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海泉
在我耳濡目染的过往中,始终记忆犹新的,是当年那些工作在农村的“泥腿子”干部们。他们的质朴、勤奋、清廉、友善,是我一生享之不尽的精神食粮。
我工作的第一站是在一个偏远的山区小乡镇,那时候叫“人民公社”。那时候的公社干部都很朴素,穿着洗得发白的中山装、黄“解放鞋”、蓝颜色的裤子,与当地老百姓就没有什么两样。下农村,一顶草帽,一个草绿色的挂包,一根“荆竹”棒,行色匆匆。远远望去,如同当地农民“走亲戚”。
公社干部们绝大多数都是“半边职工”。就是家在农村,爱人是农民身份那种。干部们周一忙到周六,处理完事情,下午四五点钟的样子就动身,回去看看父母老婆孩子。周日下午,又带上一周的米面粮油返回单位。公社其实是有伙食团的,但年长的干部们很少在食堂就餐。家里有老有小,日子过得都不容易,能少开支尽量少开支。等事情办完了、群众离开了,就自己动手做饭做菜。实在太忙的时候,就着剩饭,冲一碗开水,捞几根“泡咸菜”就是一顿午餐。一间房子,既是办公室,又是厨房、卧室,常年都是烟火的味道。这些,都是他们工作、生活的常态。
那时候的干部们作风十分朴实,干群关系也非常融洽。对自己分管片区的情况,干部们了如指掌,说起来如数家珍。哪家房屋朝南朝北、有几口人,养了几条狗、几头猪牛,老人、孩子多大了,有些什么具体困难,都一清二楚。无论哪家哪户有了需要解决的事情,带个口信,他们背起包包就出发。赶上群众“活路”忙,挽起裤腿扛起犁锄就下地;赶上吃“晌午”,没得“二话”,端起碗筷就开吃。群众的事就是自己的事;群众的家就是自己的家。这些,都是自然,都是应该。
那时候的干部都很友善、亲切、随和。群众到乡机关办事情,就像进自己家门一样。无论是办事员还是领导,都客客气气,不是端茶递水,就是搭凳让座,双方说说笑笑间,事情就办结束了,一点架子都没有。事情办完了,就围坐在一起,“冲壳子”开玩笑,时不时还摆些“段子”调节调节气氛。无论哪家有红白喜事,或者“弄璋(瓦)之喜”,不用请,干部们都会带上一点心意“自动”去“朝贺”。根本就没有什么“领导席”,干部和群众一起吃“抢抢席”。群众到公社办事情或者“赶场”买种子、肥料、盐巴,顺手扯上一棵白菜、几根葱苗,或者提上一个南瓜、一串红苕、几根萝卜送給干部们“搭饭”。东西虽少,却是一片心意。
那时候的干部真是把群众当成了亲人。记得有一年下大雪,老人说百年不见。雪压垮了一户人家的四间土墙房,又是外来户,无亲友可投。乡长得知情况后,马上动员其他干部捐衣捐被,又把自己的一件军大衣带上,连夜送到群众家里。安顿好后,见两个孩子又冷又饿,便叫上一个民兵,一人背一个,连夜送到乡上,与自己同吃同住了十天。
在我的认知里,他们是农村干部,理应是这个样子。后来,我到了县上工作。一次我与县委的樊书记下乡,见一年轻农民犁田方法不正确,还把耕牛抽得“哞哞”叫,书记立即脱掉鞋子,挽起裤管,下到田里,从年轻人手里接过犁头,一声吆喝,牛儿扬头甩尾,负犁前行。随行的人员有人说:没想到书记还有这一手好农活,简直就是一道风景。
风景乎?不,这是本色!
【选自红网】
插图 / 干部新点子密切干群关系 / 佚 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