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健
市场经济是社会范围人们之间平等交易的经济,但市场经济又不是凭空产生的,人类社会经济活动不可能脱离社会伦理关系而进行,为人类社会经济活动秩序提供一个伦理意义的解释,构成了市场经济的人文基础。在关于市场经济理论的古典经济学形成之前,西欧发生了启蒙运动,思想家们就已经从自然法和道德哲学角度对市场经济的人文基础做了大量思想和理论准备①胡怀国:《现代市场经济的人文基础与逻辑前提——基于自然法和道德哲学的政治经济学分析》,《学习与探索》2018年第12期,第117—124页。,这其中苏格兰启蒙运动的作用最为重要,西方经济学的开山鼻祖亚当·斯密则是苏格兰启蒙运动的集大成者,也是市场经济人文基础最直接的奠定者。
市场经济给予个人充分的公平交易机会,每个人为谋求自身福利而努力构成了市场经济发展的原动力,经济学里的经济人假设就是对此的总结。不过,经济人假设的成立和市场经济的良好运行需要一定制度的支持。一方面,市场经济保护和激发市场参与者谋利的动机;另一方面,这种对私利的追求也不可能是无限制的,否则坑蒙拐骗、巧取豪夺等符合私利的行为会使市场交易不复存在,进而导致市场经济完全失灵。为此需要有制度约束,即通过强制性的法律制度保护市场交易,它之所以是可行的,在于大多数人自愿认同并遵守法律,当只有少数人违法时,法律的威慑才是有效的。大多数人之所以自愿认同法律,在于大多数人对法律所体现的社会秩序的心理认同,这就是道德意识。因此,市场交易及市场经济正常运转所需要的制度支持中,伦理制度的支持是根本性的,甚至可以说,市场本身就是一种伦理制度。①爱伦·斯密德:《财产、权力和公共选择——对法和经济学的进一步思考》,黄祖辉等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上海分店,1999年,第39页。
在伦理意义上,市场经济尽管以经济人追求自身利益为前提,但市场经济也不是不讲道德的经济,市场经济需要道德基础。市场经济的道德基础是指人们在市场交易行为中,必须一致遵守的某些道德准则②汪丁丁:《市场经济与道德基础》,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51页。,它们形成道德义务,为市场经济提供价值导向。市场经济总存在一些人们普遍具有的基本价值判断和选择规则,没有这些,市场交易难以存在,遵循这些道德义务,包括尊重产权、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等,可以为市场经济的规范运行树立基础。市场经济的道德基础之所以重要,在于市场经济使过去人们在局部小范围的经济互动变成社会范围的经济交易,以往基于血缘、地缘的小范围人群的合作规范需要扩展为在社会范围树立道德规范,使市场交易者面临相同的道德义务。在社会范围,市场经济的道德基础为人们的利己心设立边界,以防止出现损害公平交易的行为。人们对利己心进行约束也就是对没有血缘、地缘关系的他人具有某种程度的利他心。这种作为义务提出的道德基础是一种底线要求,并不否认更高的道德感和利他心所具有的崇高意义,但对市场经济而言,倡导为己利他而又不否定无私利他的道德体系是最为优良的道德体系。③孙英、吴然:《经济伦理学》(第3版),北京:首经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15年,第11页。
市场经济的道德基础树立起社会范围人们应共同遵循的道德规则,其必要性、合理性的一种解释是:如果没有这些最低的道德要求,那么欺诈和掠夺会成为每个人的占优策略,市场经济将无法正常运转。这种解释使道德具有了某种功利主义色彩,它对维护市场经济有用,所以它是必要的、合理的。道德并不像法律那样具有外在强制性,道德来源于每个人基于理性选择,发现遵守这些道德规则更有利于市场经济的发展。不过,基于理性计算的个人与他人在单次互动中会面临囚徒困境,无限期互动时才可以采用一报还一报策略来保证合作的出现,或者在有限期互动下,最后一期之前声誉机制可以保证合作的出现。市场交易作为社会范围的互动,必然包含大量的与陌生人的单次交易,并且除了现货交易,大量的交易是跨期的,交易后果无法当场验证,它需要解决承诺的动态不一致问题,因此从个人理性选择推导出道德规则会遇到困难。④韦森:《经济学与伦理学:市场经济的伦理维度与道德基础》,北京:商务印书馆,2015年,第62页。诚实守信可以解决承诺动态不一致问题,但诚实守信本身就是基本的道德规则之一。
市场经济的道德基础是一种泛称,强调它是市场经济能够正常有序运行所需要的道德规范,也就是先设定市场经济,再讨论应该具有什么样的道德基础来配合它,此时并不是市场经济的合理性源于其道德基础,而是道德源于市场经济正常运转的需要。把这一顺序反过来,就是先从伦理角度探讨人类在社会范围内行动时会具有以及应具有什么样的道德感和行为规范,利用先行存在的道德感来推断人类社会秩序规范,而市场经济是这种社会秩序的一个组成部分,从中得出市场经济具有的合理性。这种顺序更加强调的是市场经济的人文基础,即从社会互动中人类行为的总的道德规范推导出市场经济的合理性,在这里道德规范并不是从市场经济推导出的,相反,市场经济是这些道德规范的合理推论,是人类道德行为的自然后果,从而为市场经济的构建和运行提供更高层次的立论依据。
