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春林,邹 慧,陈耀飞,刘伟明
(1.江西省科学院科技战略研究所,330096,南昌;2.江西财经大学,330013,南昌)
高新技术企业作为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直接载体,是高新技术产业化的重要主体,它对区域经济的发展具有不可忽视的推动作用。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抓手,抓住高新技术企业就是抓住创新的牛鼻子。目前我国高新技术企业区域发展极不均衡,吴士健[1]等对我国30个省份高新技术企业的创新效率进行了评价,目前我国东部地区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势头强劲,西部地区后发效应渐显,中部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凹陷问题依然严重。影响高新技术企业成长的影响因素很多,张维迎[2]等基于分位回归模型,对高新技术企业成长的影响因素进行了系统研究,发现影响高新技术企业成长的主要因素有企业规模、年龄、技术效率、研发投入和负债率等。郑春美[3]实证分析了制度环境因素对高新技术企业创新驱动发展水平的影响,提出政府应当努力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外部制度环境,并“适度”干预企业的经营决策。
我国高新技术企业虽然创新投入持续加大,但开展研发活动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较少,创新绩效仍停留在较低水平。郭劲松[4]运用模糊综合评价方法,从企业综合财务能力、企业价值创造力、技术创新保持能力和学习与成长能力4个方面对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绩效展开了评价。王晨[5]分析了区域科技环境、区域市场环境、区域金融环境、区域政府环境、区域法律环境、区域文化环境对我国高新技术企业创新能力的影响效果。徐伟民、李志军[6]研究了高新技术企业专利产出的影响及其门槛效应。马伟红[7]、项飞英[8]分别针对税收和金融政策推动上市高新技术企业、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做了研究。卫平、汤雅茜[9]研究了融资约束、技术创新与高新技术企业产出三者关系。钱丽[10]等、王金凤[11]等分别从产权差异、商业模式视角研究了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
目前有关江西省高新技术企业的研究并不多,基于权威、详实的统计数据对江西省高新技术企业总体发展水平、区域布局、科技投入、创新产出等方面的研究几乎为零。为全面掌握江西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情况,实现科技管理与决策的科学化,本文基于微观的企业调研以及《中国火炬统计年鉴》、天眼大数据查询平台等,分析了江西省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现状,基于与国内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典型经验做法对比,提出了江西省“十四五”期间高新技术企业的立体化培育建议。
江西省高新技术企业蓬勃发展,截至2020年初,高新技术企业突破5 000家。2014—2018年,企业数量年均增长43.54%(见图1)。其中,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达3 483家,企业总数位居全国第15位,增速高达64.5%,快于中部其他兄弟省份。2018年,湖南、山西、河南、安徽和湖北的高新技术企业增速分别为46.6%、45.8%、45.4%、25.1%和22.4%。
图1 2014年—2018年江西省高新技术企业总数和增速(数据来源:《中国火炬统计年鉴》(2015—2019年))
2018年,江西省纳入统计的高新技术企业实现工业总产值8 898亿元、净利润533亿元、上缴税费380亿元、出口总额867亿元、营业收入10 247亿元,分别占全国比重为3.08%、2.03%、2.11%、1.92%及2.63%。规模分别位于全国第10位、第13位、第11位、第10位、第11位。与中部6省相比,排位落后于湖北、湖南和安徽,处于全国中上、中部居中的位置(见表1)。
表1 2018年江西省与中部兄弟省市高新技术企业的主要经济指标对比/亿元,位
江西省高新技术企业的空间分布格局与江西省铁路轨道交通脉络基本契合,大部分高新技术企业都分布在沪昆、京九沿线。南昌市高新技术企业数量最多,约占全省总量的30%,其次是赣州,占全省15%左右。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在200家以上的县(市、区)有1个,介于100~200家的县(市、区)有3个,介于50~100家的县(市、区)有15个,介于20~50家的县(市、区)有33个,小于20家的县(市、区)有50个。大部分高新技术企业集聚在国家级高新区或经开区,全省一半的县(市、区)高新技术企业数量严重匮乏(见图2)。
图2 江西省各市(县、区)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单位:家,%)
江西省科技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全省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活动人员规模从2014年的6.54万人增至2018年16.25万人,约占全国的2.15%,年均增长25.77%。其中,R&D人员12.03万人,占全省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活动人员总量的74.02%。与兄弟省市相比,江西省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活动人员和R&D人员人数在中部6省排倒数第2。
