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好霜
(南京大学文学院,江苏南京,210000)
“重复”和“互文性”都是西方文论关键词,一般认为,“重复”是“互文性”的一种表现形式(尤其在宏观的“互文性”理论中),但事实上,“重复”理论作为单独的理论形态具有悠久的理论发展史,经柏拉图、尼采、克尔凯郭尔、本雅明、拉康、德勒兹等理论家的发展,“重复”理论已成为与“互文性”并立的理论形态。“互文性”(intertextuality),也有人译为“文本间性”,由法国当代文学批评家克里斯蒂娃首次提出,通常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文本之间存在影响关系,“任何文本都是引语的镶嵌品构成的,任何文本都是对另一个文本的吸收和改编”[1],“互文性”理论经过罗兰·巴特、德里达、热奈特、里法特尔等的发展,迅速成为文学研究和文化研究的高频使用术语。
在两种理论的发展史上,“重复”与“互文性”密不可分。殷企平认为:“‘重复’(Repetition)是西方文论中的关键词之一;经弗洛伊德、本雅明、德鲁兹、米勒和鲍德里亚等人之手,它逐渐跟‘怪异’(Uncanny)、‘互文’(Intertext)和‘类象’(simulacra)等概念结下了不解之缘,发展成精神分析批评、解构主义批评和文化研究中必不可少的策略之一。”[2]其中,当代著名文学评论家J.希利斯·米勒在使“重复”理论运用于文学批评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米勒将“重复”理论发展为独立、自足的文学批评术语,被视为西方“当代批评思想的重要贡献”。“互文性”被解构主义者作为破坏文本统一意义、结构的工具使用,米勒正是解构主义批评的杰出代表,米勒的解构批评,例如关于“批评”的《作为寄主的批评家》,关于“重复”的《小说与重复》等都被认为发展了“互文性”理论[3]。因此,米勒的“重复”理论完全可以作为“重复”理论在文学研究领域内成熟的代表和典范,且使“重复”理论溢出“互文性”理论的范式,成为独立、自足的文学批评术语。有鉴于此,本文以米勒的“重复”理论为例,试图提供关于“重复”理论与“互文性”理论之间更加具体的比较研究,以期加深对“重复”理论与“互文性”理论异同的认识,并进一步探究同质的研究方法在文学研究和文化研究中的不同显现,为进一步认识文学研究与文化研究的关系提供一条路径。
“任何一部小说都是重复现象的复合组织,都是重复中的重复,或者是与其他重复形成链形联系的重复的复合组织。”[4]米勒这句话中的“重复”完全可以置换成“互文”,正如巴特所言:“任何文本都是互文本。”[5]“重复”理论和“互文性”理论有诸多共性,两种理论有较高的契合度,这为二者可比性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米勒关于“重复”的理论主要在《小说与重复》一书中,其他书籍也偶有涉及,例如《解读叙事》。在《小说与重复》的第一章中,米勒在拉康、德勒兹、德里达“重复”理论的基础上,详细介绍了小说中“重复”的两种形式:第一种即一般意义上的同质性重复,也称为“柏拉图式重复”,这种重复存在一个可被模仿的“原型”,重复建立在各个事物之间真正的、共有的相似的基础之上,“只有在真实性上与模仿的对象相吻合,模仿物才有效力”[6],例如哈代《德伯家的苔丝》中反复出现的“红颜色”,这种重复理论是现实主义文学创作的主要法则,依然有着强大的影响力。