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家龙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准确把握世界发展大势,立足国际国内风起云涌的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之下,作出的具有前瞻性和时代性的战略抉择。天津拥有丰富的科教资源和坚实的工业基础,站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奋进潮流中,处在了面向高质量发展的转折点、转型期,有信心也有能力在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战略部署中,切实做到科技自立自强,为国家和天津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战略支撑。
一、科技自立自强是天津高质量发展的内在需求
当前,天津正处于转型之痛、升级之痒的调整期。从当前的经济景气度看,2020年第三季度,天津顺利实现了疫情期间的负增长向零增长转变,取得了向好的态势,殊为可喜。但与习近平总书记的期望和中央的最新要求相比,与天津市最新定位相比,与天津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相比,与兄弟省市发展的态势相比,天津从疫情中恢复的速度、质量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
众所周知,天津作为全国科教中心城市,科教资源密集度可谓名列全国前茅。同时,天津又是历史悠久的工业城市,工业门类齐全、基础雄厚,在京津冀协同发展中定位为“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但是,在推动传统石油化工、装备制造等迈向智能化、网络化时代的过程中,科技创新的驱动力量没有得到充分展现;在催生新产品、新企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孕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上,缺乏适宜的创新生态系统。2018年,天津第二三产业法人主体数量为29.12万户,较2013年增长35.9%;北京达到了98.8万户,增长56.8%;深圳达到86.1万户,增长262.3%。这意味着天津在市场主体规模和创办企业的活跃度上与北京、深圳有着较大差距。从主体的能级上看,全国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总量已经突破18万家,天津仅有5038家,数量上仅为北京的20%、深圳的35%、广州的46%、上海的45%。从上市企业看,截止到2020年11月3日,天津主板上市企业59家,占全国的1.45%,远低于广东(16.27%)、浙江(12.34%)、江苏(11.6%)、北京(9.34%)、上海(8.13%)、山东(5.46%)等主要省市的规模。
因此,天津亟待进一步深化推进科技自立自强,着力破解当前转型发展、升级发展之困,尤其要大幅度提升创业主体数量和质量,走上一条科技创新支撑引领、内生驱动发展的高质量发展之路。
二、天津科技自立自强面临的问题
自2006年《天津市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颁布实施以来,天津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为国家和天津市科技事业发展、支撑引领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与天津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相比,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仍然任重道远,主要的问题具体表现在四个方面。
1.科技创新体系布局不合理。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缺少系统设计,在领域分布上、产业衔接上、区域服务上,没有发挥出科技创新平台的人力集聚载体功能、科技成果创造功能、创业孵化驱动功能,缺少创新平台的天津旗舰或者“科技地标”。在平台建设过程中,還拘泥于有什么评什么、支持什么、建设什么,在平台建设支撑和引领发展中缺乏系统思维,造成平台建设与产业发展结合不紧密,与产业功能区的市场主体贴得不近不紧;偏学科而远离市场,科学研究支撑产业发展远离了最紧迫最直接最现实也是最广泛和最大市场容量的终端消费需求。主要的机构、实验室缺乏面向居民消费等持久旺盛需求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产品设计能力。优势学科与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的重点产业布局不够匹配,导致天津缺少如北京中关村互联网、上海张江集成电路、武汉光电子产业等发展快、带动强的“新经济名片”;缺乏核心技术,如人工智能在类脑智能计算、跨媒体感知等方面的基础研究原创不足,智能优化算法、虚拟现实技术等关键共性技术存在短板,在高端芯片、高精度传感器等关键部件存在差距,高端制造业领域的数控系统、高档工业控制软件等依赖进口。国家重点学科和国家重点实验室与产业结合不紧密,较少甚至没能产生具有重大影响力的科学家、企业或知名企业家。
