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心亮
(1.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 102400;2.安阳师范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河南 安阳 455000;)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高度重视农民合作社的地位和作用,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分别在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对农民合作经济进行了研究和阐述,共同形成了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农民合作经济思想。按照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观点,农民合作社在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有着不同的性质和作用。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40多年以来,党的几代领导集体都高度重视农民合作经济的发展,在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过程中,农民合作经济与农村改革实践紧密结合,形成了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农民合作经济理论[1]。改革开放后,邓小平深入思考中国的农民问题,提出著名的“两个飞跃”的思想,其主旨意思还是要在农村发展互助合作的集体经济,实现与市场的有效对接。随着200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颁布实施,农业合作社进入一个新的综合发展时期。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突出抓好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两类农业经营主体”“实现小规模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2],鼓励全国因地制宜发展多种类型的合作社,推动乡村振兴,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农民合作社是带动农户进入市场的基本主体,是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新型实体,是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的有效载体。近年来,学界针对新形势下合作社发展的研究文章层出不穷,呈现多层次、多方向研究趋势。历史地看,中国农业合作社经历了以自觉合作展开的萌芽阶段、以市场推动为核心的再发育阶段和以制度、民情、市场相结合的快速发展阶段三个不同的历史阶段[3],而基层党组织如何嵌入合作社引领合作社健康发展是近年来学界研究的一个重要方向。肖西根、汪兆清(2014)认为村党组织领办农民合作社能够增强党在农村的组织力、号召力,保证合作社发展方向,引导农民共享合作社发展成果[4]。李祥祥、刘新玲(2015)强调只有党组织才能够有效团结和组织社会各种力量来参与农村各类集体经济建设[5]。张红宇(2017)认为合作社能够有效引导农村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进行有机衔接[6]。近年来在山东烟台、贵州毕节等地市推行的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成功实践引起了学界的多方关注,也产生不少研究成果。江宇、戚桂峰(2019)认为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是实现邓小平“两个飞跃思想”的有益探索,是实现乡村振兴的有效途径[7]。刘燕舞(2020)认为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应走中国特色农民集体化专业合作社道路,推动农业现代化和实现农村社会现代化[8]。张欢(2020)认为烟台市“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实践是新时期加强党建引领、再造集体,提升农民再组织化程度的有效途径[9]。
以上研究对党支部领办合作社这一新的集体经济发展形式做了正面的肯定,从不同角度做了分析和阐释,但从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模式和功能、运行机理以及发展进路上尚未有深入的研究。本文拟对以上几个方面加以探讨,为促进合作社进一步良性发展提出合理化的建议,更好地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实现乡村全面振兴。
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关于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大战略决策。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进程中,习近平总书记非常重视农村党建工作和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指出“农村党支部在农村各项工作中居于领导核心地位”,“农村工作千头万绪,抓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是关键”[10]684,要求“把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治方向,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性质,发展新型集体经济,走共同富裕道路”[3]261。2019 年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应当因地制宜推动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领导和支持集体经济组织管理集体资产”,“村党组织书记应当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11]。《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明确提出村党支部要“组织带领农民群众发展集体经济,走共同富裕道路,领导村级治理,建设和谐美丽乡村”[12]661。
