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淑兰 黄 斌 冯 明
(1.江苏江阴市江港堤闸管理处,江苏 江阴 214431;2.江苏江阴市周庄水利农机管理服务站,江苏 江阴 214423)
江苏省江阴市位于苏州市、无锡市、常州市的几何中心,北临长江、南濒太湖。全市总面积987.5km2,其中陆地面积811.7km2,水域面积175.8km2。共有各类引排河道1188条,其中市级河道27条,镇(村)级河道1161条,另有村前屋后河流13814条,河流密度4.98km/km2,是典型的江南水乡[1]。江阴市作为乡镇工业的主要发祥地之一,2018年全市GDP 3806.18亿元,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连续16年位居全国第一[2]。水生态环境与区域经济发展密切相关。河长制作为全国推行的重大制度,是水治理体制的创新,在江阴得到了积极推行和落实,经济的快速发展要求河长制不断推进和深化,更好地为江阴市水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提供保障,有效助推“幸福江阴”高质量发展。
江阴是较早推行河长制的城市之一。2007年5月底太湖“蓝藻事件”暴发,水生态环境出现问题。同年6月18日,江阴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开展江阴市水环境整治“5810”行动的决定》,在全国率先推行河长制管理,积极探索以河长为总负责人牵头实施河道综合整治之路。经过近10年的实践,这一管理模式在河道综合治理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处于初级阶段的河长制管理模式,由于信息化智能化程度不高,河长及相关工作人员在巡河护河过程中发现问题,基本靠现场记录,往往是根据实地巡查情况汇总整理,工作效率不高。由于统筹不够,不能做到整体控制和管理,而且初期的河长制普及度不高,制度尚不完善,若要达到河长治从“有名”到“有实”的转变还有待进一步深化和加强。
由于初期的河长制体系不完善,从制度层面上推进河长制,是全面深化河长制的先行工作。
按照全面建立河长制的要求,江阴于2017年4月出台了《江阴市进一步深化河长制实施方案》,并重组了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市水利、环保、公用、农林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市水利单位引导河长制日常管理工作。由市委书记、市长担任全市总河长,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总河长,全市38条骨干河道共设32名市级河长。同时,各镇(街道)均相应制定了镇级河长制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落实办公机构和人员。全市镇级河道225条、设河长172名,村级河道988条、设河长497名。市镇两级河长制实施方案、总河长以及河道分段河长名单均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示栏等方式对社会公布。市领导小组每年年初召开全市河长制管理工作会议,通报上年工作情况并部署当年工作计划,全面更新市、镇、村三级河长信息,对各成员单位及镇(街道)下达年度目标任务。
江阴结合河长制工作目标任务要求调整,适时修订完善了《江阴市“河长制”考核办法》《江阴市“河长制”断面水质及水功能区监测、评价和考核办法》《江阴市“河长制”工作考核细则》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新增了《河长履职办法》。同时,出台了江阴市河长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信息报送制度、督查制度、考核制度、验收制度、信息共享制度、水质通报制度、检查巡查制度8项配套制度。下属各镇(街道)也同步出台了8项配套制度。在此基础上,江阴严格落实河长责任。进一步扩大了河长制考核断面范围,将原来的30条河道、68个断面调整为38条河道、79个断面,覆盖了全部考核河道和断面,并将锡澄运河、张家港河等7条主干河道的水质目标由Ⅳ类提升至Ⅲ类,加大了自我提升的责任压力。
江阴积极建立完善“五个一”工作机制,即一条河道、一名领导、一个工作班子、一套实施方案、一抓到底,促使各级河长既当协调员、调研员,又当监督员、操作员,明确了河长制管理的流程要求,任务具体化,工作常态化。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了定期巡查、定期部署、定期考核的“三定”制度,健全了工作亮相、考核亮牌、问责亮剑的“三亮”考核机制,细化了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和举报奖励制度,优化了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进行集中曝光和对重大水事案件实行挂牌督办的机制。同时,加强了监督考核。通过每月在《江阴日报》公布河道及乡镇水质考核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并在年底由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采取现场检查、查阅资料、总结汇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乡镇进行考核打分,既给出了以奖代补资金发放依据,同时也借此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进行约谈。
