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煜:以能动检察助力乡村振兴

2021-01-14 10:34房佳佳
方圆 2021年22期
关键词:卢氏县检察院检察

房佳佳

在豫晋陕三省交界处,有一个两千多年未改名、未移址的古县河南省卢氏县。在这片革命战火燃烧过、烈士鲜血浸泡过的红土地上,由于自然条件艰苦、基础支撑薄弱、功能作用独特、经济发展受限等多重因素的叠加,致使卢氏县成为秦巴山特困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的重点县。截至2016年,该县精准识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6298户94920人,共有贫困村158个,贫困发生率为18.9%,居全省最高。

“这里很美,美得让人心醉;这里很穷,穷得让人心碎。”这句听起来有点扎心的话语,却一语道破了卢氏县的困境。卢氏县检察院检察长郭煜对《方圆》记者说:“卢氏县检察院扎根山区,检察工作开展起来非常不易,为了能够提升检察工作的积极性,卢氏县检察院总结提炼出‘山花烂漫报春晖’的卢检精神,寓意卢氏检察人不畏风雨、昂扬向上、信念坚定、履职尽责,彰显着对人民的热爱、对法律的敬畏和对职责的坚守。”

近年来,在“卢检精神”的引领下,卢氏检察人以高度的政治自觉,积极主动履职,交出了一份助推贫困、梦圆小康的出彩答卷——2020年2月26日,卢氏县正式退出贫困县序列,莘川大地延续几千年的绝对贫困问题终于得到历史性解决。同年6月,在卢氏县“两优一先”暨脱贫攻坚表彰大会上,卢氏县检察院被授予“全县脱贫攻坚先进集体”荣誉称号。今年2月,卢氏县检察院被河南省检察院表彰为2020年度“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

自2017年我担任卢氏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以来,在推进法治卢氏建设方面的政策层面,特别是在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方面追求稳扎稳打,一年一个举措。2017年县政府出台《关于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的意见》,2018年我院与县政府、监察委、法院会签《促进依法治县暂行办法》,2019年县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推动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的决议》,今年我院正在与县政府、法院会签《卢氏县依法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实施办法》,为卢氏县高質量脱贫“摘帽”贡献检察智慧。

服务保障打好脱贫攻坚战、助力乡村振兴是卢氏县检察院的工作重点,起着统揽全局的作用。近年来,我们立足检察职能精准发力,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探索运用公益诉讼手段保护贫困群体切身利益。二是开展“一乡镇一检察官”活动,打造检察机关服务脱贫攻坚的前沿哨所。三是学习借鉴“枫桥经验”,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将多年的信访积案全部清零。四是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切实维护扶贫企业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地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河南省卢氏县检察院检察长郭煜。(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通过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服务全县脱贫攻坚中心工作,卢氏县检察院为全县脱贫攻坚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取得了明显成效。例如,我院通过办案追回172户贫困群众被挪用3年之久的扶贫专项资金42万元,化解了多起村民信访案件。我们把司法救助作为服务保障脱贫攻坚工作的有力抓手,及时启动救助程序,发挥救急、救困、救难作用,先后向符合条件的10余名家庭困难的刑事案件被害人发放救助金,同步化解信访隐患9起,确保脱贫路上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我们通过督促保护水源地公益诉讼案件、窨井盖专项活动、生态环境保护、农业地保护以及居民低保、农村五保资金领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多角度保护低收入群众的合法权益,巩固全县脱贫成果。

卢氏县作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有162所中小学的21163名贫困学生享受国家财政每人每天3元钱的免费营养餐补贴。2017年,我院检察干警看到群众在网络上的发帖,了解到个别学校在这3元钱的使用上过于随意,有的发零食,有的发方便食品,这是相关行政机关履职不力造成的。而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对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行使职权的行为应当监督。3元钱听起来微不足道,但是用不好,就难以让贫困学生享受到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

于是,我院立即展开了实地调查,针对学生营养餐发放过程中的国家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现象,一方面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移交违纪线索,另一方面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政机关查找问题,予以整改。相关行政部门接到检察建议后,督促学校把国家补贴给每位贫困学生的3元钱集中起来,通过政府采购等方式降低用餐成本,让学生们都能够吃上热乎乎的营养餐。

为了确保学生的用餐安全, 我院与卢氏县财政局、教体局、食药局、卫计委、公安消防等多个部门深入学校,开展了8次食品安全、餐点消防检查和资金监管,以及6次营养知识与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并且督促各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监管机制。

我们还推动了校园食堂启动“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在学校食堂后厨安装监控设备、连接APP手机软件,利用互联网技术实现数字传输,让家长及监管人员通过手机和电脑实时看到学校食堂后厨工作情况及学生每天的饮食情况,进一步督促学校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在一系列的举措下,这些贫困孩子们都吃上了安全餐、放心餐、营养餐。

为加快平安乡村、法治乡村建设,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020年6月,在我院建议下,县委政法委出台了“一乡镇一法官一检察官”联络制度,我院选出20名业务精通、沟通能力强、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检察官与各乡镇(街道)进行联络,在推进基层执法规范、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公共利益和普法宣传等4个方面开展工作。

这项制度启动后,范里镇检察官韩学荣到范里镇第一初级中学,为师生和家长送上了一堂防溺水、防性侵的法治讲座,确保孩子们能够平安度过暑假,这堂讲座也得到全校师生和家长的一致好评。另外,卢氏县检察院副检察长闫咏雪带领检察干警走进城关镇,和城关镇党委书记阿录生就城关镇政府在工作开展中遇到的问题,如何化解矛盾纠纷的方式方法和工作经验方面进行了交流。

