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方芫
S 高校“十佳青年学生”评选是由校团委发起,于每年4 月左右评选一次的校级荣誉,包含爱国奉献类、社会实践类、学术科研类、创新创业类、自强不息类、孝老爱亲类、全面发展类、多才多艺类共8 个类别,候选人要求在这8 类中有特别突出的表现。S 校下设13 个二级学院,每个学院按学生人数划分有推荐名额,候选人合计30 余名,评选的办法是依据学生的获奖情况评分和网络投票的得票,按一定的比例折合,排名前十的候选人获得“十佳青年学生”荣誉称号,未能正式当选的候选人,其网络投票得票数前10 名者获得“十佳青年学生提名奖”。网络投票采用的是校团委的微信公众号,在3 天的投票中,投票3次被举报终止,这不得不引起笔者的思考,一个看似简单的网络投票,怎么会出了状况?
投票是表达民意、体现民主的一种方式,网络投票就是在网络上进行的一种新型投票方式,由于高效率、高参与度等优点近年来得到了推广。但同时也由于网络上不可控因素较多,投票引发的拉票、刷票行为猖獗,网络投票法已违背了民主评选的初衷,而遭到诟病。浙江省2018 年出台了《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规范校园网络投票活动的通知》[1],通知要求高度重视网络投票对学生和幼儿的负面影响,网络投票引发的刷票、拉票行为导致的投票结果不仅不能反映真实情况,还容易诱导学生投机取巧,要慎用网络投票,涉及学生(幼儿)个人荣誉的各项评选活动原则上不采用面向社会的网络投票,如确需采用,应该只限于本校内一生一票。从大众认知层面到浙江省教育厅,都对网络投票提出了意见,看来网络投票法的确存在不少问题。
此类投票多是面向社会公开投票,但对朋友圈充斥的各种投票,很少有人真正对投票内容感兴趣,这些投票者中的大多数,对投票的对象并不了解,甚至根本就不认识,只是碍于情面,按要求“执行”,叫投几号,就投几号。这样的评选方式,要做到符合实际,几乎不可能。无法体现公正,当然也做不到公平。
各种提供投票的平台,网络监管还不够成熟,诱使专业的刷票团队的产生,虽然现有各种防止作弊的方法,如一方面可以采取 Cookie 验证、Session 验证法、时间验证、IP 地址验证法、注册用户投票限制等办法[2],但完全开放的平台并不能有效杜绝刷票行为的产生,可见网络监管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候选人要在网络投票中胜出,必然免不了拉票,向自己的亲戚、朋友、同学拉票,还可以理解,多少还包含宣传的成分在里面,但直接刷票的行为就严重地违规了。《北京青年报》曾披露:武汉市“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候选单位相关负责人接到某“刷票公司”电话,称:“可以找武汉本地人手工投票,保证安全,每一票都是一个人一部手机一个IP 地址,主办方绝对监控不到”。还可以按照单位的要求来投票,投到前十名费用6500 元,前期付30%,活动结束后再付尾款[3]。“刷票公司”主动上门来招揽生意的做法表明“网络刷票”已形成专业化、团队化,原本暗箱操作的“黑色产业”已趋于公开化——明码标价。由于网络技术的局限性,网络投票很快就蜕变成“拉票能力”“刷票能力”的竞争。评选中过度依赖网络投票明显会助长了灰色产业链。
如果评奖评优过程相对客观公正,能最大程度使学生们的付出和收获对等,可最大程度激发学生学习和工作的热情,促使学生自我提升;相反,则会让学生对评奖评优乃至整个学生工作的开展失去信任甚至灰心,甚至很大程度上影响大学生健康成长[4]。由于网络投票者的评价不客观,拉票,刷票等行为的出现,背离投票是为了评优的初衷,助长学生心底的那份虚荣和功利,这种扭曲的评优形式,必然会对广大学生的健康成长和价值观养成造成损害。《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规范校园网络投票活动的通知》直接指出“网络投票引发的刷票、拉票行为诱导学生投机取巧、助长功利之心,与学校的育人目标背道而驰。”[1]
朋友圈、QQ 群、微信群充斥着的各种投票信息,严重地干扰了大众的生活,被朋友要求投票的行为造成了大家的反感,被戏称为“朋友圈公害”,可见过分滥用的网络投票的确是“过火”了。
各种不规范的投票平台、投票网站很有可能是借着投票的幌子,窃取用户的个人隐私。用户在使用的时候如果不注意,很有可能造成隐私泄露。
有的网络投票的发起方的动机不仅仅是为了评选本身,还有可能是旨在为其公众号吸粉,同时借助投票活动宣传自己,打个免费广告。这类投票背离了评选先进的初衷,投票的真正价值不大。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看到了网络投票存在种种问题,那么我们是否应该严令律禁止呢?笔者认为,在网络技术不断进步和新媒体如此发达的今天,我们应该遵循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用辩证的思维,一分为二地看待问题,下面我们来看看网络投票法有哪些优势,在充分发挥其优势的同时,是否有办法克服它的不足。
网络投票是建立在网络投票系统上的,而结果完全由程序输出,无需人工参与。相对于传统的人工投票,效率更高,操作简便,结果更直观。
网络投票总是面向一定的对象,更多的时候还是面向社会,候选人为了选票,广泛发动同学、亲朋参与,很多的投票结果有几千甚至上万票,参与度极高,这样的参与度是线下投票很难做到的。
投票者哪怕是碍于情面的人情票,也或多或少会对候选人的情况进行一些了解,这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宣传影响力。