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是党支部充分发挥组织优势、政治优势和合作社的经济优势,调动参与群众的积极性和能动性,通过注册建立各种形式的合作社,形成村集体和参与群众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经济利益合作共同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一种新型集体经济形式。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效衔接,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推动实现乡村振兴,凸显出其政治功能、经济功能和社会功能。政治功能是统领性功能。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在社会生产力发展中起着决定性作用。“合作社的本质是人的联合,对人的管理决定了合作社的社会价值,而人的劳动形塑了合作社的经济价值。”[13]组织群众、凝聚群众、宣传群众、服务群众是中国共产党的光荣传统和村级党组织的基本职责。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就是要凸显党的政治领导作用,宣传合作社的集体主义性质,把握合作社的发展方向,确保合作社“姓公不姓私”。在现实实践中,村党支部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主动联系群众,做好群众工作,调动群众的入社积极性,通过挨家走访动员、召开会议宣讲、组织实地参观等形式,帮助参社农户了解政策、熟悉流程,积极加入合作社,实现抱团发展。在规范管理中,强调合作社内部实行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实现和保障入社成员民主权利。经济功能是核心功能,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和个体实力是合作社的宗旨。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分散的小农户生产力难以抵御社会化大生产的冲击,农户的联合发展成为必需。合作社将集体和入社农户的资源、资产、资金进行有效整合,在整体上带领农户发展集体产业,瞄准市场需求,发展规模性产业,促进小农和现代化农业发展有效衔接,实现集体和入社成员增产增收,走向共同富裕。社会功能是价值性功能。党支部领办合作社,体现了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统一,“承载着乡村振兴的社会价值,也肩负着产业兴旺、经济发展的重要使命”[13]。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入社农民生活富裕,村“两委”就有实力完善乡村治理、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改善人居环境、推进乡村文明,为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奠定良好的物质基础。
从近年各地实践情况来看,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运行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第一种是“独立经营型”。在这种运行模式中,党支部书记兼任合作社理事长,党支部成员以及村委其他成员兼任合作社副理事长,不是党员的村委干部兼任监事会成员。村党支部将原有集体经济的资源进行整合,把上级各类财政拨款以及各类专项资金作为集体股份注入合作社,动员村民以资金、资产和土地折合股价参与合作社,结合本地发展实际因地制宜,发展规模化产业和提供统一的生产性服务。这种模式的运行机制是,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理事会负责统一经营,参与农户积极投身劳作,产品统一销售,收益统一分配,保证集体收益和入社农民个体收益,合作社实行民主管理,参与农户实行一户一票制度。土地股份制合作社是这种模式的常见形式。
第二种是“村企合作型”。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在创造一定的环境条件、设施条件之后,通过签订股份合作协议,采取一定程序引进外来企业进村投资产业项目,实现村合作社+企业+农户利益有效链接。企业通过注入资金,选派技术员进行指导,进行统一采购产品等方式参与。这种模式一般是合作社启动资金较为紧张,通过引进外来企业获得发展资金和相应技术支持。村集体和企业订立股份比例合同,实行村集体、参与农民和企业共同承担风险和收益。村党支部在社企合作中注重集体、农户和企业的资金股份比例,最初可能企业占比较大,随后会随着合作社集体收入的增加而逐渐减少企业资金入股的比例,避免“资本下乡、群众遭殃”的风险。
第三种是“承包托管型”,包含部分托管和完全托管。村党支部将合作社流转的土地资源和设施进行对外承包托管,签订托管协议,由党支部代表村集体进行监督监管。村党支部将合作社进行对外承包托管,签订托管协议,由党支部代表村集体和入社村民进行监督监管。托管期间,合作社对承租方收取管理费来获得收入,收入按照比例分红给集体和入社成员。
从领办合作社的具体内容及性质来看,各村党支部根据本村实际情况,有的在土地上做文章,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有的整合各类生产要素,领办经营服务性质的股份合作社;有的依据本村旅游资源优势成立旅游股份合作社;也有的依据地理区位优势,开办物流市场、仓库流转设施等方面的置业股份合作社[14]。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因地制宜,尊重民意,实事求是,充分整合有效资源,深挖发展内在潜力,实现快速发展。