第二种重复理论是“尼采式重复”,它假定世界建立在差异的基础上,每种事物都是独一无二的,并与其他事物有着本质的区别,重复建立在差异的基础上,相似是包含着本质差异的相似,这种情况下的重复是德勒兹所说的“幻象”,“它们是些虚假的重影,导源于所有处于同一水平的诸因素间的具有差异的相互联系”[7],这种重复并不存在“范例”和“原型”,表面看来B重复了A,但二者有本质的不同。本雅明在解读普鲁斯特的《追忆逝水年华》时,已经用到了“互文性”理论,米勒也用本雅明关于《追忆逝水年华》的解读(《普鲁斯特的意象》)解释两种“重复”理论的区别。米勒认为,“柏拉图式重复”类似于“白昼里自觉的记忆”,这种记忆是理智的,受意志支配的,它按照时间顺序把事实串连起来,为我们构筑了一个清晰的日常世界。“尼采式重复”则是“梦一样的记忆”,即普鲁斯特的记忆,这种记忆是建构性的、想象的、虚构的,这种记忆的体验者以否定的形式(并不是生活中的实际情形)建构了一个错综复杂的、不曾存在过的世界。米勒进而论述了两种重复形式的不可分离,“尼采式重复”依赖于有着显现基础的、合乎逻辑的“柏拉图式重复”,并解构着“柏拉图式重复”貌似稳固的真实性和相似性,“重复的每种形式常使人身不由己地联想到另一种形式,第二种形式并不是第一种形式的否定或对立面,而是它的‘对应物’……第二种形式成了前一种形式颠覆性的幽灵,总是早已潜藏在它的内部,随时可能挖空它的存在”[8]。
不同的理论家对“互文性”的阐释和运用有不同的侧重,这造成“互文性”概念在理论上的含混不清。法国理论家蒂费娜·萨莫瓦约在《互文性研究》一书中将“互文性”概括为两种截然不同的含义:“一是作为文体学甚至语言学的一种工具,指所有表述(基质substrat)中携带的所有的前人的言语及其涵盖的意义;二是作为一个文学概念,仅仅指对于某些文学表述被重复(reprises)(通过引用、隐射和迂回等手法)所进行的相关分析。”[9]由此可见,无论是语言学意义上的语词之间语义上的相互覆盖,还是文学意义上文学表述的重复,“重复”都是“互文性”的本质含义。在历代“互文性”理论家关于“互文性”的概念中,“重复”都被作为“互文性”的题中之意被反复强调。
巴赫金的理论对“互文性”理论的提出发挥了重大作用,“表述”是巴赫金“对话”理论的重要概念,“表述”意味着对此前相关问题的“应答”,“每一个表述首先应视为是对该领域中此前表述的应答……它或反驳此前的表述,或肯定它,或补充它,或依靠它,或以它为已知的前提,或以某种方式考虑它”[10]。每一个“表述”都以肯定的形式或否定的形式“重复”着此前的“表述”,每一个语词都是其他语词的承担者,“表述”和“应答”构成互文关系,巴赫金强调诗学或话语的历史现实性,他的理论具有强烈的文化批判性,这为“互文性”理论的文化批判功能奠定了基础。克里斯蒂娃在巴赫金理论的基础上,明确提出“互文性”(文本间性)概念,“语词(或文本)是众多语词(或文本)的交汇……任何文本都是引语的拼凑,任何文本都是对另一个文本的吸收和改编”[11]。也就是说,人们能从任何一个语词读出另一个或多个其他语词,每个语词的语义都“重复”着其他语词的含义,任何一个文本都通过吸收和改编的形式重复着其他一个或多个文本,语词、文本之间是互文性的,克里斯蒂娃的“互文性”概念从语言学的角度强调了语言的意义生成形式,文本通过语言持续不断的破坏和重组实现意义的多重组合。罗兰·巴特在《S/Z》一书中提出“互文本”一词,他否定了传统的、意义封闭和静止的“作品”概念,提出独特的“文本”概念,认为“文本”是开放的、不断生成的,是互文性的能指交织而成的,“文本的多元性并非来自内容上的复义……而是由能指编织成的‘立体摄影的多元’网络(从词源上说,文本即是编织物)”[12]。