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预结局视域下民族传统体育传承的过程-事件分析及实践反思
——闽南LT村宋江阵传承的民族志

2021-01-28 01:39杨海晨钟喜婷
上海体育学院学报 2021年8期
关键词:精英民间民族

冀 宁,杨海晨,钟喜婷

(福建师范大学体育科学学院,福建福州350117)

1 未预结局:从关注应然到关注实然的“过程-事件”分析

作为集中展现中华身体文化和身体哲学的载体,民族传统体育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号召坚定“文化自信”的政策趋动下的传承问题逐渐被政府、民间精英、基层民众及学界所关注。学界的研究旨趣主要集中于不同主体“应该怎么做”的应然性图景。学者[1]发现:政府主导下有规划、有组织、有保障的保护与传承,使大批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得到抢救和发展。由此提出通过提升民间武术精英的文化自觉来推动民族传统体育走向复兴[2],转变基层民众的思想以营造民族传统体育的传承氛围[3]。然而,亦有文献显示:民族传统体育传承呈现出政府导向失范[4]、民间武术精英话语冲突[5]以及基层民众被逐渐抽离[6]等现实困境。笔者在闽南LT村(按照学术研究惯例,本文对所涉及的地名、组织名和人名进行了匿名处理)宋江阵传承的田野调查过程中也发现:传承实际效果与政策期望之间的张力非常明显,且大量田野调查经验显示,这种张力并非个案,普遍存在于当前的民族传统体育传承实践。这激发了笔者对民族传统体育传承实际效果的思考:一系列政策趋动下的民族传统体育传承的结果是否如预期?如果是,预期结果是应然要求下顺理成章的结局。那么未达到预期的结果呢?由此,则需要对政策下达、执行过程中不同主体的行动进行考察,以此探究一项出发点良好的政策为何会在实践过程中产生诸多意想不到的结果,讨论其未预结局发生的机制和逻辑,并思考对民族传统体育传承的启示。

在当前的国家治理模式下,政策出台后会逐级下沉并层层推进执行,但因在“结构-制度”背景下执行主体过多、传导链条过长,往往会呈现出政策的“效应递减规律”[7]。在效应递减的同时,不同主体又依据现实需求主动利用政策,把个体的期望嫁接到政策的执行过程,形成应然期望与实然状态之间的张力,即效应递减必然存在于当前的治理模式之中,只是张力导致的实践转向是不可预见的。尤其是在结构性条件下,即使意识到会出现某些未预期结果,也无法预测这些未预期结果的走向以及产生何种效应,亦未必能够中止自己的行为[8]。基于此,笔者提出问题:是否有一个理论视角,将不同主体在民族传统体育传承过程中的行动放置在同一个分析框架内,探究他们之间的冲突、博弈及其妥协背后所形成“不可预见结果”的生成机制与逻辑,通过对机制与逻辑的分析,为传承活动提供实践指引呢?Elias[9]认为“许多个人利益和预想的缠绕(无论它们是一致的、互驳的,还是敌对的),最终将产生出某种并没有经过某一人物策划过或预想过的,但同时又恰恰是由于许多个人化的行动和预想所导致的后果”,并将其概念化为“未预结局”(unintended consequence)。在Elias的基础上,景军[10]进一步指出:未预结局不应该简单地被解释成由于意外事件所导致的结局,因为它与行动者的意图和行动方式有着直接或间接的因果关系。笔者所思考的民族传统体育传承未预结局的产生机制与逻辑,大体也与不同主体在互动时所追求的意图向度不一致有关。这种认识为笔者提供了一个思考未预结局的结构化框架。

在明确了分析框架之后,采用何种分析策略则是接下来需要思考的内容。学界普遍认为:政府的多元化扶持[11]、民间精英的实践操演和取舍延续[12]、基层民众主体地位的回归[13]是实现民族传统体育可持续发展的根本路径。但文献分析发现:这些研究多从宏观理论和“结构-制度”的视角进行静态分析,少有研究在过程性事件中对政府、民间精英和基层民众进行动态考察[14]。这种宏观的、静态的分析虽然能够呈现大致情况,却忽视了不同主体之间互动的复杂图景,也鲜有关注它们发生的机制与逻辑。如此所形成的理论与观点自然难以较好地解释传承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也无法有效地指导传承实践,更难以在体育领域践行政策所强调的“文化复兴”与“文化自信”。由此,有必要从静态的“结构-制度”分析转换到动态的“过程-事件”场景中,把握行动中不同主体之间微妙的互动关系并理解未预结局的发生机制与逻辑。在静态的“结构-制度”背景中对社会实践形态进行机械式呈现很难对事件的发生逻辑做出较好的理解,只有在事件的发展过程中才能充分地得以展示[15]。“过程-事件”分析力图将所研究的对象由静态的结构转向由若干事件所构成的动态过程,以日常生活中的“小事”作为分析的切入点,洞察事件与社会运行之间的联系[16]。目前,该分析策略被广泛应用于法律实践[17]、婚姻习俗[18]、国家观念[19]、政府职能转变[20]、临终关怀[21]、教育市场化[22]、村民议事[23]等主题。由于该分析策略强调行动的过程和变动,凸显社会事实的动态性、流动性,追求连贯的、流畅的描述与解释事物的过程,相对于从结构到绩效的简单因果关系,过程因素的加入洞见了一种更为复杂的因果关系[14]。但是,“过程-事件”分析强调“过程”元素,对于如何把握过程与结构的关系却没有提供答案[24]。“结构-制度”分析忽视行动者的主体地位,而“过程-事件”分析则忽视结构性和制度性的力量[25]。单纯地从“结构-制度”的视角进入,很难诠释“日常实践”的复杂结构,而从“日常实践”的视角切入,很难洞察“结构-制度”的隐秘机制。为了避免宏观理论与微观经验的脱节以及陷入小因果关系的理论自缚[26],笔者在民族传统体育传承的“过程-事件”分析中,把政府、民间精英和基层民众互动的微观实践放置到宏观的“结构-制度”背景中,并以事件发展的铺陈来展现三者互动的复杂机制,洞察被固化视角所遮蔽的日常实践的变动轨迹和运行逻辑。

