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数字劳动是以互联网媒介为依托,将用户的内容生产行为数字化的过程。随着媒介的快速发展,用户在观看直播时会自愿无偿进行数字劳动,推动直播经济的螺旋式上升发展。通过分析直播经济中数字劳动产生的原因,总结数字劳动中存在的关系,可为互联网社会建立平等理性的劳动秩序提供可行性建议,促进网络新生态的形成。
【关 键 词】直播经济;数字劳动;李佳琦直播间
【作者单位】冀静,河北传媒学院信息技术与文化管理学院。
【基金项目】河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课题“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河北省乡村旅游实用人才培养体系建设研究”(JRSHZ-2019-02034)。
【中图分类号】G206;F724.6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491/j.cnki.cn45-1216/g2.2021.22.025
直播经济所创造的经济价值是互联网社会中重要的经济组成,而用户的数字劳动在直播经济形成的过程中发挥了极大作用。一方面,用户的内容生产为直播平台进行资本积累提供助力;另一方面,用户在无偿劳动过程中推动直播经济的持续循环流转,为网络经济发展注入新的生机与活力。
一、直播经济中的数字劳动
数字劳动是用户在媒介平台中无偿进行内容生产并为平台创造经济价值的虚拟劳动行为[1]。作为推动直播经济发展的主力军,用户在使用媒介技术的基础上,利用媒介赋予的权力,在数字经济所建构的虚拟劳动空间内进行内容生产,实现劳动的数字化变迁。
1.媒介兴起加速劳动变迁
媒介的快速兴起打破了时空对用户之间交流互动的限制,用户可以随时随地利用媒介参与网络活动,用户角色也实现了从内容接受者到内容生产者的转变。在此基础上,劳动发生相应的变迁。首先,新媒介为数字劳动提供可利用的工具,用户可在媒介平台上自发进行内容生产,生产的内容可为媒介平台带来经济收益,实现数字劳动的经济价值。其次,媒介的兴起为用户搭建了互通共享的劳动网络,用户所生产的内容可及时利用媒介进行传播,这打破了用户之间的隔阂,使得用户在共通的网络空间中共同生产新内容,完成虚拟化的数字劳动,实现实体劳动向数字化劳动的转变。在直播领域,直播平台为用户生产内容提供渠道,用户可以在直播平台上观看自己感兴趣的直播,并与其他用户互动,在共通的空间中实现虚拟劳动。
2.数字资本建构劳动空间
数字资本依托新兴互联网技术,对经济生产方式进行数字化转型,认为在网络空间中的数字劳动存在利益最大化行为,用户在进行数字劳动时会对获得的利益进行衡量,只有对用户的数字劳动给予最大化的利益回报,才可以循环产生经济价值。数字资本理念的提出使劳动与回报并存的劳动空间得以建构,这增强了用户劳动的积极性,为数字劳动增添了新的价值维度。互联网的蓬勃发展带来数字资本的变革,用户劳动的方式与形态也越来越契合数字资本的发展[2]。就直播经济而言,用户在进入直播平台之后,就开始进行数字劳动,用户的社会数据可以为直播平台带来售卖价值,与此同时,用户所带来的流量热度也会促进直播平台经济的增长。当然,用户在付出劳动的同时,也会获得相应的回报。直播平台将用户纳入资本循环的劳动空间中,为用户提供具有吸引力的内容,并根据用户所创造的经济价值回报以情感和物质,促使用户自愿在劳动空间中开展数字劳动,继而为数字资本生产具有经济价值的内容。
3.技术赋权吸引劳工参与
技术赋权通过网络媒介重新分配话语权,给用户提供自由发声的渠道,让网民实现从“受众”到“用户”的身份转变,同时赋予网民传递网络社会信息的权利。以网络规则为前提,用户可以随时随地发布各种信息,这种以传者为本位的传播模式为用户开展数字内容生产提供了极大便利。用户在技术赋权下成为“数字内容掌控者”,在传播过程中,用戶平等地参与各项网络活动,自愿无偿地为媒介平台提供数字劳动并成为数字劳工。在直播领域,直播平台为用户表达观点提供了技术支撑,用户可以自由选择观看类型,并与直播间的其他用户进行交流,甚至可以选择自己感兴趣的话题进行直播。直播平台为用户提供了自由选择的权利,并在规则允许的范围内维护用户的发声权利,使用户参与到直播中,为直播经济创造数字资本。
二、直播经济中的数字劳动生产过程
直播平台在兴起时便与经济生产密切相关,用户作为直播空间的产消者,为直播平台创造经济价值,推动直播经济的持续发展。用户不仅是直播间的观看者,还是经济循环生产的创造者,用户作为直播平台中的数字劳工,在潜移默化中受到直播经济对其的数字“剥削”[3]。笔者认为,李佳琦作为直播平台的头部主播,其直播间中的观看人数与创造的经济价值均处于直播行业顶尖,对研究数字劳动生产过程具有启示作用。
