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传华 王 凯 陈 卉
金融科技最初的含义是指金融科技公司为金融机构提供计算机和互联网技术的支持。 2016 年, 金融稳定理事会对金融科技作了一个较为广泛的定义, 即 “技术带来的金融创新, 它能创造新的业务模式、 应用、 流程或产品, 从而对金融市场、 金融机构或金融服务的提供方式造成重大影响”, 这一定义强调技术对金融创新的推动作用。 巴曙松等提出金融科技是 “基于大数据、 云计算、 人工智能、区块链等一系列技术创新, 全面应用于支付清算、借贷融资、 财富管理、 零售银行、 保险、 交易结算等六大领域, 实现金融+科技高度融合”①, 这一观点更强调科技在金融领域的推广和应用。 可见, 金融科技的发展模式包括了科技金融化和金融科技化的双重含义, 二者在资源、 业务、 管理等方面相互交叉, 从而形成一个复杂的金融创新生态系统。
长期以来, 我国农村金融市场在金融机构布局、 网点业务渠道、 抵质押物、 基础设施设备等方面存在着明显的不足。 李明贤认为, 由于当前金融体系在推动普惠金融发展、 普惠乡村发展方面存在天然的动力不足, 导致当前乡村市场和农民无法享受普惠性的金融服务②。 丁杰认为, 传统农村金融体系提供的金融产品、 金融服务存在设计不合理、流程复杂等问题, 难以满足农村金融市场的受众需求, 导致金融供需矛盾进一步加剧③。 目前, 在聚焦于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体制机制问题研究方面,牛玉莲、 宫兴国提出, 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可持续的资金支持是保障, 金融资金与财政转移支付、 社会资本是主要的资金来源④。 同时, 乡村振兴中的金融资金需求, 逐步呈现需求主体多元化、需求结构多元化、 需求内容多元化等特点。
借助于乡村振兴战略, 政府政策规划逐步出台、 通信基础设施逐步完善、 金融机构加快产业布局、 农民潜在金融需求被引导激发, 金融科技应该服务于乡村振兴战略。 孙娜等指出, 金融科技带来的高效率、 低成本、 多层次金融产品和服务, 进一步优化了农村金融机构的可持续发展商业模式, 推动了普惠金融在乡村的发展。⑤
综合现有文献, 可以发现金融科技在乡村振兴战略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 农村金融市场的多元化金融需求需要金融力量来满足; 现有农村金融体系下, 供需矛盾依旧突出, 运作机制亟待完善。 金融科技在弥补传统金融缺陷的同时, 能够充分发挥高效率、 低成本、 多层次等服务优势, 助推普惠金融在乡村长尾市场的发展, 缓解金融排斥, 助推乡村振兴。
伴随着信息通信技术、 “大智移云” 产业互联网等新技术而兴起的金融科技, 为传统金融面临的困境开辟了解决路径。 随着互联网在农村农民中的渗透, 金融科技在农村金融市场大有可为, 在助推乡村振兴方面呈现鲜明特点。
城市金融市场渐趋饱和, 农村金融市场存在巨大供给缺口, 商业银行、 政策性银行、 电商巨头、农业服务领域企业, 都纷纷瞄准农村金融市场, 利用金融科技手段优化金融服务, 抢占市场份额。 目前, 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主要开拓农业企业业务和向弱势群体提供普惠金融服务; 电商巨头主要为农产品电商产业链上游农户提供金融服务; 农业服务性企业发挥自身优势, 主要为农户提供生产资料购买的金融服务; 小微金融机构集中有限资本, 主要为准规模化经营的农户提供金融服务。
在农村金融市场, 不同主体既有业务竞争, 又有协同合作。 通过合作, 不仅可以整合银行的 (资本、 网点和客户) 优势、 电商巨头的 (金融科技技术、 电商数据、 销售) 优势、 农业服务性企业的农村客户群体优势和小微金融机构深耕农村金融专一性的优势, 还可以通过整合保险、 担保、 信托、 农资农机农贸等农业生产不同环节的服务资源, 掌握全流程数据信息, 为农户提供一体化的金融服务,共同构建农村金融服务生态环境, 为金融科技在农村应用奠定基础。
