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职业教育治理体系现代化:基本内涵、价值重构与路径选择

2021-01-12 06:31刘冬冬程广文
湖北社会科学 2021年2期
关键词:现代化主体体系

刘冬冬,程广文

(泰州学院 教育科学学院,江苏 泰州225300)

2019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明确提出:“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我国主要教育类型之一的高等教育,就是要在高等教育领域大力推进高等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高等职业教育作为职业教育的高级形式,同时也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自然也需要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从结构与功能角度来看,高等职业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现须以高等职业教育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实现为前提条件,其功能的发挥主要是由高等职业教育治理体系现代化所决定的。由此可知,研究高等职业教育治理体系现代化非常重要。

一、高等职业教育治理体系及其现代化的基本内涵

(一)高等职业教育治理体系的内涵。

高等职业教育治理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在高等职业教育领域的具体应用和表现,也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探讨高等职业教育治理体系有必要先厘清“国家治理体系”的概念内涵。目前,学者们从不同维度界定了国家治理体系的内涵:一是从制度论的视角将国家治理体系理解为一系列的制度和程序,目的是规范社会权力的运行以及维护公共秩序的开展。[1](p5)二是从工具论的角度将国家治理体系界定为对不同层次、不同领域、不同范围等方面实施国家治理的一系列方法、方式和手段。[2](p7)三是从系统论视角出发,认为国家治理体系是由一系列要素及其相互关系所组成的完整系统,这种系统主要包括国家治理目标、国家治理主体、国家治理客体以及国家治理方式等要素。[3](p66)四是从机制体制角度把国家治理体系描述为以一定的治理理念为依据确立起来的,能够使国家顺利运行的一系列机制体制。[4](p29)虽然学者们在国家治理体系内涵的理解上存在差异,但总体而言,可以发现系统性、工具性、目的性等特征是国家治理体系所呈现的一般特征属性。基于高等职业教育治理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在高等职业教育领域的具体应用和表现,两者存在着紧密联系,因此,笔者尝试将高等职业教育治理体系界定为:在治理理念指导下,以政府、社会(企业、行业、市场)、高职院校等多元治理主体为核心,通过运用一系列合理的治理方式和手段来维护高等职业教育公共事务的秩序和解决高等职业教育公共问题,以实现高等职业教育“善治”目标的一系列机制、体制和制度的总称。

(二)高等职业教育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内涵。

目前学者们关于现代化的理解同样是见仁见智。有的学者从“现代”和“化”的词义角度来理解“现代化”的内涵。“现代”一词有两层含义,一层是该词具有较强的时间概念,是对历史不同时段进行划分的依据和界限,如古代、近代和现代;另一层是该词具有价值意蕴,强调现代性的生存方式、思维方式、价值观念和价值取向。“化”具有性质转变之意。因此,“现代化”在时间层面,强调从古代、近代到现代的发展与演变,是时间的更替与历史发展;在价值层面,强调现代性的生存方式、思维方式、价值观念以及价值取向的转变。[5](p16)有的学者从历史的角度阐述现代化的内涵,将现代化当作一个发展变化的历史过程,是由过去传统的农业社会向当今现代工业社会转变,并引起社会不同领域发生变化的历史过程。[6](p381)还有的学者从过程的角度将现代化理解为一个社会从“传统”向“现代”不断转变的持续过程。[7](p61)尽管学者们研究的角度不同,但仍可从他们的界定中归纳出现代化的内涵:现代化是一个动态的、不断持续发展和变革的过程,其基本内涵是“转变”。高等职业教育治理体系现代化,其本质就是高等职业教育如何从“管理”传统样态向“治理”现代形态不断转变的过程。具体包括五个方面的转变:一是高等职业教育治理理念由过去传统管理理念向现代治理理念转变;二是高等职业教育治理主体由政府导向的一元管理主体向政府、社会(市场、企业或行业组织)、高等职业院校等多元治理主体转变;三是高等职业教育治理方式由行政主导的“人治”向以高等职业教育法律制度为基础的“法治”转变;四是高等职业教育治理机制、体制由上令下行向多元制衡转变;五是高等职业教育治理制度由单一主体供给向多元复合供给转变。

