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永涛
鞍山钢铁公司(简称“鞍钢”)是新中国第一个恢复建设的大型钢铁联合企业和最早建成的钢铁生产基地,被誉为“中国钢铁工业的摇篮”“共和国钢铁工业的长子”。总部坐落在辽宁省鞍山市。20 世纪60 年代初,因出了一个“鞍钢宪法”而闻名海内外。
20 世纪50 年代,中国实行向苏联“一边倒”的政策,苏联的一长制企业管理方式和一整套管理制度也被引进到了中国。当时鞍钢有大批苏联专家和从苏联学习回来的一批干部,在企业管理上常用苏联最大的钢铁企业马格尼托哥尔斯克钢铁联合企业(简称“马钢”)的一整套规章制度,包括一长制、专家治厂和各项专业管理制度。马钢执行规章制度非常严格,视制度为法律,因此人们称之谓“马钢宪法”。应该说这套制度具有一定的科学性,但过于繁琐和死板,加上官僚主义集权化的一长制,对工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很大的限制。可在当时,苏联的经验就是圣经,没有人敢于提出半点怀疑。然而到50 年代末、60 年代初,中苏两党论争已近公开化,学习苏联经验变为批苏修,于是“马钢宪法”不受待见了。广大基层干部、工人和工程技术人员也对长官意志、一言堂产生反感,尤其对苏联式“一长制”不满,希望有一种人性化、科学化、民主化的管理方式。“鞍钢宪法”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产生的。
50 年代末,鞍钢初轧机产能不足,成为提高鞍钢产量的瓶颈。为解决钢产量瓶颈,就想对苏联引进的乌拉尔重型厂1150 初轧机进行超压下实验。但对苏联规程的修改要冒很大的风险,如果出了事故,将要负法律和政治责任。好在当时老工人出身的二初轧厂厂长、劳动模范孟泰,对初轧机超压下实验非常支持,他对主持试验的年轻技术员十分信任,说“你们放心大胆地干吧,出了事我来担着”。在孟泰的支持下,技术人员与工人一起进行超压实验。实验结果,初轧机的年产量由180 万吨增至320 万吨,几近翻番。经验推广到鞍钢全公司,各厂纷纷响应,从而掀起了一场群众性的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活动(简称“双革”)。其实这种超压实验带有一种冒险性,但确实带动了鞍钢的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也体现了“两参一改三结合”的做法。这一经验推广到鞍钢全公司,各厂纷纷响应,一场群众性的双革活动开展起来,并取得了一系列成果。
1960 年3 月11 日,由兼任鞍山市委书记的鞍钢总工程师马宾执笔,以鞍山市委名义给中央递交了《关于工业战线上的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运动开展情况的报告》,主要讲鞍钢双革情况。毛泽东主席看了极为高兴,迅即作了批示,并以中央名义转发全国。批示全文如下:
“鞍山市委这个报告很好,使人越看越高兴,不觉得文字长,再长一点也愿意看,因为这个报告所提出来的问题有事实,有道理,很吸引人。鞍钢是全国第一个最大的企业,职工十多万,过去他们认为这个企业是现代化的了,用不着再有所谓技术革命,更反对大搞群众运动,反对两参一改三结合的方针,反对政治挂帅,只信任少数人冷冷清清的去干,许多人主张一长制,反对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他们认为‘马钢宪法’(苏联一个大钢厂的一套权威性的办法)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这是一九五八年大跃进以前的情形,这是第一阶段。一九五九年为第二阶段,人们开始想问题,开始相信群众运动,开始怀疑一长制,开始怀疑马钢宪法。一九五九年七月庐山会议时期,中央收到他们的一个好报告,主张大跃进,主张反右倾,鼓干劲,并且提出了一个可以实行的高指标。中央看了这个报告极为高兴,曾经将此报告批发各同志看,各同志立即用电话发给各省、市、区,帮助了当时批判右倾机会主义的斗争。现在(一九六〇年二月)的这个报告,更加进步,不是马钢宪法那一套,而是创造了一个鞍钢宪法。