为此,笔者把LT村宋江阵传承实践的“过程-事件”分析放置到宏观的“结构-制度”背景中,对民族传统体育传承过程中“国家政策→地方政府→民间武术精英→教练员→家长→学员”效应递减和期望嫁接的“过程-事件”分析进行民族志书写。“期望以个案来展示影响一定社会内部之运动变化的因素、张力、机制与逻辑,通过看似偶然性的‘过程-事件’分析揭示被‘结构-制度’所遮蔽的复杂之理,实现普遍性所笼罩的‘地方性知识’对‘宏大叙事’的破解和新知识的发现”[27],最终呈现事件和过程背后的机制与逻辑。换言之,本文的着眼点虽然是从新的理论视角和分析策略来思考民族传统体育的传承问题,但实际上得益于其他学者对事情发展的“不可预知性”的研究启发。然而,没有哪一项好的研究是简单地用理论套经验的,也没有哪一部好的民族志作品专注于经验本身[28]。笔者在本文中更深层的意图则是通过对宋江阵传承实践从应然走向实然过程的民族志书写,在理论层面讨论民族传统体育传承的实然向度,并在实践层面反思民族传统体育传承的未来走向。

2 研究方法与案例选择

从2017年起,在3年左右的田野调查期间,笔者约有5个月的时间对村民进行“三同”(同吃、同住、同劳动)考察。基于参与式观察和深度访谈,洞悉了宋江阵缘起、变迁、传承的历史发展脉络。2018—2020年,笔者作为助理教练员和生活教师全程参与了该村为传承宋江阵而举办的暑期公益培训活动,细致地观察前期筹备—开班—训练—展演—闭幕—经验总结等全部流程,深入地了解LT村宋江阵传承的运行过程。其间,笔者多次调研位于该村的闽台宋江阵博物馆、LT村村委会,对活动的组织者和参与者进行半结构式访谈。访谈对象包括政府部门的负责人,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民,武术协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成员,活动负责人,宋江阵的教练员、学员以及学员家长等;访谈主要围绕传承活动取得的预期成果、实际效应、存在问题等展开。

笔者在调研中发现,LT村宋江阵传承的发生脉络和演进路径与其他民族传统体育的遭遇大致吻合,反映了转型期的社会结构、文化价值和行为模式,具有一定的时代共性。具体而言,LT村宋江阵抓住“非遗”保护的历史机遇和乡村振兴的国家战略,服务于凝聚群力和管理教化的现实需要,表现出一定的同质性。如果一定要说LT村宋江阵作为闽台交流的媒介以及“省台港澳办”重点支持的闽台交流特色项目与其他民族传统体育存在差异,则主要体现在项目、地域上。但从实质上而言,其他民族传统体育也是其所在地区经营城市和发展经济的重要载体,宋江阵与其他民族传统体育的发展脉络并无太大差异。由此,LT村宋江阵具备典型个案体现某一类别的现象(个人、群体、事件、过程、社区等)或共有的性质[29]。事实上,个案研究是对典型意义的事件进行解剖,致力于形成对某一类共性(或现象)的定性(或定质)认识[30],注重揭示有关社会范畴的信息,挖掘个案背后隐藏的社会意义。因此,本文对LT村宋江阵传承事件的发生、发展进行场景化叙事,再现民族传统体育传承的实然状况,分析政策推动下民族传统体育传承的张力、机制和逻辑。

3 从已预结局到未预结局:宋江阵传承的“过程-事件”叙事

2009年,XA区委、区政府响应国家号召复兴传统文化,时任区委宣传部部长HGP专程调研LT村,鼓励村民们抓牢“非遗”保护的历史机遇和区委、区政府的文化创新工程,实现宋江阵的复兴,开启闽台交流。作为政府的代言人,HGP部长在传达政策精神时,也为传承实践带来了实际的支持,促使民间武术精英LLS踏上LT村宋江阵的保护、传承和复兴之路。

