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宁 高猛 邱蓓蓓
2021年12月,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從当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了解到,长江南通段案发水域、码头成品油运输、装卸作业整顿效果明显,特别是屡禁不止的运油船“夜间危化品非法过驳”基本绝迹。
2020年5月以来,该院在办理钱某某、苏某某、李某某等人盗窃成品油刑事案件时,深挖彻查成品油来源和去向,发现涉案人员在长江南通段九圩港河等附近水域,将上述所盗成品油非法转移至专门收赃的收油船,后再通过油罐车道路运输至南通市及市辖县区等地的民营加油站(点)销赃,最终流向社会普通消费者。汽油系危化品,危化品的运输、储存、质量等方面涉及社会公共安全利益,崇川区检察院依法进行行政公益诉讼调查研究。
调查中发现,不法分子犯罪过程利用了长江案发水域及码头水上危险品运输相关部门夜晚管理松懈、水上危险品运输监管较陆上难等执法漏洞。除了公共安全,油品质量也是检察机关关注的重点。办案部门发现,案涉加油站(点)经营者与盗销成品油的人员相互勾结,长期大量采购所盗成品油,不同型号的油品混装,质量得不到保障,损害消费者生命财产权益。
2021年4月到8月,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陆续向南通两级三地的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商务、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共制发公益诉讼、社会综合治理检察建议7份。应急管理局联合相关部门对160家加油站开展了联合专项行动,对 6家不合格加油站给予罚款等行政处罚。交通运输部门对辖区重点水域运输成品油、液体化学品船舶开展夜间巡查,立案查处6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