二、高等职业教育治理体系现代化的价值重构

治理体系现代化改革是一个价值导向调整优先于治理技术革新的过程,只有准确把握这一基本原则,治理体系现代化才能获得源源不断的动力支持。[8](p89)对高等职业教育治理体系而言,高等职业教育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实现和推进需要价值引领,从理论层面来看,就是对其进行价值重构,主要包括价值目标、价值尺度和价值取向等三方面的重构。

(一)价值目标:实现高等职业教育公平。

实现高等职业教育公平是时代赋予高等职业教育不可推卸的责任,也是高等职业教育治理体系现代化的价值目标。目前,在高等职业教育领域还存在着不公平的现象,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第一,由于东中西部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加之高等职业教育资源的空间性差异,致使不同地区间高等职业教育资源出现配置不公平现象。[9](p19)第二,受传统“精英教育”和“重本轻职”固有观念影响,政府将大量教育经费分配给普通高等教育,在高等职业教育经费投入上偏低,尤其是生均拨款,政府对高等职业院校生均拨款远低于普通高校学生,[10](p53)从而造成经费投入不公平现象。第三,招生和用工出现“普主职辅”,甚至将高等职业教育视为“次等教育”,导致高等职业教育招生制度和就业导向出现不公平的现象。[11](p23)高等职业教育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实现和推进就是对高等职业教育领域存在的不公平进行回应和解决的过程,同时也是不断追求和实现教育公平正义的过程。

罗尔斯在《正义论》中提出了机会公平平等和差异性两个基本原则。[12](p101)在教育领域,机会公平平等原则强调每一个受教育者都有平等地接受教育的机会和权利,保障教育起点公平。对高等职业教育而言,高等职业教育满足了在普通教育体制下,那些因客观因素而无法进入普通本科学校学习的学生对高等教育的需求,给予了他们通过接受高等职业教育来实现自我发展,避免因单一的教育体制(普通本科教育)而被剥夺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和机会,真正保障和促进他们受教育机会平等。[13](p46)差异性原则强调基于个体的差异性,在接受教育的过程中真正保证每一个受教育者都能被公平公正地对待,并能够均衡平等地享受教育资源,从而满足每一个受教育者个性化和优质化的教育需求,最终实现受教育者个性化和差异化发展,这种差异性原则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教育的过程公平和结果公平。对高等职业教育而言,高等职业教育过程公平强调高等职业教育应该确保每一个受教育者在接受高等职业教育过程中能够被公平公正地对待,均衡地享受教育资源和课程教学资源。[14](p9)而高等职业教育结果公平则强调在接受均等的高等职业教育之后,每一个受教育者都能够获得大体一致的学业成绩或成就,确保每一个受教育者都有取得成功就业和待遇公平的机会,[15](p15)同时,根据受教育者的差异性,推荐适合个体个性化发展的职业,从而最终实现自身价值的最大化。这是教育公平的理想追求。因此,高等职业教育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实现过程就是高等职业教育公平不断实现和彰显的过程。

(二)价值尺度:树立“民主、法治、科学与效率”的现代化衡量标准。

价值尺度可以理解为是一种衡量标准。[16](p8)要想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治理体系现代化,关键在于厘清高等职业教育治理体系现代化的衡量标准。基于高等职业教育公平的价值目标追求,同时借鉴俞可平教授提出的衡量国家治理体系是否实现现代化的标准,以及结合高等职业教育治理实践,高等职业教育治理体系现代化的价值尺度(或衡量标准)主要包含高等职业教育治理体系的民主化、法治化、科学化和效率化。高等职业教育治理体系是否实现了现代化,主要是看它是否具备了这些重要的特征。

民主化是高等职业教育治理的重要手段,也是实现高等职业教育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必然发展趋势。从权力的角度看,现代化的治理环境形成有赖于多元治理主体之间的权力依赖与监督,以及相互之间的制约关系。[17](p67)对高等职业教育治理体系而言,民主化应该为多元主体参与高等职业教育治理提供广泛的空间,保障政府、社会、行业组织、企业以及高职院校等多元主体在高等职业教育治理过程中具有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从过程角度看,实现职业教育治理现代化的过程是民主从“现实”走向“理想”的持续过程,[18](p18)对高等职业教育治理体系来说,高等职业教育治理体系民主化就是要在高等职业教育治理过程中贯彻民主、协商的理念,保障多元治理主体平等的主体地位,充分吸收和采纳政府、社会、行业组织、企业以及高职院校等多元主体的建议和诉求,从而真正在民主中激发高等职业教育治理的活力,发挥高等职业教育治理主体的作用。

