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彦,尹奇岭
(阜阳师范大学 文学院,安徽 阜阳 236000)
文学作品中一直存在着叙述者“我”和人物“我”之间非常复杂的现象,有些作品中叙述者“我”可以直接参与到作品故事情节中,将自己的思想情感全部赋予人物“我”,与读者产生共鸣,有些作品叙述者“我”也可以跳出情节之外,刻意和人物“我”保持距离,这样一来,叙述者“我”和人物“我”之间就形成了差异。由于社会话语环境和人际交往的复杂性,即使是同一主体也会呈现出不同的人格,在中国现当代文学作品中一直存在同一主体的人格差异,反映在文学作品中则呈现为叙述的 “二我差”。
“二我差”现象一直存在,在一切自我叙述的作品中,包括日记、书信、忏悔录、自叙等都存在“二我差”现象。中国的现当代文学中就存在大量的第一人称叙述的作品,即以“我”的叙述视角进行叙事,五四时期不少作家都采用第一人称叙事,以鲁迅为例,鲁迅的《呐喊》《彷徨》中不少作品都是第一人称叙述,李欧梵在《铁屋中的呐喊》就称:“在鲁迅的小说中,约有三分之二用了第一人称叙事”,他认为“鲁迅是中国文学史上有意识地发展小说叙述者复杂艺术的第一人[1]。”“我”作为叙述者,已经成为了鲁迅小说中的一种特色。其他还有老舍、朱自清、郭沫若、萧红以及后来的莫言、王朔、余华、陈染等作家的部分作品,尤其是自我叙述的作品中,都存在着“二我差”现象。“二我差”现象不是最近才产生的,但是有关“二我差”的理论却是最近才逐渐被学者重视。
“二我差”是叙事理论的组成部分,叙事理论在西方有着深厚的传统。如帕西·路伯克曾说过:“小说写作技巧中最复杂的问题,在于对叙事观点——即叙述者与故事的关系——的运用上[2]。”这里的叙事观点也可以理解为叙事视角。兹韦坦·托多罗夫也提出将叙事视角分为三种状态,分别是:叙述者>人物(叙述者比人物知道的多),叙述者=人物(叙述者和人物知道的一样多),叙述者<人物(叙述者比人物知道的少)[3]。接着,法国结构主义批评家热奈特在1990年出版的《叙事话语 新叙事话语》将叙述视角分为三种:一是“零聚焦”或是“无聚焦”(叙述者是全知视角,比任何人知道的多),二是“内聚焦”(叙述者知道某一个人物的情况),三是“外聚焦”(叙述者比人物知道的少)[4]。因此可以看出,西方虽然没有直接提到“二我差”理论,但是这些学者的观点与“二我差”理论有一定的相似之处。在国内,“二我差”理论最早是在20世纪 80年代中期由赵毅衡在《二我差与叙述主体的分裂》中提出的,这是第一人称叙述理论的深化。后来他在2013年出版的《广义叙述学》中进一步指出:“在一切存在着自我叙述的片段中,一定会存在着‘二我差’,‘二我差’典型的表现在‘第一人小说中,尤其是描写成长经历的小说中:我说我的故事,是一连串过去的‘我’的经历’[5]。”这就是说,在自我叙述中,叙述者讲述的是“我”的故事,但是又不仅仅等同于人物“我”,由于时间、经验、阅历,叙述者往往超越情节与人物,具有全知全觉的叙述视角。不同的是,“二我差”理论是从叙述者与人物的时间差、行为、话语权方面思考,而西方学者大多侧重于叙述者的角度。
在赵毅衡提出“二我差”理论之后,国内不少学者进行了跟进式研究,运用“二我差”理论进行了批评实践。一方面,有的学者对这一理论进行了细化,如周才庶在《“二我差” :自传中的叙事张力》提出了推拒式“二我差”、收缩式“二我差”、自然式“二我差”和伪饰式“二·我差”四种方式;从叙述时间差上,提出了现在-过去式“二我差”,过去-过去式“二我差”,现在-现在式“二我差”三种存在方式[6]。后来,杨利亭在《时间流变中的昔我与今我——论中国当代小说叙述中的“二我差”现象》中指出“二我差”现象不仅发生在第一人称单数叙述作品中,在第一人称复数叙述作品中也有“二我差”现象[7]。另一方面,有的学者将“二我差”理论运用到作品阐释中去,像杨利亭在《严歌苓小说叙述中的“二我差”现象解读》[8],张雨林、张煊在《回忆性散文中的“二我差”及其表现》[9]、刘孟洋在《<野草莓中>的“二我差”叙述方式分析》[10]都对具体作品中的“二我差”现象进行了解读。还有的学者对“二我差”的阐释进一步延伸到影视里,李可、赵骞的《论“二我差”对精神病题材电影的叙事建构》叙述了精神分裂题材电影中的“二我差”上升到 “二我斗”甚至是 “多我斗”现象[11];陈容的《<北京女子图鉴>“二我差”叙事技巧研究》则是首次从网络剧影视文本的视觉表达方面对“二我差”的叙事技巧进行了研究[12]。可以看出,“二我差”并不仅仅是小说方面的问题,已经延伸到影视、戏剧甚至精神病题材。