以上三种模式,其运行机制的实质是村级党组织党建引领建立合作社,激发村民内生动力,实现集体和村民抱团发展,即“党建引领+集体重塑=共同发展(富裕)”。党支部发挥政治动员和宣传鼓动作用,将农村人、财、物有效组织起来,提升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使小农户和现代化农业实现有机衔接,按照市场经济要求进行集约化运作和规模化经营,通过规模化来降低对接市场的风险,增强市场谈判地位,提高议价能力,提高农产品进入市场的竞争力以及市场占有率,实现农民增产增收,壮大集体经济,实现农业农村的现代化。合作社被赋予新的集体经济形式,这在统分结合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更加强调了“统”的功能,是推动新时代乡村振兴、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重要路径。
与计划经济时代下农业合作社、人民公社等传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比,党支部领办的合作社是在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形成的,是在体制机制上有所创新的一种“集体所有、股份合作、统一经营、产权明晰”[15]的农村新型集体经济形式。结合实际客观地看,党支部领办合作社运行的体制机制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一是凸显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地位。党支部在合作社中的主要作用是引导指导、提供保障、协调服务、监察监督等,做到“引导而不强迫、支持而不包办、服务而不干预”,发挥党支部的组织力、号召力、引领力等核心领导和主导作用,确保合作社的公有制性质,促使合作社规范运行,发展壮大新型集体经济,促进乡村振兴。二是村党支部成员在合作社理事会中交叉任职,一般情况下党支部书记兼任合作社理事长、村委其他成员兼任副理事长等职务,合作社具体工作由懂业务的副理事长、监理等人员具体实施。村党支部成员身兼多种职务,但要求只能获得一份工资收入。三是合作社具有独立法人地位,通过土地“三权”分置,实现土地参与市场化运作,逐步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在市场经济中参与公平竞争,代表村集体和入社成员“抱团发展”。四是保障集体股份和社员股份占主导地位,保证村集体、入社社员的整体利益不受损失。尽管合作社运行初期因为资金原因会吸纳企业和大户的资本参与,但在发展过程中要逐年降低外来资本的参与比例。在收益分配上,强调合作社大部分纯利润由集体和社员获得。如山东栖霞市东院头村合作社,每年纯盈利的92%由社员和集体获得,3%当作公益金用于公益事业、困难帮扶、培训社员,5%用作自身发展。这种体制机制有利于实现农村人地关系重组和土地集约利用,提高土地经营产出,“延长农业产业链、提升农业价值链、完善利益分配链”[16],推动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进而推动乡村全面振兴。
邓小平“两个飞跃”思想提出以来,经过几十年的发展,第一个飞跃早已完成,第二个飞跃已经具备了实施的物质基础和现实基础。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是现代农业发展的一个重要的组织载体,在现代化农业发展过程中,担负着振兴乡村的时代使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强调指出,“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贫困户联动发展的利益联结机制,推广股份合作、订单帮扶、生产托管等有效做法,实现贫困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17]。《宪法》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村中的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18]。近年来,以山东省烟台市、贵州省毕节市等为代表的一批城市推行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成功实践成效明显。
1.提升党组织的凝聚力、引领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党的力量来自组织。发挥党的组织优势是做好一切工作的根本,基层党组织建设强了,基层政权才能稳固。党支部领办合作社,能够聚民心、汇民智,将农村的土地、资金、资源进行了有效整合,既能保证集体经济的主体地位,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又能增加农民收入,受到广大农民的拥护和支持。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就有了带动集体经济发展的有效抓手,增强党组织的影响力,有利于有效延伸党的工作力量,有利于巩固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山东青岛莱西市东石格庄党支部领办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采取“党支部主导、合作社种地、老百姓分红、村集体增收”的发展模式,充分发挥组织的力量,采取市场化、规模化经营,2019年合作社实现收入100 多万元,村集体经济增收30 万元,参股社员实现分红收入30万元[19]。
2.保护耕地红线,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农村改革不论怎么改,都不能把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改垮了、把耕地改少了、把粮食生产能力改弱了、把农民利益损害了”[3]262,这是改革底线,绝不能突破。从实践中看,党支部领办合作社,能够有效整合因农村空心化带来的大量闲置土地,整合过去无人管理或管理不善的“四荒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变成集体发展用地进行统一管理,最大限度保护农村基本耕地不流失,保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不变,进行土地集约化、规模化经营,既壮大村集体经济又实现农民增产增收。党支部领办合作社,能够有效整合土地资源,确保耕地保有量,提高耕地质量和产能,推动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落地生根。