3.1 已预结局:宋江阵传承的应然进路

2009年6月,LLS召集全村有武术功底的村民参加宋江阵文化复兴座谈会,走访老队员、探讨阵法、重组阵头。3个多月的训练后,LT村宋江阵受邀参加XA区国庆文艺汇演,成为区级、市级文化交流活动中的重要节目之一,并常有商业性的邀约。LT村宋江阵在闽台地区赢得了知名度,商演也让队员们得到一些物质回报。LT村宋江阵在公共文化政策的引导下,根植于闽台地方性知识体系,强调通过政府主导和民间精英号召的方式,深度挖掘民族传统体育的意涵。此外,LT村宋江阵积极响应海峡两岸经贸社会融合发展的主张,努力创新宋江阵文化,吸引了我国台湾学界及民间的广泛关注。2010年4月,受中国台湾台东大学民俗文化传承中心WTD教授的邀请,LT村宋江阵成员跨越海峡参加“高雄内门宋江阵嘉年华”活动,还荣获了高雄县的“感谢状”。这是大陆首支赴台湾交流的宋江阵队伍。LT村宋江阵的出色表演赢得台湾民众的阵阵喝彩,观众纷纷与队员们合影留念。此后,LT村宋江阵5次赴台湾考察学习,邀请10余支台湾队伍到LT村切磋交流,形成“4月台湾高雄观宋江,10月闽南XA看宋江”的文化交流格局。这意味着LT村宋江阵成为地方政府展示“非遗”的一张名片,也成为闽台交流的一个平台。

为了更好地传承宋江阵,XA宋江阵文化研究会和XA武术协会(下称“两会”)联合区文体局和教育局,共同主办闽台宋江阵暑期公益培训活动,培养宋江阵传承的后备人才。整个培训活动不向学员收取任何费用,2018年前相关的培训费、食宿开销、课酬补贴、场地器材均为民间武术精英LLS及热心人士无偿赞助,2018年后区教育局和文体局也适当补助部分经费。学员大多来自闽南其他区镇的幼儿园、小学和中学,也有个别来自省外的学生。培训时间为7—8月,授课内容为八极拳、武氏太极拳和宋江阵,培训地点位于LT村的闽台宋江阵文化广场。2014—2020年,连续举办了7届暑期公益培训活动,相继成立了女子宋江阵和少年宋江阵,建立了NC中心幼儿园宋江阵传承基地。LT村宋江阵在闽南地区的影响持续扩大,成为XA一中、SP中学暑期夏令营的重要一站。闽台宋江阵博物馆也成为XM大学工会等各级各类单位的社会实践基地,宋江阵研究会更获批成为福建省省级对台交流基地。至今,LT村宋江阵已参与了6届闽台宋江阵民俗文化节和8届武林大会的开幕式表演,多次受邀参加NC镇、XA区的新春晚会。他们的表演作为地方特色文化在进出闽南的高铁动车车载电视中滚动播放。总体观之,LT村宋江阵的运作节奏与行政需求、时代走向保持一致,承担着传承、普及、交流等民族传统体育应尽的公共职能。

3.2 未预结局:宋江阵传承的实然面向

3.2.1 多元行动主体的结构性张力

民族传统体育的传承实践是由不同资本和不同心态的主体在特定场域所推动的[31],且受到特定社会语境的制约。没有哪个角落可以置身于国家政治权威之外,LT村宋江阵也不例外。国家政治符号的在场,促使宋江阵不断复兴。然而,各级政府部门基于政绩考核的需求,更关注保护传承与展览展示活动的次数,活动计划与资料的上报,配合相关的检查、调研、考察等数量、形式和声势上的象征性资本。“宋江阵作为XA的特色项目,要配合政府完成各项活动,陪同领导调研考察、对接兄弟地市的参观,把相关的活动材料汇报、整理、归档。”(访谈:ZGH,男,XA区政府办接待科副主任科员)基于绩效导向,LT村宋江阵自然难以避免成为政府经营城市、发展经济和宣传交流的工具,也由此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民间社会角色的扮演,且逐渐脱嵌于孕育宋江阵的村落地方性知识。这种情况使LLS会长意识到,政府只能在关键和重大事项上予以支持,至于宋江阵的仪式性、地方性以及传承的实际效果还需基层民众的参与奉献。“政府不能管太多,提供政策支持就可以了。宋江阵的传承需要广大村民自发、自愿地参与,不能太计较个人得失,要有奉献精神。”(访谈:LLS,男,武术协会会长)为了摆脱政府主导的官方色彩浓重的“景观”展示,“两会”联合LT村委会共同举办闽台宋江阵民俗文化节,融合闽南地区的各种民俗、民间文化,搭建传统文化交流的平台。“宋江阵的根在村里,在我们村举办这个活动是一种荣誉。村民们参与活动的迎宾、打鼓、游神和表演,吸引周边村镇的居民前来观看。尤其是台湾队伍的参演,提升了LT村的知名度,得到了政府更多的关注。”(访谈:LHR,男,LT村党支部书记)村干部则通过LT村宋江阵的发展谋求村落的利益、积累自身的政治资本,积极配合政府推动文化创新工程,打造闽台文化交流的平台。随着LT村宋江阵在闽台地区的影响日益增大,获批成为福建省省级对台交流基地,它在推进两岸经贸社会融合发展中扮演着更加重要的角色。“LT村这个活动的规模、水平和影响力相当好,应该走出村子到更大的舞台上去展示。我们也会给予经费、政策的支持,共同推进闽台交流。”(访谈:XY,男,省闽台文化交流中心副主任)但是,基层民众更希望从政府的经费支持、社会的高度关注中分得“一杯羹”,而不是经常参加义务性的官方活动。因此,多数队员为了生活逐渐远离日常的训练和繁琐的表演,东拼西凑的队伍只能应付了事。“政府组织的表演都有时间限制和规定阵法,没有宋江阵的特色,还都是义务劳动。我们是既出力又没钱还误工,好名声都给了组织者。”(访谈:LSQ,男,LT村村民)由此可见,国家层面的政治策略、地方政府的政绩需求、基层村干部的资本积累、民间精英的传承夙愿和普通民众的现实需求,都会受到结构性因素的制约,呈现出明显的张力和不同的行为特征。

