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卓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江西 南昌 330000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先后出台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和积极成效。在此背景下,社会大众对优质自然生态环境的需求越来越迫切,对绿色安全生态产品的消费热情也逐渐提高。因此,进一步加大生态修复力度,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畅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推动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激发社会大众保护生态空间的自觉性,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中之重。
在2010年国务院颁发的《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将生态产品定义为“维系生态安全、保障生态调节功能、提供良好人居环境的自然要素。”结合实践分析生态产品大致包括两类:公共性生态产品与经营性生态产品。
生态产品的两种类型(公共生态产品与经营性生态产品)的特征差异决定了其价值实现途径之间的差异。对于前者而言,主要是通过间接方法来实现,主要在禁止开发活动的前提下,利用多种方式来实现生态补偿。对于后者而言,主要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基础上,凭借合理发展和生态产业化发展来直接获得经济利益。
2.1 生态补偿式路径 生态补偿是公共性生态产品作为关键的经济价值实现方式,是政府基于社会公共利益,向在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中限制发展区域生态产品的生产者支付其劳动价值以及机会成本的行为,主要涉及到财政补贴、生态建设投资、财政转移支付等方面[1]。由生态补偿的对象方面来分析,不仅涉及到对人的经济补偿,而且涉及到对自然生态功能的补偿。针对人的经济补偿包括激励性补偿与赔偿性补偿。激励性补偿主要是对个人或者区域保护生态环境亦或者放弃发展机会的行为给予补偿;赔偿性补偿主要是破坏生态系统的结构以及功能等状态,以补偿或者赔偿所受到损失的利益相关方。
2.2 生态产业化路径 生态产业化以生态优势为基础,积极培育生态经济,以生态要素为生产要素,把生态环境转化为实际生产力。生态资源的产业化管理是实现生态产品价值的关键途径。一是发展生态利用型产业,间接实现生态产品的价值。创建绿色生态品牌,突出比较优势,发展以生态产品为要素的生态利用产业,为环保产品提供中间投入,将青山、绿水等转化为实际的消费品。二是发展生态产业和节能环保服务业,直接实现生态产品的价值。依托产业转型,技术进步以及体制创新,积极发展节能减排、低碳清洁产业,重点发展生态修复产业,增加生态产品供应,构成生态产品市场需求。生态产业化路径应由政府主导,以市场为主体,多元化参与,尽可能发挥金融资本和财政的协同效应,为加快生态产业发展提供助推力。
3.1 生态要素的权益不易界定 目前,我国领土上各种生态要素的所有者权益还不太清楚,生态要素所有者的代表不完善,所有权和权益没有得到有效落实。这使得不可能清晰地定义各种生态要素所有者的权利和义务。无法协调和统一责任使得很难构成有效的激励机制,这使得市场主体的热情受到影响,不利于减少社会资本投资和交易成本。
3.2 生态产品的供应相对单一 我国的生态产品交易市场仍处于发展初期,生态产品的供应由政府主导,市场化的供应机制欠缺。政府供应能力供应模式相对单一,使得生态产品总供应短缺,无法较好地满足审核大众对生态产品的更多需求。
4.1 巩固实现生态产品价值的制度的基础 一是完善自然资源资产的产权制度。明确界定各种自然资源产权主体的方法,确认和注册的技术方法、制度规范,建立所有权明确,权利职责明确以及监督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为推动生态产品系统价值的实现打下良好的基础。二是建立科学的生态产品价值评价体系。实现生态产品价值的一个关键是生态产品缺乏科学合理的价值评估系统。建议建立基于生态产品产出能力的生态资源价值评估系统,研究对森林、湿地、流域等不同类型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核算方法和核算技术规范的形成,建立相关指标,作为实施区域生态补偿和绿色发展绩效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2]。三是完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坚持以资源有偿使用为原则,在明确产权和丰富能力的基础上,注重市场分配,完善规则,推进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准确全面反映市场供给以及需求,资源稀缺和环境破坏成本和恢复收益,着重解决资源有偿使用不当,市场分配的监督和决定性作用不足,所有权不足等问题,并不断提高自然资源保护和合理化开发利用水平。四是完善法律法规体系。针对生态环境污染损害识别和损害鉴定评估方面的不足,应尽快制定评估和监测等制度。五是完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加快发展具有原告资格的社会组织,鼓励以及支持有条件的社会组织和法律中介组织积极参与环境公益诉讼。
4.2 拓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方式 一是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根据生态产品的宣传性、外部性等特点,应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充分调动地方政府,企业以及人民保护生态的热情。二是培育和发展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市场。进一步使市场在资源分配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加快建立更有效的机制,利用市场手段和经济手段来管理环境和保护生态,并继续挖掘并实现生态产品的市场价值。三是实施生态破坏补偿。针对公司和个人违反法律法规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的行为,应充分发挥制度和法治在其中的作用,保护生态文明建设。
总之,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百姓福祉、关乎国家未来发展的长远之计。面对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必须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在生态修复过程中还应进一步明确绿水青山的价值,强化生态保护的举措。凭借生态产品优势,大力发展生态适宜性产业,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的实现路径,促进生态与经济效益的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