现在越来越多的企事业单位开通了微信公众号,方便了大众办事和接收信息,微信已经成为大众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一些公众号关注度不高,信息接收的受众有限,通过网络投票进行推广,也不失为一种有效的运营。对于学生家长,关注学校学院的公众号可以接收学校的相关信息,也是家校沟通的一条渠道。
对于优秀的学生,作为候选人进行全网公开,对学生本人来说是一种荣誉,对其他学生来说是一种榜样的示范,投票者也有可能被候选人的事迹鼓舞,励志变得更加优秀,这也是思想政治教育想要看到的效果。从这个角度上来讲,网络投票的正面价值是值得肯定的。
类似于“十佳青年学生”的评选,虽然候选人是个人,但却都是从二级学院推举上去的最优秀的学生,能否评上也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该学院的凝聚力和人才的培养质量。试想某学院的候选人在多次的评选中屡屡落选,会在广大学生心中形成怎样的印象,学生极有可能认为是自己学院的学生实力不够,也极大地降低了学生的集体荣誉感。相反,学院内部对投票进行积极的正面的宣传,各个班级认真组织投票,投票既是为了投给学院最优秀的同学,也是为了投给自己的学院,这在无形之中也增强了学院的凝聚力。还有一些集体荣誉的评选,如“学生工作先进集体”“先进班集体”等,学生为自己所属的集体投票的过程也是了解集体、增强学生的集体荣誉感和凝聚力的过程,只有具备集体荣誉感的学生才可能积极投票,不断关注投票进展。
网络投票的发起方动机要纯粹,投票的目的是为了榜样的宣传,是为了集群众的力量甄别出优秀,而不是为了做免费的广告,不是为了公众号吸粉,只有本着正确的动机,在初衷的指导下合理布置落实投票的各个环节,才能防止投票被滥用。
首先,引导候选人正确看待荣誉,树立正确的荣誉观,正当宣传,合理拉票,杜绝过度拉票甚至刷票的行为。其次,在制度设计上要完善投票纪律,严令禁止刷票行为,明确指出刷票的惩处措施,让候选人明晓投票纪律,不敢有投机取巧之心。
对于网络评选,一方面可以采取Cookie 验证、Session 验证法、时间验证、IP 地址验证法、注册用户投票限制等办法降低被刷票的风险[2],另一方面,发起方要实时监控投票进度,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理。
网络投票是很好的榜样宣传时机,信息时代,大家信息接收的方式大都是通过网络,而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展示候选人的先进事迹,也是很好的宣传时机。首先,在发出投票前,要仔细打磨候选人的事迹,要做到真实、有感染力;其次,可以把线上宣传和线下宣传相结合,线上发起投票,线下讲解候选人的事迹,让具有投票权的学生自由作出决定。在这个过程中,很多的学生会进行自我对照,知道自己的不足,进而自我提升。
正如浙江省教育厅的要求,涉及学生(幼儿)个人荣誉的各项评选活动原则上不采用面向社会的网络投票;校内社团和班级自行举办的活动,为调动本校学生参与的积极性,应只限于本校内一生一票进行网络投票[1]。在投票的设计中,可以思考采用一些有效的平台或者办法做到一生一票,如可以采用易班等平台,易班是实名认证了大学生网络互动社区,可以实现一人一票,这样既发挥了候选人在广大学生中的宣传示范作用,避免了选票过多的“水分”,同时也能较为客观地评选。
一是把投票作为评选参照的一部分,S 校依据学生的获奖情况评分和网络投票的得票,按一定的比例折合,排名前十的候选人获得“十佳青年学生”荣誉称号,这样的做法有一定的参考价值。第二是,要在投票中体现公平。S 高校共有13 个二级学院,各学院学生人数差距较大,从500- 1600 不等,在投票中,大部分学生首先倾向于为自己学院候选人投票,但如果一味以票数论,人数少的学院是完全没有竞争力的,这种投票于人数少的学院的学生,还没有开始就已经注定了结果。所以,对于校内的投票,应该参照学生人数,计算投票比例,方可调动所有候选人的积极性,体现公平,也可以在最大程度上调动所有参与者的积极性。
在学生工作中,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青年志愿者、优秀学生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十佳青年学生、文明大学生等各种评选,并不是所有的评选都可以采用网络投票,有的评选涉及到的隐私信息较多,如国家助学金,需要大量的收集信息才能客观作出评判;有的评选采用投票方法不能体现真实情况,如“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在投票中,有些真正认真开展工作的学生干部很难在投票中胜出,因为管理和被管理本就存在矛盾,学生干部积极工作很有可能得罪了一些同学而遭到记恨。
网络投票更不是简化工作的方法,对于班级内的一些评选,有的辅导员信息收集不全面,对班级不够了解,遇到评选就直接发起一个投票,表面看似公平,但实际上却挫伤了优秀的同学的积极性,还会助长拉票等不正之风,影响优良班风的形成。对于各种评定,应结合实际情况慎重考虑能否采用网络投票法。
网络投票平台不仅局限于微信、QQ,“易班”是专门针对大学生开发的实名认证平台,该平台投票真实性强,刷票可能性小,可信度较高。投票发起方需要根据投票的目的,选择合适的投票平台。
S 高校在“十佳青年学生”的评选中采用的是微信公众号进行投票,投票前对风险的预计不够,对刷票行为未能及时有效地甄别,所以才屡次出现投诉致使投票的终止。相信网络投票法作为网络时代的新事物,其优势可以被合理利用,其不足可以在一定程度和范围内规避。在高校的学生工作中,可以合理地采用网络投票法,充分发扬民主,发挥榜样的示范作用,增强学生的集体荣誉感和凝聚力,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时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