3.2.2 多元行动主体的理性化行动

多元行动主体置身于传承场域,通过“征用”LT村宋江阵谋求自身的利益。众所周知,家长的态度影响着青少年的体育参与。焦虑不安的家长怕孩子输在“起跑线”上,希望通过暑期公益培训活动锻炼孩子的身体、提高升学体育考试的成绩,就凭借个人的“关系”让孩子参与进来。“我和HXM是同学,就给她打了个‘招呼’,让孩子准备明年的体育中考!”(访谈:LZH妈妈,女,学员家长)田野调查发现,这种“托关系”“走后门”的现象非常普遍,暑期公益培训活动的多数学员是“两会”成员亲朋好友的孩子。因家长安排、为考试而来的学员缺乏习练宋江阵的兴趣,多是借机摆脱家长的严密监管,以便偷懒打游戏。“天天跑阵没意思,我们练几下就去玩。晚上住在这里不用写作业,爸妈管不着,教练也不管,还能打游戏。”(访谈:LHX,男,暑期班学员)即使他们能够坚持习练,但是随着升学后远离传承场域,所学的拳脚阵法也会逐渐荒废,又何来传承之说呢?这种情况放大了功利性需求,弱化了培训性功能,致使地方性知识的濡化对象流失,传承的内生动力丧失。事实上,倘若这些“关系户”也不再参与宋江阵的传承实践,暑期公益培训活动就真的名存实亡了。面对这种脱离本土文化的传承现状,LFY、LSQ等本土教练员深感无奈,逐渐将重心转向个人的事业或者家庭的生意,远离一线的传承工作。“现在都是教一些表演用的规定套路,外面来的那么多教练员现学现卖都能教。我家里生意很忙,就不怎么教了,偶尔去开个会。”(访谈:LFY,男,教练员)LLS会长因对武术痴迷的个人情怀依然责无旁贷地继续承担传承责任,通过朋友介绍和社会招募,重新组建教练员团队。“我现在把精力都放在宋江阵上。有了教练员,多招一些孩子,先把这个习武的气氛搞起来,传承下去是早晚的事儿。”(访谈:LLS,男,武术协会会长)既有在花甲之年为挽救传统武术于水火而积极奔走的民间武术家,也有为寻觅更好的发展机遇而短暂栖身的择业青年,还有为陪伴老友而娱乐身心的“玩票一族”。“这4个孩子很有天赋,我把他们带在身边,传授一些‘独门绝技’,把老祖宗的东西原封不动地传下去。”(访谈:ZGL,男,教练员)“我大学是武术专业的,毕业后就在这边当教练员。边做边看吧,也不能总是帮别人打工,有机会还是想去外边开个武馆。”(访谈:LSL,男,教练员)由此看来,多数教练员以此为“跳板”或者“媒介”实现个人的追求。迫于形势,只能频繁更替教练员,且只要有人愿意送孩子参加,也不再考虑这些孩子结业后是否继续习练,周围是否会有宋江阵的氛围。

显然,LT村宋江阵的传承历经12年的风雨,却并未收到期望的传承效果,反而在“运动式传承中”出现了传承人才匮乏、教练员大量流失、传承活动游离于日常生活以及脱嵌于乡土文化等问题。看似红火的宋江阵传承在热闹之后,并未如预期那样培养出足够数量的后备人才。这种依靠民间精英情感和物质资助的活动,在经费上一旦无法得到保证,各级政府及领导的战略意识一旦转向,传承实践将会面临风险。悲观地看,或许我们可以预见这样的传承实践只会为这个社会留下一堆毫无生命力的兵器和一串只有统计学意义的数字符号,而不是一群有民族传统体育传承希望的青少年。当然,宋江阵传承实践的负责人并非没有意识到问题症结,当他们发现宋江阵正逐步脱嵌民间社会、脱离民俗传统的现实状态后,便组织学员参观闽台宋江阵博物馆,了解和学习宋江阵的缘起、变迁、价值、内涵等。他们更是将走访LT村的演武堂、武林、武道、武园等传承场域纳入传承活动的日常教学中,还计划修建LT村宋江阵所依附的神灵宫庙——姑妈宫。这些都是培养内源性传承动力的举措。