法治化是高等职业教育治理合法性的重要保证,也是高等职业教育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本质特征属性。法治化要求以法治理念和法治方式来重构高等职业教育治理新秩序,明确各治理主体在高等职业教育治理中的责任、权力和利益,从法律层面为高等职业教育治理提供制度保障。具体而言,在法治理念方面,强调高等职业教育治理主体应该树立正确的法治理念,增强法治意识,不断提升其自身的依法治理水平,将法治理念和思维内化为自主行为,同时合理运用到高等职业教育治理的每一个环节,为高等职业教育治理体系现代化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氛围。在法治方式方面,一方面要不断健全和完善高等职业教育法律法规等正式制度,严格按照高等职业教育法律法规开展相应的高等职业教育治理活动,同时以高等职业教育法律法规制度来保障多元主体参与高等职业教育治理的权利、义务和自由;另一方面,由于仅仅依赖以高等职业教育法律法规等正式制度为强力手段所构建的高等职业教育治理秩序,会导致其稳定性不强,在实施过程中难以满足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需求,加之高等职业教育法律法规等正式制度也存在一定的盲区,难以覆盖方方面面,[19](p7)这就需要合理运用以民主协商、谈判沟通生成的契约、协议等非正式制度来调整和规范参与高等职业教育治理主体的利益与行为。

科学化是高等职业教育治理体系现代化实现的前提条件,也是保证高等职业教育治理科学性的核心依据。对高等职业教育治理体系而言,高等职业教育治理体系科学化就是要求高等职业教育治理体系遵循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和运行的规律,以科学化的高等职业教育治理理念和思维为指导,合理运用科学化的技术和手段来解决高等职业教育治理过程中的问题,从而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治理能力与水平。具体来说,一方面在高等职业教育治理中运用科学化的治理理念和治理思维来理解和阐释高等职业教育治理中的问题,同时指导高等职业教育机制体制改革,保障高等职业教育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顺利实施;另一方面要充分利用科学技术手段,尤其是利用好科学的信息化技术手段,及时精确地分析、把握高等职业教育治理决策的相关信息,从而形成大量的决策信息数据库,这有利于高等职业教育治理决策的科学化。

效率化是高等职业教育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基本目标和内在要求。对高等职业教育治理体系来说,高等职业教育治理体系效率化是指在规定的单位时间内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治理的运行效率,取得最优的治理效果,最终形成“过程效率化、结果效益化”的治理局面,其本质上反映了高等职业教育治理过程中的治理成本与治理效益的关系。[20](p37)因此,从成本—效益角度来看,需要将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和市场机制引入高等职业教育治理,降低高等职业教育治理成本,提高治理决策、服务的效率,从而达到高等职业教育治理成果效益化。另外,效率运行的高低是高等职业教育治理体系现代化的衡量标准,高等职业教育治理体系运行效率越高,高等职业教育治理体系现代化水平就会越高,反之,高等职业教育治理体系运行效率低下,将会阻碍高等职业教育治理体系现代化水平的提高。由此可以看出,提高治理运行效率将有助于加快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实现。

(三)价值取向:坚持党的领导和落实立德树人在高等职业教育治理体系现代化中的指导作用。

职业教育治理现代化是职业教育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实现人的现代化则是职业教育现代化的首要目标。[21](p8)相应地,职业教育治理现代化也该以实现人的现代化为追求目标。因此,对高等职业教育治理体系来说,努力实现人的现代化也成为高等职业教育治理体系现代化的终极目标,其关键在于解决和回应高等职业教育“培养什么样的人,怎么样培养人”的问题。要想解决好这一问题,需要高等职业教育治理体系现代化在所面临的诸多价值选择中,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具体表现为坚持党的领导与落实立德树人在高等职业教育治理体系现代化中的指导作用。