在金融科技赋能的基础上, 我国农村地区基本形成了 “互联网+金融+三农” 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即使用互联网技术和思维, 以金融服务为核心, 为农业生产提供全方位、 多场景、 链条化的民生服务。 金融机构通过整合内外部资源, 通过平台(手机APP、 小程序) 不仅为农户提供借贷服务,还提供基础金融服务和农资农机购买、 农技服务、农产品销售等农业周边服务场景, 围绕农村居民生产生活需求构建服务生态圈。 此外, 金融机构通过农业供应链为农户提供链条化的金融服务。 针对龙头企业, 金融机构依据供货数据, 为其产业链上游农户或者合作社提供小额信贷; 针对农户个人, 金融机构帮助其实现线上销售农产品, 通过供应链掌握农户生产经营数据, 并在一定程度上掌握农户销售收入信息, 降低农户道德风险引起的违约风险。金融机构通过多场景、 链条化的服务模式, 将金融服务无缝嵌入农业生产的各个领域, 打破农村金融服务的门槛和壁垒, 解决农村数据匮乏的问题。
为了挖掘农村居民征信数据, 金融机构通过内部数据、 外界数据和线下采集数据三种途径为农户信用画像和贷后风控提供数据支撑。 其中, 内部数据主要是商业银行、 电商企业和农业服务性企业在日常业务中所产生的农户银行流水、 征信信息和用户消费习惯、 消费能力和信贷守约等信息; 外界数据是金融机构通过与农业企业合作, 获取其在日常生产经营中积累的农户信息, 以弥补数据不足; 线下采集数据主要是对农户个人信息、 家庭信息和生产经营信息进行详细调查, 并建立信息库。 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获取数据, 不仅有利于补齐农村数据短板, 还有利于金融机构准确、 及时、 深入了解农业生产状况、 农户金融需求, 弥补顶层产品设计针对性不足的缺陷。
由于农业种类多, 农户信息较为复杂, 金融机构需要因地制宜建立信息体系, 准确地进行数据分析和用户画像。 金融机构可从三个维度进行农户画像: 一是家庭关系与社会关系网络; 二是农业生产经营状况与生产能力; 三是农作物价格、 市场供求情况。 针对产品研发, 目前金融机构已经在大力扩展细分市场, 不仅有助于向农户提供金融服务, 也有利于金融机构在细分市场统一评估体系, 降低评估成本, 提高精准营销和风控能力。
以中国农业银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和地方农村商业银行为代表的商业银行、 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为代表的政策性银行、 以阿里、京东和苏宁为代表的电商巨头、 以新希望为代表的农业服务领域企业和以农分期、 沐农金为代表的小微金融机构等都纷纷结合自身优势, 利用金融科技手段在农村地区布局金融业务, 助推乡村振兴。
一是商业银行。 在政策引导下, 以中国农业银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和地区农村商业银行为代表的商业银行参与农村金融业务较多, 以承担社会责任为主要动力, 以满足农村金融需求为主要导向,呈现出公益性和普惠性的特点。
中国农业银行作为国有商业银行, 践行服务“三农” 的使命, 是农村金融的骨干和支柱。 2018年, 中国农业银行提出 “金融科技+” 战略, 明确以 “金融科技+” 为驱动, 加强科技创新力度。 中国农业银行以农村流通领域为切入点, 以 “惠农e通” 平台为主抓手, 着力拓展 “惠农 e 商” 电商服务、 “惠农 e 付” 结算支付、 “惠农 e 贷” 网络融资三大业务, 全方位满足农村客户互联网金融需求。