4 政府、民间精英和基层民众:宋江阵传承未预结局生成的社会行动之合力

民族传统体育传承的未预结局是多种相互独立而又互为影响的多元主体共同作用的结果。基于前文文献梳理,以下主要从政府、民间精英和基层民众的博弈互动来讨论未预结局生成的动力机制。由于政府与乡村处于权力的两端,两者之间互动较少,而民间精英处于政府与乡村之间,因此本部分的社会行动之合力主要讨论政府与民间精英以及民间精英与基层民众之间的互动。

4.1 “引领”与“隐匿”:政府与民间精英的角色转换

从宏观的“结构-制度”背景看,国家意志的在场能够有效推动民族传统体育的发展[32],政府主导的政策研制与路径选择引领民族传统体育的发展方向[33],使部分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内容,为民族传统体育的传承创造了生存空间。LT村宋江阵也因此得到深度挖掘和抢救保护,成为闽台地区的特色文化名片。但是,政府官员作为理性的“经纪人”,强调短时间内完成显性的政绩考核,更多遵从“自上而下”的行政逻辑,追求政绩亮点和树立工作典范。在国家做出“控制申报数量,重视保护工作”的政策调整[34]以及行政成本有限的情况下,对于文化管理这样的软性工作而言,国家倾向于通过柔性控制,让权力隐形在场。民族传统体育传承的管理方式逐渐由国家的法律、政策、制度等硬控制模式转向吸纳、赋权、监管、评测等软控制模式[35]。政府在民族传统体育传承中的角色从“引领”转向“隐匿”,摆脱了按政府的文化价值经验决定发展形式的政策裹挟[36],赋予民间精英更多的话语权与决策权,从而实现“民间的事由民间办”。于是,经过XA区委、区政府的牵线搭桥,LT村宋江阵同文体局和教育局达成一种新的合作模式,共同开启闽台宋江阵暑期公益培训活动。

随着政府角色的消隐,民间精英从“后台”走向“前台”,承担更多的民族传统体育传承工作。起初,由于政府规章制度的惯性作用以及合作部门的绩效需求,LT村宋江阵得到合作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但绩效评估的定位依然是对上负责,一旦实现自身的政绩需求和完成上级的工作任务,政府部门就不再提供相关扶持,也不再做出各种要求。合作部门的关注开始由热转冷,民族传统体育不得不转向以“项目景观化”的生存策略延续传承[37]。LT村宋江阵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一种迎合上级检查的“景观”和对外交流的“形象工程”[38]。国家权力的“隐匿”会让合作部门感觉到一种“迷茫”和“放任”,失去行政指令的约束,LT村宋江阵的传承已可有可无。此时,对于作为传承主体的民间精英而言,在生存理性的逻辑下,“活命”问题必然是优先考虑的。他们一方面迫切需要政府部门出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持续推动传承工作,另一方面不断寻求“变通”策略,承担一些与传承使命关系不大的其他活动,延续民族传统体育的传承。

当然,政府部门和民间精英的角色转换,的确实现了由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的转变,也充分发挥了民间精英的主体作用。但是,国家政策供给与民间精英的需求不匹配,出现了政府追求“数字化”或“看量不看质”与民间精英追求“活命”的导向位差。由此,从民族传统体育传承的实然状态看,政府与民间精英位置的转换并未实现预期的应然结果,而是增加了结果未预期的可能。

4.2 “共谋”与“共情”:民间精英与政府的行动博弈

政府借助“非遗”保护,打造村治新形象,推动两岸融合与地方发展,成为民族传统体育传承的规划者和推动者。国家从战略高度赋予民族传统体育传承强大的外源性动力,那么内生性动力从何而来?基于乡村振兴的战略背景,积极赋权、引导民间精英参与乡村治理是一种基层治理方式的创新,也是激活和挖掘内生动能的可行实践[39]。民间个体或具有某种人格魅力的武术精英则借助政府的政策和行政力量表达个体的利益和精神诉求,成为民族传统体育传承的实践者。从LT村宋江阵的传承实践看,政府部门和民间精英受共同利益的驱使推动宋江阵活动的“惯习”,在此过程中两者形成“共谋”,维系和诠释宋江阵的多维话语实践,在传承活动的发起、组织和协调过程中协同共进。

民间精英在传承实践中扮演着多重角色,既要贯彻执行上级政府部门关于民族传统体育传承的各项方针、政策,也要反映基层民众的传承诉求,同时还要维护自身的利益,实现传承的历史使命。依靠业缘扩散、地缘互动和血缘延伸所形成的精英动员模式成为基层民族传统体育传承的重要动员方式[40]。生于斯长于斯的民间精英根植于乡土社会的生产、生活,具有很强的乡土情结,“共情”于民族传统体育的原生性,追求理想的文化多样性图景。在他们看来,脱离原有乡土社会的自然空间,宋江阵就会失去原有的价值,面临传承难以为继的困境。民间精英从LT村宋江阵的原生性寻求传承发展的最佳方式,以期实现自身的话语追寻和利益诉求。

