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生态环境局蒙阴县分局 山东 蒙阴 276200
现阶段,我国市场经济正在不断完善,各产业的生产水平与规模都取得了很大的突破,并且“三废”的排放量也有所增加。在此背景下,人们的生活环境受到了比较大的负面影响,对于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造成了较大的冲击。针对此,国务院针对产业排污问题制定了一系列制度与方案,并在环保部门的监督下不断完善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制度的衔接与实施。当然,在实践中我们依然可以发现环评与排污许可制度的效力发挥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因此,我们有必要围绕深化改革增强环评与排污许可制度效力展开探索与研究。
所谓的环评,就是指环境影响评价,其指的是对环境受到项目建设与规中的影响的预测与评估,基于此提出预防措施的一种方法。排污许可制度则是以政府为主导,应建设单位的申请,在法律层面上对污染源运行问题而制定的一种制度。环评与排污许可制度之间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二者相辅相成,其衔接对于环境保护工作而言有着十分重大的影响。然而不可否认的是,当前环评与排污许可制度的效力发挥依然存在问题,究其原因,就在于二者的衔接并不到位。针对此,我们有必要展开研究。
1.制度安排不到位。想要有效衔接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制度,就必须建立一个完善的制度作为支撑。根据排污许可制度的内容与性质,可知其在编制过程中并没有考虑到不同污染源特征、污染物排放量、环境监测与管理等信息内容。因此在实践中环境影响评价难以为排污管理工作提供支持,精细化水平偏低,最终难以发挥理想效力。
2.技术规范有待统一。排污许可证发放的前提就是经过准确的核算,这一工作量相对比较庞大。具体涉及到污染源普查数据、环评报告书以及环境统计数据等。现阶段,我国各级环保部门在环评数据的搜集、统计以及分析方面依然存在一些不足,不管是核算技术还是核算方法,都缺乏系统性与科学性,从而导致排污量的核算结果与实际情况存在比较大的差异,最终难以获取的一个有效的数据信息,为后续工作的开展造成了一定的阻碍。
3.污染源管理难以落实。排污许可证颁发的前提就是环境影响评价,可以说前者是基于环境影响评价结果而得出的。鉴于此,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中,不仅要做好污染物排放管理工作,还应该应用有效的污染物排放与处理技术,合理选择能源进行施工作业。在项目建设、规划与管理实践中,排污许可证属于最终端,然而现阶段,各级环境管理部门却并没有对污染物的处理与管理予以重视,不管是技术工艺,机械设备应用还是数量控制都与实际要求不相符,从而导致污染源管理的落实力度偏低。
1.加强联动管理体系建设。站在环境管理部门的角度,为了增强环评与排污许可制度的衔接,促使二者效力得到发挥,首先要做的就是构建一个联动管理体系,从制度层面上为工作开展提供支持。具体来讲,首先环境管理部门应该对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进行完善,并在排污许可证颁发过程中,将评价体系落实情况作为一个重要依据。如果企业和单位没有落实环评机制,那么就应该不予签发许可证;其次,如果企业或单位已经获得了排污许可证,那么环境管理部门也应该做好对其的后期审核工作,针对扩建、技术改造项目做好分析与研究,确保现有工程的评价与分析能够将新型排污许可证作为依据。如果企业或单位在项目改造与技术改造中遵守排污制度与要求,那么在审核中可以适当将程序进行简化;此外,环境管理部门还应该全方位落实企业污染治理与预防工作,如果企业排污工作不符合要求,或者无证排污,那么就不允许给出验收意见与报告;而对于合格的企业或单位,环境管理部门则应该做好后期监管工作,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政策与制度。
2.做好项目建设源头预防工作。排污许可证发放之前,环境管理部门应该充分考虑企业或单位在生命周期内的污染物排放总量与浓度等参数。其次,环境管理部门还要做好相关评估工作,对能源消耗、材料循环利用情况以及设备应用情况等有一个充分的了解,基于此来制定污染物排放浓度与排放量的控制指标,提高管理的科学性。此外,环境管理部门还应该从源头上入手,做好企业与单位的过程控制工作,及时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强化企业与单位的环保意识。
3.实施许可证精细化管理。新型许可证应该将污染物排放情况客观、真实的呈现出来,同时也要对其他排放的内容有所体现。例如设备与许可原料的应用与治理措施等。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在环评与排污许可制度衔接与深化改革过程中,相关部门与管理人员应该实施精细化管理措施,加强对许可证内容的管理力度。具体来讲,首先应该对建设项目环境评价的审批权限、属地管理要求等有所明确,根据具体的管理级别,优化垂直管理与改革;其次,环保部门对环境评价项目的审批权限,应该转托到省级环保部门,从而加大环评的影响力度与管理力度;此外,各级环保部门还应该充分行使对属地中排污单位的监管权力,如果有企业或单位违反许可证权限,那么就应该将其许可证吊销。
总而言之,当前在环评与排污许可制度管理实践中,我们依然可以发现环评与排污许可制度的效力发挥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因此,我们有必要围绕深化改革增强环评与排污许可制度效力展开探索与研究,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深化改革力度,促使环评与排污许可制度的效力得到充分发挥,为推动环境管理与保护工作奠定扎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