科技经费支持持续加大。江西省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活动经费内部支出从2015年的132.89亿元增至2018年407.26亿元,约占全国的2.06%。其中,R&D经费支出也不断升高。与兄弟省市相比,江西省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及R&D支出规模在中部六省排倒数第3,距湖北省还有很大差距(见图3)。
图3 2018年与中部六省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活动人员和经费支出对比(数据来源《中国火炬统计年鉴》(2019年))
江西省高新技术企业专利申请态势良好,但发明专利数量相对较少。2018年,江西省专利申请数达6 001件,在中部六省排名第3,仅低于安徽省和湖北省,增速高达29.47%。但是发明专利申请数在中部6省排名第4,有效发明专利数在中部6省中排名第5。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R&D项目数为3 269项,领先于中部6省,位居全国第7;全省高新技术企业承担的新产品开发项目数量为3 910件,在中部6省排位第2,位居全国第10;全省高新技术企业新产品销售收入为1 014.76亿元,新产品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从8.37%增至11.4%(见图4)。
图4 2018年与兄弟省市专利产出和研发项目情况对比(数据来源《中国火炬统计年鉴》(2019年))
江西省信息技术产业、中医药产业的高新技术企业均没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新能源产业的高新技术企业有1个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航空产业的高新技术企业有2个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材料产业的高新技术企业拥有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最多,有6个(见表2)。高新技术企业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最多的依次是材料产业、生物医药产业和电子信息产业。
表2 具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的高新技术龙头企业
江西省的高新技术企业所占比重偏低,缺乏大型龙头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较差,以引进消化吸收为主要模式,原始创新所占比重较小。高新技术企业没有呈现高水平的企业集聚态势。高新技术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存在自己的不足,也受区域创新环境的不利因素影响。
江西省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政策支持力度偏弱,主要表现在支持措施更新略显滞后、资金支持力度总体不大、政策的立体化创新不足、思路还不够开阔,国内很多省市走在前列。国家2016年印发了修订后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江西省的12条支持措施仍停留在2014年的版本,而兄弟省份在2018、2019大多已经完成了政策更新。在资金支持方面,江西省除了研发费用、税收加计扣除等措施外,其他资金配套力度较小,国内不少省份比江西资金支持力度大。此外,省、市、县(区)多级立体化培育体系不够健全,一些地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不够给力。“一企一策”精准帮扶落实尚不到位,甚至有龙头企业流失现象。
江西省大部分高新技术企业集中于生产产值高、利润低且技术含量不高的产品,企业所处价值链较低,产业创新链有待进一步提升。以电子信息产业为例,在标准制定—设备开发—终端产品的技术层次中,省内电子信息企业在芯片技术等技术核心领域鲜有涉猎,大都聚集在组件、装配、整机组装环节等技术含量较低的劳动密集性环节。即使少量龙头骨干企业,也大都缺乏企业研发总部,没有类似华为、比亚迪之类的大型高新技术企业研发院。全省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的高新技术企业仅几家,甚至存在不少高新技术企业研发外迁的现象。一些龙头企业盲目追求规模,重视产量,重心并没有在技术研发和开发新产品上。对于生命周期越来越短的高新技术产业来说,这些大型龙头企业将面临转产困难,不利于迎接突发事件。且大部分的高新技术企业是中小企业,这些企业大部分在给大企业做 OEM(贴牌生产),没有自己的研发能力。
目前,江西省企业集群的层次偏低,企业间缺乏沟通和协作,集群内企业专业化分工和生产链合作都存在着很多问题。江西省高新技术企业集聚区大都未能形成区域经济综合体(即以公司间或工厂间越来越精确的交易关系而组织起来的高技术集聚体或高技术综合体,包括面对面的接触、战略信息的详细交流、长期或短期的转包合同、原料的投入产出联系等)。龙头企业在集群中并没有扮演好主角,塑造好品牌;中小企业在产业链中也没有扮演好配角,“做专、做精”。产业同构现象突出,集群内部生产经营同类产品的企业竞争激烈,企业间生产要素重复建设。这就造成“集群的规模优势凸显不够,制约了产品升级创新和产业规模的扩大”。“十四五”期间,地方化网络的有机联系急需挖掘提升。
