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藏品真的可以“一夜暴富”吗

2021-01-15 05:34房佳佳
方圆 2021年24期
关键词:藏品数字

房佳佳

2021年3月29日,全球大型加密艺术展“虚拟生境——镜中迷因可曾见”在北京UCCA尤伦斯当代艺术中心开展。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科技创新对艺术的加持极大地激励了艺术家在数字领域的创作探索。艺术收藏的边界得以拓展到数字世界,实现多元化。许多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发展也有了新思路。”对于数字藏品带给自己的震撼和感动,阿莫说道。

阿莫是一名艺术主理人,接触数字藏品将近4个月,目前已经拥有10件藏品。其中,她最喜欢的是近期发布的《AWAKE·唤醒》系列,“设计师以濒危鸟类为灵感,通过3D扫描算法技术,不仅直观地展现了可持续的理念,同时也唤醒人们对濒危鸟类的关注,以及对中国设计师的原创设计版权保护”。

在此之前,阿莫从没想过,被科技赋能的时尚艺术竟然会有这么多的可能性。

数字藏品的概念来源于国外大热的NFT(Non Fungible Token,译为非同质化代币)。NFT是一种具有区块链数字身份认证的数字资产,具有不可分割、不可篡改、不可替代、独一无二等特性。它的出现使得原本被称为虚拟的数字产物变成了一个可以永久拥有、保存和追溯的虚拟资产。

对于创作者而言,他们可以在区块链上传任何类型的数字作品。这可以是一件艺术品、一个3D模型、一首歌、一段文字,甚至是游戏里的一件道具。然后创作者设置版税比例、发行量,铸造生成数字藏品,在区块链中永久保存。因为每一件数字藏品都有专属的“身份编号”,不能被篡改,也不能相互替代,所以不管数字藏品在网络上被转发、转卖过多少次,它的所有权和真实性都能够被记录和验证。

相比国外数字藏品以公链为技术主流,国内数字藏品则以可控性更强、更合规的联盟链技术为主,并且对藏品发行方有一定的要求。例如“幻核”平台、“蚂蚁链粉丝粒”小程序(现已改名为“鲸探”),主要是通过联系艺术家进行藏品的创作和发售,目前并没有开放私人创作平台。

在阿莫看来,数字藏品独一无二、不可替代的特点,与艺术作品的属性不谋而合。她说:“国内恶意转载、二次创作的现象严重,盗版侵权也难以追溯。现在有了新的技术突破,创作者能够将自己的作品数字化并完成上链,不仅能够保护作品的版权和所有权,买家也不用担心作品真伪的问题,更不需要通过第三方验证。并且,比起实体藏品,数字藏品不会发生掉色、损坏和丢失的情况,也不需要专门设有实体的收藏空间。对于很多没有艺术品收藏经验却想要尝试收藏的人来说,数字藏品无疑是一个不错的尝试。”

此外,“入坑”不久的“95后”小白认为,数字藏品还扮演着社交工具的角色,尤其在和同事朋友聚会的时候,它也能成为茶余饭后的谈资。这是因为年轻群体往往对新鲜的事物抱有强烈的好奇,对于这些充满未来感的概念、有故事性的产品都愿意去探索、尝试和分享。他回忆道:“第一次听说数字藏品是NBA球星斯蒂芬·库里花了18万美元买了一个‘无聊猴’的头像,那时感觉很震惊,心想着一个头像有那么值钱吗?后来我得知国内有平台也推出了类似的藏品,它是多份發售的,价格相比而言更加亲民,有的甚至不超过10块钱,而且也不需要用虚拟货币购买。于是我就抱着猎奇心态试试,算是敲开了数字藏品的大门。”

根据小白的观察,国内主流的数字藏品平台还是以服务年轻群体为主,不仅把藏品的范围拓展到游戏、音乐、动漫、运动、时尚等主题,还联动了很多年轻群体熟悉的IP,推出了一系列藏品。比如数字虚拟乐器《感官漫游者·定音鼓》、限量数字藏品《疑是银河落九天》以及影视原声的数字藏品等。在小白看来,不管是为了彰显个性,还是追求潮流,大家总能在这里被精准“狙击”。现在,小白每天都会抽出一些时间浏览藏品,看藏品介绍和由来,“很多细节值得细细品味,当然能流通起来就更好了”。

然而,大多数玩家并不会把数字藏品当作真正的艺术。比起数字藏品的艺术价值和社交功能,更吸引他们的是藏品的商业潜力。2021年年初,NBA球星勒布朗·詹姆斯的一张经典扣篮镜头的数字收藏卡售出了20.8万美元的高价。随后Twitter创始人也通过NFT拍卖了自己发布的第一条推文,最终拍卖价超过290万美元。而最昂贵的莫过于数字艺术品《Everyday: the First 5000 Days》。在2021年的佳士得拍卖会上,它以将近7000万美元的价格售出。

