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亚 高原
擔任检察长两个月,头上突然多了一顶“薄弱基层院”的帽子,是什么样的体验?
“一到任就面临这场硬仗,我在意的倒不是面子,而是自己能不能真正扛起这份责任,不辜负组织和同事们的期望。”江西省德安县检察院检察长徐昱向《方圆》记者坦言。从2020年12月德安县检察院被确定为全国129个工作相对薄弱的基层检察院之一,到群众对检察工作满意度位列江西省检察系统第12位,21项核心业务指标进入全省前20名,徐昱只花了一年时间就实现“逆风翻盘”。
2021年9月,在国家检察学院薄弱基层院帮扶工作专题研修班上,徐昱围绕“脱薄院脱薄的思路和对策”做了经验介绍,一石激起千层浪。有不少基层院检察长感叹,读徐昱的心里话仿佛在照镜子,在“脱薄”这场硬战上,可以“摸着德安县这个石头过河”。
其实,那个时候距离我任德安县检察院检察长只有两个月的时间。我之前在九江市检察院工作了20年,在2018年转隶到了九江市纪委。2020年10月,根据组织安排,我到了德安县检察院任职。回到所热爱的检察系统,连院里情况还没有摸透,就得到了“被确定为相对薄弱基层院”的消息,那时候深刻地感受到什么叫“压力山大”。
就在5年前,德安县检察院还获评“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为什么是德安?我心里也有数:2020年3月,在最高检一份关于违规利用不起诉权的通报中,德安县检察院作为反面典型被公之于众。最高检也因此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对违规利用不起诉权、违规处置涉案财物等相关问题开展清理整治。2019年以来,德安县检察院受“四种形态”处理19人次,队伍士气低迷,业务工作垫底,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满意度低位徘徊。这一场从全国先进到全国薄弱的“滑铁卢”,给所有德安检察人都带来了一场阵痛,一时间,所有的工作都笼上了更重的阴影。
江西省德安县检察院检察长徐昱进村入户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那时候有一种“跌落谷底”的感觉,我们的选择只有两个:要么“躺平”,就这样顺势倒下去,从此一蹶不振;要么“触底反弹”,只要不抛弃不放弃,自己使劲蹬下去,给地面一个信号,地面就一定会给我们一个反弹力,哪怕很微小,哪怕前进一点点,“一微米也是进步”。
毫无疑问,我们必须选择后者,以破釜沉舟的心态和行动去应对“脱薄”这场大考。而要想迈开步子向前,首先就要解开思想“疙瘩”。
就当时的情况看,困境是显然的,可危中也确实有“机”——最高检、省院和市院的帮扶红利从没有如此聚焦,我们的发展有一个最好的外部环境。2021年上半年,我当面向张军检察长、潘毅琴主任和张志杰专委汇报了工作。省、市检察院主要领导也多次来到院里直接指导帮助。上级院都在关注着我们,都齐着心想帮我们,我们有困难可以说、有问题可以问,学习培训的机会也都向我们倾斜,这样的外部环境再好不过了,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做好自己的事情呢?
刚进入检察院时,虽然大家都在工作,但还是能明显感受到业务上的“畏首畏尾、缩手缩脚”,也就是非常保守,该落实的政策不敢落实,怎么不犯错误怎么干。这种情况我理解其中原因,因为现任班子成员中,有多人受到了“四种形态”处理,多少都是有些心理阴影的。
为此,我与班子成员开展了多次集体和个别谈话。核心内容只有一个:客观、辩证看待错误。对于过去的错误行为,组织已经有了明确的处理,这份警示要永远铭记,但不能止于警示,不只是不再犯过去的错误,更应该从错误中走出,要改过,更要自新,以新的更加积极努力的状态、更加务实担当的行动,做出新业绩去回报组织的关心和培养。
班子思想统一了,接下来就要把这种精气神再传导给每一名检察人员,解开每一位德安检察人的“结”。所以,在大会小会上,我和其他班子成员都注重加强对检察人员的思想引导,并逐一开展个别谈话,目的只有一个:让所有检察人员在这场大考中不气馁、不退缩、不自暴自弃。
确实,从思想力到行动力的转变是一个过程,并不是一蹴而就的。2020年我到任后了解到,因为利用不起诉权违规办案多人被处分,检察官们不敢作不起诉决定了,所有的案子一律起诉,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同时也引起老百姓的不满,甚至有老百姓拿着江西省检察院关于危险驾驶案件的不起诉参考标准,通过人大代表向我们提意见。
这种不作为是欠缺担当精神的表现,所以在提炼我院院训的时候,我特意加上“担当”一词,要求大家在工作中做勇于担当的检察人。同时,我对大家专门强调,问题症结在于利益驱动办案、显失公平,而非不起诉权本身。因噎废食搞“一刀切”
,搞简单对立,搞“保险起见”,就是不担当不作为。我意识到,要想“破冰”,必须强化法治理念——“少捕慎诉慎押”是刑事司法政策,是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政治要求,不能不担当、不作为,否则就是违纪违法,要被追责。
正确行使不起诉权,是检察官的职责和本分,上级院出台了相关的规定,就是为担当者担当。得益于在检察院和纪委的多年工作经验,我还是比较擅长与人沟通的。为了让大家把这个“劲”拧过来,在不同的场合,我持续进行思想发动和辩证说理,终于,大家的思想通了。2020年11月,在我到任一个月后,院里有了第一件不起诉案件。现在我们的不起诉率为15.14%,2020年同期只有1.31%,2020年全年也只有3.77%。
我们近期办了一个法定不起诉的案子。2021年4月的一天,环卫工人魏某在清扫路面时看见闻某散发的广告单被路人随手扔到地上,遂上前制止其发单行为,双方发生争执后,闻某欲离开。魏某伸手阻拦讨要说法时,因拉扯闻某手中袋子,两人同时摔倒,闻某牙齿撞地脱落。经鉴定,闻某构成轻伤二级。
2021年8月26日,公安机关以魏某涉嫌故意伤害罪移送我院审查起诉,检察官对魏某应作酌定不起诉还是法定不起诉处理产生了分歧。于是,我进行了调卷审阅,要求承办检察官开展自行补充侦查,补强被害人及证人笔录,并就犯罪主观方面补充讯问犯罪嫌疑人。