2.对国家战略需求响应不足。顶尖机构原创能力不足。在国家重大战略、进口替代中发挥作用不充分,没有形成在国家层面具有重大影响力的产业创新成果,在国之重器的天津贡献上表现乏力。天津虽然科教资源丰富,拥有56所高校、170多家国家级和高水平科研院所,获批建设了地震大装置,实现了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零的突破”,但在综合性科学中心建设、全国科创中心建设等全面而重大的国家战略中失位,缺乏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当前,国家从区域层面推动了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批准北京、上海、合肥等开展了综合性科学中心建设,推动了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等新的创新载体平台建设,天津未能入围,在重点支持发展的领域上布局落子寥寥,缺位效应突出。
3.对产业发展支撑乏力。具体体现在对新经济孵育壮大引领支撑不足,没有孵化出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对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引领支撑不力,产业结构偏大偏重,而没有推陈出新,在消费升级、竞争升级的过程中,没有实现技术升级和产品升级;在培育新兴产业集群上引领支撑不足,没有发挥出创新体系的创业辐射带动能力,在创业群体的孵化、打造创业集群进展方面远不及珠三角、长三角区域;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机构以及高校院所,在技术开发中缺乏与企业主体的直接对接,导致科技供给停留在纸面供给,而不是有效供给;科技研发、培养人才脱离了现实的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使得科研人员、高校培养的人才不愿和难以成功创业,致使科研投资转换成知识和技术、知识和技术转换为价值流的双向良性循环渠道不能有效畅通,出现了科研能力、价值创造和增值能力上双双失位的现象。
4.对科技资源集聚不足。缺乏在国内国际具有竞争力的科研机构品牌,国家和市级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作为重要的创新载体,在聚集国家“万人计划”创新和创业人才、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院士等方面,在承揽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上,没有发挥出应有作用。例如,天津拥有国家重点实验室共13家,占全国2.59%;拥有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2家,占全国3.47%。与先进省市相比,在数量上存在明显差距,例如深圳目前已经拥有国家重点实验室14家,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两家实验室)、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香港理工大学深圳研究院等依托载体为深圳集聚资源和创新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智力支撑。赢得国家赋予的科技创新中心、综合性科学中心、国家实验室、国家研究中心等顶尖机构职能,建设一批大科学装置和科研基础设施、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国家层面核心技术和能力建设的“国之重器”,对于承揽国家重大专项、吸引世界级科研人才,打造学科、产业优势,培育未来持续的竞争力,具有深远的影响。如果在这方面的失位,其负向马太效应将日益扩大,差距会越来越大。
三、天津实现科技自立自强的路径选择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自主创新是推动高质量发展、动能转换的迫切要求和重要支撑。面向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打造我国自主创新的重要源头和原始创新的主要策源地”的重大使命,面向2025乃至2035年,天津要堅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立足科技自立自强,着力建设形成“实力强劲、能力突出、活力迸发、效力卓著”的科技创新体系,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一流大学和学科、一流科研院所、一流新型研发机构和一流的创新型企业”,率先建成全国领先的高水平创新型城市,为天津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支撑。
1.立足科技自立自强,打造全球创业城市。大学科技园是国家、地方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大做强大学科技园,推动大学科技园新一轮有序发展,对于促进高校创新资源集聚、服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对于天津经济真正迈向自立自强,实现科教资源优势向产业优势转化,助推区域经济转型和升级发展具有战略意义。天津科教资源丰富,科研实力雄厚,但科教资源、技术、成果与市场结合不够紧密,导致科研投入产生的学术价值、科研价值不能够向经济价值转变,既影响到高校自身的良性发展,也造成区域经济发展缺乏内生的策源力量和驱动力量。近几年,国内已经掀起了新一轮大学科技园高质量建设发展的浪潮,没有大学的区域(如浙江长兴县)也在抢抓高校资源。因此,天津必须增强大学科技园建设的使命感、时代感和紧迫感,全面推进大学科技园建设,着力把活跃的学术思想、学术成果、专利技术与现实的需求相结合,紧扣“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转化为驱动经济增长的企业、技术和产品,带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孕育发展,带动传统产业向更高品质升级换代,为把天津建设成为高水平的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提供强有力的创新创业和孵化转化、产业化载体支撑。