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系统安全生产管理的现状及突出问题分析

2021-01-28 08:09
探索科学(学术版) 2020年2期
关键词:系统安全分包燃气

宁阳县建筑工程管理中心 山东 泰安 271400

前言

针对住建系统安全生产的现状及对突出问题进行调研分析,尤其对一些不服从管理,安全意识薄弱,现场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企业,我们组织开展了实地的调研,来摸清企业和我们监管环节安全管理存在的弱点。从而发现问题的根本,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及时纠正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排除安全生产隐患,保障住建系统安全生产的稳定。

一、住建系统安全生产管理现状

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是一个危险性高,事故多发的行业。我国经济飞速发展,全国各地都在进行大规模的基本建设。工程体量大、人员作业密度大、大型机械使用多等特点,给我们行业安全生产的管理带来了很多压力和挑战。随着市场竟争的日益激烈,效益成为各企业竞争的目标,企业利益至上,不断压缩成本,减少安全措施费用的投入,企业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没有足够的重视,使得施工现场安全隐患较多,工人的生命安全得不到充分地保障。作为行业主管部门,通过建章立制、大力开展城乡建设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等工作措施,努力使住建系统安全形势趋于稳定。

二、住建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能落实到施工现场,公司对项目部未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公司中标后,往往会把相应的工程分包给专业施工队伍,总包方对分包方缺少安全管理的机制,未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项目部安全部门形同虚设,不能起到制止违章、消除隐患的作用,这必然会造成施工现场管理混乱隐患较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个别工地无专职安全员。项目经理重视效益,忽视安全生产,降低安全生产的投入,对待安全工作避重就轻、检查不彻底、制度落实不到位。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安全生产的最大隐患不是在现场,而是在思想。

(二)企业安全教育培训缺失,工人缺乏自我安全防护意识

通过调研发现建设一线人员80%以上是农民工,他们放下锄头拿砖头,文化业务素质普遍偏低,自我保护意识差,法律意识薄弱,违章作业严重。项目部未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对劳务公司缺乏管理,劳务公司内部管理混乱,人员流动性大,对关键工序环节的作业人员未进行岗前安全技术交底,及时告知安全风险。特别是新入场工人大多没有受到过安全教育,班前活动没有进行;“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岗位技能工种、企业三级教育流于形式,培训效果不明显。

(三)建设、监理单位安全管理责任不到位

建设单位随意压缩合同工期,逼着施工单位赶进度。没有对施工单位中标文件中承诺的安全管理机构、人员、措施、设备投入等进行审核。监理单位现场没有配备专业的安全工程师或安全员,没有对劳务公司、分包单位,资质、人员进行严格的审核。致使个别工地设备安装完,才发现安装单位没有资质;特种作业人员存在无证上岗等现象。监理单位人员对安全生产各方面验收审查不到位,没有起到监理责任。

(四)燃气经营企业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到位

燃气经营企业盲目的扩张市场,而对企业自身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配备等方面没有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对重点区域、重点工序环节、重点岗位人员等方面,没有进行仔细的隐患排查和风险辨识。户内安检工作不及时、安全知识宣传不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及建议

(一)要求施工企业建立完善的现场安全管理体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落实安全生产承诺、全员安全生产职责、风险隐患管控清单、安全操作标准规程“四个公开”。持续开展打非治违行动,严厉打击项目挂靠、违法分包、转包、违章操作、无证上岗等行为。从招投标阶段开始,严格审查承建资格、劳务队伍资格、专业分包队伍资格,不能超范围施工。开展群众举报制度,实行社会监督。只有严查挂靠,才能从根本上杜绝私人包工头非法承包工程,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二)加大安全培训教育。

严格审查企业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对外来务工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对关键工序环节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风险告知。特别加强对班组对新分配来的职工进行工作前的安全教育及外来务工人员集中居住区域的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教育工人应急逃生、消防器材使用等知识。把施工现场的班前安全教育成为经常性教育的活动,坚持长期有效的班前活动,使其更面向一线、贴近生活,告诉工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该怎样做,注意哪些不安全因素,怎样消除不安全隐患,从而保证安全生产,提高效率。

(三)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管巡查。

狠抓安全监督检查不放松,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发挥专家作用、强化督导检查,切实拧紧安全生产阀。运用好“四不两直”、“双随机”等方式手段,对容易引发群死群伤事故的深基坑、脚手架、起重机械、高支模等重要关节和部位,采取专人盯靠、反复巡查等方式,加强巡查力度和次数,落实好安全防范措施。对未编制施工方案、未按照论证通过的方案进行施工、未组织验收的一律停工,实施最严厉的处罚。对个人和企业进行黑名单管理。“零容忍”处理处罚危大工程违法违规行为,严防危大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四)加强对燃气企业的监督管理。

加强对“四个重点”部位的管控,以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检查》为契机,形成以属地管理部门、综合执法部门等单位的合力联动机制,严厉打击燃气经营企业(非法经营、灌装、违规操作)等现象。要求企业建立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燃气用户安全业务培训和应急救援演练工作,聘请专家或第三方对燃气企业场站、管线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把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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