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山西省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公开招标发行今年第四批政府债券114.6亿元,平均利率3.4%,平均期限11.4年。其中:新增一般债券21.36亿元,主要用于山西省高校基础设施建设、生态修复、三大板块旅游公路、义务教育、城镇垃圾污水处理公益性项目建设;新增专项债券72.25亿元,主要用于市县棚户区改造、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及公共卫生防疫应急体系以及潇河新城建设;再融资债券20.99亿元,用于偿还2014年7年期到期债券本金。为拓展发行渠道,增加投资群体,满足社会低风险投资需求,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国家建设,分享改革发展成果,本批新增一般债券21.36亿元中3.6亿元首次通过商业银行柜台市场进行分销,分销日期为7月8日、9日和12日,个人可通过手机银行、网上银行、银行柜面方式进行购买,相较于其他理财产品,地方政府债券依托政府信用,偿还能力强,违约风险低,将成为社会公众低风险投资的新宠。
一、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推进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各项补助政策,围绕“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截至2021年5月底,共下达全民技能提升专项补助资金4918.26万元,继续落实对全市3.51万名就业重点群体及贫困劳动力、企业职工进行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
二、按照《晋中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细则》和《晋中市2021年政府民生实事残疾预防重点干预和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继续落实好残疾预防重点干预和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截至2021年5月底,共下达4425名残疾儿童残疾预防重点干预和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补助资金297.98万元,其中中央82.94万元,省级35.04万元、市级180万元。
三、落实《晋中市基层中医适宜人才培养项目实施方案》,利用三年时间安排市级补助资金230万元支持中医振兴项目。2021年安排80万元,用于特色中医继续教育培训和特色中医高级师资培训,支持培养1000名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和100名特色中医高级师资。
四、按照《2021年晋中市免费产前筛查与诊断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截至2021年5月底共下达省级补助资金217.03万元,为全市城乡怀孕妇女提供免费产前筛查和诊断服务。
五、按照《晋中市2021年贫困县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实施方案》,为榆社、左权、和顺、昔阳4县1.8万名农村妇女免费提供“两癌”检查,截至2021年5月底共下达省级补助资金241.28万元。
六、按照《2021年晋中市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工作实施方案》,为2021年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尚未婚检的夫妇进行免费婚检服务,婚检结算标准为300元/对,截至2021年5月底共下达省级补助资金390.18万元。
七、按照《山西省民政厅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支持开展城镇社区养老幸福工程试点的通知》,2021年晋中市共有4个幸福工程项目进行申报,按照市级配套350元/平方米的标准,市级共安排配套资金142.6万元,截至5月底下达省级配套资金189万元。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阳泉市郊区委员会 阳泉市郊区人民政府关于〈阳泉市郊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近日,阳泉市郊区财政制定并印发《阳泉市郊区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按照绩效评价工作的职责分工,主要做好以下三方面:一是区级预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完成本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二是区级预算部门负责组织开展部门本级及所属单位项目支出的自评、部门重点评价(复评);三是财政部门既要做好指导区级预算部门和单位开展自评、部门重点评价(复评),又要对落实重大部署和重点项目、民生项目开展重点评价。
《办法》的出台,有利于建立科学、合理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体系,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使用效益,推进财政预算改革、完善财税政策、改进项目支出管理制度等,加快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设。
为加强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管理,特别是实行PPP建设模式的项目和采用EPC招投标方式建设的项目,强化工程项目概算、预算、决算对工程造价的控制和约束,进一步明确晋城市级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款支付条件,规范支付流程、加快支出进度、提高财政资金绩效,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晋城市出台《晋城市市级政府基本建设项目资金拨付管理办法》。一是明确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条件、支付比例和支付程序,支付比例在竣工决算前不超过80%;二是明确完成竣工决算、验收等程序后项目的清算程序;三是明确PPP模式建设的工程项目涉及的资本金支付,项目造价控制以及投入运营后政府付费相关问题;四是明确EPC模式建设的工程项目,必须以工程预算为最高限价进行严格控制。同时对建设项目建立健全基本建设财务核算制度和加强工程造价内部控制制度作了明确规定,对擅自变更、调整、不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的项目可暂缓或停止资金拨付。
为做好政法经费保障管理工作,朔州财政认真落实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要求,不断加大对政法单位的经费投入力度,强化资金管理、提高保障水平,为全市政法单位的正常履职奠定了坚实基础。在省级财政部门对各市政法经费保障管理绩效考核过程中被评为优秀,并受到表彰奖励。
一是合理安排年度预算。朔州财政按照“明确责任、分类负担、收支脱钩、金额保障”的原则,将政法单位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执法办案业务及专项经费等按标准列入年初预算,确保基本支出需要。
二是及时下达转移支付资金。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下达后,朔州财政在征求政法主管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在规定时限内,将资金及时分解下达各政法单位,并对资金使用管理提出具体要求,确保专款专用。
三是优先保障重点支出。朔州财政在收支矛盾十分突出的情况下,克服困难,通过压减一般性支出等方式优先保障扫黑除恶、科技强警、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等专项经费,有力地支持了政法工作的顺利发展。
四是强化监督考核。朔州财政每年定期对办案业务费、装备经费等政法专项经费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政法经费保障管理进行考核、量化打分、并强化结果运用,督促政法单位完善内控制度、规范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
为支持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山西灵丘财政积极对接上级财政部门,争取到第一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830万元,对脱贫项目予以倾斜支持。同时,为确保各乡镇管好用好资金,灵丘财政在及时下达资金的同时,进一步提出明确要求:一是优先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产业发展,围绕脱贫人口增收和产业发展目标,将50%以上的资金用于产业项目;二是突出资金使用绩效,按照涉农资金相关政策和省市县财政衔接资金管理要求,严格论证审核程序,因地制宜编制实施方案和项目计划,确保资金能够充分发挥效益;三是规范资金项目管理,坚决杜绝用于“负面清单”现象和项目库外安排使用资金问题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