文本是由能指编织成的,能指之间不断地滑移、替代,文本因此“重复”着已知话语和已知意义。如果说克里斯蒂娃、巴特的“互文性”理论侧重的是话语、意义、文本之间静态的、正向的、同质的吸收和重复,那么布鲁姆无疑赋予了“互文性”概念动态的、逆向的、异质的抗争意义,布鲁姆的“互文性”思想强调异质性地“重复”已知的话语和意义。“任何一首诗都是与其他诗歌互文的……(写作)诗歌不是创作,而是再创作。”[13]“诗的影响……总是通过对前一位的误读而进行的。这种误读是一种创造性的纠正。”[14]布鲁姆的互文意味着优秀的诗人总是同前面的经典诗人进行着艰苦卓绝的斗争,这种斗争强调对峙和颠覆,互文不再是静态的、盘根错节的、相似意义的符号的集合体,而是偏离正向的影响,对前驱的作品进行逆向的、修正式的误读。布鲁姆的“互文”思想与米勒提出的第二种重复形式颇为相似,表面看来,后来的作品“重复”了前驱的作品,本质上却是修正、反讽、掏空前驱作品的本意。布鲁姆的互文思想集中体现在他提出的“六种修正比”,“克诺西斯”是其中之一,翻译为“重复和不连续”,可理解为以“重复”前驱的作品的形式中断或打破前驱作品的持续影响。
从米勒的“重复”理论与“互文性”理论的内涵来看,二者存在本质上的相通之处,“互文性”意味着现有文本是已知文本语言符号和意义上的集合体,所有的文本都正向或反向地“重复”着已知的话语符号和意义。当代美国学者萨伊斯·摩根在《互文的空间》中提出“肯定互文性”和“否定互文性”,其含义分别对应于米勒的“柏拉图式重复”(肯定性重复)和“尼采式重复”(否定性重复)。米勒认为两种“重复”形式并不是对立的,而是相互纠缠的,“互文”关系中两种方向的影响也不是对立的,而是影响在性质上的不同偏移,或者在程度上的不同位移。
作为文本的一种修辞方法或创作方式,米勒的“重复”理论与“互文性”理论在本质上是相通的,但二者在运用范围、与文化研究的关系等方面也存在差异。
在运用范围上,米勒的“重复”理论集中于文学批评,运用范围比较狭窄,但作为文学概念的“互文性”理论不仅仅具有方法论意义,作为语言符号的一种属性,已经上升到本体论意义,并进而运用于更广泛的文化研究,具有文化批判的力量。米勒深受新批评的影响,《小说与重复》虽然被视为解构主义批评的代表作,但依然能清晰地看到米勒经过严格训练的、从语言角度对文本进行细读的深厚功力。米勒一向反对纯粹的理论研究,强调对具体的作家作品进行深入细致的解读,他直言,写作《小说与重复》中这些阐释文字的主要动机在他刚开始研究文学时就已形成:“设计一整套方法,有效地观察文学语言的奇妙之处,并力图加以阐释说明……如果没有语言学的探索,缺乏对词语的热忱,不向人们传授对作品的解释……这个职业便一无所有。”[15]虽然最终的研究指向是解构性质的,但是米勒这套文学研究方法依然是新批评的研究方法,在新批评看来,文学作品的语言作为“文学性”的主要表现理应成为主要的研究对象,这使得米勒的研究集中在文学作品内部,“文学研究的合情合理的出发点是解释和分析作品本身”[16]。因此,米勒的“重复”理论主要用于分析具体的文学作品。朱立元将《小说与重复》中讨论到的种种重复现象分为三类[17]:(1)细小处的重复,如语词、修辞格、外观、内心情态等等;(2)一部作品中事件和场景的重复,规模上比(1)大;(3)一部作品与其他作品(同一位作家的不同作品或不同作家的不同作品)在主题、动机、人物、事件上的重复,这种重复超越单个文本的界限,与文学史的广阔领域相衔接、交叉。由此可见,米勒“重复”理论的运用范围是具体的文学作品,(1)(2)在单个文学作品内部,(3)则是在文学史内部。在米勒“重复”理论的三种运用范围中,主要是(3)与“互文性”理论的文化批评实现重叠。
