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小红,张紫苑
(1.华东交通大学,江西 南昌 330046;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北 武汉 430200)
对于养老服务,从广义上说,是指老年人在晚年生活中不仅需要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的照料,更需要精神上的慰藉;从狭义上说,是指政府、社会等对老年人的照顾,尤其是对老年人身体机能的照料和护理。[1](P70)
近年来,我国农村养老问题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但与城市相比,我国农村养老服务供给体系建设起步较晚,发展缓慢,并且在我国农村养老服务体系中,提供服务的主体单一,主要是政府和家庭,其他社会力量对此支持力较弱,供给内容单一,主要是满足老年人最基本的生存需要。可见,现阶段广大农村地区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和落后的养老服务供给体系是农村养老的主要矛盾,并且随着农村老龄化的持续发展,这一矛盾日益突出。
当前,学界出现了大量有关农村养老服务供给领域的研究成果,但大多集中在研究养老服务供给主体方面,对于供给内容研究明显不足。学者们在养老服务供给内容方面的观点也不尽相同,如:有学者认为,“养老内容包括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三个基本方面。”[2]有学者则从日常照料、医疗保健、精神慰藉、社会参与等方面分析了我国养老服务现状后,提出在养老服务内容上要重点关注医疗保健和社会参与。[3]有学者认为,农村老年人患慢性病比例大,更需要医疗服务。[4]还有学者认为,农村老人子女外出务工,导致老年人对聊天解闷等精神服务需求更高。[5]从学界研究的整体状况来看,普遍认同养老服务包括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医疗护理、文化娱乐等四项内容。基于上述分析发现,重视农村养老服务供给,注重供给内容质量是当前农村养老中亟待解决的重点问题。下文中除了论述广义上的养老服务内容外,还将分析老年人的医疗保障服务。
1.照料问题日益凸显
老年人生理机能逐渐下降,有的甚至无法独立完成饮食起居等活动,对生活照料的需求越来越高。然而,从政府层面看,对农村老人养老服务供给主要倾向于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方面,且只对“五保户”提供集中供养和一定的生活照料服务,而其他老人生活照料方面涉及较少。从农村家庭来看,由于农村家庭结构核心化和空巢化现象,家庭成员大量减少和分开居住,对老人日常生活照料出现人手不足或者无法照料的情况。而社区和非营利组织提供的生活照料服务对于农村老年人来说还很陌生,很多农村老人基本没有享受过社区服务和非营利组织提供的服务。
2.忽视精神文化生活
精神需求得到满足是老年人高质量生活的重要表现。根据马斯洛需求理论可将养老服务内容划分为经济支持、生活照料、医疗保障、精神需求等内容。[6]而我国农村现状是,绝大多数农村老年人因其子女外出打工而无人陪伴,加之农村基础设备不齐全,精神文化娱乐设施严重不足,娱乐方式单一,所以,农村老年人更加渴望获得情感与归属感等心理需求。虽然社会各界意识到农村养老服务精神文化供给的重要性,开始注重精神文化方面的供给,然而,现阶段农村养老服务供给仍存在物质与精神供给结构不平衡问题。
3.医疗保健服务不到位
农村地区的老年人,由于长年从事体力劳动,身体机能受损更加严重,患有不同程度的慢性病,医疗支出成为他们除日常生活开销以外最大的支出。虽然我国农村地区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覆盖率高达96%以上,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但还存在着诸如:“门诊无法报销”“报销手续繁琐”“报销比例低”等问题,因此,医疗问题依然是农村养老生活服务中需要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1.家庭结构发生变化
自我国实施计划生育政策以来,农村家庭规模发生了很大的改变,逐步向着小型化、核心化方向发展。如:1982年,我国农村地区家庭规模为4.6人,6人及以上户的比例最大,为28%,到了2000年,农村家庭户规模以3~4人家庭户为主要类型,“四世同堂”的大家庭向2~4人小家庭快速转换。家庭结构的变化使得养老的人力资源供给不足,增加了农村养老的压力。
同时,农村“空巢化”现象严重也加剧了农村养老供需矛盾。据统计,截至2019年底,进城务工农民数量高达2.8亿人,大量农村年轻人进入城市后,约有62%左右的老人独自居住在农村,农村“空巢”化现象严重。[7]农村老年人无人照料的情况增多, 绝大多数老年人对未来生活表示担忧。在生活照料和情感慰藉方面,农村“空巢化”导致了家庭养老功能逐渐退化。