江西省企业根植性不足,企业核心业务呈现“飞地”现象。目前,省内不少企业纷纷到外地(主要是珠三角、长三角,甚至长沙、武汉等)设立分支机构或寻求合作伙伴。主要原因是本地高技术人才用工条件不佳、地理位置上远离开放的前哨、缺乏与高新技术策源地联系的迅达性等。此外,一些企业长期停留在加工、组装的阶段,对外依存度高,导致企业根植性弱。一些企业扎根意愿强,但教育、医疗等城市配套和服务较弱影响了企业扎根,高管们工作圈、人际交往圈无法融入当地。高新技术企业地域根植性的强弱直接影响着企业集群的竞争力,如果不重视高新技术企业在省内“扎根”的重要意义,将会影响高新技术企业“辐射源”带来的持续创新“后劲”。
江西省高新技术企业的衍生发展尚未成气候,相关企业集聚往往是基于交通便利、工厂相互接近可减少物流成本的考虑。企业衍生是高新技术企业集群的活力所在,衍生型高新技术企业集群发展更具有韧性。当前江西省科研基础相对薄弱,依托科研院所和大学衍生高新技术企业数量有限,未来急需围绕科学园或高新技术开发区,在产业链上下游环节的衍生、产业链专业服务的衍生方面着力,衍生出更多高新技术企业,形成企业集聚发展的良好生态。
2019年,厦门市出台了《关于实施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企业倍增计划的意见》,出台了21条具有实质性支持内容的措施。其中,孵化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在全国首创以企业为孵化主体的资助方式。通过政策引导,鼓励企业“内部创业”,让“三高”企业孵化出更多具有创新活力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该政策为具备孵化能力的企业量身打造,从母公司实力、孵化培育过程和新公司发展水平3个方面进行评判。一方面,鼓励成熟的企业为新孵化企业带来人才、资金、技术和市场渠道等资源,提高孵化的成功率;另一方面,鼓励企业通过员工持股、绩效分成、期权池等方式让新孵化企业员工分享企业高成长收益,激发员工的创新活力。
2018年,南京市栖霞区出台了《栖霞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行动计划》,精心打造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代办员、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专家团队、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诊断室“三驾马车”,为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之路保驾护航。一是组建高企申报代办员队伍。建立企业科技专员、科技副总、高校院所科技联络员、技术经理人以及技术转移志愿者等五支科技服务中介队伍。二是选聘高企培育专家团队。以原省生产力促进中心专家组主任为核心组建高企专家团队,开展精准辅导和政策培训。三是开设高企培育诊断室。在区技术转移市场内开设高企培育诊断室,拓展区技术转移市场的服务功能。
2020年,合肥高新区发布“深科技”企业培育计划。合肥未来将培育一批具有行业引领性的“深科技”企业,提前谋划培育未来新动能和爆发增长点。进入合肥高新区“深科技”企业库后,将结合企业不同成长阶段和发展诉求,给予精准化、差异化的支持措施,力求在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实现突破。包括:争取国家、省、市科技项目支持,对“深科技”企业进行分类管理,定期形成产业分析报告;加强企业战略升级支持,对“深科技”企业实行跟踪服务等。
昆明市正探索实施高新技术企业苗圃培育计划、稳增提质计划、领军企业计划、高企人才培养成长计划,构建高新技术企业成长梯队。遵循企业成长规律,构建完善“初创期科技型企业—高新技术入库培育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科技企业培育链,形成“发现一批、服务一批、培育一批、推出一批、认定一批、成长一批”的培育机制。
“十四五”期间,江西省要加强顶层设计,以提升高新技术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支持和引导创新要素向高新技术企业集聚为重点,发挥高新技术企业政策的导向作用,加快完善覆盖高新技术企业初创到成熟各发展阶段的培育支撑体系。通过优化高新技术企业增量和调整高新技术企业存量促进全省产业向中高端发展,为全省“十四五”科技创新开好局、起好步。
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发展是一个庞杂的工程。“十四五”期间,有关部门要更明确自身在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发展中处于怎样的地位?要提供怎样的培育和发展政策?一方面做强培育机制。可借鉴已有经验构建企业梯度培育链;形成省市县三级联动培育机制;打造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代办员、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专家团队、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诊断室“三驾马车”式帮扶模式;以及强化高新技术动态监督管理机制等。另一方面做优培育政策。引导地方财政加大投入,力争形成省、市、县、园区多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专项资金,多级配套奖励,改变目前江西省高新技术企业激励力度相对弱的问题;在原奖补措施基础上,紧跟经济社会发展最新形势,创新奖励格局或方式,比如设立高新技术企业经济贡献奖,按孵化高企数量奖励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按所服务企业数量分类分档奖励咨询服务机构,以及直接奖励企业研发团队等。此外,继续加强人才保障,强化平台建设,优化投融资环境,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打造更优的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立体化政策环境。