“intertextuality”本身又译作“文本间性”,从这种译法就可以看出“互文性”侧重的是文本与文本之间的关系,而不是单个文本内部,“互文性”理论认为,“文本是有边界的……互文本却要破除文本的边界,打通此一文本与其他文本的联系”[18]。米勒的“文本”观念贯通着他的解构策略,在他看来,文本甚至是没有边界的,如果一个文本在文学领域内表现为一部作品的话,这部作品是没有边界的,因为我们无法判断叙事的开头和结尾,“任何叙事的开头都巧妙地遮盖了源头的缺失所造成的空白”[19],“对于结尾的分析倘若足够深入,总会陷入这样的困境,即根本无法确定该故事是否确实已经完结”[20],整个文学史就是一个大的“文本”,从这个意义上说,米勒的“文本”思想比“互文性”的“文本”观念走得更远。
除了朱立元先生总结的米勒“重复”理论的三种类型,本文认为,米勒在《解读叙事》中提出了另一种重要的“重复”范式,米勒从词源学上考究了“叙述”的含义,进而认为,叙事的本质就是“重复”——“任何讲述都是复述。最为直截了当的叙事也是重复,是对业已完成的旅程之重复。”[21]在这里,“重复”已经不是纯粹意义上的文学创作的修辞手法,或者文学研究的一个切入点,而是从文学发生学意义上界定“重复”。我们很难从文学发生学的意义上去界定“互文性”理论,“互文性”是以“文本”为主要表达方式的媒介呈现出的普遍现象,虽然各个理论家在论述“互文性”理论时都会强调“互文性”是语言的本质属性,但是在理论实践中,“言语”的“互文”却成为讨论极为广泛而难以落实到具体研究领域的高谈阔论。“互文性”理论将文学研究领域拓展入文化批判领域,并产生了表层“互文性”研究(对重复使用的具体做法从类型和形式上进行研究)与深层“互文性”研究(研究因为文本相接而产生的各种关系)[22]。
米勒的“重复”理论固定在文学研究领域,“互文性”理论则将文学研究拓展至文化研究领域,建立起文学与文化之间的广泛关联,甚至将重心转至文化研究,这主要涉及米勒与“互文性”理论家对于“文学研究”与“文化研究”关系的不同看法。米勒坚决反对以理解语言为任务的“文学研究”滑向“文化研究”,他在《艺术政治化——什么是文化研究》一文中列举了文化研究的八个特点,认为文化研究显然是政治性的,并隐藏着不是那么显而易见的意识形态动机,“那种认为把人文学科的研究焦点从语言转向历史、政治和社会只不过是批评潮流风向的另外一次转变的观点是大错而特错的”[23]。
文化研究的阅读方式和态度与米勒的新批评方式和解构主义策略也有不同,文化研究偏向作品中显现的文化,较少偏向作品本身,而新批评和解构主义都是积极地介入作品本身的。“互文性”理论家认为,“文学研究”是“文化研究”的内在组成部分,且“互文性”理论的价值恰恰体现在打破不同领域的界限,使文本的多层表意实践功能相互交织,各种声音共鸣、相互对话,将文本的动态结构与社会历史因素、主体构成、精神分析结合,换句话说,“互文性”理论的价值主要体现为“文化批判”价值。正是“互文性”理论在文化领域的广泛运用,使得“互文性”理论在充斥着戏仿、拼贴、复制等复杂多变“文本海洋”的后现代语境中有极大的用武之地,“互文性是后现代的一个重要标志,如今‘后现代主义’与‘互文性’是一对同义词”[24]。
“互文性”理论自产生起,就带有强烈的打破既有规则和传统,释放文化活力的批判精神。对“文学研究”与“文化研究”关系的不同界定也反映在二者对“新历史主义”的看法上,米勒坚决反对将“文学研究”与“新历史主义”嫁接,而“新历史主义”打破文学与历史边界的研究方法正是“互文性”在打通文学与历史界限上的有效运用,正如赵宪章所说:“在我看来,互文性就是一种将历史与形式‘中庸’为一体的文学新论,‘通过形式阐发意义’是其处理历史与形式关系的方法论。”[25]作为文学研究方法的“互文性”理论势必打破文学内部研究,而将沟通文学与历史、文化作为研究的内在要求。