建立市场经济的人文基础不只是一种理论可能,思想史上,在西方市场经济形成之初,相关人文主义思想的发展便已累积成形,为市场经济先行打造了一个坚实的人文基础,而不是等到市场经济成熟后再去探讨其道德基础。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使西方学者的研究对象从神转到人,重新发现和重视人的价值,形成了深厚的西方人文主义思想传统,启蒙运动时期的自然法和道德哲学则成为古典经济学产生的重要思想基础。作为人,他首先是维持生存、关心自己,同时人又是社会动物,人的社会性正是人文社科领域的研究内容。启蒙运动思想家以人类本性为探讨人类社会形成的出发点,相信人的理性能力和道德情感能够构建社会秩序,这引发了对包括伦理学、政治学、法学、经济学等在内的哲学社会科学的新思考。启蒙运动大体有欧陆和英国两支,其中欧陆启蒙运动思想家强调人的理性,理性赋予人类以道德,使人认识并遵守自然法,建立社会,实现人的自由、平等和社会进步。在英国,思想家则更强调情感以及习俗在构建人类社会秩序中的首要作用,正是这些人的天性、本能自然地将人类联系在一起组成社会。①格特鲁德·希梅尔法布:《现代性之路:英法美启蒙运动之比较》,齐安儒译,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3页。简而言之,启蒙运动中,欧陆思想家相对侧重于理性主义,英国思想家相对侧重于经验主义,同样是关注人,欧陆思想家更多关注的是抽象而有理性的人,英国思想家更多关注的是具体而有情感的人。
在英国启蒙运动中,苏格兰启蒙运动具有独特而重要的地位,对西方乃至世界文化具有重大意义。苏格兰启蒙运动中的道德情感主义,从逻辑上构造了市场经济存在的前提。苏格兰启蒙运动的基石是道德哲学、历史学和政治经济学,而政治经济学是最为核心的一个领域。②亚历山大·布罗迪:《剑桥指南:苏格兰启蒙运动》,贾宁译,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3页。道德哲学大致接近当今的伦理学,不过在启蒙运动时期,各学科的划分并不细致,道德哲学还包括了政治、法律、经济等相关社会科学,这些学科都与人的行为相关,人类的道德活动与社会的伦理制度统摄着这些学科。在道德形成的决定因素上,苏格兰启蒙运动的一些思想家发展出道德情感主义,代表人物有沙夫茨伯里、哈奇森、休谟、弗格森、斯密等。道德情感主义承认人性中具有的利己自爱之心,同时认为人性也具有情感,情感是道德的源泉,正是道德感使人和动物区分开来。
在道德情感主义者看来,道德感来自人的本能,沙夫茨伯里认为,“正当与不正当感在我们看来如此自然……没有哪一种思辨性的意见、信条或信念能够立即和直接地排除或毁灭它”。①沙夫茨伯里:《人、风俗、意见与时代之特征:沙夫茨伯里选集》,李斯译,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162页。情感是人发自内心的,道德也是出于自身的缘故,而非外在的推动。哈奇森则提出人类具有道德的内在感官,并能对其他感官知觉进行约束,使人具有道德判断能力,在哈奇森那里,作出好与坏的道德判断源于是否维护公共的善,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就是最高的道德。哈奇森强调道德不是趋利避害,哪怕做某件事对自己是有利的但如果会伤害到别人,这件事也不能去做,“在我们的道德善或恶的感官中,对于使行为显现为善或恶而言,我们自己的私人益处或损失,正如第三者的益处或损失一样,毫不重要”。②弗兰西斯·哈奇森:《论美与德性观念的根源》,高乐田、黄文红、杨海军译,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94页。哈奇森判定道德的依据,即公共的善是外在的、事先规定好的,这仍然具有自然神学的特点。不过与神学相比,哈奇森做了顺序逆转,使得道德的出发点不是神学,相反道德利用神学之规定促使自身完成。③努德·哈孔森:《自然法与道德哲学:从格老秀斯到苏格兰启蒙运动》,马庆、刘科译,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73页。既然道德感是内在的,即人能够在内心深处发出并非基于利益计算的道德命令,这为道德引入了第三者判断,即通过第三者道德判断即可为某人的行为赋予善或恶的判断,公共的善的这种外在规定就不再需要了。沙夫茨伯里和哈奇森未能为道德感寻找到人自身之内在依据,休谟则对此作出了解答。