同时,支持科技型、制造型大型企业实现“双创”平台化转型,建设大型企业“双创”示范基地。依托高新区、天津大学、南开大学等,建立“大型企业+双创示范基地+高校”的产学研协同创新新模式。加快培育平台型企业,打造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新模式”和创新生态。大力支持骨干企业建设重点企业研究院等研发机构,实现5亿元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实施国有企业创新活力激发计划,引导国有企业加大创新投入,实现规模以上工业类国有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
2.立足科技自立自强,深化建设高水平创新载体。围绕具有国家层面和服务天津重大战略需求的科技能力建设,大力推进创新载体平台建设。建议编制实施《天津市高峰高原学科攀登计划(2021—2035)》,以超常规举措大力推进遴选一批国内先进、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学科,建设以“领军人才+团队”为基础的重大科研创新平台。加大对驻津部属高校的支持力度,重点以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和具有国内领先优势的高校院所为依托,大力引进并重用战略科学家,集中力量瞄准世界科技前沿领域,以世界一流科技创新水平为导向,以世界一流创新平台和人才为支撑,建设形成若干国际上领跑、并跑的科学高峰和高原,为建设世界科技强国作出天津贡献。充分发挥未来科技城的空间资源优势,高标准规划天津科学城,打造天津科技基础设施聚集区。研究制定天津市重大科技创新设施载体平台方案,争取建设能够代表国家水平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的国家实验室,集聚体现国家战略的大科学装置、大科学研究中心等重大平台。加强部市、院地、央地对接合作,深挖部委、国家院所、中央企业、军工集团等科技创新资源,制定《天津市实验室建设行动方案》,打造国家实验室后备梯队,共同建设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级科研院所,着力建设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家级科研创新平台。
3.立足科技自立自强,深化京津冀区域协同创新。设立京津冀科教医等创新资源重组整合专项基金,推进京津冀大专院校之间、科研院所之间、医疗机构之间,以及大专院校与科研院所、医疗机构之间的合并、重组,培植带动力强的战略科技力量。与中国工程院共同推进区域性工程科技智库建设,组织“民营企业院士行”活动,助力民营企业发展。以人工智能前沿技术为重点,加速推动军事科学院先进技术成果在天津落地转化。精准对接中科院相关院所,推动中科院北京国家技术转移中心天津中心、中科院电工所可再生能源产业化基地建设,构建中科院创新资源聚集区。结合中科院分类改革,大力引进国家级大院大所。借鉴中科院深圳理工学院的经验,在天津联合建设中科院天津合成生物学院,与北京农口高校和院所合作建设天津农业大学。对接北京建设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涉及先进制造与产业技术创新的国家大项目、大设施、大机构的布局,加大整合京津创新资源力度,通过强强联合促进重大项目在天津实施,支撑天津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建设。
4.立足科技自立自强,深化建设改革示范先行区。一是制定实施引领性和突破性的科技新政。借鉴中关村、张江、东湖等地科技创新政策典型经验,深入把握新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演进规律,坚持实用、好用的政策标准,加快出台有利于“四新经济”涌现、人才培养、学科交叉、跨界融合、产学研用金协同的创新性政策。全方位打开脑袋上的“津门”,坚持把“法无禁止即可为”作为执政、行政、服务的根本准则,“对该办能办的事痛痛快快去办”,现场能解决的问题坚决不开会解决。对重点事项,可采取“一事一议”“一体一策”,在土地保障、税收优惠、职称评审、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支持。建立政策实施效果评估反馈机制,持续优化增强政策的靶向性、操作性和实效性。赋予科技领军人才更大的人财物支配权和技术路线决策权,基于科研规律对岗位聘任、职务职称、采购方式等方面予以全力支持,在绩效工资方面向关键岗位倾斜。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创新氛围,建立鼓励干事创业的正面激励机制,准确区分和正确看待领导干部在科技创新活动中的失误、错误和有意识的违法乱纪行为。对承担探索性强、风险高的科研项目的科研人员,如果已经履行了勤勉尽责义务但仍不能完成该项目的,要给予宽容。
本文系天津市科技发展战略研究计划项目-规划战略研究项目“面向2035、2025年的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规划思路研究”(项目编号:19ZLGHZF00030)的研究成果
作者系天津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创新发展战略研究中心主任、人文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副院长
责任编辑:张 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