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仁县水利局 湖南 郴州 423000
1.水利工程老化失修严重,建设任务艰巨。全县大部分水利工程建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运行多年来,设施老化失修严重,加上当时建设标准低,隐患重重。近年来,全县又连续遭受了多次特大洪灾和冰冻灾害,给水利基础设施造成了严重的损害,经初步测算,全部搞好我县的水利基础设施需要资金200亿元以上。
2.水利投资主体单一,导致“有病无钱医”。近年来,群众对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水生态文明建设的期望越来越高,但目前群众对兴修水利等公益性事业的等、靠、要思想却越来越严重,水利投入的渠道呈单一化趋势(主要是国家投入),而国家对水利的投入主要是大中型水利工程,原本由农民自主管理,对农业生产起举足轻重作用的小水窖、小水池、小塘坝、小泵站、小水渠等“五小水利”工程无人管护、无钱管护。
3.专业技术人员紧缺。目前,全县水利系统现有干部职工623人,加上人员结构不合理,专业技术人员严重缺乏,局机关只有6名专业技术干部,大学生不包分派以来,机关很少进技术人才,原有的技术精英也离开出水利队伍,大量工人被调入机关,造成人员数量不减,技术人才奇缺局面,科技是第一生产力,而人才是生产力的重要因素,我县现有人才队伍已完全不能适应当前新形势下的水利工作,严重影响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
1.加快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一是要积极探索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新思路、新办法,加强水利建设规划和涉水资金整合,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整体推进,力争用5-10年时间使全县的水利工程得到有效治理。二是要加大争资立项力度,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切实抓好项目的跟踪落实。三是要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的原则,加大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投入,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兴修水利的积极性,大力营造全民兴修水利的良好氛围。
2.切实推进水利五项改革。推进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水利投融资体制改革、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体制改革、基层水利服务体系改革、水价改革等五项改革是2011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的明确要求,要抓好全县水利投融资体制改革和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成立安仁县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和水利投资有限公司,以全面提高我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和吸收社会资本投入水利工程建设。
3.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根据国务院、省、市关于水管单位体制改革的精神,建议将全县8个中型水管单位工程维护所需要的180万元/年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同时,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从县土地出让金总额中提取10%左右用于全县“五小”水利工程的建设。
4.加强水利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水利系统干部职工队伍素质,充分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大力引进、培养、选拔各类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尽快争取引进8—10名水利专业技术人才。进一步加大基层水利职工在职教育和继续培训力度。
5.强化项目施工阶段建设方的项目管理。一、要管理好施工质量,首要的任务是按图施工。甲方代表应随时抽查施工方是否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其次应检查是否存在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的问题。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应责令其改正。二、加大对隐蔽工程和中间部位的检查和验收。建设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施工方要进行自检,并在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进行验收。若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倘若查验不合格,施工方在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并重新验收。三、竣工结算的造价控制。在工程竣工结算时,应注意结算阶段的审查工作。1.核对合同条款,首先要审查竣工工程其建设内容是否均符合合同要求,竣工验收是否合格。2.审查变更及签证。审查变更要审查手续是否完整,是否真实、合理,同时应对其他相关资料如施工日记、地质勘察报告、验槽记录、现场照片等进行收集整理。对于没有变更手续的工程不计入结算。在审查过程中应审查双方签字和意见,并确认其真实性。3.审核工程量,重点审核投资比例大的分项工程,应依据设计要求进行计算,套用定额子目,不得重复计算。4.审核材料用量及差价,审查过程中应严格审查材料用量及差价。材料用量审核的重心应放在耗量大、价格高的的材料(如钢材、水泥等),防止虚报价格和材料用量。5.审查隐蔽验收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要经过监理工程师确认,防止事后补办记录或记录造假等情况,减少竣工验收时发生纠纷,更好的控制工程造价。6.审查取费,严格执行合同要求和相关造价法规确定的取费标准。
基层水利建设管理工程,涉及方方面面,个人能力、学识一般,认识浅显,欢迎各级专家指点,力争与时俱进,追赴前辈的步伐,与国家扶贫建设发展方略相向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