休谟提出了人类具有同情心,即能设身处地感受到对方的心灵活动,这为道德情感主义建立了最重要的心理基础。“一切人的心灵在其感觉和作用方面都是类似的。凡能激动一个人的任何感情,也总是别人在某种程度内所能感到的。”④大卫·休谟:《人性论(下册)》,关文运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年,第617页。“同情是道德区别的主要源泉”⑤同上书,第661页。,“这种情感是如此普遍如此具有综括力,以至于可以扩展至全人类”。⑥大卫·休谟:《道德原则研究》,曾晓平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年,第125页。休谟还提出,以同情心来对某件行为是否具有美德作出道德区分与判断,要通过旁观者而非本人的感受,以防止个人情感上的偏颇,美德是“给予旁观者以快乐的赞许情感的心理活动或品质”⑦同上书,第141页。。普通人都有同情心,在旁观者立场每个人的道德感是类同的,对其他普通人的幸福或苦难具有类同的旁观者同情心,使得道德感脱离了每个人的个别感受,通过比较本人之外的旁观者的道德感和自己的道德感是否一致而成为共鸣的情感,使人类道德感具有了普遍性。①周晓亮:《休谟哲学研究》,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278页。在此基础上,人们的道德判断也具有了普遍性和一致性,从而能够确立社会共同的道德规范,并转化为适当的道德行为。这样,与尊重事先规定的反映公共利益的公共的善不同,基于普通人同情心形成的道德规则并不是直接出于公共利益的目的而创造的。休谟在谈论正义时强调“这个包含着各个人利益的体系,对公众自然是有利的,虽然原来的发明人并不是为了这个目的”。②大卫·休谟:《人性论(下册)》,关文运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年,第569页。与欧陆理性主义不同,休谟基于经验主义强调社会伦理制度是一种自发习俗,通过个人自发活动达到某种程度的公共的善,这种公共的善未必达到之前西方伦理学所强调的那种高度,但更具有现实合理性。正义就是一种较低的公共的善,它只是要求不伤害他人,适用于普通人,而通过同情心,普通人也会形成道德判断的共识,并能自愿维护,使正义得以实现。正义是社会形成的基础,在社会范围内,正义在道德上是可能的,人类在超出熟人范围后,自私自利的性情占了上风,但同时对陌生人同情心的存在使其对他人存在有限的仁爱,即不伤害他人,“正义只是起源于人的自私和有限的慷慨”③同上书,第536页。。休谟从人性心理角度为正义这种社会制度找到了根源,从伦理角度说明了超出熟人范围的社会的运转应建立在正义原则之上,包括“稳定财产占有、根据同意转移所有物、履行许诺”三大法则。在一个遵循正义原则的社会里,出于自利,以及在财产权得到保护的情况下,人们通过勤勉劳动追求财富,这导致市场交易和商业的发展,“只要私人经商和私有财产得到社会权力机构的较大保障,社会本身就会随着私人商业的繁荣发达而相应强盛起来”④大卫·休谟:《休谟经济论文选》,陈玮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年,第5页。,休谟指称的商业社会就是社会范围的市场经济。人们可以自愿形成社会的道德规范,它们成为正义的道德起源,而商业发展和商业社会的出现,正是从普通人出发的人性的自然结果,即商业社会是人类道德规范体系的一个自然结果。
在上述这些代表人物的思想基础上,以《道德情操论》的出版和修订为标志,斯密对道德情感主义进行了全面系统的阐释,成为苏格兰启蒙运动时期道德情感主义学说的集大成者。《道德情操论》从同情心出发,推导出一个社会应有的,特别是体现为正义的道德体系,这个道德体系也就是人类社会秩序的规范。整个欧洲的启蒙运动是对世俗人文主义的发展,强调人的尊严与价值,主张宽容和反对暴力,而苏格兰启蒙运动中的道德情感主义学说也体现了这些人文主义,从道德情感导出来的正义原则,为市场经济树立了人文基础。这点在斯密那里体现得最为直接,斯密不仅著有《道德情操论》,也著有《国富论》这一经济学的开山之作。而且先有《道德情操论》,后有《国富论》,这不是偶然的,两部伟大著作之间有着紧密的内在联系,从市场经济的人文基础角度可以明确地看到这点。道德是从人的本性出发得出的,道德不是外在推定的,相反,通过道德规范的构建,可以建立人类社会秩序的规范,而社会范围的经济交往是人类社会秩序的一部分,也就是说,从这些规范即可推断出人类社会范围经济活动应具有的形式,这种形式就是市场经济。在这个意义上,市场经济的道德基础是先定的,社会范围内市场经济的合理性与必然性是由人类一般道德规范得出的。