综上,米勒认为“重复”是文学的本质所在,文学的发生就是对事件的重复,而不仅仅是文学创作上的一种修辞手法,米勒对“重复”理论的研究包括微观研究(单个文本内部的重复现象)和宏观研究(文学史内部),但都属于文学内部研究。“互文性”是文学活动的特点,一切文学作品皆具互文性,这是文学创作或文学作品呈现出的一种普遍现象,还没有深入到文学发生学的意义上。“互文性”理论不仅仅是一种文学新论,也是文化批判的工具,它的运用范围更加广泛,虽然一些专著都是从文学研究的角度讨论“互文性”的(例如蒂费娜·萨莫瓦约的《互文性研究》、李玉平的《互文性——文学理论研究的新视野》、王瑾的《互文性》等),但是“互文性”理论在文化研究领域能更充分地释放理论初设的锋芒和活力。
如前所述,我们发现米勒的“重复”理论和“互文性”理论在学理上存在着本质上的相通之处,但是在运用范围上表现出差异,米勒的“重复”理论是纯粹的文学内部研究,“互文性”则将文学研究拓展至文化研究。在具体的理论实践中,“重复”理论和“互文性”理论表现出了与其理论预期不同的结果,比较二者具体的理论运用,或可为当今文学理论界热议的文学研究与文化研究的关系提供有益的借鉴。
米勒将“重复”理论运用于研究英国几位著名作家的七部小说,分别是康拉德的《吉姆爷》、艾米丽·勃朗特的《呼啸山庄》、萨克雷的《亨利·艾斯芒德》、哈代的《德伯家的苔丝》和《心爱的》、弗吉尼亚·伍尔夫的《达罗卫太太》和《幕间》。米勒分别分析了七部小说中的“重复”现象,并由重复现象的多义衍生推导出一系列普遍的人的深层精神结构或行为结构,或者作者无意识进行的、不可改变的写作结构,例如由《吉姆爷》推断出人们始终生活在“对于一切正直行为的神圣原动力的怀疑”之中;《呼啸山庄》体现了符号自相矛盾的逻辑特性——“在激增着的分裂和再分裂中复制着自身”;《亨利·艾斯芒德》显示了人的“间接的欲望”的心理机制,即人的欲望总是“闪现在其他人的欲望中,其他人的权威使我的欲望发生效力”[26];《德伯家的苔丝》继续了柏拉图的思考——每个男人和女人“都重复着再次回到仿佛失去了的原始整体中去这一失败的尝试”[27];《心爱的》说明了所有的爱都带有自恋的影子,“它是自我对自身之爱的转移”[28];《德伯家的苔丝》和《心爱的》共同说明了“重复”之于哈代写作的重要意义,哈代的小说是无数重复之历史中的一环,且哈代无法被迫中止重复;《达罗卫太太》直截了当地揭示了这种可能性,即“叙述中的重复展现了和谐、储存这样先验性的精神王国,展现了死者永久复活的王国”[29]。总之,我们从米勒对重复理论的运用中发现了一系列建立在“尼采式重复”之上的“柏拉图式重复”,即差异性重复背后运行着普遍性的、多样复杂的人的“精神王国”(预先存在的“原型”)。这个现象似乎与米勒解构批评的指向并不相符(即文本意义指向无穷可能性与潜在多样性),并且与米勒对第二种重复形式浓墨重彩的强调相违背。