二是政策性银行。 近年来, 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为代表的政策性银行积极利用金融科技手段推动乡村振兴。 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为例,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提出 “AI in ADBC” 的金融科技创新战略, 以金融科技为驱动引擎, 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 从传统的 “满足业务需求” 向“引领业务创新” 的方向发展, 全面提高响应效率、畅通处理渠道, 促进科技与业务的融合, 助推乡村振兴。 目前,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已经研发出智慧运营、 智慧决策、 智慧服务三大智慧平台, 打造了农发智粮、 农发智融、 农发智投三大产品线, 以金融科技支持农发行特色产品服务, 如智能粮食安全、智能普惠金融; 同时实现对农发行新业务的支持,如海洋经济、 农产品质量体系建设等。
三是电商龙头企业。 阿里巴巴、 京东和苏宁易购以电商、 物流和移动支付体系为支撑, 将原本松散的信息链、 数据链整合, 为其金融公司提供信用评估和风险防控依据。 现在三家公司基本形成消费金融、 保险、 信用担保、 供应链金融、 理财、 众筹和移动支付六大板块的全产业链、 全产品链的农村金融服务。
四是农业服务领域企业。 作为农业服务领域企业的代表, 希望金融是新希望集团旗下的一家连接农村借款人和城市出借人的互联网金融信息中介机构, 充分利用自身在农牧行业和科技金融领域的信息资源, 优化金融服务场景, 形成 “互联网+金融+产业” 的发展道路。 截至目前, 希望金融充分利用供应链信息资源, 推出了惠农贷、 股权贷、 应收贷、 订单贷、 惠商贷、 兴农贷等农业贷款产品和货币基金类理财产品希望宝, 不仅为机构与个人提供专业的网贷渠道, 也为三农小微企业及优质农户提供高效的融资渠道, 为金融科技助推乡村振兴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五是小微金融机构。 小微金融机构与其他金融机构相比, 存在资金少、 线下物理网点少的弊端,也有市场专一性强、 技术领先的优势。 目前, 以农分期、 沐农金、 理财农场等为代表的小微金融机构在农村金融领域充当服务中介角色。 一方面, 与银行、 基金等合作, 获取社会资本; 另一方面, 通过提供农资农机购买服务、 农产品销售、 农业信息服务等方式为农户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场景, 增加客户吸引力与凝聚力, 获取全产业链信息。
金融科技给金融行业注入新的活力, 促进金融行业更快、 更好发展, 有力地推动了乡村振兴。 但是金融科技在助推乡村振兴发展过程中仍然面临一些问题。
目前, 广大农村地区的基础设施条件和网络通讯条件都滞后于金融科技发展需求。 一方面, 县域地区金融机构数量较少, 商业银行的农村网点不断撤并, 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存在成本与收益缺口。 另一方面, 部分农村地区网络通讯设施落后, 甚至智能手机尚未完全普及, 使得线上金融业务的推广难度很大。
首先, 行业之间数据缺乏共享, 数据孤岛问题突出; 其次, 由于农户经营活动复杂多样, 数据记录少、 获取难度大、 获取成本高; 最后各种金融机构内部同时存在多套业务系统, 没有数据处理的统一标准。 不同业务、 不同时期的数据的用途、 结构、 价值和质量水平差异很大, 为数据的提取、 整理、 分析、 使用造成了很大困难。
农村地区常住人口年龄结构相对老龄化, 抑制了金融科技在农村地区的纵深发展。 一方面, 老年人难以熟练掌握线上金融平台, 对手机银行、 网上银行等新型金融产品存在顾虑, 不愿意涉足线上金融产品。 另一方面, 大多数农户受教育水平普遍偏低, 金融知识较为匮乏, “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的现金交易习惯无形中也阻碍了网络支付、 移动支付在农村的推广。
目前, 农村金融产品仍然承袭传统的抵押担保贷款思路, 对涉农经营主体的抵质押物创新力度不足、 与金融科技产品的融合度较低。 同时, 农村中小规模金融机构在利用金融科技过程中存在 “伪创新”, 风控体系不健全, 创新缺乏实用性, 业务流程不科学, 难以解决农村金融痛点。
