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子教师在特殊儿童融合教育中的应用

2021-01-29 00:51:27
探索科学(学术版) 2020年10期
关键词:影子融合儿童

张 悦

辽宁特殊教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辽宁 沈阳 110173

一、问题的背景

早在2014年国家出台的《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中就已明确指出,扩大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规模。尽可能将残疾学生安置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

2017年5月1日起施行的《残疾人教育条例(2017年修订版)》,第十六条和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规划,优先在部分普通学校中建立特殊教育资源教室,配备必要的设备和专门从事残疾人教育的教师及专业人员,指定其招收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能够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接受普通教育的,依照《义务教育法》规定就近到普通学校入学接受义务教育;能够接受普通教育,但是学习生活需要特别支持的,根据身体状况就近到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在一定区域内指定的具备相应资源、条件的普通学校入学接受义务教育①。这就意味着未来每年9月1日将有约十几万需要支持的适龄特殊儿童在“零拒绝原则”影响下就近、免试、免费进入普通学校上学。现实亦是如此。

随着近些年我国特殊儿童早期教育和康复训练技术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特殊儿童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在学龄前接受了大量的早期康复训练与特殊教育,各项能力得到十足的发展并已能够基本适应日常生活。因此,这部分适龄特殊儿童及家长有了进一步到普通学校就读的需求。然而,很多特殊儿童由于生理或心理的原因,在入学之初或很长一段时间里,对学校环境不适应,因遇到社交、学业等困难而产生情绪问题或行为问题,他们仍无法独立面对和处理这些困难。而普校老师和部分陪读的家长因精力有限和缺乏特教专业知识技能,无法应对特殊儿童的问题,这就急需专业人员介入提供帮助。因此,“影子教师”服务应运而生。

二、概念的界定

特殊教育中的影子教师与培训实践中“影子教师”的区别

培训实践中的“影子教师”是指按照“国培计划”置换脱产研修项目实施方案和跟班实践研修工作计划,参训教师与“带教导师”如影随形,在真实的现场环境中,细致观察“带教导师”的日常教学行为和教研科研行为,并充分发挥自身的主动性,把“听、看、问、议、思、写”等自主学习行为整合为一体,以深刻感受与领悟“带教导师”的学科教学和教研科研理念、策略和行为等的培训方式②。特殊教育中的“影子教师”则是指由家长聘请,入校入班辅助特殊儿童学习、管理情绪和改善行为,针对其个别化教育需求提供系统、专业、持久的个别化教育支持服务的教师。

在美国,影子教师是一种准专业职位,是有薪水的学校雇员,负责向儿童、青少年或其家庭提供教学或其它直接服务。影子教师在督导教师指导下承担辅助工作。督导教师是有专业认证或执照的学校专业人员,负责设计、实施教学和评估学生的进展等方面工作。

三、影子教师的职责

影子教师的主要职责就是辅助有特殊教育需求的儿童融入普通学校的教育环境,不仅要辅助儿童提高学习和适应能力,还要促成学校各方接纳、帮助特殊儿童适应校园生活学习。具体工作包括:课堂陪伴、课后辅导、家校沟通等。

影子教师应是全职的专业教师,在校期间对特殊儿童进行一对一服务,根据IEP进行课堂注意力提示和学业辅助,在学校情景中辅助儿童建立社交规则、促进社交技能发展,干预问题行为、监护人身安全,帮助建立融合的校园环境,将每日观察、记录的情况与家长、老师及督导沟通。最终的工作目标是撤除一切外界的辅助,让特殊儿童独立自主适应日常生活和学习。

四、影子教师的工作模式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盛永进教授认为“融合教育实践中需要个性化学习,瓶颈在于特殊教育支持保障体系。”保证融合教育质量的基础一定是专业团队的合作。

影子教师并非一个人在战斗,其背后有一支由督导带领的强有力的专业团队共同为特殊儿童服务。服务团队的成员包括督导、影子教师、特殊教育专业教师、康复治疗师、心理咨询师、行为治疗师、家长、学校任课教师及领导等。影子教师团队必须对随班就读的特殊儿童进行科学的全面评估,制定个别化教育计划(IEP),最后对教学合理评价。在服务过程中,影子教师需要接受督导的监督和指导,定期与家长和学校各方相关人员进行会谈、汇报进展、调整IEP。在影子教师服务的后期,会根据服务对象的适应情况并考量各方环境因素,适时将影子教师逐步替换成影子教师培训生。影培生在前期专业影子教师建立起融合环境之后,经过督导评估和支持计划,逐步进入替换影子教师,帮助达到支持强度递减、逐步退出结案的目标。

五、现状及建议

尽管有这样宏观上的历史性进步和大量的实际需求,但是现实中大部分学校融合环境尚未优化、校长和普通儿童及家长的态度尚未转变、教师技能专业化水平不够、个别化支持津贴配套跟不上、家长心理准备不足、教育部门没有充分的融合教育支持专业供给。

1.在我国,目前尚未建立起影子教师的正规服务体系。提供影子教师服务的教师多为应家长需求而独立服务的个人行为,缺乏相关权威部门的监督和管理,服务质量难以保障。

2.提供影子教师服务的教师多为特殊教育专业毕业生或从事过特教工作的教师,虽有特殊教育的专业背景或工作经验,但在融合教育中从事影子教师的专业知识技能和经验明显不足,缺乏系统的培训与实践指导。

3.影子教师服务在我国属于新兴事物,部分家长及社会大众对影子教师缺乏正确认知,视之为“保姆”,不受重视,社会地位不高。再加上受雇于个人,影子教师自身的安全和保险等权益难以保证,造成工作的不稳定,人员的流失,直接影响特殊儿童的融合效果。

4.普通学校教育资源不均衡,班额一遍比较大,教师教学任务和日常事务较多,与影子教师的沟通与合作难以深入配合,大部分普通学校和教师仍难以顾及特需儿童的个别需要。

因此,建议高校的特殊教育专业开辟影子教师的选修方向或职业方向,供在校特教专业大学生系统学习,系统培养能适应融合教育大趋势的专业的影子教师。

同时在政策方面,应尽快出台相关政策确保影子教师身份的合法化、职业化。如在普通学校安排专职的有特殊教育专业背景的教师为特需儿童提高影子服务及其他相关服务,加大特教背景教师的配比;或在各地教育部门建立特殊教育资源中心,融合教育工作组,聘任专职的专业教师为有影子教师需求的学生或学校提供入校服务,或由资源中心为有意愿从事影子教师工作的教师提供系统培训;或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企业负责培训和组织管理影子教师,教育部门为有需求的普通学校购买相关服务提供政策和资金支持,并制定评价影子教师服务质量的监督机制。

融合教育背景下,影子教师的服务应贯穿整个教育系统,向下延伸至学前教育阶段,在幼儿园中开展高质量的融合教育是最高效的提升全民融合教育观念的手段。普通幼儿从小接触特需儿童,能在他们心中埋下融合的种子,直接促进特需儿童各项能力水平的正向发展。

在融合教育的大趋势下,对影子教师的实际需求是大量的,为实现《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的目标,政府必须要成为为融合教育提供各方支持的主力军,为特殊儿童及其家庭的生存和发展提供各面保障,降低特殊儿童家庭的现实压力。融合教育是涉及整个社会系统方方面面的教育问题,而目前特殊儿童融合教育之路仍荆棘遍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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