鞍钢宪法在远东,在中国出现了。这是第三个阶段。现在把这个报告转发你们,并请你们转发所属大企业和中等企业,转发一切大中城市的市委,当然也可以转发地委和城市,并且当作一个学习文件,让干部学习一遍,启发他们的脑筋,想一想自己的事情,在一九六〇年一个整年内,有领导地,一环接一环、一浪接一浪地实行伟大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城乡经济技术革命运动”。批示中提出了“鞍钢宪法”一词,从此响遍了中国。毛泽东将鞍钢经验称之为“鞍钢宪法”,是针对“马钢宪法”而言,并非真的说它是宪法那样神圣不可侵犯。
不过从毛泽东的亲笔批示中,很难理解“鞍钢宪法”具体指什么?鞍山市委的报告,主题是讲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但并没有出现“两参一改三结合”的表述,也没有工人参加管理、改革不合理的规章制度等方面的内容,更没有提出一套完整的企业管理办法。也就是说,如果说这份报告便是“鞍钢宪法”,那么,其主要内容讲的虽然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但所归纳的主要经验不是“两参一改三结合”。
毛主席的批示,两天后即在鞍钢传达。两个月后,冶金部在鞍山召开了现场会议。会上,鞍山市委第二书记、鞍钢党委第一书记兼经理袁振,代表鞍钢党委发言说:“鞍钢宪法的基本内容,就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政治挂帅,坚持大搞群众运动,坚持不断革命,坚持总路线、大跃进。鞍钢宪法是毛泽东思想在经济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无产阶级办企业的根本路线”。辽宁省委书记李东冶在会上也专门作了论述,他说:“鞍钢宪法的实质是什么呢?中央批示中指出,实质是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的问题,就是党的领导,政治挂帅,大搞群众运动”。他还认为:“马钢宪法是什么?一不要党的领导,二不要群众运动,三是单纯技术观点”。从鞍钢的书记、经理和辽宁省委书记所理解的“鞍钢宪法”,主题是反右倾、鼓干劲,政治挂帅,群众运动,实行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当时,庐山会议刚结束不久,在全国都在反右倾的政治形势下,这样的理解完全正常,只是没有将“两参一改三结合”作为重点。
后来推广“鞍钢宪法”时却将“两参一改三结合”作为主要内容了。这是因为毛主席批示中提到了“两参一改三结合”,加上当时全国都在开展“双革”运动,也有企业创造了类似经验。早在1958 年前,济南一个百余人的公私合营小厂成记面粉厂,为了精简干部、提高生产效率,最先实行了“两参一改”这一措施。随后,黑龙江省北安市的一个大型国营企业庆华工具厂,也以“两参一改”制度为中心,全面提高了企业的管理水平。时在中央三办工作的李立三首先发现并向中央推荐。1958 年4 月18 日,中共中央批转了黑龙江省委《关于工业企业干部参加劳动,工人参加管理及实行业务改革的报告》,李立三起草的中央批语中指出:“北安国营庆华工具厂的经验,是一项具有重大意义的创举,……是对于企业管理的一项重大改革和提高,是完全符合社会主义企业的管理原则的。这项经验应当在全国一切具有条件的工业企业中加以推行”。一周后,《人民日报》就刊登了黑龙江省北安市庆华工具厂改革企业管理的经验,向全国介绍。后来又有建华机械厂“两参一改”的经验,加上长春第一车厂三结合的经验,发展成了“两参一改三结合”。李立三指出,把“两参一改三结合”同“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和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结合起来加以运用,并且在运用中不断充实和创造新的经验,就可以逐渐形成一套比较完整的能够贯彻执行群众路线的社会主义的企业管理制度。1959 年3 月,经中央批准在上海市召开全国工业部长会议,李立三在会上特别介绍了“两参一改三结合”的经验,号召在全国工矿企业中普遍加以推广。