我院主要从三方面入手展开工作。一是强化党建引领,通过“党员活动日”“结对帮扶周”等活动,提高帮扶贫困村党支部的政治建设水平。二是加强组织保障,我们先后选派9名优秀党员干警到帮扶贫困村开展专职扶贫,通过担任贫困村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成员、县脱贫攻坚督导组成员等多种形式,确保党的扶贫政策家喻户晓、落地生根。我们还定期组织检察干警进村入户,做好经济收支统计,完善档卡资料,打扫环境卫生等工作,积极协助落实扶贫政策,确保脱贫路上不漏一户。三是多策并举、强力推进,我们先后采取了建设“扶贫驿站”、扶贫消费、建设农产品基地和光伏发电、建设文化广场等多种形式,来帮助村委发展壮大特色产业和村级集体经济,完善产业配套设施建设,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和农民收入,同时以加大实用技术培训、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等方法来提升农民能力素质,为帮扶贫困村的“乡村振兴”做出了积极贡献。

我院先后帮助汤河乡魏王坪村组建了2个农业生产合作社,协调建成了1个占地面积为120亩的现代化猕猴桃观光种植基地和1个香菇扶贫产业基地。我们还帮助汤河乡杨家庄村将100多亩的流转土地发展高山皇菊种植基地,并引进标准化烘烤车间和冷库等用于村民增收。该村2017年底被评为综合工作先进村和党建观摩示范村。

为了加快汤河乡新坪村脱贫步伐,我们选派了1名党组成员和2名科级干部常驻该村。全院56名干警作为帮扶责任人与184户建档立卡户精准结对帮扶,进村入户,在产业扶贫、易地搬迁、就业扶贫等多方面进行深度调研,了解贫困户致贫原因、基本情况,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农村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配合村“三委”制定脱贫规划,先后实施了雨露计划、村安全饮水、村“双扶驿站”建设、猕猴桃核心示范园建设、皇菊和食用菌大棚建设、皇菊种植基地和烘烤基地建设八大扶贫项目。

2019年,新坪村实现整村脱贫的既定目标,我院派驻的扶贫干警多次受到县委和市院的表彰肯定,我院的扶贫工作也受到县委县政府嘉奖表扬。

我院所帮扶的汤河乡魏王坪村于2018年12月脱贫摘帽,这是全县人民也是每一位卢氏检察人团结一致、共同努力的结果。在这场战役中,卢检人无私奋战在一线,充分体现了“上下同心、尽锐出战、精准务实、开拓创新、攻坚克难、不负人民”的脱贫攻坚精神。

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曾指出,脱贫攻坚从来都不只是经济问题,更是重大的民生问题、政治问题。因此,做好脱贫攻坚各项工作,加强党的建设是关键。在此基础上,再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找准服务保障打好脱贫攻坚战的着力点,做实做细帮扶村的脱贫攻坚工作。

卢氏县作为脱贫不久的国家级贫困县,最急迫的任务就是加快高质量发展的步伐。面对这一艰难挑战,我认为只有确立“政治立检、文化育检、素质强检”,才能在乡村振兴的战场上彰显检察担当,完成历史使命,实现高质量发展。

那时正值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之初,结合当时防控要求,我院主要从以下三方面着手开展工作。一是远程指导防疫情。疫情发生后,帮扶干警第一时间与结对帮扶村取得联系,时刻关注防疫卡点值班值守情况,全面掌握疫情防控动向,并给帮扶村防疫卡点爱心捐款;同时督促帮扶户做好自身疫情防控、居民信息录入、每日体温上报等工作。

二是实地调研促复工。我们多次深入帮扶村指导复工复产工作,对扶贫项目进行实地调研,通过与村两委进行座谈、提出复工复产相关的意见建议以及为贫困人员提供就近就业机会等做法来鼓励群众树牢发展生产、增创增收信心。同时,公益诉讼部门还深入10余家扶贫项目企业开展调研,为其提供法律服务,畅通生产加工和销售渠道,确保“防疫、就业、生产”三不误。

三是共商计划保增收。我们的帮扶干警針对帮扶户就业、创业、产业情况,进行返贫风险分析评估,共商生产增收规划,制订帮扶计划。此外,我们针对帮扶村镇外出务工人员数量、务工地点,积极与县扶贫办、人力资源部门协调沟通,为外出务工人员联系车辆,集中安排时间统一乘车,确保外出务工安全、便捷、高效,助推转移就业增收。

今年年初,我们再次深入帮扶村进行调研,带领干警开展主题党日及志愿服务,以捐款的形式助力食用菌、中药材及林果业生产,同时协调农资供应等春耕夏收工作。针对帮扶村农产品滞销问题,我们联系客商卖出香菇24万余元,并以消费扶贫方式购买皇菊、核桃等农副产品3万余元,受到群众好评。

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在上级检察机关和卢氏县委的正确领导下,我院将继续扎实落实中央“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要求,持续加强学习,提升政治站位和专业素能,始终把服务大局、服务群众、服务基层作为检察工作的重中之重,聚焦主责主业,履行好各项检察职能,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战略贡献检察力量和检察智慧。

在履行检察职能方面,一是运用好司法救助政策,防止当事人因为案件返贫。二是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保护企业合法经营的权益,扩大社会就业。三是积极落实领导办信接访制度,及时化解社会矛盾,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我相信,一代代卢检人必将充分发扬“山花烂漫报春晖”的“卢检精神”,在卢氏大地上绽放出最美的芳容。

河南省卢氏县检察院检察长,三级高级检察官。在他的带领下,卢氏检察人始终秉承着“上下同心、尽锐出战、精准务实、开拓创新、攻坚克难、不负人民”的脱贫攻坚精神,为卢氏县高质量脱贫“摘帽”贡献出最大的检察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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