其实不然,米勒运用“重复”理论解读文学作品,得出一个个关于人的深层心理结构是有据可循的。首先,米勒的“重复”理论与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学的“创伤”理论颇为相似,米勒毫不避讳这一点,他认为弗洛伊德对歇斯底里的创伤的解释就是两种重复形式之间关系的生动例子,“这一精神创伤既不存在于首次的体验中,也不存在于第二次的体验中,而是存在于两者之间,存在于两个不透明的相似事件之间的关系中”[30]。具体到文学批评,文本中种种相异的重复现象显示了“更深层的相似”,在米勒看来,这更深层的相似有赖于人类数千年来本能地抱有的基本的形而上的信仰。米勒深刻地分析了七部小说中相互纠缠、瓦解、掩埋的两种重复形式样态,并得出一个个存在于两种重复形式之间的、先于两种重复形式存在的同一性原则,即人的精神原型。其次,如前所述,米勒的“重复”理论是纯粹的文学批评术语,仅适用于文学内部研究,并不指向文学的内部世界与广阔外部世界之间的“重复”或“相似”,因此,米勒在运用“重复”理论对文学作品作出的终极解读并不向外投射,只能无限地观照文本本身,观照文本中通过种种重复现象体现出来的人的深层精神结构或无意识的信仰。这些导致米勒运用重复理论进行的文学批评实践带有极强的原型批评(或结构主义)的色彩,原型本身就是“作家们反复地运用因而形成约定俗成的东西”[31],它依赖于“重复”。
反观“互文性”理论在文学领域的实践运用,情况就复杂得多了。“互文性”理论的文化批判力量主要体现在文学创作上,比如女性写作、后殖民主义写作等一些曾经被视为或现在被视为“边缘”的群体写作。女性写作以改写、重写、逆写男性作家创作的经典作品,对抗男权话语和菲勒斯中心主义;后殖民文学通过利用和改造西方经典作品,消解西方中心主义、争取民族话语权。在文学批评和文学阅读领域,“互文性”理论的文化批判功能却并未实现,甚至走向与该理论致力于“消解作者中心”的相反道路。在文学批评领域,“互文性”理论极易流于对不同文本的影响研究的传统路径,并没有超出传统的比较文学的影响研究模式,因此并没有加深文本意义的阐释力度,“往往停留于对两个或多个文本之间关系的比较研究,这种阐释不过是挂了‘互文性’的名头,没有借助‘互文性’引发出新的意义空间”[32]。“互文性”理论运用于文学批评时,并没有通过向文化领域的延伸而引发新的意义。当然这不是全部的,但是“互文性”理论在文学批评领域确实没有发挥出该理论自产生起就预设的深度和锋芒,究其原因是“互文性”理论在发展过程中不断衍生出众多复杂的,甚至相反的含义,比如“消解作者”与“跨文化”之间。巴特在“互文性”理论的发展上功不可没,他明确提出“作者已死”“可写的文本”“不及物写作”等概念,消解作者在写作和阅读中发挥的中心作用,强调写作行为本身和读者的作用,“作家不再是写什么东西的人,而是绝对地写作的人”[33]。自此之后,“消解作者”成为“互文性”理论的题中之意,程锡麟将其作为与传统文学研究方法(尤其是“影响研究”)的主要区别,“传统的文学研究以作品和作者为中心,注重文本/前文本作者的作用;互文性理论则注重读者/批评家的作用”[34]。
与此同时,“互文性”理论作为“文学研究”与“文化研究”沟通的途径,不可避免地将“文学研究”引向“文化研究”,乔纳森·卡勒更是肯定每个文本都是社会文本、文化文本、体裁文本的统一体[35]。“文化研究”不可避免地引入“作者”,以国内对“互文性”运用最广泛的翻译研究为例(仅知网中“互文性与翻译”的论文就有几百篇),“互文性”视域下的翻译研究强调充分了解原作作者的写作背景、言语风格、思想特点及其所代表的文化,充分挖掘蕴含在语词中的“互文性”,使翻译与作者及其代表的文化实现“互文”关系,无限度地接近作者原意或文本原意依然是翻译最本质的内在要求,“互文性视域下的以文本为轴心生发的作者、读者、译者之复杂思维、心理以及各自所承载的互文记忆的多重主体互动,才是翻译活动的核心所在”[36]。对于承载着作者联想、记忆、心理素质的文本,译者要“入乎其内,出乎其外”,“在理解与阐释、吸收与选择、创造与变异的过程中进行跨越时空的互文性转换”[37]。个体是文化的物质载体,这是毋庸置疑的,“文化研究”与文化承担者(作者)是不可分离的,从这个意义上说,“互文性”理论的“消解作者”和“挺进文化”是一对悖论。