在高等职业教育培养什么样的人、怎么样培养人的问题上,一方面,要始终把发展高等职业教育摆在重要地位,落实党对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的基本要求,同时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这是中国特色高等职业教育的典型经验和本色特征,也为高等职业教育治理体系现代化坚持正确方向提供保证。同时,加强党对高等职业院校的领导,尤其是充分发挥党在高等职业院校的人才培养、课程教学、改革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不断改进和加强高等职业院校的党建,为实现高等职业教育的“双高”目标提供政治保证。另一方面,要坚持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具体来说,高等职业院校应该在遵循人才培养的规律基础上,在学校教育教学、管理以及人才培养等各个环节全面贯彻立德树人的理念,不断提升高职生的道德水平、专业素养、人文素养以及科学素养,打破过去高等职业教育“技术人”的人才培养目标,最终培养出具备专业素养、人文素养、科学素养、德技兼备的高素质高技能型人才。

三、高等职业教育治理体系现代化的路径选择

高等职业教育治理体系现代化问题不仅仅是理论研究者所关注的理论层面的问题,更是实践工作者所关注的实践问题。高等职业教育治理体系现代化从理论过渡到实践,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治理体系现代化并非易事。基于此,笔者拟从理念、制度、组织和机制等四个层面,探讨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实现路径。

(一)树立“多元共治、善治”的理念愿景,明确高等职业教育治理体系的努力方向。

理念愿景是引领事物发展的向导,它决定着事物的形态和性质,是人们在处理相关事情之前所依据的价值导向。[22](p45)对高等职业教育治理体系而言,高等职业教育治理体系现代化过程是人们对高等职业教育美好愿望和应有价值理念逐渐融入高等职业教育治理的过程。实现高等职业教育治理体系现代化,首先要树立“多元共治、善治”的理念愿景,这也是高等职业教育治理体系努力的方向。

第一,树立“多元共治”的理念。受“一元管理”理论的影响,长期以来高等职业教育主要采用政府集权式管理模式,高等职业教育治理主要依赖政府的推动,而行业组织、企业、社会组织等其他机构难以参与高等职业教育治理。现代治理理论一直关注“多元治理”,强调治理主体的“去中心化”,从而建构治理“共同体”,以保证多元主体能够充分深入地参与治理。高等职业教育应当摒弃过去“一元管理”的管理思维,积极鼓励多元主体(行业组织、企业、社会组织、高职院校等)参与治理,最终形成“多元共治”的局面。利益相关者理论认为,任何组织的成长与发展,都需要组织内部利益相关主体和组织外部利益相关主体的支持与参与。[23](p13)作为一个典型的利益相关者组织,高职院校的内部利益主体主要包括高职院校内部的管理者、教师、学生、后勤人员等;高职院校外部利益主体主要包括政府、社会组织、行业组织、企业以及学生家长等。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不是大学的主观选择结果,而是现代大学自身发展的内在要求。[24](p8)因此,高等职业院校治理离不开高等职业院校内外部利益相关者的支持,积极鼓励内外部利益相关者参与,才能构建起高等职业院校多中心共治的结构。另外,高等职业教育治理必须有多元主体的有效参与,才能充分发挥各治理主体的作用,这是由高等职业教育的本质属性特征和培养技术技能型的人才规律所决定的。由此可以看出,高等职业教育治理由“一元管理”向“多元共治”转变已经成为必然趋势。因而,高等职业教育要实现治理体系现代化,必须树立“多元共治”的理念,建立以政府为主导,行业组织、企业、社会、高等职业院校共同参与的多元主体“共同治理”新格局。

第二,树立“善治”理念。善治是社会发展进步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也是治理的重要目标取向。[25](p30)目前,学者们通常将善治理解为“促使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社会管理的过程”,其本质是各个利益相关治理主体在平等和信任的基础上,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对高等职业教育治理体系而言,实现高等职业教育治理体系现代化,需要树立“善治”的理念,强调政府、社会、行业组织、企业、高职院校等多元利益相关治理主体之间在平等和信任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他们在高等职业教育治理体系中的作用,通过协商合作的方式来解决高等职业教育治理的问题,最终增进和谋取高等职业教育公共利益的最大化。