一些人解读斯密的这两部著作时,提出两者对人性的假设存在不一致,认为在《道德情操论》中讲的是道德人的利他心,而在《国富论》中讲的是经济人的利己心,不同的人性假设存在矛盾,这两个看起来矛盾的东西曾被归为“斯密问题”①聂文军:《亚当·斯密与“亚当·斯密问题”》,《哲学动态》2007年第6期,第17—23页。。“斯密问题”引起了广泛讨论,理解所谓的“斯密问题”,重要的是从市场经济人文基础的角度来进行解读,否则难以把握两部著作之间的深刻内在联系。在斯密时代,《国富论》的出版标志着经济学开始成形,而《国富论》并不是凭空诞生的。斯密长期在格拉斯哥大学讲授道德哲学,斯密的目标是要建立一个完整的道德哲学体系,这其中包括自然神学、伦理学、法学和经济学等②约翰·雷:《亚当·斯密传》,胡企林、陈应年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3年,第51页。,《道德情操论》便是其道德哲学体系的理论部分,是斯密整个社会科学认知的基础或方法论③罗卫东:《情感 秩序 美德——亚当·斯密的伦理学世界》,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5页。,经济学,即《国富论》则是其道德哲学体系的应用,这初步说明了两部著作之间的密切关系。在两部著作的具体内容上,也可以看到理论和应用之间的关系,斯密正是从人类道德规范出发,在《国富论》中论述市场经济的合理性。
《道德情操论》开篇写到:“无论人们会认为某人怎样自私,这个人的天赋中总是明显地存在着这样一些本性,这些本性使他关心别人的命运……这种本性就是怜悯或同情,就是当我们看到或逼真地想象到他人的不幸遭遇时所产生的感情。”④亚当·斯密:《道德情操论》,蒋自强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年,第5页。同情心是任何一个人都具有的。在休谟那里,旁观者立场的同情是为了克服人们对亲近之人的偏私心而提出的,侧重于同情具有的社会范围的普遍性,避免个体所作的差异性的道德区分,由此直接导向人们的共通情感。相比休谟,斯密的改进在于,在同情心的论述中引入了公正的旁观者的概念,这个公正的旁观者根植于每个人的内心深处,从而使道德的发生机制和具有的普遍性更加清晰。公正的旁观者就是人心中设想的客观中立、不偏不倚的道德判断者,对他人及自身的行为作出道德判断,一旦每个人心中都有个相同类型的旁观者,道德的同情共感即由此建立起来。“只有在得到每一个公正的旁观者的充分同情,得到每一个没有利害关系的旁观者的充分理解和赞成的时候,才显得合宜并为别人所赞同。”⑤同上书,第84页。经由公正的旁观者,道德的合宜性得以建立,从而使符合这种合宜性的道德感成为具有社会普遍性和共通性的道德共识,人们可以根据公正的旁观者来调整自己,对自己的利己心作恰当抑制,使自身行为获得合宜性。道德共识包含两个方面①亚当·斯密:《道德情操论》,蒋自强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年,第140页。,一是对他人行为的道德判断,二是对自身行为的道德判断,每个人的这两方面的判断都是通过公正的旁观者这个内心深处的仲裁者来完成的,“当我们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时,根据能否充分同情导致他人行为的情感和动机来决定是否赞同这种行为。同样,当我们以他人的立场来看待自己的行为时,也是根据能否充分理解和同情影响自己行为的情感和动机来决定是否赞同这种行为”。②同上书,第137页。对他人行为的道德判断映射到他人的道德情感上,促使他人自觉遵从道德共识。对自己行为的道德判断,则是自觉地形成遵从道德共识的道德约束。特别是由于人心有间隔,行为的动机和结果之间的确切联系别人未必知晓,自己的行为只有在自身内心深处的公正旁观者注视下才会无所遁形,这是公正旁观者的自觉道德约束的意义。由于每个人都有同样的道德情感,形成同样的道德共识并遵从同样的道德约束,对于每个人来说,“我们只是芸芸众生之一,丝毫不比任何人更为重要……而且只有借助于公正的旁观者的眼力才能纠正自爱之心的天然曲解”。③同上书,第166页。的确,即使在《道德情操论》中斯密也并不讳言,“虽然人天生是富有同情心的,但是同自己相比,他们对同自己没有特殊关系的人几乎不抱有同情”。④同上书,第107页。在社会范围内人们的同情心是有限的,更多的是追逐自身利益的自爱之心,但正是人人都有的同情心为自爱之心划定了界限而避免其无底线,使之达到公正的旁观者赞同的合宜性的要求,“如果他愿意按公正的旁观者能够同情自己的行为……的原则行事……他一定会收敛起这种自爱的傲慢之心,并把它压抑到别人能够赞同的程度”。⑤同上书,第102页。
在社会范围内,这种有限同情心经由公正的旁观者形成的道德共识,必然规定人的行为的道德下限。“爱和快乐这两种令人愉快的激情不需要任何附加的乐趣就能满足和激励人心。悲伤和怨恨这两种令人苦恼和痛心的情绪则强烈地需要用同情来平息和安慰。”⑥同上书,第13页。人们往往出于立场和利益的不同,对很多行为的道德意义未必有一致的判断,但对于消极意义的人免于受到伤害的愿望,通过同情心则容易形成道德共识。正是通过内心的公正的旁观者,人们对他人遭受伤害带来的痛苦,虽然程度会减弱,仍能设身处地感受到,对于越严重的伤害则设身处地的感受越深,“正如犯下的罪恶越大和越是不可挽回,受难者的愤怒越是自然地增强一样,旁观者因同情而产生的愤慨以及行为者对自己罪行的感觉也越是加深”。⑦同上书,第103页。