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丹
(山西省晋中市水利局,山西 晋中 030600)
晋中市城区地处山西腹地,北依罕山,南傍潇水,东连太行,西临汾河,城镇常住人口约50万人。属暖温带大陆性半干旱季风气候区,降水多集中在7~9月,占年降水量的60%以上。榆次区境内有大小河流12条,均属黄河流域。其中,潇河自东北向西南紧靠晋中城区南部流过,随着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潇河产业园区晋中起步区的建设及后续发展,潇河将从晋中城区穿城而过;涧河则自东北向西南流经晋中城区北部,主要流经大学城等区域。
晋中城区暴雨洪水时空分布不均匀,局地暴雨频发,历史上多次发生洪涝灾害。其中,晋中城区受潇河洪水影响较大,尤其潇河自东北向西南流经晋中城区南部,在潇河大坝下游河道即有较大弯道,转弯处河道右岸晋中城区区域直迎潇河来水,洪水风险较大。1996年8月4日的暴雨洪水,潇河洪水流量达400m3/s,直接影响晋中市主城区,冲毁部分基础设施,城区周边东赵等6个乡镇20个村也同样遭灾,淹没农田0.2万hm2,积水深达0.7~1.4m。
晋中城区北部主要受涧河干流来水影响,涧河干流来水在流经第一、第二、第三缓洪池(涧河干流上游的田家湾水库至高新校区区间内,自上游至下游分布三个缓洪池,目前各缓洪池均一定程度的被侵占,降低了调蓄能力)后,经榆罕线、新建北路后自北向南进入大学城,穿校而过,一旦涧河发生超标准洪水,大学城受洪水影响较大。1994年榆次全区一年出现4次大暴雨引发的洪水水灾,使得包括涧河流域在内的7个乡镇、54个村庄受灾,农田受淹面积2384hm2,其中8月5日暴雨洪水,使涧河流域乌金山镇遭受严重水灾,损失严重。
根据《防洪标准》规定的关于城市防护区以城市、人口、经济规模等因素的综合考虑,结合潇河河道治导线规划,晋中市潇河城区段河道综合治理,以及山西省高校新校区涧河、黑河河道治理等工程项目,综合确定晋中城区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防护等级为Ⅲ级。
防护区:潇河段从潇河大坝算起,过108国道(西长寿)至东北折向西拐弯处;涧河段为涧河干流第三缓洪池至杨盘段。
为进一步提高晋中城区防洪能力,2010—2019年间,晋中市对潇河干流,包括晋中城区段在内的潇河大坝至晋中界河段进行了治理。目前,潇河干流晋中城区段已建堤防20.54km,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范围自潇河大坝起至述巴村,其中潇河大坝至108国道桥段主槽为蓄水段。另潇河干流上游建有一座中型综合利用水库(松塔水库),具有一定的防洪调洪作用。
2012年,涧河进行了河道治理工程,工程建设主要内容为:新建堤防、疏浚河道和新建防汛抢险道路5.3km,扩建涧河上第四天然湿地40万m3。另涧河高校新校区段上游,建有小(一)型水库田家湾水库,水库任务以防洪为主,度汛方式为空库迎洪,遭遇30年一遇洪水时可以不泄流;50年一遇洪水时溢洪道出流,启用下游涧河滞洪区滞洪。
晋中市城区现有蓄滞洪区两部分。一是在太榆退水渠低洼地带东贾村、小张义村,建设的2处缓洪池,主要解决退水渠下泄不畅造成的洪水排泄困难问题。二是涧河及其支流黑河,沿河有6处缓洪池,其中涧河4处,黑河2处,除涧河第4缓洪池建于大学城下游外,其他均位于大学城上游,可以对影响大学城的涧河、黑河洪水,进行调峰蓄洪,降低了大学城淹没风险。
晋中城区分流制、混流制排水管道,共有主管道30多条、支管道64条,其中以民丰一支渠、民丰二支渠为主要排水出路。同时对涧河末端进行了治理,将涧河第4缓洪池,向西与综合通道、二支退(即城市总退)连接汇合,并利用太榆东退水渠、三支退排水。
为做好晋中市城区超标准洪水防御工作,积极贯彻国家有关防洪抢险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应以晋中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作为防御超标准洪水的指挥机构,遵循水利部门“测、防、报”,应急部门“抗、救、援”的宗旨,协同气象、交通、电力、通信等成员单位共同完成应对超标准洪水的各项工作任务,必要时可抽调水利、工程、气象、水文等具有丰富洪水防御工作经验的专家组成专家组,为晋中市城区超标准洪水防御工作提供技术支持与决策建议。