(二)构建完善的制度体系,促进高等职业教育治理体系的制度创新。

制度是将理念愿景付诸行动的重要工具,是保证教育治理全过程运行规范化、程序化以及制度化的载体,一定程度上规范了治理主体的行为方式。张建将教育治理体系理解为是一系列制度,其目的是运用这些制度来规范教育公共权力运行,并将制度现代化作为衡量教育治理是否实现“现代化”的标准和依据。[26](p28)对高等职业教育治理体系现代化来说,制度是高等职业教育治理体系所关注的根本问题,推行制度现代化是实现高等职业教育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前提要求与关键所在。因此,需要从制度入手,构建完善的制度体系,加大高等职业教育治理体系的制度创新,以制度来指导、引领高等职业教育治理主体的治理行动,从而达到高等职业教育治理体系现代化的目标。

构建完善的制度体系,发挥制度在高等职业教育治理体系中的作用,真正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治理体系现代化,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第一,建立高等职业教育宏观治理制度,为高等职业教育治理体系走向现代化提供方向指导和保障基础,这种宏观的高等职业教育治理制度包括高等职业教育资格制度、高等职业教育经费制度以及劳动市场的高等职业教育准入制度等。第二,建立完善的高等职业教育治理参与制度,明确政府、行业组织、企业、社会组织机构、高等职业院校等多元利益主体参与高等职业教育治理的范围、方式以及权限,规范各利益主体的治理行为,使高等职业教育的各利益主体在高等职业教育治理中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从而保障不同利益治理主体的规范运行。第三,建立以“高职院校章程”为中心的高职院校内部治理制度。高职院校章程具备一定的法律效力,是高等职业院校治理的总纲领。[27](p11)通过建立高等职业院校章程来强化和巩固“党委领导、校长治校、教授治学、师生民主管理”的高等职业院校治理结构,科学合理地划分和厘清高职院校内部各种权力(党委领导的政治权力、校长的行政权力、教授学术权力、师生民主权力)的边界和界限,明确和落实高职院校内部各部门的职能和责任,以及通过高等职业院校章程明晰、梳理高职院校内部党委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校董事会制度、联席会议制度等各类规章制度之间关系。

作为一种制度存在的教育治理体系,其现代化进程本质上是新制度的生成与创新的过程。[26](p30)对高等职业教育治理体系的制度进行创新,有利于助推高等职业教育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实现。而创新高等职业教育治理体系制度,一方面需要借鉴和吸收域外高等职业教育治理制度的先进成功经验,引进优质的高等职业教育资源,加强与高水平高职院校间的深度交流和合作,从而完善高等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方式与标准、专业课程与教材体系等。另一方面,在高等职业教育治理体系制度创新的过程中,基于中国的实际情况,要充分挖掘高等职业教育治理体系制度的内源再生能力,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职业教育治理体系制度,彰显其本土化特征。同时,探索一系列高等职业教育治理体系的创新制度,比如正式高等职业教育制度与非正式高等职业教育制度的创新并重;核心高等职业教育制度与配套高等职业教育制度的创新结合;中央高等职业教育制度与地方高等职业教育制度的创新并行。[28](p56)

(三)明确多元治理主体的职责,构建“五位一体”高等职业教育治理体系的组织结构。

多元共治理念最重要的一个特征在于打破过去所持有的“主体—客体”相互分离且对立的二元管理局面,主张树立多元主体的意识,强调治理主体的多元化。[29](p11)因此,高等职业教育要突破原来“主体—客体”传统管理框架的局限,转向多元主体的现代治理思维,同时基于“对话”与“交往”,重构政府、行业组织、企业、社会组织以及高等职业院校之间新型的平等关系,这是高等职业教育治理体系现代化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和客观要求。要想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治理体系现代化的进程,就必须明确高等职业教育治理中的多元治理主体的职责,构建“五位一体”的高等职业教育治理体系的组织结构。