在公正的旁观者的注视下,“仅仅因为别人的幸福妨碍了我们自己的幸福而去破坏这种幸福……都不能得到公正的旁观者的赞同”①亚当·斯密:《道德情操论》,蒋自强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年,第101页。, 因此不伤害他人的道德共识是社会范围内最容易通过公正的旁观者形成的道德共识,是最基础也是最重要的道德共识,这种道德共识就是正义,伤害他人即是违背正义。“在极大多数情况下,正义只是一种消极的美德,它仅仅阻止我们去伤害周围的邻人”,“正义的实践中存在着一种合宜性,因此它应该得到应归于合宜性的全部赞同”②同上书,第100页。,正义是合宜的。正是在正义基础上,社会范围的陌生人之间的社会交往才能正常运行,“与其说仁慈是社会存在的基础,还不如说正义是这种基础”,“正义犹如支撑整个大厦的主要支柱。如果这根柱子松动的话,那么人类社会这个雄伟而巨大的建筑必然会在顷刻之间土崩瓦解”③同上书,第106页。,正义之美德也许不那么崇高,但却是最重要的。因此,维护正义也构成了人类道德规范最重要的成分,“无论在什么方面,甚至在没有法律能合宜地提供保护的情况下,不危害或不破坏我们邻人幸福的某种神圣的和虔诚的尊重,构成了最清白和最正直的人的品质”。④同上书,第281—282页。在正义原则下,“个人决不应当把自己看得比其他任何人更为重要,以致为了私利而伤害或损害他人,即使前者的利益可能比后者的伤害或损害大得多”。⑤同上书,第166页。
正义原则包括了不伤害他人生命,不损害他人财产和守信承诺的原则,社会范围内每个普通人在正义原则下追逐财富,实现自爱之心,在经济领域,人与人之间的这种交往不就是自愿互惠的市场交易行为么?如若不然,道德更加高尚的行为是仁慈,但仁慈“行善犹如美化建筑物的装饰品……没有必要强加于人”⑥同上书,第106页。。社会范围内人类基于有限同情心,在正义原则下实施的市场交易行为才是最基本的行为。斯密在《国富论》里写道:“我们每天所需的食物和饮料,不是出自屠户、酿酒商或烙面师的恩惠,而是出于他们自利的打算。……社会上,除乞丐外,没有一个人愿意全然靠别人的恩惠过活。”⑦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上卷)》,郭大力、王亚南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2年,第14页。市场交易就是人们基于自利的打算而进行的交易,它肯定不是单方面的恩惠,但它也不是抢劫或欺诈等这些违反正义的行为。
斯密在《道德情操论》里讨论了人类社会所能形成的道德共识,即正义原则,社会范围人的利己心和道德感导致市场交易行为,《国富论》里论述的市场经济正是人类道德体系在经济活动中的体现,市场交易是合乎道德的,市场经济是人类道德共识的产物。正是人类具有的这种市场交易倾向,促进了以市场交换为目的的劳动分工,而劳动分工是促成国民财富增长的最根本的原因。①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上卷)》,郭大力、王亚南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2年,第5页。斯密提到,交易“这种倾向,为人类所共有,亦为人类所特有,在其他各种动物中是找不到的”。②同上书,第13页。交易倾向之所以为人类所共有和特有,正是由于道德感和道德共识为人类所共有和特有,道德约束也是人类自觉形成的,这决定了社会范围内人类的交易倾向。《国富论》与早期重商主义学说最大的不同是,后者着眼于国王如何增加货币财富,而前者着重于一国之内国民实物财富的增加,斯密关注的是普通人,这与斯密在《道德情操论》中关注的是普通人的道德情感如出一辙。正是普通人具有的道德情感使人类自发的社会秩序成为可能,在经济活动中,普通人参与市场交易,进而增加财富也成为可能。在经济的生产与交换上,分工促进交易,而交易又反过来促进分工,社会产出的提高不需要求助于人们对公共利益的关切,而是可以来源于每个人的利己之心,但利己之心又需要满足正义原则。《国富论》第一篇描述了国民财富生产和分配的基本原理,其中涉及分工、货币、价值、分配等全书最核心的内容,分工的道德基础如前所述,货币则是为了便利分工与交易,在价值问题上,斯密主张的劳动价值论固然有前人的影响,但在斯密的道德哲学体系中,劳动价值论的主要意义在于,劳动为商品交换提供了一个客观固定的衡量尺度,商品依照各自劳动创造的价值等价交换,这典型地反映了市场交易应有的互惠性质和交换正义,而斯密所强调的正义就是指交换正义。③吴红列:《作为自然法理学的古典政治经济学:从哈奇逊、休谟到亚当.斯密》,杭州:浙江大学,2014年,第84页。
总之,从这些论述可以看到,斯密的思想体系是统一的,沿着道德情感主义脉络,斯密指出市场经济本来就是人类道德情感在社会范围内经济活动方面的产物。《国富论》里的经济学是斯密道德哲学思想的应用,所谓“斯密问题”并不存在。社会范围内人类在公正旁观者影响下基于有限同情心,在逻辑上必然导致社会正义原则,包括尊重产权、自愿交易、守信等原则,而这就是市场经济。论证“斯密问题”是不存在的,需要注意斯密的道德情感主义的实质内容,如果忽视这点,只是从《国富论》中关于人的利己心的字句出发,就难以看到经济学是斯密对其道德哲学的应用。
