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欣怡
关键字:丰巢;收费;互联网平台垄断
快递的营运目标很简单:多收件、多派件就是利润,但是,快递员每派一件大约有一半时间消耗在从进小区到找到用户的路上,如果能节省这个时间,意味着所有快递公司的工作效率都能翻个倍。快递柜就是在这个背景下诞生的。2015年,以顺丰为首的5家物流公司宣布投资5亿元成立丰巢科技,目的就是为快递行业提供最后一公里的服务。
2020年4月30日起,丰巢快递柜开始实行超时收费的“会员制”,非会员包裹只可免费保存12小时,超过需收取0.5元/12小时费用,收费引发广泛质疑。
2020年5月13日,针对丰巢公司智能快件箱纠纷,国家邮政局约谈了丰巢科技公司主要负责人,要求该公司积极采取措施,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回应用户合理诉求。
2020年5月15日,丰巢智能柜微博致歉并调整服务,免费保管时长由12小时延长至18小时,超时后每12小时收费0.5元,3元封顶。
超时收费事件后,消费者普遍不接受或者反弹比较大,为什么丰巢推出超时收费制度会引起如此大的争议呢?意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快递入柜基本上不打招呼,从未考虑过用户的意见,只是在快递入柜后短信通知,现在又从免费变成超12小时收费,广大用户觉得没有知情权,侵害了消费者权益;二,根据法律合同,快递的收货人并没有委托丰巢快递柜保管货物的表示,在法律上没有合同的关系,丰巢快递柜如要收费,也只能向快递公司收费,而不能向收货人收取费用;三,12小时时间较短,如果清早投递,晚上不及时回家一定超时,时间设置有坑,不合情理。
为什么丰巢坚持向用户收费?
一是因为丰巢此举意在扭亏为盈。为了扭亏为盈,必然得找出新的解决办法。而在此之前丰巢主要是向快递员收取寄存费。这种单向收费模式单一,运营和维护成本高,存在较大成本压力。据丰巢财务数据显示:2020年第一季度未经审计的营业收入3.34亿元,亏损2.45亿元;2019年营收16.14亿元,亏损7.81亿元。丰巢连连亏损的局面不得不让它另找出路,丰巢。我们耳熟能详的爱奇艺、B站、京东等每年财务报表都是亏损的。资本的投资,其实就是看重后期的盈利,所有的资本都是逐利的,因为投资者觉得其现在的亏损能通过后期的收益来弥补。在之后的几年融资和发展过程中,原股东纷纷以股权转让等方式退出丰巢,顺丰系在丰巢的持股比例不断增加,持股比例已上升至38.68%。
二是丰巢已经成为国内市场占有率最大的快递柜运营商。在收购速递易之后,丰巢智能快递箱的市场份额达到67%,其在快递柜市场中已经接近实质性垄断的地位。在刚宣布合并后便坐地收费,未经用户允许以及接受度调研,这会加剧人们对于丰巢"垄断"的争议。
面对网络经济的创新,平台思维的确提高了商业效率,利用亏损做大规模、占领市场,等到有了垄断话语权,再以改变游戏规则的方式,实现盈利。但丰巢在市场中占有一定份额后马上收费,这让用户觉得自己"被割韭菜"过于明显。丰巢处于前期的扩张期,亏损或许在所难免,但是在自己获得垄断地位以后就妄想将其扩张成本转移给消费者,吃相确实难看,也毫无大企业的社会责任和精神。这次丰巢风波却让业界看到了互联网经济思维的弊端。
互联网平台经济在为用户带来灵活便利的生活方式的同时,也带来了垄断的风险。
特点一:具有网络聚集效应。是指网络平台用户的数量决定着该平台对用户的价值。一个平台吸引用户不断积聚,就会有更多的用户会基于亲友、朋友、推荐等情感和社交因素使用该软件。丰巢就是和人们购物、交流、信息、货运和服务的行为紧密连接在一起,当小区出现快递柜,提供了灵活的收件方式,自然会有越来越多的人源源不断的加入进来,而客户资源会像羊群一样,形成粘性,成为平台依赖的最大依赖。而大型互联网平台公司利用在技术、数据、用户与服务上的优势,形成领头羊地位,逐渐建立起在各自擅长领域的垄断地位。
特点二:平台成为某些规则制定者。当一个大的互联网平台人人都在使用,并深入到个人生活的方方面面,它就有了网络话语权和支配权。每个平台都会基于自己的利益而充当“守门人”的角色,巩固其已经占据的市场。互联网用户必须要接受平台的服务构架、算法定义的规则以及遵守内部社区规范。这些规则不是“透明的”和“可参与的”,用户还要付出被监视和依赖的代价。就像丰巢快递柜已经成为市场占有率最大的快递柜,若居住的小区只有这个快递柜,用户就无法拒绝,只能接受它的收费规则。
特点三:大的互联网平台通过维护知识产权和掌控数据资源阻碍潜在市场竞争者的进入。互联网企业之间的竞争以网络技术、创新产品为内容,同时通过掌控用户资源来设置壁垒阻止现有或潜在竞争者获取数据、达到限制、排除竞争的目的。一些初创市场份额在资本操作下加速集中,中小企业越来越难以与之抗衡,超大型巨头却越来越厉害,通俗的讲:“大树底下,寸草不生”。
特点四:采用并购方式控制市场份额。限制竞争并购是这几年热议的一个词,是指大型平台企业通过并购的形式巩固其垄断地位,使得小型科技企业、新技术拥有者和市场新进入者的生存空间被挤压,从而妨碍市场自由竞争和压制市场自由创新。2020年12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国市监处【2020】28号处罚决定书,涉及内容为丰巢科技未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事项,对其处以50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起因就是丰巢科技在协议控制下对中邮智递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收购,正是这笔收购让丰巢快递柜市场占有率一支独大,继而引发涨价事件。
由于中国在科学技术上的落后,国家一直强调发展和创新,垄断,这个在西方互联网世界里时常被提及的词汇,在国内并不重视,即便一些互联网巨头如阿里和腾讯已经合计超万亿美元市值,一些新兴巨头如美团和滴滴,已经占据超过七成市场份额,大家也很少意识到这背后存在的问题。丰巢科技因为快递柜的关系,而引起大家的广泛注意,是否可以认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涨价是否构成反垄断法规定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构成不正当竞争,还需政府进行调查斟酌。可以预见,随着互联网的贸易和消费活动的不断升级,会有越来越多的互联网企业和互联网经济事件被纳入到反垄断法的视野内。
互联网经济已是世界经济的主流,互联网经济体量巨大,全世界范围内已经出现大量的互联网企业反垄断案例。如何保护新生竞争者、加强法律监管、以及禁止垄断掠夺和使用法律诉讼等,现在都是普遍关注的问题。我国将迎来《反垄断法》的首次修改,互联网是反垄断执法的新领域,而我国反垄断执法机构不能只从立法的角度上进行研究,还要重视互联网企业的垄断特点,针对性立法,才能解决根本性垄断问题,遏制平台经济发展衍生出的各种经济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