实际上,在体制内政府部门的政绩诉求与民间精英的传承诉求相一致时,双方呈现的是依附和相互借用的关系,共同谋求民族传统体育的发展。然而,随着传承实践的不断深入,政府与民间精英追求的目标存在位差,双方“共谋”的利益平衡点被打破。事实则是民间精英的行动在很大程度上依赖政府的赋权,倘若失去政府的支持,民族传统体育就会丧失传承的合法性基础。于是,民间精英在同政府“共谋”以及同民间“共情”的拉扯挤压之下,既希望政府全面支持,以解决宋江阵传承所需的政治资本和经济资本,又希望政府只进行有限指导,让宋江阵扎根于乡村土壤,彰显宋江阵丰厚的意蕴内涵和质朴的精神寄托。但现实中这样的条件几乎不存在,特别是政府从全能责任向有限责任转变,使得宋江阵传承处于“共谋”和“共情”的相互博弈中,导致民族传统体育传承在夹缝中艰难生存,实然效果与应然期待并不一致。

4.3 “耦合”与“脱耦”:基层民众与民间精英的诉求嬗变

社会事务的处理不仅要有精英群体的动员,更要有大众的呼应。从现实情况来看,LT村宋江阵既是政府部门实施乡村振兴的突破点,也是民间精英参与乡村治理的有效路径,而基层民众则借此实现自身的经济诉求。政府部门、民间精英和基层民众以民族传统体育的传承为载体,建立起共同的利益诉求,拉近相互之间的关系,实现彼此之间的价值耦合,从而动用更多的资源,促进LT村宋江阵的保护与传承。

民族传统体育承载着民族的历史文化,反映人们生活方式的不同侧面,集聚人们的情感和精神,并为这个民族群体所共享[41],其发展的各个时期都凸显出创造者、参与者、传承者等文化主体的重要地位。在笔者的分析视野中,民族传统体育传承是多元主体相互关联而形成的共同行动。不同主体从自身的意义脉络出发对传承实践加以“叙事转化”,并不断进行“合理的再解释”[42],处在不同社会情境中的民间精英和基层民众的行动逻辑深深嵌入各自的社会结构当中。由于利益边界的相互隔离,多元主体在实现特定的利益诉求之后,共同的利益感逐渐模糊和缺位。传承场域的行动诉求很难达成相当程度的一致,致使民间精英和基层民众在相互并置、交叉、缠绕、转换中采取脱耦的行动策略,使耦合程度从强关系向弱关系转变。

当然,民间精英和基层民众在民族传统体育传承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在“耦合”与“脱耦”之间来回摆动。根据对LT村宋江阵传承实践的考察,笔者发现民间精英和基层民众并非强势地独立行动,也并非单纯地依靠政策的规定,而是依据自身诉求选择相应的策略。Suchman等[43]关于合法性的研究指出:可以通过与地位高者建立起层级关系来获得合法性。民间精英通过“延续”“服从”等“耦合”策略与政府部门建立起强关系,从而动员更多资源参与传承。随着LT村宋江阵的发展,民间精英着力强调原汁原味的在地文化,通过采取“回避”“应付”等“脱耦”策略,逐渐与政府部门形成弱连接。与此同时,为了获得民众的支持,民间精英采用“默许”“妥协”等“耦合”策略,与民众形成强关联。基层民众为实现个体诉求,通过“依附”“借用”等“耦合”策略,建构同民间精英的利益共同体。然而,为了避免陷入政府的整齐划一和民间精英的理想模式,基层民众又采用“变通”“敷衍”等“脱耦”策略。在“耦合”与“脱耦”的不断转换中,民族传统体育传承的实然状态进一步远离政府和民间精英的应然期望。

5 三维嵌构与驱动力量:宋江阵传承未预结局生成的逻辑

5.1 政府、民间精英和基层民众的三维嵌构

政府、民间精英和基层民众围绕着LT村宋江阵的传承形成一个利益博弈场。在博弈互动中三者的行动逻辑不仅是基于自我利益的理性选择,也是源于信任的合作以及慑于权力的顺服,形成各不相同的利益诉求。在锦标主义模式下政府的首要考量就是符合绩效考核的要求。就XA区的地方政府而言,通过宋江阵传承活动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成为考核体系中的一项重要指标。前面已有提及,政府和乡村处在国家权力的两端,需要民间精英作为政府基层管理的中间媒介,弥补政府权力的外在性问题[44]。民间精英作为乡村权威具有传承的意愿和能力,通过建立地方性调节机制,实现基层社会与国家权力在民间场域的互动,引领和组织村民参与,动员村庄内外资源,实现有效传承[45]。但民族传统体育的传承核心终归还是广大群众,必须坚持基层民众的文化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事实上,任何主体都不可能脱离社会背景孤立地行动,而是在动态的社会情境中追求多重的目标体系,形成博弈互动中相互融入和彼此沟通的嵌构过程[46]。就LT村所呈现的个案看,民族传统体育的传承需要多维力量的相互协作,并将各自的影响力嵌入传承实践的各个层面。基于此,政府、民间精英和基层民众在博弈互动中形成依附共生关系或嵌入性关系。

