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堃,张 慧,任泽俭
(1.寿光清源水务有限公司,山东 寿光262700;2.南水北调东线山东干线有限责任公司,山东 济南250109)
水利水电工程,尤其使用财政资金投资的各类水利水电工程,一般合同约定在工程完工后,由甲方委托工程咨询机构对承包方进行结算审核确认,作为结算价款的依据。同时,财政资金投入的水利水电工程,也要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审计。
完工结算审核一般根据项目实施的主线展开,从项目前期至项目实施直到完工,依据审核结算资料,判断承包方完工结算与合同、招标文件约定是否一致,审核结算工程量、结算单价、设计变更、取费标准、工程签证、定额套用、索赔、甲方供料等内容的合理性和计算结果的准确性。
工程结算审查依据除了项目的合同、招投标文件、计量支付、施(竣)工图纸、变更签证、索赔等有效证明材料外,还要遵守项目所在地区相应的建设法规、标准规范、现行定额、取费标准、材料市场价格或指导价格、工资标准等。
结合多项水利水电工程完工结算审核工作经验,一般工程承包方的完工结算报告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在工程量存在高估冒算,个别存在偷工减料现象;二是单价依据不合理,套定额或取费偏高;三是只列增加费用的变更项目,漏列减少费用的变更项目;四是索赔事件依据不充分、不合理,费用不准确;五是合同外项目签证手续不齐全,单价不合理;六是甲供材料、设备结算扣款、转账出现错误。
完整有效的结算资料是开展结算审核工作的基础,相关资料的收集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一是涉及工程结算的资料,包括各类合同、招投标文件、工程结算文件、施(竣)工图纸、相关会议纪要等;二是国家、地方的相关政策、规定等;三是施工过程资料,包括经批准的施工方案、工程量确认单、单元工程质量评定、分部和单位工程验收、专项验收、计量支付、遗留问题处理、缺陷处理备案、变更、签证及索赔等资料。通过系统收集整理和核查各类涉及投资费用的资料,以达到投资审核和造价控制的目的。
合同在所有工程结算依据资料中排第一解释位序,与合同不一致的其他资料均以合同解释为准。要重点对工程实施过程中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进行审核,主要包括:合同签批手续、合同的完备性、合同的合法性、合同附件、变更依据、合同纠纷的处理等。
1)关注合同结算条款。合同结算条款中的专用条款尤为重要,要关注实际结算方式是否与合同约定一致,工程实施过程中签订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等是否存在违背原合同条款的内容。
2)合同执行情况的审核。合同执行情况审核重点主要包括以下六个方面:一是工期、质量、造价及工程项目管理等是否履行了合同规定的义务;二是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甲方供料等是否按合同相应条款约定的方式支付和抵扣;三是合同变更或解除是否按有关规定进行了签批;四是发生合同纠纷,是否执行了有关部门的调解或仲裁决定,是否存在越权处理合同纠纷的情况;五是合同履行是否有违约情况,若有违约情况是否及时发现并收集、保存有关的书面材料或证据;六是甲方或第三方违约的风险和利益损失是否及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结算与工程进度、质量密切相关,工程进度、质量满足合同约定,是工程结算的前提。对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的审核,以现场质量评定和验收鉴定为依据,必要时应核对施工日志、监理记录、抽检结果、签证等资料。
核实工程量是结算审核的最基础性工作,也是整个工程取费和计税的基础,应以施(竣)工图、合同和现场签证验收为依据,重点审核是否存在重复计量或工程量漏计情况,要深入现场勘测审查是否存在偷工减料或工程量计量不准确、不真实的情况。
审核结算单价与中标单价是否一致,核实材料单价、材差和调价系数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和适用时限。
承包方结算材料中,往往存在同一项目中相同材料存在多个单价,工料机计价比较混乱,审核时要对存在问题的项目,在“工料机”表格中逐一检查,并对单价进行调整。
重点关注承包方结算材料中工日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技术工日和普通工日在单价套用上相互混乱;二是同一类型工日在同一项目中出现不同单价;三是能够直接通过套用定额的项目采用工日签证。
不同工程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不同,有单价包干、按实际结算、按审计结果结算和总价包干与签证相结合等多种形式。核对总价是否下浮及下浮的方式,核对措施费是否包干,核对安全文明施工费包含内容是否与措施费重复计取。
合同外项目结算审核包括设计变更、工程签证、零星工程、索赔等项目,结算中应重点关注变更、签证中工程量是否存在高套、多算、重复计算的情况。审核计入结算的设计变更和签证理由是否充分,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审批流程是否符合合同管理的相关规定及授权权限。
1)变更审核。审核时要全面地掌握有关图纸、签证、工程洽商等技术经济资料,坚持客观、公正、真实的原则开展工作。设计变更关系到工程的进度、质量和投资的控制,结算审核应核对所有的过程资料和决策资料。
2)索赔审核。重点审核承包方索赔的合理性,包括索赔证据是否确凿,索赔依据是否充分,索赔责任是否明晰,索赔是否符合时效。一是审核工期索赔,施工实际工期超过合同约定的工期,但承包方没有相关证据材料证明不是其自身原因造成的,结算时应按合同约定方式扣款;二是审核费用索赔,结算审核后,应将核减额与上报额进行对比,对超额部分按合同约定的比例扣款;三是第三方结算索赔,由于第三方原因造成承包方产生损失的索赔,对索赔费用核定后,可与受损失的承包商直接结算,审核单位应同时向甲方提供承担责任的第三方扣取相应款项的结算文件。
3)增加项目的审核处理。有些工程在审核时发现,存在工程量或价格比承包方申报的有所提高或新增项目内容的情况,该类问题主要是承包方未认真研究结算报告或管理人员工作疏忽所致,审核时要基于“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对于该调增的项目及费用进行调增。若甲方不予以调增,应由甲方和承包方协商处理。
1)工程签证的审核依据。应以甲方、承包、监理三方签字的签证原件为结算依据。根据完整的签证资料,复核签证工程量和工程单价,签证工程的单价应符合合同约定或三方的另行约定。
2)隐蔽工程及其他合同外签证项目的审核。一是审核项目的真实性和合规性,主要包括手续是否符合规定,签字是否有效,内容是否真实,验收程序是否符合规定。二是对隐蔽工程和签证项目现场,包括基础土石方、基础施工、垫层施工、桩基施工、预埋工程等,要与甲方、监理、承包方共同进行测量,确认项目内容及工程量。
3)工程签证单价审核。对结算中合同外清单项目,一是核定是否按照合同约定选取国家或地区预算定额,是否按照定额管理部门制定并颁布实施的取费标准取费;二是审核合同外工项目清单定额套项和工程费率是否合理。
在完成工程计价后,甲供材料、设备费用单价按约定进行扣款,材料用量应遵循用多少领多少的原则进行确定。主要核查甲供材料、设备是否按合同约定超、欠供相应条款执行,是否按约定方式计算采保费。
重点审核甲方和承包方根据材料、设备供应清单的数量,审核材料、设备转账清单。承包方领取的甲供材料、设备若约定在完工结算前转账,应根据实领材料,与甲方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方可进行材料、设备转账,转账可根据设计图纸的计算用量乘以投标报价中的单价进行计算,完工结算时应进行调整。
加强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完工结算审核,对控制工程项目费用和保证工程投资效益具有重要意义,应不断总结工程完工结算审核的经验教训,根据不同的工程项目特点,制定不同的审核方法、程序和审核重点,才能达到更好的审核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