一是明确高等职业教育各相关治理主体的职责,为治理主体赋权增能和提高治理能力,充分发挥各方治理主体的职能。政府在高等职业教育治理体系现代化中要发挥主导作用:首先,政府应主动在高等职业教育的顶层设计、制度安排等方面承担起重要责任,并保证高等职业教育治理的方向正确、秩序稳定;其次,转变政府职能,构建服务型政府,明确政府在高等职业教育治理中的管理职能,避免政府出现“管不了”“不该管”和“管不好”的现象;再次,政府要“让权”于社会组织、行业企业,同时向高等职业院校“放权”,从而提高社会组织、行业企业参与高等职业教育治理的积极性,让高等职业院校拥有更多办学自主权和自治权。行业组织与企业作为高等职业教育的需求方与消费主体,要充分发挥行业组织与企业在高等职业教育治理中的指导作用,具体包括行业企业要积极参与高等职业教育治理过程,为高等职业院校专业建设、课程标准制定、实训课程开展等提供指导,使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满足行业企业的需求。[30](p64)社会也应该在高等职业教育治理中发挥作用,主要表现为:一方面,社会通过参与性支持方式参与高等职业教育治理,如积极建立非政府组织性质的社会监督评估机构来对高等职业教育的运营状况进行监督与评估;另一方面,社会通过向高等职业院校提供资源性支持方式参与高等职业院校的管理,从而最终参与高等职业教育治理,如社会通过向高等职业院校提供教育教学设备、实训环境与场所、资金支持以及专业技能型教师人才等方式参与高等职业院校治理,从而进一步参与高等职业教育治理。高等职业院校也应该在高等职业教育治理中发挥主动性,提升高等职业院校内部治理能力,根据高等职业院校的实际情况开展治理活动。如在高等职业院校探索理事会、专业指导委员会、教代会和学代会等,鼓励政府、行业组织、企业、社会以及高职院校内部的师生等承担相应的职务,发挥他们在高等职业教育治理中的职能。

二是构建“五位一体”的高等职业教育治理体系的组织结构,形成“政府统筹管理、行业组织与企业专业指导、社会深度参与、高职院校探索创新”的基本格局。由于高等职业教育治理本身是一种涉及不同治理主体之间的利益的活动,容易导致利益冲突,为此,需要协调与平衡高等职业教育多元治理主体的利益,建立政府、行业组织、企业、社会以及高职院校之间平等竞争、合作协商的伙伴关系,从而最终达到高等职业教育“多元善治”的目标。总之,要在高等职业教育治理主体地位平等的基础上,提高各方治理主体的能力,构建“五位一体”的高等职业教育治理体系的组织结构,从而从本质上确保高等职业教育治理的可行性。

(四)建立系统全面的监控评价机制,提升高等职业教育治理体系的治理质量。

高等职业教育治理体系现代化,并非是一个抽象的概念体系,它可以通过高等职业教育治理行为和效果进行衡量。[17](p71)另外,高等职业教育治理过程中长期缺乏持久的监控机制,甚至评价机制存在滞后性和单一性的弊端,最终导致高等职业教育治理质量比较低下。[31](p9)基于此,需要在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治理体系现代化的过程中建立系统全面的监控评价机制,规范高等职业教育治理行为和提升高等职业教育治理效果。同时,使系统全面的监控评价机制常态化,逐渐改变高等职业教育治理过程中监控、评价缺失的现状,从而进一步提升高等职业教育的治理质量。

高等职业教育治理体系应将监控评价机制纳入其中,并以监控和评价的问题为契机进行修改和完善,从而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推进进程。具体包括:第一,在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治理体系现代化中强调过程性的监控和评价,如对高等职业教育的制度、政策以及方针在执行过程中是否到位进行有效监控,甚至对高等职业教育治理的现状进行监控评价,及时发现高等职业教育治理过程中的新问题,并以协商、合作的方式进行解决。第二,高等职业教育治理体系现代化要求将社会多元力量纳入高等职业教育的监控和评价,以充分发挥其监控和评价功能。这需要政府适度地将高等职业教育的监控权和评价权下放或转交给企业、行业组织、社会以及个人,使多元主体能够充分参与高等职业教育的监控与评价,形成多元的高等职业教育治理评价体系,主要包括政府评价体系、院本评价体系、社会评价体系三类核心的评价体系。[32](p58)第三,科学和专业的评价机制是提升高等职业教育治理质量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治理体系现代化的现实基础。基于此,在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治理体系现代化过程中要加大力度引入第三方专业评价机构,同时支持培育各类专业的教育服务机构,[24](p9)充分发挥其评价功能,提高高等职业教育评价的科学性、专业性,从而最终提升高等职业教育治理质量,达成预期的高等职业教育治理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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