NFT概念的火爆和海外市场的火热,让国内互联网大厂也开始对数字藏品行业进行摸索和布局。2021年6月,“蚂蚁链粉丝粒”小程序与敦煌美术研究所联合推出敦煌飞天和九色鹿的付款码皮肤。紧随其后,“幻核”平台于8月首次发售了 300 枚价值18元的“有声《十三邀》数字艺术收藏品”。10月底,湖北省博物馆也联合推出了1万份“越王勾践剑”数字藏品,上线不到半分钟即售罄。

数字藏品的热度丝毫不减,越来越多人涌入发售平台,小白对这样的变化感受很深。“以前慢慢悠悠还能抢到,但现在根本抢不到。前段时间央视动漫出的两款3D数字藏品,开售直接秒空。”说到这里,小白还有些沮丧。

戍子比较幸运,因为他购入的第1件数字藏品就是上线即售罄的“2022年杭州亚运会数字火炬”。抢到之后,他便迫不及待地将它分享到交流群,期待着180天后它的变化。

戍子告诉《方圆》记者,“入坑”数字藏品是个偶然,“刷手机时看到有人在分享数字藏品,说是未来有一定的升值空间,再加上它本身定价也不高,于是就有点心痒痒。抱着试试水的态度,没想到还真抢到了”。后来,他把这一“商机”分享给身边朋友。遇到一些大热的藏品,他也会让自己女朋友帮忙一起抢。在他看来,除了藏品的稀缺程度、转手的难易程度以外,藏品自身的价值和背后的寓意也决定了是否具有升值和炒作空间,能够升值的数字藏品才是好的数字藏品。

像戍子这样希望从中获取高额利润的投机者不在少数,肆意抬价、非法交易、不良炒作的乱象也随着数字藏品的热潮而涌现。据公开报道显示,敦煌飞天付款码皮肤曾在二手交易平台上被炒到150万元。也有一些售价比较低的藏品在二手交易平台上的价格也忽然翻了几番。而戍子拥有的“2022年杭州亚运会数字火炬”也曾被炒到300多万元。

实际上,这样的行为是不被允许的。根据“蚂蚁链粉丝粒”小程序发布的相关规则,用户在持有数字藏品满180天后,可进行好友转赠,但不得用于炒作、场外交易或任何商业用途。为防止炒作,受赠方接受数字藏品满两年后,才可以再次发起转赠。另一边,“幻核”平台也一直致力于在合规框架下落地数字收藏品业务,其中的数字藏品业务采用了用户全流程实名、内容全链路审查,且不开放用户间的数字产品转移,坚决抵制虚拟货币相关活动的违法违规行为。

看到境内数字藏品的发行平台的规则,戍子的态度有些摇摆不定。一方面,藏品的价值是随着人与人之间的交易和流转提升,这样才有溢价空间。但是现在,这些发行平台都限制了数字藏品转让和出售的条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藏品的升值潜力。另一方面,戍子又觉得当前的规则未必能挡住数字文物交易和炒作,只要交易双方谈好条件,把合同条款讲明写清楚,问题应该不大。

针对数字藏品私下交易拟订的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磊表示,合同生效是建立在法律的基础之上的。目前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在国内属于非法金融活动,但虚拟财产是受《民法典》保护的;数字藏品如果以虚拟财产的属性在市场上流通,则相关合同应当合法有效;如果数字藏品用于金融炒作,或者异化为虚拟货币的属性在市场上交易炒作,那么根据2021年9月15日十部委下发的《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数字藏品的交易行为可以以违反公序良俗而被认定合同无效。而就在12月15日,北京首例比特币“挖矿”合同案宣判,北京朝阳法院经审查认定“比特币挖矿合同无效”,判决驳回原告要求支付巨额比特币收益的诉讼请求。

“至于如何去判断数字藏品到底是属于虚拟财产还是异化的虚拟货币,目前还没有统一的结论,仍然存在较大的争议空间。在这样的背景下,带有NFT介绍的数字藏品平台纷纷将NFT的字眼去掉,改为了‘数字藏品’。但是支撑数字藏品市场高价的背后,有多少属于我国法律允许的范畴,还需要更多的司法判例或者立法者的解释。”刘磊说道。

作为新兴的技术领域,数字藏品受到青睐的同时,自然会引来了不少争议。

对比特币、区块链和元宇宙有些许了解的阿凯对数字收藏抱有谨慎态度。他说:“当前国内的数字藏品主要是和一些知名IP合作推出的衍生品,仅仅是因为具有唯一的链上序列号,价格就能翻倍甚至更多。其次,藏品持有者并没有作品的所有权,不能转手交易,也不能进行版权相关的商业用途,只能放手机里自我欣赏。虽然说每个藏品都有著不可替代、独一无二的特点,但是它们仍然可以被下载甚至是广泛传播。就好像库里价值18万元的头像,大家截图下来,自己使用,也没有人会知道,为什么还要花大价钱买呢?”