1.搭建场景:吸引数字劳工
数字劳工理论认为,用户本身是创造经济价值的劳工,用户所生产出来的内容也是平台中经济运转的一部分,用户始终在为平台积累经济资本,是平台可以完成经济积累与循环的重要组成部分。用户在观看直播时作为免费劳动力为直播平台带来流量,在直播平台所搭建的场景中进行数字劳动,推动直播平台经济资本的积累与运转。基于此,吸引用户参与平台运转是数字劳动生产的第一步,直播平台搭建真实可感的场景,利用主播极具张力的表演与形象展示,配合话术与背景音乐,制造感官刺激,从而吸引用户参与直播甚至自发进行数字劳动。李佳琦直播间为了吸引用户进入直播间,对直播间中的场景搭建进行多次改版与调试,以满足用户需求。同时,李佳琦独具特色的主播风格也吸引了更多用户关注直播间,用户在参与的过程中通过关注、点赞、分享直播间完成数字劳动,为直播平台带来经济效益。
2.情感变迁:增加劳工黏性
用户在进行数字劳动时,是自愿参与其中的,享受平台所带来的精神乐趣与情感赋能。直播平台为了增加用户对直播间的黏性,将情感互动融入直播间,让用户的数字劳动增添情感因素,完成数字劳动中的情感变迁。在直播间中,用户通过与主播互动,积累相应的情感能量,并主动解答其他用户的疑惑,带动其他用户共同享受直播间的情感能量。当用户的情感能量积累到一定程度时,便会对直播间产生黏性,继而为直播平台带来更多流量。情感变迁的出现,使用户在直播平台愉悦的环境中完成无偿的数字劳动。李佳琦在进行直播时,会凭借自己的经验,列出每一件产品的优劣,帮助用户精准地选择自己所需要的产品。同时,李佳琦将情感注入选品与互动中,使用户感受到直播间对用户的重视,从而促使用户投入更多情感,对直播间产生观看黏性。
3.生产异化:平台占据主导权
在用户进行数字劳动的过程中,用户所生产的内容发生异化,具体表现为用户所生产出来的产品由平台无偿占有[4],在平台所建构的数字空间中,用户所创造的经济价值由平台分配。虽然用户在进行价值生产时也获得了相应的物质与精神回报,但是作为无偿为平台积累价值的数字劳工,其价值生产的本质仍是被“剥削”,即为平台源源不断地积累经济价值。当直播平台在数字劳动的关系中占据主导位置时,被雇佣的用户不得不继续为直播平台提供相应的劳动价值,成为直播经济循环运行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李佳琦在淘宝直播平台上宣传与售卖产品,在这个过程中,淘宝直播平台始终占据主导地位。淘宝直播平台利用粉丝红包或者满减优惠吸引用户购物,用户在购物时自发进行数字劳动,这不仅为淘宝直播平台带来收益,还吸引了潜在用户消费,促进直播经济增长。
4.双重商品:劳工实现生产劳动
达拉斯·斯麦兹提出受众商品论,该理论认为受众是大众传媒进行传播的主要商品,大众媒介将受众移交给广告商便可以获得相应的市场与价值[5]。在数字劳动中,用户的劳动被视为双重商品并创造经济价值。首先,用户作为媒介使用者进入直播平台后,用户数据会成为商品并被直播平台售卖。用户个人信息与交易数据是广告商或商品企业所购买的内容,用户本身为直播经济提供商品价值。其次,用户所生产的内容成为直播平台中的商品。用户在直播间为他人介绍产品信息,引发其他用户的购买行为,起到了带动产品销量的作用,直播平台将用户自发的内容产出视为商品,使得用户在不经意间完成数字劳动,无偿为直播平台带来收益,从而实现完整的数字劳动生产过程。李佳琦直播间的用户也经常担任无偿的数字劳工的角色,直播间中的用户积极回答其他用户对于产品的疑问,并进行相应反馈,带动李佳琦直播间的产品售卖。用户付出时间与精力进行数字劳动,获得情感与产品回报,看起来是双方自愿的选择,但其本质是基于平台与经济的双重数字劳动“剥削”。
三、直播经济中数字劳动的优化策略
数字劳动中存在的剥削关系是受媒介快速发展影响而形成的产物,我们不能否认数字劳动对社会经济的促进作用,但也要用辩证发展的眼光看待数字劳动中的“剥削”问题,在解决具体问题时,应制定符合互联网发展规律的相应策略,建立平等的媒介秩序。
1.监管平台:主导网络环境
平台与用户之间存在无偿数字劳动与有偿“剥削”的相对关系,要想打破这个关系,需要第三方力量即主流媒体介入。随着直播平台的增多,平台内容良莠不齐,为了避免低质量直播内容给用户造成负面影响,各监管平台应对直播内容进行不定期审查,优化网络环境。由监管平台对网络环境进行把控与监管,可以削弱商业平台在网络空间中的数字“剥削”问题。例如国家反诈中心APP会随机进入主播直播间中与主播进行连线互动,相关工作人员会提前了解主播直播的内容,发挥价值引导作用,引导用户在观看直播时理智选择,注意防范网络诈骗,保护自身的信息安全。