针对江西省高新技术企业集群的企业衍生不活跃问题,“十四五”期间的一个工作重心是推进重点企业集群衍生更多的高科技企业,带动企业增量。重点鼓励3个方面的企业衍生:一是依托已有龙头企业的独特需求催生新兴企业;二是支持从母企业或者“支柱型”企业中脱离而出成立新企业;三是满足已有企业在技术、市场、产品销售、咨询服务等方面需求,诞生更多服务型企业。通过探索专项支持政策,让更多高新技术企业“从新芽长成大树”或者是“老树开出新花”,让已有的企业集群生态体系更繁荣和更可持续发展。借鉴引入一些省市在这方面已有的成功探索,例如,一些城市推行的新兴企业集群注册登记“一址多照”模式,以及鼓励企业“内部创业”模式等,提升集群内的科技型微小企业的衍生和成长。此外,凭借密切的衍生关系,进一步加强集群内企业彼此之间的互利合作,降低交易成本,实现更多的知识外溢。
企业根植性是区域创新环境的形成、地方化经济发展的关键所在。“十四五”期间,深化高新技术企业根植性是江西省产业转型发展的重要发力方向。增强产业链关键环节优质高新技术企业根植性,培育一批产业控制力强的“链主企业”,既可提高稳链补链强链控链力度,也可通过企业在本地扎根和结网形成更优的地方集聚,构筑立体化企业交流和合作系统。
提升企业根植性重点做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在思想认识上求突破。提高各地市、产业园区对企业根植性的认识。尤其是针对当地主导产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十四五”产业发展规划中要充分重视“根植性”。相关部门要追求高新技术企业的科技先进性,也要追求高新技术企业与地方特色结合的网络联通,构筑高新技术企业在地方的内生动力,实现与地方的共生和可持续发展。同时,要将高新技术企业的根植性与地方主导产业发展相衔接,帮助实现主导产业的长期、健康、稳定发展。二是在三大支撑上使狠劲。明确提升高新技术企业根植性的抓手。围绕企业根植性的三大支撑(自然禀赋基因、社会资本基础和市场需求偏好),认真落实备选高新技术企业的根植性和适应性。三是在拓展外延上下功夫。与时俱进调整、拓展、延伸企业根植性。一些高新技术企业随着经济发展,原有的根植性可能会萎缩失去引领能力。因此要紧跟时代发展,利用互联网技术和大数据信息处理技术,在更广泛的范围拓展企业根植性。同时要抓住人脉、文脉、新兴市场脉,挖掘新一轮企业根植性内涵。
企业集群是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理想归宿,高新技术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得益于良好的企业集群生态体系。各种类型企业生态体系都有自己的最佳架构。“十四五”期间,要根据各企业集群生态体系给出具体判断,实施差异化的政策引导方案。
一是培育金字塔型企业生态体系。针对技术门槛较高、龙头企业地位凸显的企业集群,最佳的企业集群状态是金字塔型。例如,航空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先进装备制造产业以一个或者几个大型整机企业为核心龙头,关联的中小企业以不同形式围绕大企业开展生产服务,实现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十四五”期间,这种企业集群生态体系的发展要着重解决整机龙头企业的规模和竞争力,以及提升辅助企业和龙头企业的业务衔接和分工合作。
二是培育多核型企业生态体系。针对有多个核心企业的企业集群,核心企业的规模、引力和影响范围相当,最佳的企业集群状态是培育多核型企业生态。例如,江西省的新材料产业有铜材料、钨材料、稀土材料、锂电材料等多个核心,这些核心间的关系比较松散,相互之间没有严格的依从关系,类似的还有中医药产业。“十四五”期间,江西省这种企业集群生态体系的发展要着重解决核心企业主营业务中传统产业的比例太高,核心企业的带动辐射作用甚微问题。
三是培育网络型企业生态体系。针对该类企业集群的企业规模和辐射相近,没有明显的依附从属关系,最佳的企业集群状态是培育网络型企业生态。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新能源产业、文化创意产业等。“十四五”期间,这种企业集群生态体系的发展要着重解决企业各自为战,相互倾轧竞争,企业满足现状而向前沿技术靠近动力不足的问题。
“十四五”期间,建议建成涵盖全省5 000多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科技创新地图”,实现跟图精准作业。“地图”要以高新技术企业为核心载体,涵盖“企业-项目-载体-人才-金融-知识产权”等创新全要素,摸清全省科技家底,研判创新态势。
具体:一是构建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创新地图,致力打通信息壁垒,突破地域、部门、等级的限制促进各部门间相互协调与合作,实现资源共享,对内串联各高新技术企业、人才、成果、专利等信息,对外实现与国内外科技创新平台信息资源的对接交换;二是绘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画像,实施精准靶向服务,企业科技画像要能清晰展现出企业和孵化器、研发机构、高校院所、金融机构等的合作情况;三是科技部门着力量身定制,制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创新个性化之路,根据各高新技术企业创新资源的集聚程度绘制颜色深浅不一的热力图,在资源配置过程中精准定位,把优质的科技资源、政策直接配置到重点企业,真正把资源、政策用到企业创新的刀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