金融科技是一把双刃剑, 它既利用信息技术获取更多、 更全面的农户信息, 提高金融资源利用效率, 也加大了金融监管难度。 金融科技促使金融服务模式发生革新, 现有的监管制度往往很难快速识别这些创新型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潜在风险, 从而促使原有的监管流程和监管方法转型升级。 与此同时, 正规金融机构为了防范风险, 往往会增加产品和服务的加密与验证流程, 但过于繁复的验证手续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客户体验, 客观上也会提高业务监管难度。
一是金融科技在农村应用, 必须通过融资方式进行资金调配, 但如何区别于非法融资, 目前相关法律尚未明确规定; 二是农村土地、 房屋等主要可抵押物产权问题较为复杂; 三是政府规划相对滞后, 市场引导作用不突出, 导致农村基础设施落后于金融科技发展需求, 农村金融市场资源整合效率低, 阻碍金融科技在农村地区发展步伐, 无法满足农业新业态发展需求。
由于区域经济发展水平、 工作环境、 收入待遇等方面制约, 县域金融机构很难留住专业科技人才。 从实际情况看, 农村地区金融科技产品研发主要集中在金融机构总部, 一线基层网点一般只配备日常技术维护人员, 产品研发、 数据分析、 数据建模等高技术性工作无法独立完成。 专业科技人才的匮乏造成金融科技产品服务的创新动力不足, 金融机构运用金融科技优化产品、 提升服务质量水平有待提高。
金融科技作为一种金融技术工具, 在乡村振兴战略中具有提高金融的可负担性、 可获得性等价值, 以大数据、 互联网、 云计算、 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为代表的金融科技已逐渐成为驱动普惠金融在农村市场发展的新引擎。 因此, 必须加快构建金融科技助推乡村振兴的创新机制。
金融行为源于金融意识, 提高农村居民金融素养, 需要构建完善的农村金融教育体系, 针对性开展金融教育服务, 优化金融知识下乡方式方法, 为金融科技在农村推广、 应用营造良好的环境。
第一, 金融知识下乡要建立金融知识教育的长效机制。 要让金融知识下乡活动经常化、 制度化、正规化, 让农村居民切实、 全面地学习金融知识,提高金融素养。 第二, 金融知识下乡要有针对性、实用性、 时效性。 要根据不同农村居民的特点, 有针对性地将金融知识和相关金融政策送到农村, 提供实用性的服务。 第三, 金融知识下乡还需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 政府部门、 金融机构可以通过线上宣传方式来普及金融知识, 增强金融教育传播便利性和农户金融知识可获得性。
完善农村信用体系是优化农村金融服务的有效途径, 也是改善地方金融生态环境的切入点, 能够为乡村振兴提供持续有力的金融支撑。
第一, 要建立健全信用记录。 不仅要充分挖掘已有数据, 加强线下信息采集, 还要加强外接数据, 主动与电商平台、 行业协会、 产业链龙头企业等掌握农户生产经营数据的企业合作以共享数据。
第二, 要制定信用体系制度。 一是建立严格的“黑白名单” 制度, 对失信违约行为加大惩戒力度和曝光力度, 降低 “白名单” 服务门槛, 畅通信贷服务。 二是建立信用示范引领机制, 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使农民在参与中接受教育, 在实践中增强信用意识。 三是建立健全农民信用联保制度, 推进农业保险和信用担保工作, 完善农村信用担保体系。
第三, 搭建信息平台, 降低交易成本。 金融机构借助金融科技开发线上平台, 实现了以点对点交易为基础的金融资源配置, 交易过程更加透明, 促进各种金融科技产品和服务不断推陈出新, 降低客户金融交易的额外费用和银行自身的服务成本。
第四, 完善征信共享平台, 降低业务成本。 借助大数据和分布式技术, 金融科技能够实现客户信息的数据化, 获取潜在客户的金融信息, 依托数据挖掘、 云计算等技术对客户进行信用评级、 风险评估、 授信决策, 不断完善农村征信体系。
