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合肥 242000)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越走越宽,十九大提出“坚持厉行法治”,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新的历史方位,而在十九届四中全会中的公报中,“法治”仍是高频词之一。在新的历史节点,法治建设要求我们立足本国国情,用“传统中国文化”发展“当代中国法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法治与文化相伴相生,相辅相成,文化的发展影响法治的前进方向,法治的实现需要文化作为有益补充。中华文化博大精深,法律作为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制定和执行往往都带有浓厚的文化影响力,法治作为法律之“治”,其实现离不开法律制度及其运行机制。完备的法律制度和严格的司法体系必不可少,但其背靠的文化环境也极为重要,在法律规范难以调整的社会生活领域,文化却可以促使人们行为和价值观念适应法治社会的需要。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言:“不忘历史才能开辟未来,善于继承才能善于创新。”优秀传统文化所蕴含的法治元素可以为法治文化建设提供借鉴,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奠定基础,是新时代法治文化发展必不可少的创作之源、创新之源。传承并发扬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法治元素并将其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相结合,是增强法治文化“软实力”的必经之路。
中国传统社会法治体系并不完善,存在大量的法律空白,由此产生了众多礼法规范和民间习惯法。传统家风家训如宣城梅氏,以“崇文重教、以德为上”为兴族之本,重视道德教化。此外,宗族法令也以封建礼制和家法族规来维护宗族统治,实现宗族关系的和睦。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依法治国要求我们积极借鉴以尊祖敬祖、孝老爱亲为特征的宗族制度,在当代社会逐步构建以政府为主导、以群众自治为主体、多方参与、多管齐下的网络化社会管理机制,而以德治国要求我们主动挖掘传统宗族文化及家风家训中的精华,不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形成无形的精神辐射力量,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建设。
在漫漫的历史长河中,宣城市这片土地上塑造了众多榜样故事。如唐贞元二十年,范传真作为宁国县的县令,以身作则,廉政勤政,为了让老百姓切实地明白和谐社会的理念,在县衙东南方建起了一座亭子,取名“化洽亭”,以此来教化百姓融洽相处。宣城历代先贤名人的德言善行如春雨般温暖和鼓舞了一代又一代的宣城儿女,他们身上“敬业奉献”“诚实守信”“追求平等”“崇尚气节”等优秀品质早已铸就在宣城儿女的心中,植根于中华民族优良的道德沃土之上,激励着中华儿女砥砺前行,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注入力量。
传统戏曲具有独特的艺术价值和审美价值,可以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使人民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优秀传统文化的熏陶。宣城市戏曲种类丰富多样,拥有如皖南花鼓戏、徽剧、皖南皮影戏等为代表的传统曲艺资源。以皖南花鼓戏为例,作为安徽五大地方名剧之一,其故事常以日常生活、历史轶事以及民间神话传说为题材,多强调社会的稳定和谐,具有积极的生活教育价值。因此,传统曲艺独具特色的艺术形式为传播地方优秀文化和法治精神提供了载体,对于人际关系的调节和社会秩序的治理具有重要意义。
十八大以来,宣城市积极践行相关决策部署,创新法治理念,融合地域特色,内凝法治精神,合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谱写出法治宣城建设新篇章。
宣城市文化底蕴深厚,今天的宣城依旧传承着传统徽文化的法治基因,其遗留下的宝贵资源值得深入挖掘与深度探索。宣城市立足深厚的本土文化,提炼徽文化中蕴含的法治元素,传承优良家风家训,发扬优秀契约精神,发掘整理出看门太守、禁赌碑记、虐政石、化洽亭等法治故事以及数量众多的家风家训,从源头梳理历史文化脉络,整理传统法治文化资源,为传统法治文化古为今用奠定基础。
在法治文化建设过程中,宣城市批判继承传统法治,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推陈出新、革故鼎新,开辟了优秀传统法治文化古为今用的新天地。
在内容上,宣城市深入挖掘优秀传统文化中法治元素,并为其注入新时代法治精神;整理地方法治名人、典故等法治渊源,追踪报道新好人的法治故事。