贵州省毕节市明确村党支部书记按照法定程序担任合作社理事长,按比例保证农民股份,对土地进行了“三权”分置,形成了“集体所有、家庭承包、多元经营”机制,巩固了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截至2020年6月底,毕节市共有3558个村级党组织领办了集体合作社,126.1万户498.5万人加入,合作社融合各类资源资金共折价21.6亿元,实现了产业大发展,总收入达10.2 亿元[20]。山东省蓬莱市槐树庄村发动群众向荒山荒坡要效益,修建宽3米、长1500米的上山道路,复垦荒山、流转土地30多公顷,实现纯收入40多万元,昔日的荒坡荒山变成今天的金山银山。
3.稳固脱贫攻坚成果,保证村民有更多获得感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增进民生福祉是发展的根本目的。……深入开展脱贫攻坚,保证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3]18-19。在脱贫攻坚最后阶段,剩余贫困人口中大多数是农村孤寡老人、因残因病致贫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群,脱贫任务重、难度大。通过党支部领办的合作社,孤寡老人、伤残和病人群体可以将土地流转给合作社统一经营,能够获得土地租金和分红收入,加上其他各类补助和国家托底保障,就能够增加收入。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有助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在集体经济发展中不断改善民生,减小贫富差距,让所有农民有更多获得感。
山东省栖霞市北洛汤党支部领办果业合作社,与11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签订土地流转协议,2018年实现每户增收1000元。合作社坚持“姓公不姓私”,利用分红建立铭恩集体食堂,让70岁以上老人和贫困户在食堂就餐,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的优越性,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本质。
4.壮大集体经济,推动乡村全面发展
推动乡村全面发展,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离不开强大的经济基础和物质基础。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将村民、土地、资产等有效组织起来,实现“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生产要素集中统一,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壮大集体经济实力。村级集体经济增强,村“两委”就能拿出资金有效推进美丽乡村、和谐乡村、健康乡村建设,推进乡村综合治理,推动农村全面发展。河南省安阳市汤阴县韩庄镇部落村,成立党支部领办的农民合作社4家,建立工业企业3 家、村集体经济公司2 家。该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之后,在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上下功夫,努力推动“共同富裕、整体提升”,先后被评为“全国文明村”“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全国无邪教示范村”,建立精忠报国培训学院,成为安阳市培训乡村干部的重要基地。
5.实现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传统的高级合作社和人民公社,虽然实现了统一经营和组织化生产,但过度的产权集中于集体,个体的产权缺失扼杀了农民个体的生产积极性和参与集体组织的动力。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现包产到户,虽然解决了个体生产的积极性和动力问题,但从长期看,分散的小农个体经济往往难以抵御强大的市场经济风险的冲击。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充分发挥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统分结合中“统”的功能,有效避免以往集体经济形式的弊端,尤其是实现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归集体所有,保证集体经济的生存和发展,使得参与农户能够“抱团发展”,增强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有助于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主要原因在于:第一,坚持集体资产归村集体所有,维护集体经济的属性不丢失,保证集体经济收益归集体和全体社员所有,形成集体和参与农民的利益共同体;第二,有效实现土地流转和“三权”分置,维护农民的实际权益;第三,实现资源的集约化利用和市场化运作,相比以往合作社必将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第四,坚持党的领导,坚守以人民为中心的立场,体现社会主义的本质,代表着先进生产力发展的方向,能够推动全体社员实现同步富裕,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实现高质量的发展不仅体现在实现规模效益、促进增加农民收入上,更体现在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能够得到有效发挥,为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奠定坚实物质基础和群众基础上。近年来,山东烟台、贵州毕节等地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发展情况表明,合作社发展前景广阔,助力乡村振兴效果明显。
