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智慧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赵光旭
汽车金融一直都是金融机构在相关消费者购车时为其提供有效的金融服务。目前来说,我国与国外的汽车金融行业相比较,可以发现虽然我国当下汽车金融行业发展较为迅猛,但是仍处于起步阶段。在我国,汽车融资服务,包括汽车贷款、汽车租赁和保险服务,最早出现于80年代,2000年以来逐渐扩大。随着我国当下汽车工业的快速发展,世界各地的汽车制造商逐渐关注我国的汽车市场。中国第一个汽车金融行业由合资企业通用汽车有限公司于2004年创立,随后,各大汽车集团开始在中国成立自己的汽车金融公司。国内汽车集团也开始成立相对应的独立品牌的汽车金融企业。
作为资产的原始权益人或融资方,他们有权转让资产并发起证券化。资产原始权利人在进行资产转让之前,必须明确资产证券化的具体要求,并根据要求选择基础资产组成资产池。资产池完成创建之后,对可能出现的现金流量进行一次评估和逐步清理。根据程序的规定,通过循序渐进地实施,使得资产证券化的最后成果是无差错的,从而获取更稳健的现金流。
资产的原始权益人在决定要纳入资产池的资产种类之后,需要将资产出售给特殊目的载体,通常称为 SPV。SPV 的主要任务是准确判断基础资产的种类和资产原股东的需求,设计拟发表的股票,设计主要涉及股票的种类、数量和价值,以及有关机构处理信用增级和股票分级。SPV是资产证券化的重要环节,负责管理和监测可能的现金流量以及偿付证券的债务。
实现信用增级的方式主要有3种。首先,从外面开始,也就是说,它使用第三方作为信用担保。独立第三方担保模型具有较高的增信参考值,该模型具有较高的增信参考值。其次,内部增强,也称为内部保修。这是指资产证券化发起人利用标的资产产生的部分现金流来实现自保。主要形式有直接赎回、准备金账户、超额抵押、次级购买和利润、坏账和保证投资资金。最后,财务担保,即由信用等级为A级以上的专业财务担保公司为投资者提供担保。
信用评级的内容主要包括评估证券发行人的信用以及正确的质量是否达到标准。评级不是为了推销特定的证券产品,而是为了在评估证券可靠性的同时,能够直观地向投资者展示每种证券产品的特点。
资产证券化过程中产生的证券以中长期证券为主,所以,要保证资产证券化的顺利进行需要一个活跃、具备一定规模的二级市场。一般来讲,很多资产支持证券在发行时选择公募的手段,他们更喜欢流动性较强的证券。因此,对资产变现要求较高,为了满足这类投资方的需求,一般建议证券在选择特殊目的载体时,以交易所为主。如果资产支持证券在发行时以私募手段为主,投资方的种类也不一样,一般选择这类证券都是大型银行或者非银行金融机构,他们不需要流动性高的证券,也不关心证券是否上市。目前,资产证券化发行产品绝大多数都是以私募形式发行的。
融资难、融资渠道单一、融资成本高是我国汽车行业发展的主要障碍。要想进一步有效解决这些问题,资本证券化是一个相对有效的工具。合理运用资本证券化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有效降低相关金融公司的成本,从而增加企业自身流动性,促进我国汽车产业的稳步发展。然而,当下我国汽车金融领域的资产证券化起步相对较晚、经验不足,在发展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
近年来,虽然我国汽车抵押贷款过程中,相对应的发行总量在一定程度上呈现出持续增加的趋势,但仍与我国相关汽车行业总规模发展不成正比,同时占汽车行业总收入的比重相对较小。在我国,虽然汽车融资呈现出增长趋势持续了20多年之久,同时相关汽车的信贷渗透率在我国也已经达到40%左右,但与欧美等发达国家的60%平均水平进行比较,仍然可以看出具有很大的差距。
现阶段,我国许多汽车金融企业,可能已经推出了汽车贷款资产证券化的金融产品,也有可能已经购入了抵押贷款证券化机制。所以,在实际的市场上,汽车金融公司,能够把核心资产池中的资产以资产证券化的形式卖给SPV(公司/特设机制)。
同时,在实践过程当中,此次出售只是作为一种形式存在,一般来说相对应的汽车金融企业仍然具有一定的赎回权。由于当下大多数汽车金融公司通过将其自身进行资产证券化,主要目的是能够有效降低相关融资成本,以及增加自身企业融资的流动性。因此,发行人在这一细分市场当中所面临的风险,主要是由于合同附带的抵押贷款不会改变其资产的所有权。在实际定向资产池中,在实践过程中,汽车金融公司仍然有权进行清算和发行。此外,为了能够进一步有效解决融资成本高、贷款利息高、公司流动性不足等问题,汽车金融企业需要将汽车信贷资产证券化。
目前,我国发行的资产证券化产品存在信用不足的问题,产品的外部评级体系也不够完善。现阶段,国内仍然借助外资信用评估组织来对汽车质押信贷产品和资产证券化产品进行外部评估。这种评估方法的产品公信力相比国内外双重评估体系较为不足。
因此,引进境外信用评估组织,开展汽车外部评估,对于国内的汽车质押信贷及资产证券化产品发展有着重要意义。海外汽车金融应用资产证券化的发展历程更长,成功例子也更多,所以海外评估机构的科技水平更领先、管理经验也更多,所发布的评估意见更具有公信力。