作为连接文学研究和文化研究的方法,“互文性”理论的内涵有诸多相互抵牾的地方,“互文性”理论的实践运用与理论初期的预设也有诸多不相合的地方,正如英国学者Graham Allen总结的那样:“互文性本身包含了历史维度,还是反历史的?互文性将文本置入历史之中,还是更加文本性地看待文本?互文性这个概念能够在实践中操作运用,还是根本没有操作的途径?……互文性的中心是什么?是作者、读者还是文本本身?互文性有助于解释实践,还是抵制解释行为?”[38]
米勒的“重复”理论和“互文性”理论在学理上是相通的,是同一性质的研究方法,它们的理论实践显示了同质性的研究方法运用于文学研究和文化研究时的不同指向,以及与理论本身的裂痕或者缝隙。米勒运用“重复”理论解读文学作品取得了显著的效果,尤其加深了对单一文学作品的阐释力度,但是对文学研究的社会意义少有裨益。作为同质的研究方法,“互文性”理论由文学研究迈向文化研究时,不但没有产生特定的理论效力,反而在理论内部产生了截然对立的理论诉求。其根本原因是文化研究内部是异质性的,在文化研究这个广阔的空间中,充斥着不同的机构、立场、意识形态……代表不同立场的团体之间相互竞争,但都强调文化形态的历史和社会语境,文本意义的多元性衍生于至关重要的历史和社会语境,个体是历史和社会的文化载体,历史和社会语境理所当然是“作者世界”的一部分。文化研究必然导致作者的回归,“作者重又回到其中。过去过早地宣布了作者的死亡。主体、主体性、自我也已返回……”[39]在文学研究领域,自俄国形式主义以来,作者就在不断消解,经新批评、接受美学、解构主义的发展,尤其是罗兰·巴特、米歇尔·福柯的相关言论,作者被彻底边缘化,或者彻底消解,这已是文学理论关于“作者理论”的既定趋势。文化研究必然导致作者的回归,从这个意义上说,很多文学研究方法(尤其是20世纪以来)在运用于文化研究时必然会发生错位、变异。文学研究者大可不必担心文化研究的“入侵”会消解文学研究的特殊性和文学性,首先,“当代文化研究对文本的重视以及用来分析文本那一套行之有效的方法,其实就来自文学研究”[40];其次,由“互文性”的理论实践看来,文化研究对源自文学研究的方法在理论的实践运用上还不成熟。从积极的方面来看,以“作者”理论为例,文化研究反而会使传统文学研究方法经历革命性、辩证性的发展,获得新的理论效力和时代适用性。
注释:
[1] J. Kristeva, “Word,Dialogue and Novel”, in Julia Kristeva,TheKristevaReader,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86, p.37.
[2] 殷企平:《重复》,《外国文学》2003年第2期,第60~65页。
[3] 丁礼明:《互文性与否定互文性理论的建构与流变》,《广西社会科学》2010年第4期,第89~92页。
[4] [美]J.希利斯·米勒:《小说与重复——七部英国小说》,王宏图译,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3页。
[5] R. Barthes, “Theory of the Text”, in R. Young,UntyingtheText:APost-structuralistReader, London: Routledge & Kegan Paul, 1981, p.39.