从各地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发展情况看,总体上可以得出这样几点结论:一是党支部领办合作社一般是由县级以上党组织牵头,乡镇党委具体实施。这样的做法有利于当地统一安排,也便于排除各种干扰。二是坚持因地制宜,依据自愿参与原则,发展适合当地特点的多种形式的专业合作社,走出一条集体经济发展的道路。三是无论村党支部是直接或者间接参与创办合作社,村党支部无疑在中间起到组织、引领、监督、定向的作用,充分证明了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政治核心作用。四是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最终目的是带领村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引领全村农民走上共同富裕道路,实现农村全面振兴和农业现代化。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模式的成功表明,“一个好的党组织和带头人因地制宜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模式,走自己的路,发展先进生产力,坚持集体经济、规模经营的发展方向,就能够推动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21]。
当前,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背景下,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过程中,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正在上级有效组织和村级党组织自发行动中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任何一个新生事物在发展初期都有发展的困难和不足之处。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本制度不变、大量农村劳动力拥向城市的情况下,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未来发展进路上还面临着农村人才人力匮乏、产业升级困难、农产品品牌效应不强等发展困境。在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新时代,需要更好总结合作社发展中的经验与不足,破解发展中的瓶颈与困难,推进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向更高质量发展。
从实践中看,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成功与否,关键在基层党组织。习近平同志指出,办好农村的事,要靠一个好的带头人,要靠一个好的基层党组织[12]152。农村基层党支部是党领导、团结广大农民群众进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斗堡垒,是贯彻实施国家乡村振兴战略的最基础单元,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的组织基础和根本保障[22]。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推动乡村组织振兴,打造千千万万个坚强的农村基层党组织,培养千千万万名优秀的农村基层党组织书记”[23]。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党支部书记及村“两委”委员是领办合作社的重要引领力量,他们的能力和素质决定着合作社运行的成效。在选取党支部成员的人选上,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一懂两爱”的“三农”基层带头人要求,从返乡务工优秀青年党员、优秀退伍军人、乡镇企业退休干部、村致富能人、大学生村官以及新乡贤人才中选取[24]。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说到底,关键在人。没有人,没有劳动力,粮食安全谈不上,现代农业谈不上,新农村建设也谈不上,还会影响传统农耕文化保护和传承”[10]678。有关资料表明,美国的家庭农场主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占到总数的五分之四,荷兰受过中等教育的农民也占到了总数的90%,法国农民一般具有高中或大专文化,这说明农业的竞争,归根结底是农业经营者的素质竞争。
人才是实现乡村振兴的第一资源。乡村振兴五大振兴方面其中一个就是人才振兴。选好村庄发展带头人至关重要,找到适合村庄发展的路子同样重要,既能为领头雁施展拳脚搭建舞台,也能重燃广大群众的振兴动力。通过实施人才“回引计划”,利用乡情、亲情对在外致富能手、技术能人、退休干部开展思想工作,吸引他们返乡为家乡发展做贡献。要培养造就新型农民,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是对新型农民的要求。大力开展农业职业教育培训和技术培训,2017年年底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要全面建立职业农民制度[25],对各类新型农民人才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和文化素质专项培训,确保农业现代化建设后继有人。山东省烟台市成立乡村振兴学院、青岛农业大学合作社学院烟台分院,为合作社发展提供了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山东烟台市每年组织100名左右党支部书记到浙江大学进行专题学习和研讨。河南省濮阳县成立全国首家农村党支部书记学院,培训来自全国各地的村党组织干部,提升党组织的整体能力和素质。全国其他地方也都因地制宜,开办乡镇干部学院对本地乡村人才进行业务能力和专业技术培训,为党支部领办的合作社和乡村振兴培养更多后继人才。