“鞍钢宪法”提出之后的1960 年6 月24 日,《人民日报》发表了中共成都量具刃具厂委员会写的《新型的社会主义企业管理制度》一文,介绍了成都量具刃具厂是如何实行“两参一改三结合”的企业管理制度的经验。刘少奇为此写了编者按,强调“凡是条件已经具备的厂矿企业,应当推广成都量具刃具厂的经验,条件尚未具备的厂矿企业,则应积极创造条件,以便在不久以后也能推广”。6 月27日,中共中央工业部发出了《关于组织企业干部学习“新型的社会主义企业管理制度”的通知》,提出:“成都量具刃具厂执行和发展‘两参一改三结合’管理制度的经验,是近两年来我国在企业中贯彻执行党所确定的企业领导制度和管理制度所取得的伟大成就的典型总结”,“成都量具刃具厂的经验总结,也就是‘鞍钢宪法’的具体内容,也就是在毛泽东思想指导下所形成的领导和管理社会主义企业的宪法”。
至此,“鞍钢宪法”的内容通过中共中央工业部文件的形式,被概括为“两参一改三结合”,并得到了毛泽东的首肯,而且由于毛主席的批示命名才得以声名远扬,推向全国。
此后,“鞍钢宪法”就以“两参一改三结合”为主要内容加以推广了,即:干部参加劳动,工人参加管理,干部、工程技术人员、工人三结合攻关,开展群众性的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活动。
据当时的报道,“鞍钢宪法”出台之后,工业战线广大职工和技术人员搞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的积极性、创造性十分高涨,新技术、新工艺不断涌现。如洛阳有色加工设计院和洛阳铜加工厂研制的“三机架冷连轧可控硅供电”,郑州轻金属研究所研制的“铵光卤石法炼镁”等,这些成果不但在技术上是先进的,而且经济效益也非常显著。
还说工业战线上各级领导,通过参加集体生产劳动,认真转变领导作风,在生产第一线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密切了干群关系。有的厂矿还实行了“三三制”,规定干部1/3 参加劳动,l/3 调查研究,l/3 坚持做好日常工作,这样一来,促进了机关工作人员作风的转变,摆正了领导与群众的关系,使广大生产工人受到鼓舞。正如工人所说;“工人三班倒,班班见领导,领导带头干,群众劲更高”。不少冶金厂矿企业都建成了一个团结战斗、廉洁高效的领导班子,严格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严格党的组织纪律,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带头做遵守制度,执行纪律的模范。不少企业还特别注意发挥老工人、老劳模的作用,重大问题主动征求他们意见,重大事情主动同他们商量,碰到技术难关主动请他们出来当“诸葛亮”,使他们真正感受到自己是企业的主人。
在实践中,“两参一改三结合”制度也有了新的发展。主要表现在:在工人参加小组管理方面,小组管理的内容更加丰富了,管理范围逐渐扩大了,管理水平大大提高了,“基本实现了人人参加管理”;在干部参加劳动方面,实现了经常化、制度化,参加劳动的形式和方法也有了新的发展;在改革规章制度方面,主要是破了根据一长制原则而建立起来的一套的规章制度,建立了“两参一改三结合”的制度,根据专业管理与群众参加管理相结合、破与立相结合的原则,改革不合理的规章制度,大大减少了科室业务工作量,使干部有更多的时间深入基层,参加劳动,也为工人管好小组生产工作创造了更方便的条件;在三结合方面,领导干部、工人、技术人员(管理干部)的三结合,不只是在技术工作上党的群众路线的运用和创造性的发展,而且是企业管理工作上专业管理与群众参加管理紧密相结合的具体表现,是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政治与技术相结合的工作方法。大家认为,“两参一改三结合”制度,不仅是当时企业管理的一项根本制度和调整企业内部矛盾的一个很好的方法,而且也是广大职工学习政治、学习管理知识、学习生产技术和学习文化的一个很好的方法。