阿莫觉得这样的问题没有太大意义,“传统艺术品不也是如此吗?我们可以直接买下真迹,也可以在网上搜图下载,留为己用,但这并不属于你,两者还是有区别的。不管是实体艺术品还是数字藏品,对于很多买家来说,收藏的意义更多的是观赏、体验,以及和同道人分享收藏的见解和快乐”。

除此以外,阿凯对数字藏品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作用也有疑虑,“有没有可能出现在上链之前的艺术作品就已经是盗版内容?另外,原版的创作有没有可能被一些小平台非法占有,擅自上链了呢?如果真的有这种情况,创作者要怎么办?”对此,刘磊表示,无论是假冒盗版,还是未经同意擅自数字化,都是著作权法上规定的侵害著作权人权利的侵权行为,而在现有的技术条件下,数字藏品的法律状态却难以识别。

“新技术的出现为科技创新、文化传播、知识产权保护注入新的活力,做出了正向的贡献。与此同时,它也容易引发金融风险,进而演变为非法金融活动的态势。由于其稀缺性和难以定价的特征,数字藏品可能成为洗钱、逃税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工具。”刘磊进一步解释道。

当前国内数字藏品还处于发展阶段,相应的监管措施也在逐步落地。10月31日,国家版权交易中心联盟联合中国美术学院、央视动漫集团等诸多机构发布了《数字文创行业自律公约》,达成赋能实体经济、联盟链技术可控、杜绝虚拟币、防范投机炒作和金融化风险,以及防范洗钱风险等11项共识。业内人士普遍认为,这是数字文创行业联手表明“合规发展、反对炒作”的决心,未来行业有望在《自律公约》的引导下健康发展。

有人说,只有坚持代币与数字藏品分离,才能保障这一新产业健康发展。也有人提出,面对即将或已经成为趋势的数字藏品行业,鼓励、支持、引导其发展才是正道。刘磊认为,数字藏品作为一种新型事物,它的未来仍有待时间的检验。我们应在审慎监管的基础上给予合规限度内的发展空间,实现本土化合规发展。

(文中阿莫、小白、戍子、阿凯均为化名)

2021年3月29日,索菲亚(Sophia)的设计师戴维·汉森(David Hanson)以索菲亚创作的首件艺术作品,以“非同质化代币”(NFT)的形式,拍出近70万美元。(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复制粘贴”“盗版泛滥”“手机丢了记录就丢了”,互联网时代,我们好像很难真正“拥有”什么东西,也没有真正意义上的“专属”……现在,数字藏品终于可以帮我们解决这个问题了。

视频、音频、图像、3D模型……任何一件艺术品或商品通过数字手段加密后,便拥有了一张独一无二的“数字证书”,且基于区块链技术,这份凭证将被永久存储在链上,不可篡改,不可复制。

因此,每个数字藏品都是唯一的,专属的,并且拥有独一无二的区块链编号。它们没有任何支付等货币属性,却承载着独特的体验和收藏价值。同时,数字藏品可看作虚拟权益证明,一旦兑换,不支持退换。

数字藏品让每个人都能轻松地体验和拥有任意形式的数字专属内容。同时,数字藏品为艺术创作或是传统收藏都提供了更多的玩法,数字世界中,几乎所有的想象都能变为现实。

于文化而言,数字藏品为优秀内容的传播提供了新的途径和方式;对创作者来说,数字藏品帮助确定所有权,大大减少了盗版的侵害,也激活了创作生态;而对于收藏家,数字藏品帮助收藏的边界大大延展,让收藏更平民化,不必担心储存等问题。

数字藏品的形态多种多样:GUCCI为纪念品牌100周年,发布并拍卖了数字电影藏品;NBA官方推出内含球星高光时刻的官方“球星卡”数字藏品,引发球迷们狂热追捧收集;在国内,敦煌研究院也在今年春节推出了数字祈福卡,与万千用户一起“点亮莫高窟”。由此可见,数字藏品已经渗透到明星、文化游戏、潮玩等各个领域,被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和熟悉。

数字藏品不仅帮助收藏的边界突破客观载体,还包含了更丰富的体验、社交、娱乐和情感价值。配合3D/AR/VR等前沿科技手段的应用,数字藏品能够让收藏家更直接地体验到玩转虚拟物品的乐趣,同时又能满足收藏家展示、分享的心理。

(来源:“幻核”平台)

猜你喜欢
藏品数字
抱朴斋藏品
李杰森藏品
林安国藏品
谭礼藏品
聂延林藏品
数字
罗妍妍藏品欣赏
成双成对
成双成对
数字变变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