江阴适时制定了《江阴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建立了入河污染物指标评估方法及监测体系,按期公布断面水质情况和饮用水源地监测指标。与此同时,严格入河排污管理,依托污水处理厂建设改造、农村生活污水集中治理等,两年间,关停小散养殖场1751家,城区工业及生活污水处理率分别达100%、95%,乡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65%,长江江阴段62座码头、7个服务区、1个过驳区、1个锚地,全部高质量实现预定目标。此外,江阴市还着力开展“清水执法保护”行动。按期拆除江滩水产围养两家、船菜馆两个、浮码头9座,对货轮超标排放生活污水及未经批准载运危险货物进出港口的违法行为开出了罚单,并对固废江滩堆放等违法违规行为实施精准打击。同时,积极开展沿江生态安全示范区建设,大力推进河道绿化建设,对锡澄运河、新沟河等主干入江河道疏浚拓宽,进行“滨江亲水工程”项目建设等。此外,江阴市还积极举办长江渔业资源增殖放流行动,将每年的6月12日定为“长江放流日”,2001—2019年,累计放流河豚等珍稀鱼类和家鱼鱼苗1.6亿尾,这对改善江阴水域生态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和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3]。
深化河长制是全面落实绿色生态发展理念的重要举措,从科技与信息化、公众参与、加强监督、奖励机制等层面上具体实施是江阴市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的关键。
安装科技装置,进行河道实时监控,可实时掌握敏感河段管理状况。同时,加快建设在线监测系统,借助水利信息化系统扩展和“数字环保系统”融合,实施全市水质监测断面的在线管理和对重点污染物排放企业治理设施用电工况的全流程监测,24小时无死角跟踪,及时发现排放情况变化,快速作出反应,防止河流受到污染。
建设江阴市河长制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河长制工作的自动化、智能化管理是实现长效管控的技术要素。河长制的核心业务为河道管护,河长制信息化管理可以实现河道管护工作的常态跟踪,可以进行移动环境下的信息采集和信息查询,称为“移动河管”。各级河长可以在移动终端上进行河长制相关信息的查询与业务的处理,以及对巡河过程内容进行记录。“移动河管”还可实现对河长巡河全过程的流程化精细管理。河长巡河时,通过手机定位、摄像和拍照等功能,在地图上记录巡河的轨迹以及巡河过程中发现的巡河事件,录入巡河现场事件的相关文字、图片和音视频信息后,提交到本级河长办并负责处理归档,处理不了可以级级上报进行处理。通过移动河管信息平台,各级河长办及责任单位在完成职责分工的基础上,加强了沟通联系、信息共享、统筹规划、联合检查、执法联动,务实高效,达到整个工作环节无缝对接,打造成河长制标准版管理模式,从而大力推进河长制工作开展[4]。
水环境治理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离不开人民群众的监督和支持。要积极发动公众力量。一是市水利、农林等相关职能部门,以“世界水日”等特定节点为契机,通过组织水法知识竞赛、在全市各地设点现场宣传等措施,并利用“空中热线”、政务微信微博等途径与市民互动,及时解答市民提出的各类涉水问题,进一步扩大水法规影响,提高社会各界的爱河护河意识。二是以选树和宣传先进典型、惩处河道违法行为为抓手,通过报纸电台等大力宣传江阴“优秀护河员”、公布举报热线、开设“环境问题曝光专栏”等方式,接受群众投诉和自媒体曝光,增强全社会共同关心爱护水乡河道的良好氛围。三是建立完善志愿者队伍,吸引社会力量参与,通过吸收退休老党员、本地乡贤为“民间河长”,建立“江阴市河道保护志愿服务队”,并开展“小手拉大手·共护母亲河”志愿服务活动,助力河长制,管好身边河。
基础信息采集建立完善“一河、一档、一图、一表”管理模式,为每一条河道建档造册,并对37条主要河道沿线企业和所有的2964个排水口进行GPS定位,一图展示河道及污染源信息,明确整治任务、责任部门和时间点。加强河长职责,编制《河长工作手册》,将河道信息、管理职责编排入册。同时,进一步完善河长制管理公示牌信息,对河长姓名、联系电话、管理目标、管理要求等全部公示;新增加了“12345”24小时监督热线,共设立更新公示牌1381块,升级日常监管。全面完善主要水污染物总量减排完成情况测评体系,对年度考核“不合格”地区暂停新增项目环评审批。深入推进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对全市3023家非国控企业进行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并在环保官网公示,督促参评企业持续改进环境行为,增强企业与政府社会之间的有效连接。
a.始终坚持奖励导向,对2014年市河长办、财政局联合出台的《江阴市“河长制”工作以奖代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坚决保持执行定力,每年落实300万元以奖代补资金,分三个方面予以奖励:一是断面水质好转的,奖励排名前20个断面所在的镇(街道);二是境内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年度加权平均)60%以上的前6名的镇(街道);三是综合考核得分前5名的镇(街道)。
