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海林,雷志武,段 红
(新疆昌吉州呼图壁河流域管理处,新疆 呼图壁 831200)
河长制作为重要的考核管理手段,对推动生态水环境治理,提升城市水环境质量具有积极意义。2016年以来,呼图壁河流域管理处采取一系列措施初步建立起河长制管理模式。本文通过对呼图壁河流域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的介绍,指出在目前情况下呼图壁河流域河长制存在的问题及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并提出解决措施,为今后河长制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借鉴与参考。
呼图壁河流域位于天山中段北麓,准格尔盆地南缘,地处亚欧大陆中心腹地,属中温带大陆半荒漠干旱性气候。呼图壁河发源于天山主脊的喀拉乌成山及天格尔山,属于季节性积雪消融和夏季降水补给型河流,是昌吉州境内最大的一条山溪性内陆河,平均年径流量4.07亿m3,引入灌区水量2.7亿m3,地表水资源利用率约75%。呼图壁河由南向北流经高山区、中山区、低山区后进入平原区,最后消失在沙漠之中,南北长258 km,东西宽40 km,流域总面积10254.68 km2,其中灌溉面积145万亩,水域面积28.37万亩,流域内已建成的主要骨干水利工程有石门水库、齐古水库、青年干渠灌溉枢纽工程(主体有青年渠首引水工程、第一、二、三分水工程和芨芨坝分水枢纽)、河道防洪工程、大海子水库及配套输水干渠。流域调蓄量达到1.8亿m3,基本实现了全流域可控、水量可跨年度调节。
目前,呼图壁河流域已有4条支流和沿线6个水库、2个人工湖泊全部纳入河长制,并建立相对健全的组织架构。所属三个县级河段河长制工作方案也已全部印发,并设立四级河长、河段长、村级人员共61名,并编制“一河一策”治理方案,完善“一河一档”工作部署。
呼图壁河流域管理处在河长制的实施中通过健全权力、责任、任务、目标、问题、项目六张清单,以主河与支流同步整治,水域与陆地同步推进,执法与监管双管齐下,保护与修复紧密结合,有效的促进了巡河的常态化、制度化,改善了过去各自为政、条块管理、互不融通的体制弊端;在河道治理过程中借助兵地融合推进河湖管理保护,紧扣“截、治、清、修”四个环节,结合河湖水域岸线整治专项行动,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河道“清四乱”整治专项行动,污水治理专项行动、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对非法采砂和水污染防治开展联合执法,现拆除采砂设备,关停河道内砂场共16家,彻底拆除违建房屋,回填采料坑21个共计240万m3;河长制实施过程中排查整治了上游入河排污口,并建设盐池湾中水水库项目,建成投用48 km排水管网,实现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一级A达标排放,有效的解决了多年来城镇污水处理厂中水排放至水库和综合利用问题。
2016年以来,呼图壁河流域管理处河长制在实施过程中不仅解决了呼图壁河流域“水多”“水少”“水脏”“水浑”等新老水问题,也为今后更好的开展河长制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目前,通过对呼图壁河流域管理处公开信息的查询可发现,呼图壁河流域的考核评价体系建立不完整,考核细则不明确。呼图壁河流域在针对城市集中饮用水方面对水质的指标鉴定不全面,主要涉及到的指标有流量、水温、磷、氮、pH值、化学需氧量指标,而这些指标并不能保证河湖的长期质量,呼图壁河流域管理处需进一步研究制定新的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完善的考核细则。
呼图壁河流域河长制的考核思路主要在内部,考核结果对个人的影响尚未作出明确的方案。虽然,河长制在目前是作为领导选拔的一项考核依据,但未明确规定所占的比例有多大,对于落不到实处的考核机制,较难促进负责人对河长制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利于呼图壁河流域河长制工作的推进与落实。
河长制实行的本质是由一方负责人牵头,其余部门共同治理,达到较好的效果。但从呼图壁河流域治理现状来看,河长制存在“治水责任”问题,所有共同治理的部门逐渐的都将治水责任推向水政部门,其他单位存在只挂名不参与的问题,责任划分不明确,机制制定不具体,从长远考虑,这种缺乏协调的现状,不利于呼图壁河流域河长制工作的开展,反而容易加重各部门之间的矛盾,不利于今后各项工作的有效推进。
河长制是一项全民集体参与的工作,但就呼图壁河流域现行的管理体制下来看,呼图壁河流域河长制主要是由呼图壁河流域管理处开展工作。河长制信息的报送及共享主要是下级对上级,同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没有切实的让上下游群众参与进来,没有建立相关的河长制信息共享平台,以致较难获取公众反馈的真实意见及问题,造成采纳的问题也较少,无法很好的将呼图壁河流域打造成山青水绿的流域。这样的河长制管理制度不仅违背了河长制的初衷,也较难适应社会公众对河湖保护的要求与需求。