大庆油田会战之初,也学习鞍钢“两参一改三结合”的经验做法,建立了一个科技人员、干部和工人三结合的科研系统,及时解决了生产开发中遇到的各种技术难题。主要领导余秋里和康世恩在现场亲自主持召开了大会战的第一次五级三结合技术座谈会,讨论如何取好地质资料,搞清地下情况等问题。通过深入讨论,确定了必须取全取准“20 项资料、72 个数据”,做到一个不能少,一点不能错。
化工系统也和其他工业系统一样积极推广了“鞍钢宪法”,有效地促进了双革的发展。有许多这方面的典型报道。如北京化工五厂通过双革提高了离子交换树脂的质量;上海醋酸厂发挥“三结合”的作用,大打制醋工业翻身仗;辽宁一些小化肥厂落实“鞍钢宪法”,夺取化肥稳产高产等。
这些新闻报道说明,“鞍钢宪法”在全国普遍推广后,收到了一定成效。当然新闻报道可能有些夸张,实际上群众性的“双革”活动只会解决生产实践中的小改小革问题,不可能解决重大科技问题。鞍钢的“双革”确有成果,但始终没有能改变技术装备落后的状况。
推广“鞍钢宪法”时,大跃进的余温尚在,政治挂帅仍是主流,宣传、推广“鞍钢宪法”也是作为一种政治运动。所以贯彻中容易做表面文章,搞形式主义。加上又有左的影响,如工人参加管理变成了工人管理,贬低技术人员的关键作用。还有的把原有的规章制度,不管合理与否全都取消了,导致生产秩序混乱,产生了副作用。因此,总体实效不大。当中央为恢复与发展国民经济的方针,提出“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后,“鞍钢宪法”的贯彻就冷下来了,整个推广时间也就一年多。
1961 年9 月16 日,中央制定和颁发了我国第一个工业企业管理条例——《国营工业企业工作条例(草案)》(即“工业七十条”),这等于宣布了“鞍钢宪法”寿终正寝。1963 年出了大庆油田,毛泽东又提出了“工业学大庆”的号召,全国马上掀起了学大庆运动,“鞍钢宪法”从此淡出了人们视野,文革中还受到了批判,改革开放后“鞍钢宪法”再也无人问津了。
不过“两参一改三结合”这一管理形式,虽是计划经济下管理国营企业的一种探索,但符合现代关于民主管理和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和理念,应该说也是一种创造。当时,苏联专家和在华的苏联人对中国方面赋予“两参一改三结合”的巨大意义极不以为然,他们根本不认为此举有助于消除“体力劳动与脑力劳动的差别”,能推进企业技术进步。可美欧日等发达国家管理界和企业界对此却十分欣赏,充分肯定“两参一改三结合”这一管理形式,并加以实际应用,取得了很好效果。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罗伯特·托马斯教授评价说:这是“全面质量管理”和“团队合作”理论的精髓。它弘扬的“经济民主”恰是增进企业效率的关键之一。日本管理学家认为“鞍钢宪法”的精神实质是“后福特主义”,即对福特式僵化、以垂直命令为核心的企业内分工理论的挑战。
20 世纪60 年代后,日本企业开始了对“鞍钢宪法”的研究,许多大企业在学习中都保留了鞍钢宪法“工人参加管理”,“工程技术人员、管理者和工人在生产实践和技术革新中相结合”的内容。日本的“丰田生产方式”,就是工人、技术人员和管理者的“团队合作”,不固守僵化的技术分工,随时随地解决“无库存生产方式”中出现的问题。日本的QC 小组的活动,始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企业的质量培训教育。当时,参加培训的工人每12 人组成一个质量控制圈小组,学习结束后,小组以从事各项质量问题的改进为课题开展活动,并逐步形成了一整套规范的制度。日本的质量管理专家石川馨曾说:“日本的QC,实际上也借鉴了中国的‘鞍钢宪法’”。上世纪七十年代,日本的丰田管理方式,日本的全面的质量管理和团队精神实际上也是“两参一改三结合”,充分发挥劳动者个人主观能动性、创造性。原新日铁社长稻山加宽先生也说,我办新日铁就是学习了“鞍钢宪法”的办法,学习了“两参一改三结合”。改革开放后中国管理界组团到日本考察管理时,他们就说我们是学你们鞍钢宪法的做法,真令人尴尬。
20 世纪70 年代以来,美国开始了向“后福特主义”的转变。而“全面质量管理”“无库存生产”,恰恰旨在发挥每个劳动者的主动精神。1983 年以后,美国修改了公司法,取消了股东是企业的唯一所有者的概念,要求管理者不仅要对股东负责,而且要对广大的“利害相关者”负责,而劳动者是“利害相关者”中的主要成员。美国通用汽车公司每个团队负责人和各级管理岗位均配备两人,一人由高层管理者选定,另一人由工会选定。这也许是受“两参一改三结合”的影响所致。
