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 凡 杜改萍
(1.山西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山西 太原 030001; 2.山西中医药大学,山西 太原 030024)
“十三五”期间,山西省紧紧抓住国家推进新型城镇化、生态文明建设、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的重要战略期,以转变城乡建设模式为根本,以“提升能效、降低能耗、绿色转型、机制创新”为核心,从加快提升建筑能效、积极推动绿色建筑、深入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等方面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和建设科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目前,全省公共建筑全面执行节能65%标准,新建居住建筑全面执行节能75%标准,一批超低能耗建筑试点相继落地,可再生能源应用在新建建筑中的应用比例达到50%以上,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45%以上,全面完成了山西省建筑节能“十三五”规划的任务指标。
1)新建建筑全面执行节能标准。“十三五”期间,山西省在新建建筑全面执行DBJ 04—242—2012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DBJ 04—241—2013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基础上,于2018年,组织开展新建居住建筑节能75%地方标准编制工作,2019年8月1日国家标准JGJ 26—2018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正式实施,山西省新建建筑全面执行75%节能标准。截至2019年12月底,全省新设计建筑面积15 599.61万m2,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100%,施工阶段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100%。
2)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稳步推进。“十三五”期间,山西省以清洁能源采暖试点城市为工作重点,积极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2017年太原市入选第一批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2018年8月,阳泉、长治、晋城、晋中、运城、临汾、吕梁7市入选第二批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截至2019年12月底,累计新开工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2 235.03万m2。
3)既有公共建筑能效逐步提升。“十三五”期间,太原市、长治市被列入国家公共建筑能效提升的重点城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银监会办公厅关于深化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科函[2017]409号)要求,于2018年,2019年启动了公共建筑能效提升工作,2018年山西省开始《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标准》的编制。截至2019年12月底,公共建筑累计改造面积达144.07万m2。
1)绿色建筑全面发展。“十三五”期间,山西省大力推进绿色建筑的发展,加强执行《山西省开展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关于在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及大型公共建筑中全面推进绿色建筑的通知》《关于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实施绿色建筑行动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太原市保障性住房全面执行了绿色建筑标准,各市结合实际,制定了当地的绿色建筑建设范围。
2020年4月,山西省制定了新的《绿色建筑专项行动方案》《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管理工作的通知(第434号)》等一系列文件,编制了山西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一定程度上完善了山西省绿色建筑发展的政策和技术基础。
截至2019年12月底,全省新建建筑节能设计阶段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面积10 755.67万m2,其中高星级绿色建筑面积868.03万m2,绿色建筑面积占新增建筑面积比例达到由2015年的27%增长至58%。
2)集中示范区开始建设。山西省在绿色建筑蓬勃发展的基础上,开始加快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的建设,2014年出台《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建设的通知》(晋建科字[2014]150号),推进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建设,积极培育高星级绿色建筑。截至2019年12月底,22个设市城市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内取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27个,共计213.98万m2。其中二星级、三星级绿色建筑21个,共计196.91万m2,示范区内新建建筑全部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执行率达到100%。
“十三五”期间,山西省在完成国家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示范县的收尾、验收工作的基础上,积极稳妥的发展山西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适宜技术,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模进一步扩大,有效优化了建筑能源消费变革。
2018年,山西省住建厅出台了《关于开展地热能供热建筑应用示范工作的通知》,对山西省内地热能建筑应用项目进行了经验总结,并委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开展了“山西省地热清洁取暖发展研究”课题,对山西省深层地热能建筑应用进行了针对性的研究。根据研究结果,截止目前,山西省共完成深层地热能建筑应用面积483万m2。
2016年至今,山西省持续在12层以下建筑和高层建筑逆12层强制推广太阳能光热系统,并将太阳能建筑应用列为山西省《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强制性条文,为太阳能光热标准化执行奠定了技术基础。截至2019年12月底,全省累计新建建筑执行可再生能源应用面积10 849.27万m2。
为适应国家对装配式建筑发展的要求,山西省积极从政策引导、产业推进、项目示范等方面全面推进装配式建筑的发展。2017年,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17]62号),山西省住建厅出台《装配式建筑行动方案》(晋建科字[2017]187号),对山西省装配式建筑发展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截至2020年6月底,全省累计完成装配式建筑面积1 199.7万m2,太原、大同两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增建筑面积比例达到25%,其他市达到15%。
同时,山西省住建厅分三批认定了21个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和8个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其中装配式产业基地中部品部件类9个、施工类8个、设计类4个,示范项目中装配式混凝土结构2个、钢结构5个、综合管廊1个。
1)工作经验。截止到“十三五”期末,山西省较好的完成了“十三五”规划的各项目标,在完成各项目标的过程中积累了诸多经验。a.采用目标责任分解制度。围绕目标任务,制定总体目标,进行目标责任分解,各地市进行属地管理,各责任人切实负起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了工作落实到位。同时,将目标完成情况和措施落实情况纳入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体系,实行年度考核,定期公布结果。b.会议集中推进。对于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BIM技术等重点难点工作,积极组织会议推进,一方面讲清楚政策要求,一方面聘请专家、学者进行技术讲解,通过面对面的任务传达和技术交流有效推进重点难点工作。c.强化日常监督检查。2019年,为确保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严格落实,指导各级主管部门加强建筑节能监管,实现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全过程闭合管理,根据《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双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山西省住建厅组织开展了年度建筑节能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各市主管部门贯彻落实建筑节能有关法律法规、实施建筑节能监管情况,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主体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情况。有效的推动了建筑节能工作的合规、合理运行。
2)不足之处。a.激励政策不足。目前山西省建筑节能领域专项资金匮乏,激励政策不足,政府引导手段明显不够,市场各方主体积极性不强,业务单位往往只是简单的完成最低的节能要求,缺乏进一步提高节能标准的动力。b.部分政策落实不到位。山西省目前节能政策基本齐全,但在政策落实过程中,执行落实较差。例如,《山西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中第六条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安排民用建筑节能资金,用于支持下列民用建筑节能工作”但基本未落实;第十二条“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下达的民用建设工程项目规划设计条件,应当包含节能、节地、节材等民用建筑节能指标。设区的市、县(市、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对民用建筑进行规划审查,应当对其设计方案是否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征求同级建设主管部门的意见;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不得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c.市场机制不够成熟。建筑能效测评、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与定额管理、房屋销售节能明示制度、合同能源管理、建筑热计量收费等市场机制不够成熟,业主单位建造高质量、高节能建筑的动力不足,节能建筑的市场需求未能充分释放。d.建筑节能理念尚未被社会普遍认同。低碳建筑和绿色建筑的消费理念还没有被社会各界普遍接受。市民在住房消费中对建筑节能参与程度不够。各单位对节能技术、节能改造和节能管理的知识了解不多,还没有形成合力推进的氛围。
“十三五”期间,山西省建筑节能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较好的成果。建筑能效稳步提升,绿色建筑快速发展,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装配式建筑稳步推进,有效的完成了山西省建筑节能“十三五”规划的各项目标,全面提升了山西省建筑能源利用效率,优化了山西省建筑用能结构,为山西省建筑业转型发展、高质量发展做出了较大贡献,建筑节能和绿色发展理念已经得到了社会的初步共识,为山西省进一步开展建筑节能工作奠定了夯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