在应对超标准洪水时,实时雨水情信息可为防御超标准洪水的各项工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是后续进行预报、预警、抢险、救援等工作的基础。因此,当发生超标准洪水时,应加强雨水情测报,为超标准洪水防御工作提供数据支持。
4.2.1 雨水情监测
晋中市辖区内,现有雨量站42处、水位站9处,雨量站平均单站控制面积31.6km2,满足《水文站网规划技术导则》(SL34-2013)的要求。同时,在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中,设有简易雨量站100处、简易水位站4处。目前现有雨量站点均为自动监测站,能够实时在线自动完成雨量采集、数据传输与入库。
潇河干流有独堆、芦家庄、潇河大坝等3处水文观测站,其中独堆、芦家庄为基本水文站;潇河大坝站,为潇河灌区管理局设立的观测站,位于潇河干流晋中城区段入口处,可作为晋中城区超标准洪水防御工作的预警水位站。在应对超标准洪水时,可通过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协调水文及其他建有水位、流量观测设施的部门,进行水情信息监测报告。
4.2.2 雨水情预警
降雨预报由市气象局负责,负责与省、国家各级气象部门联系会商,进行全市范围内的降雨预报。降雨预报内容主要包括降雨开始时间、降雨时段、降雨范围、降雨量级等,能够开展数值预报的,需提供数值预报成果,预报信息上报时效、形式等,参考雨情监测预警有关要求执行。
水情预报内容主要包括洪峰到达时间、洪峰水位、洪峰流量等。预报成果分两部分:一是在超标准洪水发生之前,预计发生超标准洪水时,开展洪水预报,提供洪峰到达时间、洪峰水位、洪峰流量等信息;二是第一次做出预报后,根据后续实时雨水情信息,尤其是有重大雨水情变化情况时,进行洪水滚动预报,修正更新预报成果。根据气象、水文部门对气象、水文信息的监测与预报,市水利局应及时组织专家进行会商分析,并根据会商分析结果,按照现有应急预案、度汛方案等气象预警相关规定,执行不同级别的雨情信息预警。
当面临超标准洪水时,应及时组织各相关单位开展超标准洪水防御工作。当潇河干流晋中城区段,洪水达到重现期50年一遇以上级别时,防洪形势极为严峻,洪水涉及部门应加强值班,密切监测汛情、险情和灾情发展变化,按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在宣布启动一级响应、进入紧急防汛期的同时,应有序加强堤防巡检力度,针对即将或已经出现的散浸、管涌、漏洞、脱坡、坍塌等险情,应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抢险工作,同时做好随时抢险分洪的准备。
当全力进行堤防防守抢险后,如不能保证潇河河道堤防安全,则应本着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进行分洪,建议组织专家进行会商。根据洪水具体情况,研究确定堤防扒口位置,扒口位置选择应综合考虑泄洪能力、洪水淹没范围内洪水流向和蓄洪滞洪区域、后续蓄洪滞洪水体的排涝等问题。实施堤防扒口前,应根据洪水实际状态酌情具体安排实施,必要时应急抢险与救援队伍,应组织洪水影响范围内及周边地区群众转移,保证扒口泄洪时不会造成更多人员伤害。
当洪水来临时应急抢险与救援队伍应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优势,互相配合,共同完成营救被困人员,搜救失踪人员,开展紧急医治受伤人员,防守河道堤防等任务。应急抢险与救援队伍应在平时开展不同类型的应急演习,以检验、改善、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并提前准备好防御超标准洪水所需物资,满足应对超标准洪水防洪抢险工作的需要。
上述防御超标准洪水对策,是依据现有的防洪工程体系,结合洪水预警预报、科学调度决策等非工程措施编制的,对做好潇河、涧河干流洪水调度,实现晋中城区超标准洪水防御目标,完善防御超标准洪水预案等工作,有一定的参考借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