商业社会的巩固有赖于个人维护市场交易行为的道德意识,尽管每个人是出于追求自利进行商业活动,但正如斯密在《国富论》中指出的,“他受着一只看不见的手的指导,去尽力达到一个并非他本意想要达到的目的……它追求自己的利益,往往使他能比在真正出于本意的情况下更有效地促进社会的利益”。④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下卷)》,郭大力、王亚南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4年,第27页。关于看不见的手到底是什么,经济学往往将之归于价格机制,但看不见的手与人类道德活动有关。人类道德活动既然协调社会运行,也就协调经济运行,这就是看不见的手。从斯密公正的旁观者出发,交易对象是具体的人,每个人依据道德感做出行动而形成社会秩序。尽管不是直接出于对明确的公共利益的追求和维护,但个人在道德约束下的行为同样促进了社会利益。在正义的道德规范下,每个人充分挖掘交易机会,促进分工的发展,从而促进了社会财富的增加,这就促进了社会的利益。相较之前西方伦理学对商业活动的轻视,基于“看不见的手”,斯密为市场交易的道德意义正名,“在人类的本性中,那些对社会最有利益的,却不被看成最高尚的本性……驱使人们把东西相互交换的本性,尽管它是技艺、贸易和分工所建立的基础,不被看做是可嘉的”①坎南:《亚当·斯密关于法律、警察、岁入及军备的演讲》,陈福生、陈振骅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2年,第240页。。市场交易不但具有道德,而且,“推广诚实和遵守时间的道德的乃是商业”②同上书,第242页。。
市场交易具有正义的美德,这是市场经济具有的伦理性质。在正义原则下,市场经济使每个人在不伤害他人的前提下自由交易,追求财富,这促进了分工,促进了商业社会的繁荣,促进了社会的整体利益和公共的善,社会也自动达到和谐。正义的实现,除了有赖于人们的道德情感,也需要法律的强制。缺乏仁慈可能让人失望,但没有对别人造成伤害,而缺乏正义就会对别人造成伤害,所以违反正义就要遭到严厉的惩罚。正义需要有强制执行力,这就是正义的法律的作用,“法律的目的在于防止损害,而这乃是政府的基础”③同上书,第31页。,而“每一个人,在他不违反正义的法律时,都应听其完全自由,让他采用自己的方法,追求自己的利益”④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下卷)》,郭大力、王亚南译,1974年,第252页。。由于弱势阶层最容易受到伤害,“在从事商业的国家中,法律的力量总是足以保护地位最低下的国民”⑤亚当·斯密:《道德情操论》,蒋自强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年,第288页。。法律建立在正义所体现的人类道德情感基础上,正因如此人类可以自愿遵从法律,服从法律也就是服从人类内心的道德情感。“最神圣的正义法律就是那些保护我们邻居的生活和人身安全的法律;其次是那些保护个人财产和所有权的法律;最后是那些所谓保护个人权利或别人允诺归还他的东西的法律。”⑥同上书,第103页。法律之所以要保护这些,在于正义原则是从人类道德情感推导出来的,人类道德情感同样推衍出了市场经济,保护正义的法律也必然是保护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为了超过一切对手,他可以尽其所能和全力以赴,但是,如果他要挤掉或打倒对手,旁观者对他的迁就就会完全停止。”⑦同上书,第103页。同样,法律还要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同业中人……谈话的结果,往往不是阴谋对付公众便是筹划抬高价格……法律不应该使这种集会易于举行,更不应该使这种集会非举行不可”①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上卷)》,郭大力、王亚南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2年,第122页。。