瑞典的Volvo 汽车公司,为了发挥“团队合作”的效率优势,于1988 年开始,将“装配线”改造为“装配岛”,使工人不再像从前那样在装配线上重复单一的枯燥劳动,而是8 至10 人一组,灵活协作,组装整车。
这些都体现了“鞍钢宪法”“两参一改三结合”的做法,真是墙内开花墙外香。实践证明,科学是没有阶级属性的,也是不分国界的。管理科学也不例外。对“两参一改三结合”这样一种民主管理方法,在资本主义企业中,没有党的领导,不讲政治挂帅,也不搞群众运动,照样取得了丰硕成果。当然,国外搞民主管理,并不是为了发挥工人阶级主人翁作用,而是行为科学的指导,以人为本的思想,也是人性论的体现。人家只是借鉴了我们的形式,而不是学习我们所强调的政治性内涵。不过仍可以认为,这是中国管理经验对世界管理的一种贡献。遗憾的是,一贯强调工人阶级是主人翁,要依靠群众、走群众路线的我们,却把自己倡导的“鞍钢宪法”束之高阁了,确实令人惋惜。
“鞍钢宪法”从提出至今已过去半个多世纪了,虽然早已淡出了人们的视野,但对“鞍钢宪法”的争论却依然存在。在改革开放四十多年的今天,仍有截然不同的评价。有的认为“鞍钢宪法”是当前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有的则认为,现在再提“鞍钢宪法”,就是否定改革开放,要回到六七十年代的老路上去。笔者认为,这些观点都太绝对化,未免偏颇。“鞍钢宪法”的实质是赋予科技人员和工人行使企业的管理权,也是肯定工人的创造力和科学技术对社会生产的推动力。资本主义国家都认为,“鞍钢宪法”体现了民主管理和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而声称工人阶级是领导阶级、职工是企业主人翁的我们,“鞍钢宪法”却销声匿迹了。现在不光是民营企业,就连国有企业,“职代会”都已不见踪影,既不强调职工是主人翁,也不搞“两参一改三结合”。一些央企的高管们,坐在凡人免进的豪华办公楼里,西装革履,高高在上,享受着高薪高福利,哪里还能和工人打成一片?怎么指望这些人能一心一意办好国企?笔者认为,“鞍钢宪法”不能说就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但在深化改革中,国企确实需要学学“鞍钢宪法”,这不是要回到过去的老路,搞政治挂帅、群众运动,而是汲取“鞍钢宪法”的科学内涵,搞好国有企业。所以,现在中国的管理界和企业界应该认真考虑,在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的今天,如何继续推行“两参一改三结合”这一有效的管理方法,这在当前有相当的现实意义。
意义之一,有利于发挥工人的主人翁作用,调动职工积极性。“鞍钢宪法”总的出发点是依靠党,依靠工人阶级,依靠广大职工群众。工人阶级是企业的主人,这是社会主义企业的本质特征。特别是国有企业更是如此。而现在企业里,不管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工人都处于被雇佣的地位,说解雇就解雇,哪里还有积极性?员工没有积极性,又怎能办好企业?现在国企深化改革中,有人提出员工持股的想法,这可能是一种办法,但必须从思想上把员工当主人翁,真心实意依靠员工办企业,才能调动员工的积极性。而工人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一旦得到发挥,会做出意想不到的成就来。“鞍钢宪法”要实行“两参一改三结合”就是将干部、管理者、知识分子和工人捆梆在一起,形成了一个利益共同体,从而可以调动所有人的积极性。