政府、民间精英和基层民众以不同的方式介入民族传统体育的传承实践,强化多元主体的聚合与协调。由于民族传统体育传承实践本身的复杂性,不仅要关注政府的角色转换,还要关注民间精英和基层民众的诉求嬗变,这样的包容性互动就是嵌构关系不断深化的过程。这种嵌构关系的形成涉及众多的利益相关者,以及与此相联系的利益、权力和制度的多样化发展。在嵌构的过程中,由于政策本身在时空界限内的客观局限性、制定者与执行者的利益博弈以及实施主体与目标团体的利益冲突,需要不断寻找多元主体的利益平衡点,形塑一种联动嵌入和协同发展的关系网络。当然,多元主体也会不断调整自身的行动策略,提升多维互动的嵌入程度,推进嵌构关系的进一步深化,由此形成一个层层递进、因果导向的循环系统。在此循环系统中,政府、民间精英和基层民众的嵌构过程是未预结局形成的重要力量,未预结局本身也会深化三者的嵌构关系,推动社会生产和再生产。政府、民间精英和基层民众的三维嵌构不仅解释了未预结局的生成逻辑,也阐明未预结局将会引发进一步的政策行为。从长远来看,当前这样的民族传统体育传承方式很可能难以解决传承过程中所面临的问题,无论在理论还是实践层面,民族传统体育传承都会受到未预结局生成机制的影响。

5.2 外源动力与内生动力的分歧

如果说以上的讨论只是在原有未预结局视域下进行一些相对于前人的更为全面的分析,仍有基于排列组合的理论套用经验之嫌疑,那么,笔者基于参与式田野调查发现,外源动力与内生动力的分歧是未预结局频发的驱动力量,或许具有一定的理论与政策意义。就LT村宋江阵传承的动力来源而言,政府扮演了外源性动力“启动器”的角色[47],即源自外部而能对本体发生作用的非本体性因素[48]。在传承实践过程中,民间精英、普通村民成为内源性的核心动力源,强调文化持有者的本土性和传统性因素,是源于社会内部和自我本体的内生动力[49]。宋江阵是闽台地方性文化事项的重要组成部分,衍生于地方性知识的话语体系。更准确地说,与闽南各具特色的村落文化相融合,与文化持有者所处的生存环境相匹配,其传承问题需在特定的社会文化框架中去讨论。但我们从田野调查中发现,宋江阵传承活动的教练员、学员多数并非LT村文化的濡化对象。加之宋江阵文化的在地性较强,一旦学员结业之后离开LT村,接受不一样的地方性知识的熏陶,甚至有些学员再也不会回到孕育宋江阵的乡土文化中来,地方性的文化特色就将被抹去。基于外源动力的影响固然可以将民族传统体育的技巧与动作演示出来,然而剥离其产生的社会文化生态系统,脱离地方性的文化语境,其传统的思想感情和意境便难以体会与模仿,自身所蕴含的精神内涵几近消失,这样宋江阵也就失去生存的社会土壤。

在国家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以来,各地各级相关部门开展抢救、普查、解读、再现、保护、传承等工作,无不充满外源性的力量,本意是希望通过外源动力来培养民族传统体育传承的内生动力。殊不知,脱域的民族传统体育传习活动,很难再受浓郁乡土文化的浸润。一项当地人都很少参与的活动,缺少地域性文化的基因,也不可能再重构内生动力。实际上,随着民间武术精英的离开、缺少经费的支持、没有村民的参与,短暂喧嚣之后从民众的视野中消失将是可能的局面。这种不顾地方性知识体系已发生变化的情况而强行培育内生动力,不大可能形成民族传统体育传承的内生机制,也不会产生太大的内生动力,未预结局就自然产生了。

6 结论与实践反思

社会科学研究旨在通过现象描述或细节叙事,挖掘事件或行为背后的逻辑,指出这些逻辑的一般形态或范型[50],也需要透过民族志的书写与诠释,追问该解释效应的适用域[51]。当然,笔者无意将“小地方”的个案经验延展为“大社会”意义上的普遍知识[52]。但是作为“理论试验场”性质的研究,理应在从应然走向实然的过程中寻找超越个案的理论逻辑,发掘隐藏在其背后的、具有一般意义的解释效度,为普遍性知识的探索提供事实证据。

6.1 结论

(1)宋江阵传承实践的实然状态呈现为一种未预结局。笔者运用社会学理论“未预结局”考察宋江阵传承实践从应然走向实然的发生逻辑,挖掘政策效用递减及期望嫁接背后的深层次原因。研究表明:宋江阵传承参与者的利益诉求依附上层的政策意图,并在自上而下的传动链条中逐级改变、博弈妥协,呈现出默顿等所说的未预结局。事实上,这种未预结局是可预见的。然而受到多元行动主体的结构性张力和理想化行动的共同裹挟和规制,所产生的实然指向则是不可预见的。这种不可预见性提醒我们应当关注民族传统体育传承应然背后的实然状态。

(2)政府、民间精英和基层民众的三维嵌构会导致未预结局。宋江阵传承实践的博弈场域是多元主体展示力量的有效平台,各主体通过不同的行动策略宣示自身的利益诉求。政府、民间精英和基层民众错综复杂地交织在一起,在寻找利益平衡点的博弈互动中形成一种嵌构性联系,这样的关系形态是未预结局不断演进的基本逻辑。值得注意的是,未预结局又会打破原有的嵌构关系,重组博弈力量,形成新的嵌构关系,推进宋江阵传承的生产和再生产。

