57/10万)[11]及河北省(9.98/10万)[12]。我省2015年宫颈癌标化发病率(13.61/10万)高于河北省(9.66/10万)[13]、黑龙江省(8.61/10万)[14]及福建省(12.64/10万)[15]。由此可见,我省宫颈癌发病率高于部分东部、中部及西部地区。这可能与我省属于西南边疆省份,经济条件落后,医疗卫生条件较差,特别是农村地区的卫生条件有待进一步提高有关。另外,在部分落后地区仍然存在早婚早育现象也可能是造成我省宫颈癌发病死亡水平较高的原因之一。
从年龄别变化趋势看,云南省肿瘤登记地区2011—2015年宫颈癌年龄别发病率在0~24岁组处于较低水平,在25~岁组后增加迅速,50~55岁组达到峰值,60~岁组以后有所下降。死亡率25~岁组后增加迅速,65~岁组达到峰值,在55~岁和75~岁组各出现一个小高峰。年龄别发病变化趋势与国家相比差异不大,但死亡率变化与国家及部分西部、中部及东部地区相比存在差异,死亡率高峰年龄段出现普遍较其他地区早,这可能与较落后的医疗卫生条件有关。这一结论在制定防控策略的时候充分考虑各年龄段的发病死亡特征。相对其他癌症,宫颈癌的防控关口要前移。
从城乡年龄别看,云南省肿瘤登记地区2011—2015年宫颈癌年龄别发病率各年龄组农村均高于城市,40~75岁组农村发病率为城市发病率的2倍。年龄别死亡率各年龄组农村均高于城市,40~75岁组农村死亡率为城市死亡率的2~3倍。城市与农村相比,农村发病率、死亡率、中标率和世标率均高于城市。这可能与农村生活卫生条件较差、医疗资源缺乏有关。建议医疗资源向农村倾斜、加强健康生活方式教育、晚婚晚育、推广宫颈癌筛查、疫苗接种等。
从顺位上看,我省2015年肿瘤登记地区宫颈癌发病在全人群恶性肿瘤中居第5位,在女性恶性肿瘤中居第4位,死亡在全人群恶性肿瘤中居第6位,在女性恶性肿瘤中居第6位,农村地区宫颈癌发病在全农村人群恶性肿瘤中居第2位,在女性恶性肿瘤中居第1位,死亡在全人群恶性肿瘤中居第5位,在女性恶性肿瘤中居第5位[3],高于同期全国宫颈癌顺位情况,全国宫颈癌发病在全人群恶性肿瘤中居第7位,在女性恶性肿瘤中居第6位,死亡在全人群恶性肿瘤中居第8位,在女性恶性肿瘤中居第8位,全国农村地区宫颈癌发病在全农村人群恶性肿瘤中居第7位,在女性恶性肿瘤中居第5位,死亡在全人群恶性肿瘤中居第7位,在女性恶性肿瘤中居第7位[2]。顺位情况同样高于同期部分省份,2015年河北省肿瘤登记地区宫颈癌发病在全人群恶性肿瘤中居第8位,在女性恶性肿瘤中居第7位,死亡在全人群恶性肿瘤中居第6位,农村地区宫颈癌发病在全农村人群恶性肿瘤中居第8位,在女性恶性肿瘤中居第6位,死亡在全人群恶性肿瘤中居第10位,在女性恶性肿瘤中居第7位[13];2015年黑龙江省宫颈癌发病在全人群恶性肿瘤中居第7位,在女性恶性肿瘤中居第6位,死亡在全人群恶性肿瘤中居第9位,在女性恶性肿瘤中居第8位,农村地区宫颈癌发病在全农村人群恶性肿瘤中居第6位,在女性恶性肿瘤中居第5位,死亡在全人群恶性肿瘤中居第8位,在女性恶性肿瘤中居第6位[14],由此可见,我省宫颈癌发病/死亡占女性恶性肿瘤发病/死亡顺位高于部分省份,而且农村这一现象更为突出。这可能与我省部分地区较落后的卫生条件和医疗水平相关;另外可能也与其他癌症的诊断能力较低,乳腺癌和宫颈癌筛查项目的开展导致宫颈癌的构成比重加大相关,具体原因有待进一步论证。
时间趋势结合我省五年数据来看,我省肿瘤登记地区宫颈癌发病/死亡数据都较平稳,没有明显波动,由于纳入数据分析年份较短,我省宫颈癌发病/死亡的时间趋势有待进一步论证。
综上所述,宫颈癌在我省癌症发病和死亡中占据重要的地位,加大对西部地区和农村地区医疗资源的投入,加强健康生活方式教育,提倡晚婚晚育,杜绝不洁性生活,推广HPV疫苗接种,进一步推进宫颈癌的早诊早治等均是有效降低宫颈癌发病死亡的措施[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