一方面, 金融服务通道便捷化。 金融科技在用户获取和渠道入口方面具有巨大优势: 一是通过大数据对获取的信息进行挖掘分析, 使得客户触达能力和链接水平大大提升; 二是使得金融服务通道也更加便捷: 依托云计算和人工智能技术简化了用户享受金融服务的流程, 使得金融服务质量大大提高。
另一方面, 产品结构优化。 依托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获取长尾的客户综合数据, 分析判断客户消费能力、 消费偏好、 消费行为、 生产经营能力, 并据此为客户定制差异化产品和个性化服务。同时, 金融科技重塑了服务响应速度、 信息反馈机制, 基于大数据实时观测金融产品和服务的信息反馈, 并及时调整和更新, 提供更加适配顾客需要的“千人千面” 金融服务。
面向农村的金融科技产品不仅要助力农村产业发展, 还要注重将有限的金融资源向农村生态文明建设、 乡土文化挖掘、 农村基层治理等方面倾斜。
一是金融机构要积极参与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构建、 特色产业的发展和农业提质增效, 为规模化农业企业、 农业合作社、 种养殖大户、 家庭农场等新农业经济主体提供多样化金融服务。 二是要重视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的金融需求, 充分调动金融要素投入农村生态建设实践, 大力改善水电路气房等基础设施, 保护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三是发挥金融杠杆作用, 加强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提高农民素质。 增加乡村文化、 医疗教育等投入, 充分挖掘乡土文明, 提高乡土文明经济价值和促进农民素质提高。 四是围绕农村产权创新金融服务。 金融机构要依托土地改革创新土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 支持集体经济发展。
金融科技产品创新既要紧贴农村居民日常生活需求和农业生产经营需要, 也要将业务与科技紧密融合, 杜绝对农村金融科技产品进行 “伪创新”。
一是产品创新要依据市场、 客户及产品进行科学定位。 聚焦创新效率, 简化开发流程, 加快产品升级。 二是产品创新要围绕农村居民日常生活需求和农业生产经营需要。 推出综合性金融民生服务,扩大农村普惠金融的覆盖面和金融科技产品在农村地区的渗透性。 三是产品创新要因地施策。 金融机构要积极搭建不同产业链数据平台, 发挥农村基层网点运营优势, 根据产业特性研发金融产品。
发展农村金融科技需要加强政府部门、 金融机构、 电商企业、 农业服务型企业和小微金融机构之间的合作, 在场景服务、 数据共享等方面构建协同合作机制。
一是金融机构要加强与保险公司、 担保公司、电商企业等相关企业合作力度, 为农户提供全方位、 一站式的民生服务。 二是要打破金融机构间的征信壁垒, 推动征信数据标准化和共享化, 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 政府要牵头制定金融数据资产定价规则, 盘活数据资源, 增加数据资源流通性。 同时, 金融机构要遵循市场规则, 破解数据孤岛问题, 建立金融数据交易平台。 三是优化服务模式,提升金融服务水平。 金融机构要在利用人工智能进行场景模拟、 局势判断、 最优策略搜索的道路上不断提升科技化水平、 优化服务模式。 四是注重发挥行业组织在行业数据统计披露、 风险提示与监测、金融基础设施建设、 标准研制、 消费者保护等方面的作用, 提高金融服务效率。
完善风险管理体系既需要构建长效监管机制,提高监管的及时性、 有效性; 也需要平衡创新和安全的关系, 提高监管的可容忍性, 加快转变监管理念, 提高监管的协调性。