目前,呼图壁河流域关于河道治理的法规主要体现在防洪排涝、灌溉供水、采砂违建等方面,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河湖生态、景观、人文等其他方面的资源整合性管理,在立法上出现空白。当前,在河道治理、管理方面的法律体系覆盖面不全,对管理对象的针对性不强,这些问题的出现会影响呼图壁河流域河长制的管理与执行。例如,呼图壁河流域目前开展的水治理执法行动,主要是针对非法采砂、非法捕鱼方面,对于“合法性”的河道侵占、河道内违建所制定的执法规定简单、笼统,未根据自身情况制定详细的河道治理法规,造成很多人钻执法空隙,在河道内违建,相关管理部门也无法根据法规执行,这就给管理增加了难度。在此现状下,呼图壁河流域的管理需对该类合法但又危害到水生态的企业及项目制定法规,为今后正常开展水执法提供相应的依据。
完善河长制需要资金的支持,呼图壁河流域在治理中,除财政补助以外,可通过寻找其他渠道贴补资金的缺口。例如:当财政对河道的管护资金无力承担时,呼图壁河流域可以采取对堤坝、滩面进行竞标的方式获取资金用于河道管护。这种方法在填补资金的同时也有利于河道环境治理。在排污方面,可建立企业补偿机制,制定严格的排污标准与排污规章,利用收缴的排污费用资金对水污染、空气污染进行治理。对于在河长制过程中的资金滥用问题,可建立专用账户,做到专款专项专用。
河长制并不是水政部门的事,环保、住建、林业、渔业、国土等部门都有义务参与到治理中。河长制是一项复杂的工作,各个部门的综合协调才会推动河道治理稳步进行。河长制涉及到领导层级、区域、政府机构、社会组织、企业等众多主体,这些主体在互动沟通时存在不同的因素导致大家信息共享不便,为此,可建立互动沟通平台,专门作为各主体间联系会议,交流信息的数据库。
河道数字化管理可以利用GIS技术为河道管理提供更直观的数据,有利于管理者迅速掌握情况,提高决策速度与正确率,也有利于促进多元治水体的互动,协作效率。在治理平台建立的基础上,编制河道水质监测规划,建立河道监控共用系统,利用共享平台,提高工作效率。
科学的决策有赖于有效的运行机制,有效的运行机制有利于工作的有效执行。呼图壁河流域河长制在设置过程中,一定要明确河长、河长办及参与部门的职责,对在河道治理过程中的责任进行细分,使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就如产业链一般环环相扣。真正形成发现问题—形成问题—上报问题—解决问题的运行机制,形成各部门相互配合的体系,清晰、明确地指出各部门所出现的问题,提高工作效率、加强交流,通过对制度的不断完善,真正达到水域治理、建设生态文明的目的,最终促进呼图壁河流域河长制的良好运转。
河长制工作并不是单一的河道治理问题,为推进呼图壁河流域河长制的有效开展,需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升公共意识。可通过开展“河长制知识竞赛”等方式提升工作人员知识水平,培养河长制的保护意识。不定期的邀请水利专家开设讲堂,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组织业务人员进行交流学习,提升自身能力,扩大宣传力度。
呼图壁河流域河长制管理、开展均有赖于专业人员的参与,有赖于专家的指导和帮助。针对这两方面的问题,应成立专项指导组,通过多角度考虑,提出利益诉求与问题,与水利专家沟通,对接问题,得出最好的解决措施。为保证河长制工作的正常开展,需要充足的人员在办公室,根据工作性质划分,明确责任,合理安排,协调有度的进行工作。
让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到呼图壁河流域河长制的治理中,是非常有必要的。通过调研发现,现在很多群众想参与进来,却奈于参与渠道复杂,参与不进来,打击了公众的积极性与主动性。鉴于此,首先要扩宽公众的参与渠道,呼图壁河流域要开设自己的公众号,时时更新河长制信息,方便群众随时参与,随时留言表达自己观点。也可采取以区、或市、甚至是省为整体,共同聘请社会监督机构对河流按照水资源指标进行统一评判,引入群体评议,对河道辐射范围内的社区、单位、个人进行随机问卷调查,评议河道治理结果。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曝光,通过新闻媒体的督促效应,推动问题更好更快地解决,有利于呼图壁河流域河长制的有效推进。
在我国,河长制度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水环境污染严重的问题,但河长制工作具有长期性、复杂性,我们要借鉴国内外对河湖治理的经验,集合现状,从实际情况出发,积极探索属于呼图壁河流域相适应的河长制治理模式,健全管理机制,优化资源配置,强化道德建设,组织群众参与,贯彻落实好河长制工作,共建水清、岸绿、湖美的新疆河湖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