在形式上,宣城市将法治故事融入“非遗”文化中,编写贴近群众的法治文艺作品,建立法治文艺宣传队、腰鼓队经常性地开展法治文艺表演;设计法治动漫形象,创作动画、海报、短视频,依托电视、广播等主流媒体,微信微博两微平台,积极丰富传播载体与表现形式。
宣城市致力于打造法治文化精品,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中融入宣城特色,不断推陈出新,推进法治文化品牌化发展。
用“龙头”引领法治文化发展。宣城市以其特有的“扬子鳄”为原型设计法治动漫形象“扬子”,开发法治宣传品,结合地域特色“非遗”讲故事,释法规,挖掘整理地方法治渊源,开展优秀法治文化作品征集活动,编印法治文化系列丛书,推动法治文化符号化、特色化发展。
用“典型”传递法治文化能量。宣城市培育出一批法治文化先进典型,加强普法典型人物推介,结合榜样力量,为地方法治文化发展添砖加瓦。
用“阵地”巩固法治文化效应。宣城市将法治元素融入阵地建设,积极谋划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有效运用数字媒体建设网络法治阵地,“线上”“线下”相结合,“有形”“无形”相融合,在润物无声中培育群众的法治素养。
1.凝练家风家训内涵,打造“和法”法治文化特色
“和”彰显着中华传统文化的特色与精髓,体现着法治文化建设的独特内涵。中国法治起源的特点之一就是氏族血缘纽带强韧,法律表现出的家族主义特色,随着时代的发展逐渐被凝结在家风家训之中,代代相传。不同的家风家训虽各有侧重,但以和为贵的思想内涵仍是其核心理念。如宣城《朱子家训》从“慈”“教”等七个方面对伦理道德关系做了重要论述,构建了彼此关怀、相亲和睦的理想家庭图景。因此,可以将家事法律的普及与孝和文化相融合,为僵硬的法律条文融入传统的道德情理,加强民众对家事法律的认同感,打造“和法”法治文化特色。
2.融汇优秀榜样典故,提炼“善法”法治文化精神
“善”蕴含着法治文化建设的精神底蕴。德法互补、共同治国在中国由来已久,是古代中国治国理政的成功经验,也是中国传统法文化的精髓,充分显示了中华民族的政治与法律智慧。从三过家门而不入的大禹到乐于助人的雷锋,从散布于各类古籍中的好人事迹到今天的《感动中国》,从古至今,中国一直重视榜样人物的引领示范作用。以榜样人物为例,将行善积德、爱国敬业等优秀品质与法治文化相融合,继承德法共治的传统法治文化精髓,提炼现代“善法”法治文化精神。
3.挖掘传统礼法内核,展现“良法”法治文化追求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这是亘古不变的法治追求。宣城历史法治建设过程中,虽多以民间习惯法为主,但在未成体系的习惯法之中,亦蕴含着治理者对良法的追求。如吴氏宗族内部法律要求族众各安本业、安分守己、禁嗜酒宿娼等等。发掘传统礼法中与现代法治原则相契合的部分,再将现代法治原则和目标进行重塑,融入传统立法之中,展现“良法”法治文化追求,给予民众法治与文化的双重熏陶,让法治文化滋养人心。
传统艺术来源于生活且通俗易懂,是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精神文化发展形式。中国传统艺术以其浓郁的乡土气息、淳厚的艺术内涵、生动的历史痕迹和独特的吸引力得以代代相传,若将法治宣传的内容以传统艺术的形式表现出来,让原本刻板生硬的法律知识变得鲜活生动,必会加大普法形式的吸引力,提升人民群众的接受度,强化法治宣传效果。
以皮影戏为例,传统皮影戏以历史故事、神话小说为剧本,而今,可以将一个个法治故事、榜样事迹加工成剧本,以皮影戏的方式呈现,寓教于乐,在传统艺术的熏陶中汲取法律知识、感受法治精神、树立法治信仰。在此基础上,将现场演出的皮影戏制作成记录短片或动画短片,在公交车、商场、法治文化阵地等地循环播放,使传统文化和法治宣传融入千家万户,让法治文化渗透进每一个人的心中。
中国优秀传统技艺凝聚一方水土、一方人文,是劳动人民智慧与汗水的结晶,是一个地区个性与生命力的彰显。在国家传承和发展传统文化的大背景下,以传统技艺为托,在传统技艺制造的产品中融入法治元素,既创新传统技艺、加大产品需求、扶植产业发展,又创新法治文化建设载体、营造浓厚法治文化氛围、助力法治文化建设。以宣城为例,文房四宝、宣扇、皖南剪纸等工艺品的制作技艺,蕴含着宣城的水土与人文、潜藏着宣城的历史与呼吸,在文房四宝上印刻法治格言、用宣扇承载法治标语、以剪纸刻画法治人物,让一件件传统工艺品渲染法治精神,让法治文化落满群众生活的每一个角落。
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来积累沉淀的成果,其蕴涵的法治资源数不胜数。在全面依法治国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大背景之下,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法治文化建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牢把握优秀传统文化与法治文化建设的内在联系,创新内容与形式,引导其走本土路线、亲民路线,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增光添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