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 帅,尚友国,燕 慧
(山东省东营市现代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山东 东营 257091)
畜产品质量安全是食品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膳食结构的改变,人民群众对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越来越高,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日益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为摸清东营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为下一步提升监管工作水平、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市奠定基础,近期,笔者对全市有关工作进行了调查研究,并提出几点对策建议。
1.1 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得力 市、县畜牧部门高度重视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把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一项极端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成立领导小组,抽调精干力量,完善工作措施,形成工作合力,有力地保障了畜产品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从制度层面入手,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修订了养殖场监管、畜牧投入品监管、动物产地检疫、屠宰检疫、检疫申报等制度,制订了应急预案,设立了监督举报电话,并将制度落实情况与政策扶持挂钩,保障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1.2 总体形势稳定,安全水平稳中有升 近年来,全市畜牧系统积极推行标准化生产,实施源头监管与过程控制相结合,突出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监管,深入开展畜牧标准化示范场创建。目前,全市国家级、省级示范场分别发展到18 家和87 家。积极开展“食安山东”畜牧品牌创建,全市通过绿色认证畜产品1 个、无公害认证畜产品59 个。积极开展鲜鸡蛋“双证制”管理试点工作,垦利瑞翔家禽养殖有限公司出具或使用产品合格证在全省占比达到50 % 左右,借此与京东、天猫、拼多多等网络销售平台合作,畅通了网上销售渠道。
1.3 监管措施到位,专项治理有效 把建立健全监管巡查制度作为畜产品质量安全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实行饲养监管、产地检疫、屠宰检疫、调运管理“四关”联动,落实各项监管措施,确保了畜产品安全。持续加大对畜牧投入品的监督管理,深入开展兽药生产经营企业GMP、GSP 标准化认证等活动。制定出台年度综合整治方案,日常组织开展“瘦肉精”、兽用抗菌药及兽药残留、生猪屠宰监管、生鲜乳违禁物质等专项整治行动和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并结合重大节日、关键时间节点,强化监管措施,提高应急能力,切实做好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2020 年,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434 人次,检查畜牧生产经营企业1 235 家,排查各种隐患12 处,发放宣传资料5 000 余份。
1.4 实行准出制度,严把入市安全 市、县两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强化监管措施,认真落实动物卫生区域化监管责任,督促养殖场(户)、屠宰场履行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指导养殖场户建立健全养殖档案、免疫档案。严格落实动物检疫申报制度和到现场或指定地点检疫制度,依法做好畜禽屠宰检疫工作,规范检疫出证,做到出栏畜禽应检尽检。严把畜产品准出条件,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畜禽产品不得出场,不得进入市场。强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由县区畜牧部门、保险公司、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三方联动做好核查监管,坚决杜绝病死畜禽流入市场。
1.5 深化监督抽检,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在配合省畜牧兽医局开展无公害畜产品监督抽检、生鲜乳监督抽检、畜产品监督抽检、禽蛋风险抽检、动物毛发“瘦肉精”风险监测、饲料抽检、兽药抽检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市级、县级监督抽检和风险抽检,并根据检测结果指导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从而有效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全市畜产品检测合格率达到98 % 以上。市县两级均设有畜牧兽医检测检验机构并通过省级兽医实验室资质认证,市畜牧兽医检测检验中心还通过了省级计量认证。
2.1 个别生产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 当前,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仍不到位,警示作用不强。个别畜牧业生产经营者法律意识、道德诚信意识低下,违法添加、滥用抗生素事件时有发生,加之违法添加物种类繁多,使用方法不断翻新、且更加隐蔽。
2.2 投入品流通方式多元化,监管难度大大增加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的流通由原来的厂家-经销商-养殖户模式变为厂家通过物流直接进入养殖户,且近年来网络销售异军突起,相关违法行为隐蔽性很强,监管难度越来越大。
2.3 快速检测技术落后,现场取证查处困难 违法添加、兽药残留等违法行为需要专业检测手段,现行定量检测耗时较长,而仅凭肉眼或有限的仪器设备又很难对违法事实定性。特别是经营使用环节违法查处难度很大,比如对抽检不合格的畜产品,只有依据检验报告进行处罚,而等正式检验报告出来后再去查处,该产品往往早已被处理完毕,为后续执法工作增加了难度。
2.4 基层监管力量有待加强 近年来,随着畜牧业的快速发展,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面广量大、任务繁重,前几年虽然通过加挂牌子建立健全了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但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机构、编制和人员的问题。同时技术力量也不够,存在着检不出、检不准的问题,难以适应新形势下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需要。
3.1 加强宣传,做好培训 通过多种途径,采用多种形式,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加强畜牧业投入品生产使用、养殖管理规定、强制性技术规范等有关畜产品质量安全要求的培训,使广大畜牧从业者遵法守法、规范生产,使各级畜牧部门管理人员目标明确、依法监管,营造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和管理良好氛围。
3.2 加大投入,加强监管 加大对畜禽标准化养殖示范、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抽检、质量检测体系建设、质量追溯体系建设、执法监管条件等方面的资金投入,争取各级财政建立切实可行的稳定的长效投入机制。加强基层监管机构建设,着力解决监管机构和人员不足的“最后一公里”问题。
3.3 大力推进生态健康养殖方式的转变 从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入手,积极推行标准化生产,提高规模化饲养程度,提高畜禽饲养水平和动物防疫水平。从加大标准推广应用力度入手,积极建立畜禽养殖标准化体系,提倡健康养殖、清洁养殖、生态养殖。从完善制度入手,积极推行养殖企业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制度,产地产品检测及准出制度,把好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关。
3.4 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 建立实施有奖举报制度,设立专项举报奖金,激发社会公众的监督积极性,使不法之徒不敢铤而走险,违法犯罪。建立畜产品生产经营者信用档案,定期开展诚信评价,督查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守法经营、诚信经营。推行违法企业、问题产品“黑名单”制度,公开曝光负面典型,加大失信惩戒力度。
3.5 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的整治力度 深入组织开展“瘦肉精”等违禁添加物、生鲜乳质量安全、畜牧投入品市场专项整治等行动,继续加大对畜禽养殖场、生鲜乳收购站及运输车辆、畜牧投入品市场等重点领域的监管。针对非法生产、制售、使用非法添加物,非法出售、贩运、加工病死畜禽、私屠滥宰等隐蔽性强、危害性大的违法行为,及时移交公安、司法等部门,依法从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