一是发挥监管科技优势。 利用新技术精准高效分析贷款主体的信用情况, 监测资金流向, 及时采取预防措施。 二是建立常态化金融风险监测机制。加强金融风险监测预警, 提高监管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三是提升风险管理能力, 稳健合规经营。 金融科技基于规模化大数据的处理能力在时间维度上实现风险预测, 提升了工具跨时间使用的能力, 风险定价模型从 “已发生信用损失模型” 向 “预期信用损失模型” 转换, 在拓展农村金融市场的同时, 严守风险底线和合规意识, 助推农村金融市场在乡村振兴战略中实现可持续发展。
由于农村经济相较于城市经济处于弱势地位,农民金融素养偏低, 政府作为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表者, 应该给予农村地区更多政策支持。
政策引导方面, 农村金融政策要向农村地区倾斜, 增强农村金融科技发展规划的前瞻性, 综合运用金融财税政策, 引导金融机构业务向农村地区倾斜, 推动农村金融良性发展。
法律保障方面, 要积极通过修改法律法规, 解决我国在农村地区金融科技创新方面存在的法律缺失、 法律滞后和法律冲突三个方面的问题, 扫清农村金融科技创新障碍。 一是明确农村非法集资范围界定; 二是完善失信惩戒法规; 三是加快立法进程, 解决集体经济、 土地流转等方面的法律冲突问题; 四是提高法律法规前瞻性, 提前预防金融科技创新带来的风险监管漏洞问题。
基建投资方面, 大力发展农村金融, 必须要加强相关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完善通讯、 网络设施建设, 便利农村居民使用网络了解金融信息、 办理金融业务。 二是在有条件地区布局 “数字乡村”, 通过互联网信息技术, 将农业生产信息数据化, 增加信用评估信息, 便于贷后风险动态监测。 三是在农村地区积极发展无分支网点业务, 通过在农村地区投放智能终端设备, 建立乡村服务站等方式延伸金融服务触角, 提高金融科技渗透性。
金融科技在农村地区渗透发展, 需要培养复合型的金融科技人才。 大数据、 云计算、 人工智能等科技和金融业务的融合, 都需要储备既要熟悉金融业务, 又要掌握计算机科技的复合型人才, 从而加快推进农村金融产品与科技的深度融合, 为乡村振兴提供智力支持。
一是政府要加强人才培养顶层设计, 围绕金融科技发展战略规划与实际需要, 制定人才需求目录。 制定金融科技人才培养方案, 深化校政行企合作, 培养从业人员科技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 发展具有金融与科技交叉学科背景的专业人才队伍, 为金融科技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二是金融机构要加强内部员工培训, 提升员工的金融专业知识、 信息技术能力以及风险管理观念, 全面提升金融科技服务条线员工的综合素质。拓宽人才引进渠道, 通过社会招聘吸纳优秀人才,通过校园招聘积累储备力量, 通过特聘、 顾问等方式引进行业尖端智囊团队, 打造一支既懂业务又懂技术的专业服务队伍。
三是建立与金融市场相适应的考核激励机制。建立创新激励机制, 优化工作考核制度, 实行 “技术+业务” 的双线考核, 鼓励金融科技人才到基层挂职交流, 畅通金融科技人才晋升渠道, 增加技术研发经费, 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
注释:
① 巴曙松、 白海峰: 《金融科技的发展历程与核心技术应用场景探索》, 《清华金融评论》 2016 年第11 期。
② 李明贤、 何友: 《农村普惠金融目标下金融科技的工具价值及实现困境》, 《华南师范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2019 年第 1 期。
③ 丁杰: 《互联网金融与普惠金融的理论及现实悖论》, 《财经科学》 2015 年第 6 期。
④ 牛玉莲、 宫兴国: 《乡村振兴金融需求及融资瓶颈破解研究》, 《金融发展研究》 2019 年第10 期。
⑤ 孙娜: 《新形势下金融科技对商业银行的影响及对策》, 《宏观经济管理》 2018 年第 4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