任何一部作品都存在着叙述者与人物两者之间的差异问题,由于叙事视角、叙事时间、叙事语言的差异,这两个“我”便产生了一定的对抗与妥协,这种对抗方式与妥协程度差别很大[13]。
在自叙传或者第一人称叙事的作品中,存在作者、叙述者“我”和人物“我”三种身份,叙述者“我”和人物“我”通常又被认为是同一个人。由于叙述文本是作者根据自己的经历或者耳闻目见所形成的,作者不可能直接参与到文本叙述中,作者与文本叙述中间必然要有叙述者代言或转述的。所以,叙述文本中的每一个字,哪怕是人物说的话都不是直接来源于作者的,因此,叙述者就不能等同于作者,叙述者已经与作品中的某个人物有了联系,叙述者也具有自己的主体性,那么叙述者说的话就更不能等同于作者说的话[14]。虽然叙述者不等同于作者,但这不代表着两者之间没有任何关联。由于是第一人称叙事作品,那么作者肯定会根据自己的的经历或者耳闻目见进行创作,作者的身份、思想、意识、语言或多或少的会影响到叙述者的叙述。像林白的《一个人的战争》就是一部具有自传性质的长篇小说,林白就是以回望的姿态叙述过去的“我”,她将自己的生活经历融入到作品中去,她们的人生框架大致相同,在这种第一人称的叙述文本中,叙述者“我”和人物“我”,往往被认为是同一个人,只不过是分别处于两个不同时期的主体[15]。在“二我差”中发现现在的“我”与过去的“我”之间的认知差,林白借叙述者口吻表达了自己对女性内心世界的窥探。借助于回忆和幻想的方式重新反思自己的过去,将女性的心底世界赤裸裸的揭露出来。
第一人称的叙述无论是在内心独白还是回忆中都存在着大量的自我叙述,在故事情节发展进程中多次以现在的“我”不断回忆反思与过去的“我”之间的变化。由于“二我差”现象经常出现在回忆性或成长类的作品中,此时的叙述者已经不是当年的那个“我”,两者之间有一段时间间隔,叙述者“我”不可能在同一时刻拥有两个角色,作品中人物“我”经历的事件在前,而叙述者“我”的回忆叙述则是在后。所以,这个时候我们可以称之为“时差二我差”。由于时间间隔,人物“我”的经历在前,而叙述者所发出的声音在后,这两个“我”经常为了争夺话语权而产生矛盾[16]。现在的“我”是拥有较多人生阅历的成熟的“我”,现在的“我”回忆和反思多年以前懵懂无知不成熟的“我”,叙述者“我”不仅仅会反思多年之前“我”的行为,还会去反思那种行为在当下时代的意识和话语自觉,这是“昔我”所体会不到的。以“此我”去反思“昔我”,叙述者以他的成熟理性重新审视多年之前人物“我”的所作所为。因此,在回顾往事的时候,叙述者在讲述事情的同时,必然掺杂现在的人生价值观判断,对自己所犯的错误持有悔过和批评的态度,这样一来,“此我”和“昔我”的行为和思想便存在差异,发生对抗。“‘我’作为叙述的主体,维系着这个作品的全部叙事魅力,读者是通过‘我’的存在去介入作品中的世界。然而作为叙述者的‘我’,归根结蒂又是受在其背后的那个叙事主体的控制”[17]。叙述者“我”和人物“我”没有整体统一的主体性,存在着典型的异质性,“我”在挣扎中不断分裂,叙述自我与经验自我的交叉运用,两个分裂的“我”不停地争夺话语权。
“二我差”能被消除吗?赵毅衡认为“二我差”可以消除,他在《广义叙述学》提出“二我差”时指出三种消除“二我差”的方式,分别是“消除’二我差’制造的时间间隔”;“坚持两个人格之间前后始终一致”;“用成熟的’我’纠正过去的’我’,把过去“我”的人物视角说成不可靠”。也就是说可以把叙述时间安排的早一点,而不是等主人公若干年之后再去安排叙述,这样就可以将叙述者“我”与人物“我”之间的时间间隔缩小。不管是数年之前的情感,还是若干年以后的感慨,在某一个具体问题上始终如一,对某物的情感没有变化,对某件事,某个人的看法也始终前后一致,这样就弱化了文本中两个叙述主体的话语权争论。但如果一直这样,小说情节没有多大起伏,甚至没有情节变化。或者说在文本自我在人物“我”发生某种行为时,叙述者会进行自我劝说,去批评、指责过去的“我”所犯的错误,叙述者“我”否定了过去的“我”的存在价值,这样也能消除了“二我差”[5]。
