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振河
农村财政扶贫资金是国家为改善贫困地区生产和生活条件,提高贫困人口生活质量和综合素质,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经济和社会事业而设立的财政专项资金。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扶贫审计工作。但是农村财政扶贫领域弄虚作假等典型问题还时有发生,存在虚报冒领、贪污挪用、损失浪费扶贫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侵害了群众切身利益,损害了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
农村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审计的内容
农村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审计就是对体制机制制度性问题、相关政策落实情况、重大违纪违法问题、财政财务收支、工程建设项目、扶贫资金绩效情况等主要环节的决策、经济效益情况及其影响因素进行的审计。包括:农村财政扶贫资金多部门管理、分散投入的制度性缺陷;农村财政扶贫资金规划、计划及确立的项目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扶贫方针政策,是否与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产业布局以及环境保护要求相吻合;农村财政扶贫使用中发现的违反财经法纪问题;农村财政扶贫资金核算是否符合财务会计法规和会计制度的要求;扶贫项目的开工建设、投产使用以及后期管理是否获得了预期收益;农村财政扶贫使用中是否真正用到扶贫开发、用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上来,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情况。
农村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审计存在的问题
通过对山东省DZ市贫困村户实地调研,发现农村财政扶贫资金使用中存在以下的问题。
是扶贫资金来源渠道多,涉及部门多,资金较为分散。扶贫资金来源财政、发改以及民宗等多个部门,其职能职责上存在交又重叠,资金筹集、管理、分配、使用较为分散,缺乏统筹安排;
二是扶贫资金财务管理制度不完善,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水准和业务水平有待提高。如对山东省DZ市2019年农村财政扶贫资金审计过程中发现会计核算不规范,如记账凭证无制单人、会计主管和记账人员签字;在建工程已经投入运营并收益,未及时转入固定资产核算;银行日记账用现金日记账簿登记,不符合相关规定;记账不规范等;
三是扶贫资金使用上存在着失职渎职、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扶贫资金甚至贪污挪用等违法犯罪行为;有的存在违规发放福利、用于非扶贫项目、弥补业务经费等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
四是扶贫项目管理措施不完善。有的未按规定履行政府采购程序,部分建成项目产权不明晰,后续管护措施跟不上,有的扶贫项目无资产移交协议书,无资产委托协议书等,造成资源损失或者浪费,未能达到预期使用效益;
五是扶贫产业规划不科学,产业基础薄弱;个别项目论证不够充分,扶贫项目缺乏稳定的产业支撑,规模效益不足;
六是扶贫对象的确认不够精准。有的地方存在弄虚作假、优亲厚友现象,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
加强农村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审计的对策
(一)推广成立乡镇审计站,推行村级经济责任审计。许多乡镇审计的职能在经管站,既管钱物,又负责审计监督,不符合内部控制的要求。为了加大村级财务监管力度,例如某县探索出了”管审分离、以审促管"的模式,即在全面推行村级事务”五代理”(资金、资产财务、公章、档案)基础上,专门成立了乡镇审计站,独立开展审计监督。重点审计群众普遍关注的工程、大额开支、坐收坐支等,尤其突出经济强村、账目混乱村、信访问题村,由组织、纪检、信访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第一时间掌握线索,反馈乡镇限期审结。为防止“审而不严,审而不用”,还出台《村级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责任追究办法》,明确领导、指导、监督和管理等不同层面的具体责任,形成分级追责机制,杜绝不作为、乱作为等失职行为。这对于及时惩处危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促进基层社会稳定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二)加强财务管理监管制度。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算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按期报账;加强会计人员业务培训,提升会计队伍职业道德水平,坚持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建立健全扶贫资金收支账簿记录,对于不符合会计制度要求的原始凭证,拒收或要求补正;财务工作人员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乡经管站、扶贫站提出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做出处理;规范扶贫物资采购、验收、使用和报废管理制度。按照内部控制原则,建立物资请购、授权批准、验收、领用和报废管理制度,严防采购物资质次价高、合同内容存在重大疏漏和欺诈、采购定价方式选择不当以及验收程序不规范等风险发生;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建立固定资产的账簿记录、职责分工、处置定期盘点和维护保养制度,确保固定资产账、卡、物三者相一致。
(三)加强资金资产管理制度。分别设置乡镇和村级扶贫专账,本着避免重复劳动,降低核算成本的原则,各乡镇对各村的扶贫资金设立一套扶贫专账核算,对扶贫资金的拨付、使用收益、分配情况按照扶贫村扶贫项目设置明细核算;加强会计记账人员和扶贫项目管理人员的沟通,使記账人员了解每个扶贫项目的经济实质,据实进行账务处理;推广实行会计电算化,节省人力物力财力,提高工作效率;加强会计核算各环节的稽核工作,减少差错,做到账表相符、账证相符、账实相符;以扶贫村或扶贫项目为单位,每年年末编制资产负债表及收益表,反映各扶贫村或扶贫项目资产负债状况及分配情况;严格按照项目批复设置明细账分村分项目进行明细分类核算;加强对扶贫项目的后续管理,保证扶贫资金安全有效益。
(四)建立收益分配管理制度。收益资金透明。每季度收益要公开透明,让贫困户知晓分红资金数额;分红到人。分红资金打入每名受益贫困户自己的账上。让贫困户切实感受到扶贫项目的分红收益;乡扶贫站与经管站对每名收益贫困贫困户要做好记录,并且通知到人对分红收益贫困户要张榜公示,做好宣传,做到公开透明,能够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五)加强项目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成立以乡(镇)党委书记为组长,乡长为副组长等组成的项目领导小组,由乡常务副乡长、支部书记、贫困户代表组成的项目监督小组,负责督促项目运营实施加强监督力度。乡(镇)安排专门管理人员对于扶贫项目进行检査,记录扶贫项目落实和进展情况;成立有受扶持贫困人口参与的项目监督委员会,加强对项目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监督,确保项目的公开、公正、透明;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运用村内广播、公示栏、明白纸等形式,加大对于扶贫政策、产业项目实施情况的宣传,推动项目顺利实施;落实公示制度。项目内容、建设情况、受扶持贫困户参与项目等会议的民主评议,并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期为7天;项目后期管理,对于项目建设形成的资产,实行资产登记管理制度。设置资产登记台账,明晰产权主体,落实管护责任,建立健全运行管护机制,确保资产长期发挥效益。可以由乡政府收集、整理、归档产业发展项目资料,市扶贫办进行定期核査,确保归档资料真实、完整、合规、合法。
(作者单位:山东德州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