投资者投资汽车金融公司的抵押贷款资产证券化产品时,所面临的最高风险与实际贷款客户违约风险有重大联系。当客户不按时偿还相关到期利息时,将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影响投资者的产品回报,并显著增加风险。因此,创建核心资产池,对池内资产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应该是汽车金融公司发行抵押贷款证券化产品的首要任务。为了进一步有效提高现金池资产的质量,降低相关投资者的风险,汽车金融企业应当尽可能建立相对较为严格的贷前审查制度。通过现场调查、现场访谈、现场检查等方式,进一步有效调查贷款人的资信和还款能力。在建立核心资产池时,必须考虑贷款人的实际收入、地点、职业和模式,优先考虑信誉良好、还款能力强的贷款人。
在新的经济环境下,我国经济逐渐呈现出发展不平衡、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特点。然而,为了进一步有效确保汽车贷款偿还的相对稳定性,应该扩大汽车贷款证券化收益的传播范围,而不是集中在少数省份或地区。否则,如果由于这样或那样的原因,当地经济急剧恶化或倒退,将在一定程度上很难按时偿还该地区发放的汽车贷款,这对汽车金融公司来说是一个相当大的风险,也有必要在经济相对不发达的地区进行有效分配。同时,需要增加汽车金融公司的加权平均资产回报率,当下有许多汽车金融公司希望进一步增加与之相关的品牌汽车年销量。因此,他们在实际销售的过程当中,开展了许多优惠活动,授予汽车抵押贷款时,汽车金融企业分析汽车的品牌和类型,提供相对具体的贷款计划等,并提供一系列优惠活动,如低利率或者零利率贷款。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汽车销量的增长,但这些优惠活动相对来说非常不利于实际收入,并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导致贷款利率普遍下降。因此,汽车金融公司在运用优惠政策时,应从多方面考虑,从而进一步整体性提高利率,提高汽车金融公司资产的加权平均收益率。
当下我国相关汽车金融公司在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各个环节当中都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因此,在实践过程当中,需要明确在实际交易过程当中各方的合法权利以及义务,确保发行人、中介机构等签订的合同都是合法、严谨、完整的。在实际汽车金融企业资产证券化过程中,汽车金融公司采取相对应的风险管理方法和措施是绝对有必要的。此外,如果在进行相关资产证券化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汽车金融公司应定期发布通知,对于影响投资者利益的事件应仔细审查。订立交易合同时,必须保证相对应的合同完整性、合法性和严密性,并在合同中明确双方的义务和责任。在汽车金融证券化过程中,需要关注风险,提高资产质量。
汽车金融公司抵押贷款证券化产品最重要的是建立核心资产池。如果相关客户不能及时还款,就会影响资产池中资产的信用,如果资产不及时归还,投资风险就会大大增加。因此,为了尽可能避免这种情况,汽车金融公司应当严格控制自身资产质量。此外,汽车金融公司在发放相对应的贷款前,必须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并根据其职业和实际收入彻底审查和评估其还款能力,减少相对应的交易过程,贷款偿还可能会有延误。风险评估完成后,再发放贷款,应选择相对良好的信用资质、还款能力强的客户。另外,贷款发放后,汽车金融公司必须完善贷款发放后的管理,严格控制交易的各个环节,妥善管控贷款。贷款发放后,资产共享标准提高,完善相关考核管理办法,促进汽车金融行业资产证券化稳定进行。
在政府层面,为了进一步保障汽车金融稳定发展,政府应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法律制度保护包括汽车金融公司、投资者和消费者在内的各方利益。法律制度为汽车金融公司的财务债权提供了相对明确的法律保护,增强了投资者的信心,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融资难度。目前,规范个人消费信贷行为的法律法规尚不健全,应当作出补充与规范;建设全省范围的个人消费信贷管理申请体系,进一步健全车辆质押登记机制,合理地减少相关车辆多次质押的风险;进一步强化对消费者利益的司法保障,严厉打击合同诈骗、高利贷和非法集资等不法行为,促进汽车金融业良好发展。
近年来,由于中国汽车行业高速发展,更多资金的投资流向了汽车金融服务产业,各大汽车金融机构间的资金争夺日益加剧,而制约汽车金融机构发展的重要原因便是投融资问题,由于投资来源单一、成本过高导致公司无法得到充足的资金,从而限制了公司发展壮大。传统的投融资方法也暴露出了许多弊病,导致汽车金融机构把眼光投向了抵押贷款证券化。但当前汽车金融领域对资产证券化技术的运用还面临着不少问题,包括基础资产池的建设需要进一步优化、产业信用设计还不完备等。而根据实际面临的问题,本文给出相应的建议,帮助汽车金融公司更好地应用资产证券化,有效解决融资困难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