2.直播平台:保护数据隐私
每一个用户都拥有丰富的数据隐私资源,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直播平台通过分析用户的数据隐私,向他们精准推送直播内容,进而降低直播平台的运营成本。但也有部分直播平台为了获取利益售卖用户的数据隐私,这不仅给用户带来困扰,还影响了直播平台的口碑与社会价值。因此,直播平台要注意保护用户的隐私数据,提升数据风险意识,建立相关的隐私数据管理制度,为用户创造和谐可靠的数据平台环境。同时,直播平台要在平台内搭建数据保护网络体系,在用户知情的情况下对进入直播平台的用户实行全方位的数据保护,使用户在透明的网络环境中获得完善的数据保护。例如用户在进入直播平台时,会看到直播平台关于用户数据提取的协议和条款,用户可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是否同意直播平台读取自己的数据隐私。协议与条款在一定程度上给予用户数据保护自主权,在用户知情的情况下将用户数据纳入平台数据库,维护用户的数据隐私安全。
3.算法技术:减少数据茧房
新兴媒介的快速发展带来算法技术的变革,算法推送技术可以通过分析用户使用媒介的习惯与观看内容的痕迹,持续为用户推送相关内容,使用户沉浸在算法技术所打造的数据茧房中,在接受茧房所呈现内容的同时,成为平臺免费的数字劳工。数据茧房的出现限制了用户对其他领域内容的接触,利用用户的兴趣促使用户持续不断地进行数字劳动,将用户与整体网络环境隔绝。
因此,算法技术要在精准推送内容的同时,减少数据茧房对用户造成的影响,为用户推送多种类多维度的优质内容。这些内容要能体现社会主流价值观与导向,使用户在观看的同时可以得到启发、进行思考,跳出技术所设定的媒介内容圈,批判地看待算法技术与媒介发展。例如目前直播平台除了推送直播内容,还会根据直播内容将直播进行分类与排列,用户可以选择自己想要观看的直播类型。这是将选择权交给用户,降低了数据茧房对用户的影响,体现了平台的社会价值理念。
4.用户:理性参与劳动
用户在进行无偿劳动的同时,也会获得相应的情感与物质回报,但是由于平台占据主导位置,用户始终处于不理性与被动的劳动状态,当用户生产的价值与获得的回报不相等时,便会形成平台对用户的数字劳动“剥削”。因此,用户在观看直播时,要坚持冷静思考与理性参与,与直播平台进行平等的价值利益交换。随着消费社会的出现,平台也会推出各式各样的活动与优惠刺激用户消费,用户在面对平台“福利”时要理性选择,避免在消费主义与平台资本所建构的环境中迷失,理性对待平台购物行为。此外,用户在利用直播进行娱乐消遣时,要关注自身的投入与回报是否平等,要意识到自身并不是为直播平台提供无偿数字劳动的工具人,要争取与直播平台实现平等的价值交换。当付出的时间与精力得不到相应的情感或物质回报时,用户应及时从直播平台中抽离,避免过于沉迷虚拟的网络环境。
媒介技术的快速发展以及数字资本的变革为数字劳动提供了可实现的技术支撑。用户既是媒介平台的使用者,又是数字经济循环中的劳动者,不断地为媒介平台创造更多的经济价值。但是用户在进行数字劳动时,应始终保持理性思考,避免出现过于沉迷数字劳动而失去自我的情况,要理智地看待媒介技术与数字劳动,平等地与媒介平台进行价值交换。同时,媒介平台也要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将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为用户提供相应的精神与物质回报,增强用户对媒介平台的使用体验,创造共建共享的平等网络环境。
|参考文献|
[1]张孝远. 短视频平台对用户的剥削方式探析:以数字劳工理论为视角[J]. 视听,2021(7):132-134.
[2]聂阳,张百合. 数字劳动与虚体生产:数字资本主义时代的主体生产逻辑及其批判[J]. 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21(5):5-14.
[3]李祚丞. 塑造奇观与社会化生产:短视频平台的数字劳动研究[J]. 视听,2021(3):139-141.
[4]王莉莉. 马克思主义视域下的数字劳动问题研究[D]. 郑州:郑州大学,2020.
[5]文森特·莫斯可. 传播政治经济学[M]. 胡正荣,译. 北京:华夏出版社,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