在检委会会议上,我通过情景模拟还原案发经过,围绕本案关键问题即魏某是否具有伤害的主观故意展开讨论,最终大多数人认为魏某因讨要说法情急之下的拉扯行为造成被害人受伤,属于疏忽大意的过失,不构成故意伤害罪,且魏某在侦查阶段自愿认罪认罚,并积极赔偿被害人,应对其作法定不起诉处理。9月6日,我院对魏某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通过检察机关细致的释法说理,被害人对法定不起诉决定无异议,公安机关也接受案件处理结果。
在基层院,我们办理最多的就是群众身边常见多发的“小案”,但每一起对涉案人及其家庭来说却是天大的事。正因如此,一件件群众身边发生的“小案”办成了彰显司法公正的“精品案”,德安检察工作群众满意度也在2021年上半年位列九江市检察机关第一名。
德安作为一类革命老区,近代以来,为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众多革命志士献出宝贵的生命,其中登记在册的革命烈士就有637位。为此,我院积极开展红色资源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行动,运用诉前磋商、公开听证、检察建议、圆桌会议等多种方式,推动形成烈士陵园等红色资源保护合力。对辖区内10多处烈士墓和烈士陵园的设施及环境情况进行摸排,发现少数存在杂草丛生、道路不畅、树木倒伏、碑刻脱落等现象。
针对这些情况,我院充分发挥红色资源保护公益诉讼职能,会同德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等相關部门召开诉前磋商听证会,对存在的问题向相关职能部门发送检察建议6份、移交线索4条,要求两个月内全部整改到位,并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共同签订《德安县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红色资源提供司法保障。
公益诉讼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是我院的“一把手工程”,由我和分管领导带头研究,重要工作直接部署、重大问题直接过问、重点环节直接协调,定期听取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情况汇报;打破部门职能界限,形成各部门的合力,切实解决办案力量不足的问题。
比如为落实好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我院积极“走出去”,现场调研排查隐患,主动“请进来”,召开窨井盖安全问题治理磋商及公开听证会,形成责任明晰、运行有效的窨井盖问题治理体系。同时推动县城管局、县住建局等行政机关出台《德安县窨井盖问题治理专项行政工作实施方案》,与各相关部门共建一个“德安各管线单位群”。目前县域内已经修复近400个破损的窨井盖,单位群里有人诙谐地说:“建个管事群,盖好N个井。”
我们还在积极探索公益诉讼“等”外领域,比如针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和“飞线”充电的问题依法开展监督。我院组织县交警大队、城管局、消防救援大队等相关行政单位召开了电动自行车安全整治公益诉讼座谈及磋商会。就前期在县城区内摸排中发现的部分小区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楼梯间充电、乱停乱放等问题向与会单位代表进行了详细说明,并对后期整改提出了建议。
会后,县城管局会同交警大队对车辆乱停乱放进行了整治,县消防救援大队加强日常巡查管理,对高层住宅小区进行排查,对违反规定拒不改正的住户给予了500元行政处罚……我们办案人员组织“回头看”,在各相关行政部门齐抓共管的合力下,我县电动自行车安全整治取得较好成效。
在我看来,人员管理监督不到位,导致队伍违法违纪问题频发多发,极大地影响队伍士气,败坏队伍形象,损害司法公信力,这正是不少薄弱检察院的薄弱之处。
“监督者首先要接受监督”,全面从严治检是补强弱项、走出低谷的治本之策。班子在基层院建设中处于关键位置。为此,我将纪检机关“政治家访”的好做法借鉴用于检察队伍的管理,坚持“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把思想政治工作做在前面,实行“一级访一级”的工作机制,做到人人受访、全面覆盖,在走进干警家庭的同时采取“一人一表”的方式登记备案,重点记录干警及家属反映的心声诉求、现实困难、意见建议等内容。
一年来,我院以看得见、听得懂、摸得着、信得过的方式扭转了检察负面形象,推动解决了窨井盖、高压线、食品安全等“脚底下”“头顶上”“舌尖上”的民生问题,检察机关维护公平正义形象深入人心。2021年上半年,群众对我院检察工作满意度位列九江市检察系统第1位、江西省检察系统第12位。不仅获评“江西省巾帼文明岗”“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省特级单位”“九江市扫黑除恶先进集体”等称号,还有21项核心业务指标进入全省前20名。
虽然我们是相对薄弱基层院,但我认为“小院也要有大作为”,针对短板和不足,我们将持续落实最高检关于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的部署要求,以“输不起”的危机感、“坐不住”的紧迫感、“无退路”的责任感、“争一流”的使命感,奋勇前行,争取早日“脱薄争先”。
江西省德安县检察院检察长。在她的带领下,2021年上半年,群众对德安县检察院检察工作满意度位列九江市检察系统第1位、江西省检察系统第12位。该院不仅获评“江西省巾帼文明岗”“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省特级单位”“九江市扫黑除恶先进集体”等称号,还有21项核心业务指标进入全省前2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