保护市场经济秩序,除了法律,也需要政府政策的运用。由于基于正义原则的市场经济通过“看不见的手”可以实现和谐运行,斯密在《国富论》中提出了在保护正义前提下政府的自由放任经济政策主张,政府不应干预市场经济的自发运行,“管制几乎毫无例外地必定是无用的或有害的”②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下卷)》,郭大力、王亚南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4年,第28页。。而且与此一致,斯密在《道德情操论》中也提出,政府的指导规则要尊重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则,“如果这两种原则一致、行动方向也相同,人类社会这盘棋就可以顺利和谐地走下去”③亚当·斯密:《道德情操论》,蒋自强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年,第302页。。政府的职责应主要限于国防、司法,“保护人民不使社会中任何人受其他人的欺侮或压迫”④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下卷)》,郭大力、王亚南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4年,第272页。,以及建立维持或便利社会商业,促进人民教育的公共设施和工程,这些反映了设立政府的正义原则和权宜原则。在对外贸易上,斯密主张自由贸易政策,这也是基于人类的道德情感,每个人都具有体现为正义的美德,这里的每个人包括国界之外的人,既然全世界的人都具有市场交易的天性倾向,自由贸易自然是斯密道德哲学体系的必然结论。斯密甚至反对英国对殖民地人民的干涉政策,也是基于同样的理由。斯密关于经济政策的主张,都具有道德哲学的基础,从而具有内在一致性,形成斯密经济思想的统一体系。
斯密通过劳动价值论将价值问题与分配问题联系起来,商品价值可以分解为工资、利润和地租,分别归工人、资本家和地主所有。其实按照劳动价值论,资本和土地并不创造价值,利润和地租只是参与了劳动价值的再分配,在资本及土地主导分配时,从市场交易的交换正义就推不出分配也符合正义。马克思对此作了科学的剖析,并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角度,对这种资本主义性质市场经济在分配上的非正义性进行了批判。⑤朱春晖:《马克思评资本主义分配的正义性》,《国外社会科学》2014年第1期,第10—15页。斯密在谈分配时也认为,地主完全是不劳而获的,以地主为代表的富人是自私和贪婪的,但“一只看不见的手引导他们对生活必需品作出几乎同土地在平均分配给全体居民的情况下所能作出的一样的分配,从而不知不觉地增进了社会利益”⑥亚当·斯密:《道德情操论》,蒋自强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年,第230页。,这是另一只“看不见的手”。《国富论》中“看不见的手”体现在生产和交换环节,而另一只“看不见的手”尽管写在《道德情操论》里,也可看成体现在分配环节,“看不见的手”同样会导向社会和谐。斯密在《国富论》中写道:“造成普及到最下层人民的那种普遍富裕情况的,是各行各业的产量由于分工而大增”①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上卷)》,郭大力、王亚南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2年,第11页。,“使劳动工资增高的……是不断增加的国民财富”②同上书,第63页。。通过财富蛋糕的增大,下层人民的财富也能增长,哪怕市场经济中人们仁慈之心极少,穷人仍能比依靠别人仁慈行善而过得更好。在这个意义上,《国富论》的核心关注点仍然是正义问题,它旨在找到一种能够使得财富的不平等与给那些被市场淘汰的人提供充足给养这两者并行不悖的市场机制③伊什特万·洪特、米凯尔·伊格纳季耶夫:《财富与德性:苏格兰启蒙运动中政治经济学的发展》,李大军等译,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13年,第2页。,由此斯密也反击了之前西方伦理思想对商业社会会扩大社会不平等而带来恶果的指责。这种正义更具有分配正义的性质,对此,斯密没有使用劳动价值论,而是利用市场经济通过分工极大增加了国民收入,以及收入分配的涓流效应来说明市场经济符合正义。
但如果说在生产和交换中的“看不见的手”体现了正义,分配中的“看不见的手”则未必像前者那样有坚实的美德基础,并进而影响到前者的美德基础。利润和地租参与价值分配,特别在资本和土地集中的情况下,会造成贫富悬殊,而“钦佩或近于崇拜富人和大人物,轻视或至少是怠慢穷人和小人物这种倾向……同时也是我们道德情操败坏的一个重要而又最普遍的原因”④亚当·斯密:《道德情操论》,蒋自强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年,第72页。。贫富悬殊的分配不但不具有美德,还会造成道德败坏,贫富悬殊下,富者美德与财富可能存在严重的不一致,他们的财富扩张有可能导致道德败坏,这反过来会阻碍商业自由,破坏市场经济的和谐。⑤罗卫东:《情感 秩序 美德——亚当·斯密的伦理学世界》,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271页。