意义之二,有利于实现民主管理,提高管理水平。民主管理是现代企业管理的发展趋势。“马钢宪法”主张“专家治厂”,这是对专家权威的肯定,也是对职工的鄙视。上世纪50 年代后期,广大基层干部、工人和工程技术人员已开始对“一长制”不满,迫切需要一种人性化、科学化、民主化的管理方式取而代之。而现在的企业里,一长制又在抬头,一把手说了算,长官意志,一言堂等官僚主义行为盛行,没有想让员工参与管理。这与现代企业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背道而驰。没有员工的积极参与,企业管理必然漏洞百出。近年来化工系统安全事故频出,不能不说与之有极大关系。所以让职工参与管理,实行民主管理,是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的有效方法。
意义之三,有利于开展群众性“双革”活动,促进企业技术进步。工人处于生产第一线,最了解生产中的存在问题,但解决问题需要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参与。因此实行“三结合”进行技术革新是一种极好的方式。技术人员真正从事技术岗位工作,有了用武之地,而且受到领导、工人的尊重,可以激发极大的创新热情。而干部参加劳动、工人参与管理,密切了关系,有了共同语言,才能真正开展群众性的双革活动,并取得良好效果。但现在企业不提“三结合”了,也很少开展群众性双革活动了。这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经济建设工作不能再像大跃进时那样搞大轰大翁的群众运动,但必须依靠群众,走群众路线,这是我党的优良传统。现在有的企业领导早把群众路线丢脑后了,连生产现场都不去,这不应该是改革开放应有的结果。我们化工企业现在总体技术水平不高,存在产品质量差、物质消耗高、安全隐患多、工艺技术落后等诸多问题,迫切需要通过“两参一改三结合”,开展群众性的双革活动加以解决。当然还需要加大科研投入,联合科研院校,大力进行技术创新。
意义之四,有利于实现企业管理扁平化,提高管理效率。现在我国内资企业的管理层次普遍太多,尤其是国有企业,一个大型企业集团,从最高层的董事会到最基层的车间班组,至少有七八层,多的有十几层,集团和分公司两级处科室都有一、二十个,部门林立,人员众多,分工过细,人浮于事,效率低下。机构设置国企比民企多,民企也比外企多。管理人员像政府官员一样,坐在办公室里,“一杯香茶一支烟,一张报纸看半天”;高管从不下现场,只靠听下面汇报作指示,官僚主义十足。信息传递、反馈极其缓慢,而且失真。这怎么能办好企业?现代组织管理的方向是扁平化,尽量减少管理层次,以提高管理效率。这除了要求发展信息化,使信息传递及时通畅外,还要靠干部深入基层,及时了解掌握第一手资料。日本企业的管理干部,上班时间主要在生产现场调查研究,不但要了解生产中的情况,还要研究改进措施,比一线员工还辛苦。八十年代吉化公司领导班子坚持下车间,“工人三班倒,班班见领导”。这些好传统应该继承和发扬。所有内资企业,特别是国企,都需要大幅度精简机构,减少管理人员。对此,“两参一改三结合”也是一剂良方。
意义之五,有利于形成团结协作的良好氛围,营造优秀企业文化。实施“鞍钢宪法”,企业可以建成名副其实的社会主义和谐企业。像20 世纪50 年代那样,开展你追我赶的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形成团结协作、积极向上的人际关系,培养一个好的作风,建立良好的信誉,这才能营造出优秀企业文化。现在企业都认识企业文化的重要,但大都停留在口头上。提出了一些口号就算有企业文化了,实际上企业文化并没有真正形成。必须培养团结协作的良好氛围,才能营造优秀企业文化,实行“两参一改三结合”则是一条捷径。
意义之六,实行“两参一改三结合”,可以监督干部,防止发生腐败。现在公司里有党委、纪委,还有董事会、监事委,但腐败案例仍层出不穷,央企高管频频落马。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缺少群众监督。真正实现了科学管理和民主管理。管理干部生活在群众中,工人活跃在管理上,管理活动公开透明,置于群众监督之下,各种污七八糟的事就会失去藏身之所,从而使各级管理干部不敢腐败,也不能腐败。
总之,“鞍钢宪法”在历史上曾经起过积极作用,在国内外都产生了巨大影响。在提倡学习借鉴国外先进管理经验的今天,对于这样一个我们自己创造的优秀管理方式,应该继续加以推广应用,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