对这个观点,学界有不同的看法,例如杨利亭认为:“‘二我差’是个叙述时间的问题,小说时间的过去时说明,小说中的叙述者不可能在同一个时间既是人物又是叙述者,人物的经历必然在先,叙述者的叙述在后,就这个意义上来说,严歌苓第一人称叙述小说中的‘二我差’现象也无法消除[8]。”在杨利亭看来,这不仅仅是叙述修辞的问题,更是作者世界观的问题,“二我差”的存在使叙述修辞与作者的世界观二者共生。作者的人生经历总是在有意无意之间融入到人物“我”的身上,在自叙传小说中,此时的“我”与彼时的“我”的素养、想法、见识阅历有所差异。也有人物“我”并不是叙述者的替身,叙述者作为代言人转述或者虚构别人的故事,作为转述者,他拥有自己的主体性,在转述的过程中不可能平静的转述,也会在其中掺杂自己的想法和思考,因此不可能等同于人物“我”。
在笔者看来,“二我差”现象不可能被消除。首先,根本就做不到是两个“我”的人格前后一致。“叙述者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选择他的伪装,但是他永远不可能消失不见”[18]。所以,在所有有时间跨度的自叙传或第一人称的小说中,两个“我“之间的差异会一直或隐或显的存在,对于一部小说,作者不可能直接进行叙述,小说一定是作者讲述自己或他人的故事的,叙述者只是一个代言人的身份,人物说的话都是由叙述者转述的。
其次,叙述时间是线性的,叙述时间也不可能被消除。任何一部叙事作品均涉及两种时间状态,第一种是故事发展的自然时间,第二种是叙述故事中的故事时间。“时间差”是“二我差”出现的根本原因之一。比如鲁迅的散文集《朝花夕拾》是鲁迅回忆自己童年时期到青年时期的人生经历过程,这里有几十年的时间间隔。在这个时间段里,叙述自我与经验自我存在很大的差异,鲁迅是事后追述叙述,这与当时所经历、所体验完全不同。时间是不可逆的,自叙传就是在这种不可逆的时间中挖掘过去难以表达的事情。“二我差”正是因为这种时间间隔而形成,时间不可能倒退,“此我”不能再成为“昔我”,因此,“二我差”会一直存在。如果说叙述时间和事件发生时间之间的时间差很短,又或者人物足够成熟,心理、思想逐渐趋向于叙述者,在这种情况下,两个“我”的差异最终会渐渐缩小,但是不会消失。“叙述的先后只是安排的需要,而并不是事件发生时间的变化”[19]。写作时间与事件发生时时间必然不能重合,“二我差”正是产生于这种事后追溯的背景之中。
最后,“二我差”没有必要去消除。自传类第一人称叙述是一种事后回忆叙事,叙述自我就是现在的“我”在经历了种种感受、逐渐成熟之后再对过去进行复现,即便叙述者竭尽全力想要还原事实,但现在的“我”的人生阅历、情感、经验、价值判断也必将影响到人物“我”的所作所为。因此,人物“我”总是不断地受到现在的“我”的审视,同时现在的“我”也会不知不觉地为人物“我”进行辩白。所以,将现在的“我”与过去的“我”各自所处的时间、环境、语境,真实的刻画表达再现,叙述者“我”不再刻意干涉,人物“我”也不因为叙述自我的介入而扭曲。不论是经验自我还是叙述自我,都毫不隐瞒,显现出强烈的个人独立意识,将此阶段的自我认知发挥到极致,展现了在不同时期,经历不同事件的“我”的真实状态,也是对此刻时间段里的真实自我的呈现。
在第一人称叙述或自叙传作品中,存在着叙述者“我”与人物“我”。叙述者“我”依靠回忆、想象与虚构,对人物“我”的经历进行过滤、完善与反思。这一过程中,叙述自我与经验自我必然发生不可调和的矛盾,“二我差”的产生并不意味着作品叙述技巧的下降。如果灵活运用,“二我差”将会使文本叙述既不幼稚、肤浅,又不过于成熟、老练。其实在所有第一人称叙述作品中,由于时间延续、年龄差异,叙述者人格成长之后,与所叙述的人物人格必然会产生差异。 叙述者、作者、人物的叙述声音、认知、价值判断都不可能一致,而这种差异,反而会引起新的审视与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