2.农村经济相对落后,基础设施薄弱
长期以来,我国农业收益一直都比较低,以至于农村的经济条件相对落后,绝大多数农村老年人没有或者只有很少的养老储蓄,并且缺乏社会保障,这些都使得农村老年人经济供养有限,其可供支配的收入和购买力相对较低。因此,农村老年人对养老服务的需求远远低于城镇老年人。
同时,农村老年人受自身和子女经济收入的影响,其入住养老院意愿也不强烈,再加上农村养老院利润低,风险大,也没有企业愿意进入农村养老市场,导致社会力量在农村养老供给市场几乎空白。虽然近几年,我国农村养老服务基础设施有了较大的发展,但农村地区养老保障体系仍处在起步阶段,农村养老服务供给不足,还无法满足农村老年人养老需求。
3.地方政府重视不足,没有发挥主导作用
长期以来,农村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在农村市场化经济以及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的背景下,这一养老方式的弊端逐渐显现出来,出现了农村老年人生活得不到照料的问题,以及精神文化生活和医疗保障被轻视的现状。这主要是因为:在制度上,我国没有关于农村养老的专门法律来保障农村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而基层政府亦没有出台适合本地区实际、具有操作性的各项规章制度;在财政上,资金保障不充分,对农村养老服务供给财政支持力度不够,仅对农村“五保户”“三无老人”等特殊老年人群体进行集中或分散供养,其他老年人没有享受到相应的服务。农村养老服务作为准公共产品,在供给过程中政府应承担主要责任,明确各部门权责,充分利用农村各种资源,因地制宜,构建适合本地区实际的农村养老服务供给体系。
精细养老服务对象,是指根据经济水平差异、家庭结构差异和身体健康差异对老年人进行划分,针对不同人群提供不同的养老服务供给内容,这样不仅能精准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提高老年人晚年生活幸福指数,还能避免养老资源的浪费。对于农村老年残疾人群和失能老年人群体,对他们的供给内容应该比较全面,既要有洗衣喂饭等基本的生活照料,又要有专业的医疗护理和心理疏导服务,可以安排其集中入住养老服务中心,统一护理,既能避免资源浪费,也能降低养老成本。对于子女白天上班无法照顾的老人,可以将其送到农村社区幸福院进行日间照料。对于日常生活中需要护理而又不愿意离开家的老人,可以定期上门服务。同时,还可根据农村老年人的经济状况、身体情况、空巢原因等提供部分服务补贴,并鼓励有条件的老人接受消费服务。
物质需求和精神需求是密不可分的共同体,在解决农村老年人物质上的温饱、经济上的供养和身体上的健康保障以外,还要重视老年人的精神生活,尽量满足老年人的精神需求。因此,地方政府应积极建设乡村文化,多开展“送戏下乡”“文化扶贫”活动,让老年人在家门口享受到健康、快乐、高雅的“文化大餐”,增加老年人娱乐的多样性;整合乡村现有资源,积极开展各种富有乡村特色的、适合农村老人心理特点的娱乐文化活动,如组织秧歌队、舞蹈队、合唱团,举办各种棋类、牌类比赛等;配合和落实精神养老的代际传递工作,组织志愿者去敬老院以及空巢家庭慰问,使老年群体得到精神上的愉悦与满足。
1.加大农村卫生事业的投入力度
我国新医改中明确指出,要重视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同时要加大财政投入,以支持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尤其是要加强农村基层医疗卫生体系的建设,要投入相应的人力、财力、物力等资源,努力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及服务水平。
2.健全农村老年医疗护理网络
要充分利用农村现有卫生资源,逐步健全农村老年医疗护理网络,如充分利用农村村卫生室、敬老院、互助院等现有资源,完善县、乡、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加快乡、村基层医疗卫生组织建设和农村卫生人才的培养,从根本上提高农村基层医疗水平,为农村老年人的身体健康保驾护航。利用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机构为农村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实现农村老年人身体状况共享平台。
此外,要在农村老年人中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普及与身心健康相关的知识,向老年人推广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帮助农村老年人掌握预防老年病的方法。同时,还要组织老年人自觉展开保健活动,定期检查身体,增强自我保健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