发挥群众主体作用,打造村社民共同体。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3]15。“人们的观念、观点和概念,一句话,人们的意识,随着人们的生活条件、人们的社会关系、人们的社会存在的改变而改变。”[26]新时代农业现代化的需求和发展给具有传统思想的农民带来不小的冲击,农民的思想需要随着时代的变化而转变。组织民众到已经开展党支部领办合作社获取成功的地方实地考察学习,进行现场教学和实景感知,引导农民改变旧有的思想观念,切身了解新型农民土地集约化发展的好处,激发农民内生动力和现实认可度,提高其参与合作社的积极性。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把群众和党支部密切联系起来,把经济发展和基层组织建设密切联系起来,发挥群众在村庄发展过程中的主体作用,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主动性、积极性,打造村社一体、社民连心的共同体。
党支部领办合作社,要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增加资金投入,推动“三权”分置,加强“三产”融合,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促进合作者提质增效。资金短缺是制约发展的瓶颈。从现实情况看,合作社的资金来源可以从以下几个渠道获得:一是地方政府通过对财税政策和金融政策的调整完善,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财政资金,加大对合作社的资金支持。二是既要积极和企业以及大户合作,引进外来资金入股,签订股份合作合同,又要保证合作社集体所有性质,防止企业、个人大户占有过多股份。如企业和大户前期投入较多,股份占比较大,要随着合作社发展逐年降低其股份占比,保证集体股份和村民股份占主体地位。三是采取“整村授信”形式获得银行低息贷款。合作社只要没有征信污点,就可以获得银行的整体评估授信,获取低息贷款。
依法依规推动“三权”分置,提高土地集约化程度,壮大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土地基础。习近平同志指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是个大事,涉及的主体、包含的利益关系十分复杂,必须审慎稳妥推进。”[10]671客观地看,“‘三权分置’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改革又一重大制度创新,它丰富了中国统分结合的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内涵,为在坚持集体所有制、坚持承包农户的土地权益的前提下走中国特色的现代农业发展道路提供了一种新的发展模式”[27]54-55。注重对“三权”分置有关政策的广泛宣传,引导农民有序推进“三权”分置,实现土地集约化、产业化规模经营,有效解决“种什么样的田”“谁来种田”“怎样种田”的问题。
合理引导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是推动合作社提质增效的必由之路。注重整合利用有效资源,带动周边村庄建立专业合作社联社,形成产业发展共同体,避免各自为战、资源浪费,能够有效化解市场风险等各类风险,保障群众利益。注重延伸产业链,加强农产品深加工,深化拓展农村电子商务和农村物流,顺应产业发展交叉渗透趋势,加强城乡联动,形成集种植、加工、销售于一体的全产业链条,推动一二三产业有机融合,不断壮大集体经济,推动合作社向高质量发展。
品牌既是企业独特的文化标志,也是企业的无形资产,“品牌是信誉的凝结”[10]677,具有核心竞争力。2018 年以来,在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品牌强农”的号召下,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在农产品质量提升方面增强了品牌意识,注重加强具有地理标志的品牌农产品的培育和种植,提升了农产品的附加值,增加了农民收入。当今时代,在健康消费理念的指引下,更多的消费者关注农产品的质量和品牌化、高端化和个性化。从长远来看,党支部领办的合作社要注重具有区域化、地域性特征的农产品品牌建设,提升消费者对农产品的吸引力和品牌认同度。政府要在农产品品牌建设中加强指导引导,创造良好市场环境,注重知识产权保护,整合区域品牌农产品标准,解决现有合作社农产品品牌“多、弱、小、散”的状况。鼓励合作社按照产业链和品牌组建专业合作社联社,注重品牌的整合融合发展,做强做大特色品牌,最大限度提升品牌影响力,紧盯市场需求,提升产品品质,推出多样化、高附加值的品牌产品。充分利用农民丰收节进行乡村生态旅游、开展农产品现场网络直播、开展与电商平台定点合作、积极引进相关产业龙头企业等方式,有效开拓农产品销售渠道和市场,推动合作社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规范运行,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为实现全面乡村振兴打下强大经济基础。
综合前文分析,近年来不断发展壮大的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农村合作经济发展模式,已经显示其强大的生命力,充分展示出党对推动农业农村工作的正确领导和引领作用,是新时代农民合作在经济理论指导下集体经济发展模式的创举,既是当代中国农民对邓小平提出的“第二个飞跃”战略思想的生动实践,又是进一步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路径。
村党支部通过领办合作社,增强组织号召力、引领力,提升民众对党的向心力;有效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机衔接,保证合作社的集体主义属性,实现集体和个人的双增收;以组织振兴、产业振兴带动乡村人才振兴、文化振兴和生态振兴的全面振兴,走出了一条符合中国农业农村实际的特色乡村振兴之路。今后进一步的发展,随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起草,应妥善处理好村级党组织和合作社的辩证关系,党组织既要保证合作社的发展方向,又要支持合作社发挥市场经济主体作用,避免“精英俘获”,推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不断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推动实现全面乡村振兴,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