b.持续增加政府投入。针对河湖管理新要求,江阴市于2016年及时将水利部河湖管护体制机制创新内容之一的“星级河道创评”工作纳入奖补范围,并确定每年定向拨款200万元用于河道长效管理考核奖补。
c.设立财政专项资金。为解决全市河道的自然淤积问题,江阴适时建立了河道轮浚机制,对全市河道实施每8~10年轮浚一遍,市财政每年安排4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河道清淤整治,为河道治理工作提供保障。
深入推进“263”专项行动。关停“散乱企业”“三高二低”企业,提标改造污水处理厂、印染厂。积极开展河湖“三乱”专项整治。45项长江干流岸线利用整治、19项长江“三乱”及104项河湖“三乱”整治、96项河湖“两违”整治已全部销号完成。大力实施生态环境优化行动,高标准完成了24个排水达标区、403个村庄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通过专项整治,提升了综合执行力,对水生态环境的保护起到了良好效果。
首先要强化合力治水大局意识。要加强学习,认清形势要求,统一思想认识,站在为人民谋幸福的角度通力治水。要进一步强化部门协作,优化部门资源,形成上下联动、横向协同、执行高效的强大工作合力,切实把河长制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其次是河长办要充分发挥平台枢纽作用。要积极服务河长履职,及时交办督办河长指示交办的、巡查发现的和群众反映的问题,推进协同联动,督促各职能部门履职尽职,使河长制工作持续有序运转。三是各职能部门要狠抓当前关键。生态环境部门要继续加大污染物防治力度,强化“技防”支撑,实现全程监控。住建保障部门要进一步加快黑臭水体治理步伐,大力推进生态疏浚技术应用,防止二次污染。农业农村部门要持续增强畜禽水产养殖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加快推广生态循环利用种养技术,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要继续强化镇村生活污水处理。通过积极实施扩容新建、收购兼并等手段,迅速形成江阴污水处理规模化、集约化的新格局。同时要加快完成城区黑臭河道综合整治,结合控源截污、清淤疏浚、水系沟通、岸坡整治、生态修复、景观提升等综合措施,全面推进城区27条河道的治理,于2019年已完成17条“消黑”任务,2020年底前已完成10条水质较差河道的水质提升任务[5]。要大力推进河道活水畅流工程,加快推进老桃花港河、桃花港河、申港河、利港河、白屈港河、锡澄运河等通江河道综合整治工程,提升通江河道调水引流能力,进一步改善全市河网水环境质量。
继续优化河长制工作考核体系。通过建立健全科学的日常监督、第三方评估、公众满意度测评、年度考核等考评体系,明确年度河长制度工作目标,层层签订责任状,加大对各地各部门推进落实情况的督察考核。对行动推进不力、未完成年度重点任务、河湖生态明显恶化等情形,一查到底、严肃追责。细化深化责任落实,做到工作任务、具体措施、完成标准、完成时限、责任部门、责任人员“六明确”,确保重点工作按时间、高质量完成。
进一步加强河长制工作与江阴市网格化管理工作的高度融合,在量化河道空间管理和事务管理的基础上,以河道管护日常巡查为切入点,依托河道保洁员、镇村网格员和责任河长等,有效开展各级河道的巡查工作,第一时间发现涉河违法事件并及时处置。同时加快网格延伸,要积极推动河长制管理工作向小沟、池塘等小微水体延伸,将群众居住周边的村塘沟浜等,全部纳入以行政村(社区)、自然村(居民)小区为责任单位的小网格体系,构建起“河道湖泊+村塘沟浜”全覆盖的新河长制工作模式。优化交界河湖“联合河长制”工作机制,依托“散乱污”整治等,有效管控工农业污水和生活污水,大力清理交界河道围网养殖和消除水葫芦泛滥问题,并通过开展水面保洁联防联控、联合巡逻等方式,提升界河日常管理成效。加快“移动河管”与全市各类信息监管平台的衔接整合,要及时将“智慧农业”“数字环保”“海事CCTV”等各类平台有机衔接整合,建立起统一共享的水环境监测、污染源监控、行政执法等平台,进一步提升河长制信息化管理水平。持续扩展河长制信息化平台功能,要大力建设覆盖全市的河湖健康评估与管理的实时监测网络,将入河排污口等重点位置的视频监控全部接入平台系统。导入“互联移动”技术。要大力应用“无人机”“无人船”等崭新巡河科技产品和智能监控识别等前沿技术,实现河清水洁政策法规在线发布、基础信息在线查询、河道污染在线投诉、巡查问题在线处理等各种功能,使河长制更加高效、精准、迅捷。
河长制是水治理体系的创新,深化和完善河长制是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在“十四五规划”宏观环境下,水利的发展正在向生态化、现代化、智慧化方向转变,江阴市在原有河长制基础上通过一系列工作实践和具体措施,全力打造河长制工作标准版,取得了良好效果。在此基础上对河长制工作提出了改进建议,以期进一步提升全市河长制工作水平,加速推进河长制工作现代化、智能化,早日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美好目标,并为周边市(县)河长制工作改进提供一些借鉴,有效助推区域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