[6] [美]J.希利斯·米勒:《小说与重复——七部英国小说》,王宏图译,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7页。
[7] [美]J.希利斯·米勒:《小说与重复——七部英国小说》,王宏图译,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8页。
[8] [美]J.希利斯·米勒:《小说与重复——七部英国小说》,王宏图译,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11页。
[9] [法]蒂费娜·萨莫瓦约:《互文性研究》,邵炜译,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1页。
[10] [俄]巴赫金:《对话、文本与人文》,白春仁、晓河译,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1998年,第177页。
[11] J. Kristeva,“Word, Dialogue and Novel”, in J. Kristeva,TheKristevaReader,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86, p.37.
[12] R. Barthes,Image-Music-Text, London: Fontana Press, 1977, p.159.
[13] H. Bloom,PoetryandRepression:RevisionismfromBlaketoStevens, New Haven and London:Yale University Press, 1976, p.3.
[14] H. Bloom,TheAnxietyofInfluence:ATheoryofPoetry,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7,p.30.
[15] [美]J.希利斯·米勒:《小说与重复——七部英国小说》,王宏图译,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23~24页。
[16] [美]韦勒克、沃伦:《文学理论》,刘象愚,等译,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17年,第129页。
[17] [美]J.希利斯·米勒:《小说与重复——七部英国小说》,王宏图译,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7年,前言第7页。
[18] 李玉平:《互文性——文学理论研究的新视野》,北京:商务印书馆,2014年,第69页。
[19] [美]希利斯·米勒:《解读叙事》,申丹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55页。
[20] [美]希利斯·米勒:《解读叙事》,申丹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52页。
[21] [美]希利斯·米勒:《解读叙事》,申丹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45页。
[22] [法]蒂费娜·萨莫瓦约:《互文性研究》,邵炜译,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13页。
[23] [美]J.希利斯·米勒:《J.希利斯·米勒文集》,王逢振、周敏主编。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6年,第107页。
[24] H. Bertens, D. Fokkema:InternationalPostmodernism:TheoryandLiteraryPractice, Amsterdam and Philadelphia: John Benjamins Publishing Company, 1997, p.249.
[25] 李玉平:《互文性——文学理论研究的新视野》,北京:商务印书馆,2014年,第2页。
[26] [美]J.希利斯·米勒:《小说与重复——七部英国小说》,王宏图译,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93页。
[27] [美]J.希利斯·米勒:《小说与重复——七部英国小说》,王宏图译,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154页。
[28] [美]J.希利斯·米勒:《小说与重复——七部英国小说》,王宏图译,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181页。
[29] [美]J.希利斯·米勒:《小说与重复——七部英国小说》,王宏图译,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228页。
[30] [美]J.希利斯·米勒:《小说与重复——七部英国小说》,王宏图译,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11页。
[31] 吴持哲:《诺思洛普·弗莱文论选集》,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第341页。
[32] 金永兵:《当代文学理论范畴导论》,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198页。
[33] R. Barthes, “To Write: An Intransitive Verb”, in P. Rice and P. Waugh,ModernLiteraryTheory,AReader, London: A Hodder Arnold Publication, 2001, p.82.
[34] 程锡麟:《互文性理论概述》,《外国文学》1996年第1期,第72~78页。
[35] [美]乔纳森·卡勒:《结构主义诗学》,盛宁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年,第210页。
[36]关海鸥、徐可心:《模因论与互文性:文学翻译研究新视野》,《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1期,第97~100页。
[37] 秦文华:《翻译研究的互文性视角》,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6年,第3页。
[38] G. Allen,Intertextuality, London: Routledge, 2000, p.59.
[39] [美]J.希利斯·米勒:《重申解构主义》,郭英剑,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第298页。
[40] 罗岗:《读出文本与读入文本》,《文学评论》2002年第2期,第85~8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