斯密在《国富论》中也强调各种用人、劳动者和职工占最大成员的社会,即“有大部分成员陷于贫困悲惨的社会,决不能说是繁荣幸福的社会”⑥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上卷)》,郭大力、王亚南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2年,第72页。。总的来说,斯密对市场经济运行,包括生产、交换、分配等环节的自发和谐持乐观态度,但倘若分配环节不能实现自发的和谐,生产和交换的“看不见的手”反过来也会受到影响,使得两只“看不见的手”都未必像设想的那样理想,市场经济的整体和谐运行就会出现困难。斯密在《国富论》中重视经济增长给劳动者带来的好处,当然有其合理性,但收入分配和财富不平等的不断扩大反过来仍会影响到经济增长,涓流效应也未必总是起主导作用。马克思敏锐地看到了这点,指出当市场经济在分配上更多体现为资本主导,以榨取剩余价值为导向时,劳动者会受到剥夺,资本主义因此具有内在的基本矛盾和生产过剩危机。因此,斯密设想市场经济能够和谐运行,这样的市场经济恐怕更多的是那种分散的中小私有者组成的市场经济,这些人具有勤俭节约、谨慎节制的美德,在此基础上追求财富,美德和财富可以形成良性互动①大河内一男:《过渡时期的经济思想:亚当·斯密与弗·李斯特》,胡企林、沈佩林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66页。,“充足的劳动报酬……鼓励他们勤勉”②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上卷)》,郭大力、王亚南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2年,第75页。, “在中等和低等的阶层中,取得美德的道路和取得财富……的道路在大多数情况下是极其相近的”③亚当·斯密:《道德情操论》,蒋自强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年,第74页。。斯密处于资本主义工场手工业向机器大工业过渡的时代,这个时代的资本主义是自由竞争的资本主义,尤以英国为典型,针对这一时代,斯密关于市场经济运行自行和谐的思想具有合理性。随着资本主义走向垄断资本主义,资本更加集中,市场经济分配问题的影响也愈加明显。马克思实现了对斯密思想的扬弃,其中之一就体现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分配问题上,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提供了崭新的解决方案,这为改进市场经济的人文基础指出了方向。
苏格兰启蒙运动思想家通过道德情感主义讨论了人类社会的道德规范何以能够实现。将道德哲学运用到经济学,就有了市场经济从人类道德活动而来,是否符合道德标准,包括社会正义标准,是斯密关注的问题,斯密的经济学也就成为道德哲学的分支。斯密从生产、交换、消费、分配四个环节,从道德情感主义先定推导的道德角度,论述市场经济的道德合宜性。在斯密那里,通过每个人都具有的同情心和内心深处公正的旁观者,道德从个人情感变成了社会共识。道德的基础是私人的,形成的道德共识则是公共的,使人们联系在一起形成社会,社会的联结依赖于道德共识,而这个道德共识很大程度是消极的,即不得伤害他人,从而形成社会正义。符合正义美德的经济行为就是市场交易行为,这使以市场交易为基础的市场经济具有符合正义的伦理性质,斯密这些结论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也使经济学具有了人文关怀。
古典经济学研究的领域涉及生产、交换、消费、分配等方面。斯密从伦理意义上论证了市场经济的生产、交换的合理性。在消费上,斯密也给节俭消费赋予了道德意义,节俭是自我控制,具有谨慎的美德,“谨慎的人身上的那种坚持不懈的勤劳和俭朴,那种为了将来……而坚决牺牲眼前的舒适和享受的精神,总是因为公正的旁观者……的充分赞同,而得到支持和报答”④同上书,第276页。,“奢侈都是公众的敌人,节俭都是社会的恩人”⑤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上卷)》,郭大力、王亚南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2年,第313页。。斯密在《国富论》中客观描述了市场经济的分配,在《道德情操论》中则谈及了贫富悬殊可能带来的道德败坏,但对于如何解决市场经济分配的伦理问题,斯密所论证的市场经济的正义性并未提供完美答案。生产与分配、公平与效率,直到今天仍是西方经济学与伦理学中的重大问题。①托马斯·皮凯蒂:《21世纪资本论》,巴曙松等译,北京:中信出版社,2014年,第241—48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