(3)外源动力与内生动力的分歧极有可能产生未预结局。依靠外源动力形成的“运动式”或“短平快”的传承策略,能够在特定事项上暂时取得成绩。然而,注重短期的外源动力、忽视文化持有者的惯习,只能带来“一阵风”式的传承现象。如果固执地秉持通过赋魅地方性知识激发内生动力的立场,则有可能因地方性情境的变化而无法激活内生动力。由此,只能依靠并不稳定的外源动力强行培育早已岌岌可危的内生动力,从而使未预结局产生的可能性越来越大。

6.2 实践反思

笔者在众多田野调查中发现,民族传统体育传承的实际效果与政策期望之间存在张力。宋江阵传承的实践或许有异于其他地方民族传统体育的传承,但脱去项目、地域、参与者个性的“外衣”,从“传动链条的效应递减和期望嫁接”来看,还是存在类似的情况,属于政策驱动下民族传统体育的传承。本案例所呈现的普遍性经验提醒我们,有必要在宏观的理论框架中做一些远距离的观察。基于未预结局的可预见性特征,可对应然期望和实然状态之间的张力进行以下解释:

(1)民族传统体育传承在“应该怎么做”的应然性图景中必然呈现未预结局的实然状态,其发生机制与逻辑为政策制定提供新的切入点。特定社会结构和文化背景下的民族传统体育传承的行动过程不可避免地产生未预结局。那么如何描述或者评价某种路径模式是“成功”还是“失败”呢?如果笼统地用“成功”或者“失败”进行二分性解释,将会忽视其实然状态。尽管未预结局并非实践者所预想的形式,但“过程-事件”分析表明:未预结局作为传承实践过程的一个关键节点,成为延续社会行动的重要形式。这提醒我们,民族传统体育的传承不能盲目地借助频繁的政策制定或模式(路径)选择,而更应关注政策、模式、路径实施的未预结局。

(2)未预结局产生的接续效应成为下一个行动未被认识到的条件,为民族传统体育传承的政策制定从未预的实然状况修正到理想的应然期望提供再生产渠道。我们应当辩证地看待民族传统体育传承的未预结局,避免用朴素的道德判断代替客观的解释[42]。未预结局意味着政策、模式、路径的效应递减或者偏离,同时伴随着行动者依据自身利益诉求的能动性选择,进一步看,将会影响行动所面临的境遇,构成下一步行动未被认识到的条件,延续民族传统体育的传承实践[53]。显然,不存在完美的或者一劳永逸的政策,最优的方式只能是相对的追求。但政策的制定必然受到规避“未预的实然状况”和实现“理想的应然期望”的交互影响,未预结局为这样的政策制定提供了可行的理论桥梁。

(3)理论研究和实践操作均应在基层调研中关注从“应然”走向“实然”的过程性事件,依托经验事实透析民族传统体育传承的实然状态。当前,多数研究忽视对实然状态的关注,陷入反复的“现状—问题—对策”的研究范式,即关注“是什么与应该怎么做”的问题。当示范失效或者效果不佳时,就用新的政策来替代原有的措施,导致“乱—治—再乱—再治”的反复循环。基于上述经验,应更多关注应然期望背后的实然状况,即关注“是什么与为什么”的问题。未预结局揭示政策实施中产生未预期的实然结果,发现这些现象背后的社会力量以及不同力量之间的逻辑关系,提醒学界对民族传统体育传承的研究应从关注“应然”转向关注“实然”。诚然,研究取向的转变并非呈现对实然状态的理论解释,而是为克服既有研究与实践的困境,从多元主体的立场去获取政策实施的实然面向,以便更好地指导政策设计。

(4)外源动力和内生动力是理想类型的二元论,不是相互排斥的实践性二分法,政策的设计应关注内生-外源动力的融合发展,构建民族传统体育传承的混合动力机制。外源性发展依赖国家战略和地方政策,关注数量、形式和声势上的象征性资本,成为政府主导的“强化的仪式景观”(enhanced ritual landspace)[51]。内源性发展突出文化持有者的内生文化记忆,强调民族传统体育传承的内生动力。内生动力究竟产生于何种条件以及如何维持和自我复制,尚需澄清[54]。倘若缺少象征性资本的积累,又如何吸引已经脱域的民众重返地方社会,重构地方性知识?从这个角度看,关键问题是如何实现外源动力和内生动力的交替互动。因此,民族传统体育的可持续发展需寻求外源动力和内生动力的有机结合,构建既能发挥外源动力作用,又能激发内生动力发展的内生-外源融合的混合动力机制。限于篇幅,笔者关于内生-外源融合的混合动力机制的构建尚未展开,待后续文章予以弥补。

作者贡献声明:

冀 宁:收集、整理资料,设计论文框架,撰写论文;

杨海晨:提出论文选题,设计论文框架,指导修改论文;

钟喜婷:调研文献,修改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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