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葳,焦艳鹏
(1.天津大学图书馆,天津 300072;2.华东政法大学,上海 200042)
图书馆是人类文化的重要载体。图书馆事业是文化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什么是图书馆精神?图书馆具有怎样的精神气质?图书馆或图书馆事业中蕴含着人类的哪些精神?这些精神如何与人类所追求的精神价值契合在一起,图书馆工作或图书馆的工作机制设计中应如何体现图书馆精神,这些都是值得学术界认真回答的重要问题。
如同每一座庙堂都不会拒绝每一位信徒一样,图书馆天然地蕴含着一种平等精神。为苍生黎民计,为国家与社会发展计,图书馆在一定意义上如同赈灾的“粥饭”,温暖着每一位伸出颤抖之手的精神与文化匮乏者。曾有一位打工者,在数年时间内,在东莞市图书馆读各类图书上千本[1]。在现代世界,掩映于高楼大厦之中的图书馆,如沙漠之中的金字塔,为读者带来了文化的感召与心灵的慰藉。
图书馆所具有之“平等精神”,本质在于知识天生所具有的平等性质[2]。世上万物,唯有光阴与知识不可垄断。图书馆所存储之物乃人类之知识与精神文化产品。知识,无论是科学知识还是精神文化产品,自其公开出版后,皆为人类之公共产品,皆属于历史与全人类。莫高藏经、云冈掩佛,人类之精神文化绵延不绝,盖与图书馆具有同等性质之堂舍场馆有密切联系。历千年风霜,越前朝后代,各种类型之图书馆保存了人类的精神文化载体,被后人平等阅之,亦应为颠扑不破之真理也。
1.2.1 图书馆的资产具有非私人性,由资产的公共性而产生了平等性
图书馆尤其是各种公立图书馆,其资产往往具有公共属性。在当今时代,无论是馆舍,还是图书资料等的购置,往往都是由公共资金所配置的,由此决定了图书馆资产的公共属性[3]。同时,需注意有些公立图书馆中典藏着一些历史典籍,这些历史典籍往往也是作为国民的共有资产而由历史传承而来的。所以整体上而言,公立图书馆的资产具有非私人属性,而具有典型的公共性,是作为国家资产或地方政府资产而纳入公共资产范畴之内的。从这个角度而言,公共图书馆的资产如同文物保护场所一样是归于全民所有的。既为全民所有,即可应对全民平等利用与使用。这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国《公共图书馆法》第四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共图书馆事业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公共图书馆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加大对政府设立的公共图书馆的投入,将所需经费列入本级政府预算,并及时、足额拨付。”
1.2.2 图书馆在本质上是公共物品,由物品的公共性而产生了平等性
公共产品或公共物品中的一些类别,如文物保护单位、历史遗迹等,是有限度对公民开放或者不开放的,但图书馆作为公共文化产品,其建造的目的在于运营,除了保管书籍与文献外,其重要功能在于开发与利用文献,成为人们在学校教育之外的一种获取知识的重要方式,因此其在本质上是一种基于公共文化产品供应的公共物品,其物品的公共性决定了在利用与使用上的公共性。基于这种公共物品属性,一般情形之下,在图书馆的开放时间内,凡一国之国民,均可持证件进入,并可在图书馆内无差别地进行文献阅览与使用,且这种预览与使用总体上应是免费的。
1.2.3 图书馆的基本服务是免费的,由服务的公共性而产生了平等性
图书馆是非营利性组织,在法律属性上属于社团法人[4]。世界各国的公立图书馆大都由政府负责运营。虽然图书馆也存在一些收费服务,但其主体运营费用是由政府承担的。我国《公共图书馆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公共图书馆,是指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收集、整理、保存文献信息并提供查询、借阅及相关服务,开展社会教育的公共文化设施。”这表明,公立图书馆属于政府经营的文化事业。各级政府主办的图书馆为各级政府的文化资产,其运营由各级政府负责。基于政府运营的图书馆,在基本业务上对用户是免费的,比如图书、报纸、期刊等的免费阅览等。对于图书出借,部分公立图书馆虽然也存在少量收费,但基本上是象征意义的收费,仅是为了督促借阅者及时归还图书等。
图书馆的上述平等精神,是指导图书馆进行工作机制设计的重要理念。平等,既意味着图书馆的开办者与图书馆的用户是平等的,也意味着图书馆的使用者之间是平等的。图书馆工作机制的设计体现“平等精神”的着力点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
1.3.1 平等精神与图书馆的外部运行
图书馆作为一种组织,是社会运行体系中的一个有机组成。作为政府所举办的公用事业单位,图书馆在外部法律关系上,与其他民事主体一样,也是平等的法律主体。从这个角度而言,图书馆尤其是公立图书馆,在用水、用电,采购图书资料、劳动用工等方面,与其他的社会组织以及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并无差异,在法律上也是拥有自身财产与在自身财产范围内承担法律责任的民事责任主体,若存在合同责任、侵权责任等法律责任,图书馆也可成为适格的法律主体,平等地与其他社会主体承担相应的责任。这表明,在整个社会运行过程中,图书馆是作为平等的一员与其他社会主体公平地参与社会运行的。
1.3.2 平等精神与图书馆的公众开放
图书馆作为公共事业单位,其所拥有的功能应该普惠性地被社会公众享有。这种普惠性地享有,一方面表现在图书馆对用户的无差别选择,即图书馆不可对用户如商场将客户分为白金、珀金等不同类别的客户一样进行分类而施以不同的待遇[5],另一方面也表现在,图书馆在开放时间、开放区域等方面不可进行差别化的设计,并保持一定的稳定性。若无消费者,商店或饭店可以选择自主歇业,随时关门,但图书馆作为公共事业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必须保持开放,哪怕没有阅览者或者只是有极少的阅览者。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国《公共图书馆法》规定,公共图书馆应在节假日保持一定的开放时间。
1.3.3 平等精神与图书馆的内部运行
图书馆的平等精神,要求图书馆既不可挑选用户,也不可在内部管理与运行中对用户进行分类或分级管理。图书馆的平等精神表明,图书馆内所有的服务、所有的资源、所有的供对外开放的区域均应对所有用户平等开放。就目前来看,公共图书馆内的服务主要有阅览与借阅两种类型,无论是电子阅览还是纸质阅览,无论是阅览报纸、期刊还是图书或其他类型的文献,均应平等开放。在对外借阅上,考虑到地域限制,在缴纳一定押金的情形下,也应无差别地对居住在一定区域内的居民平等开放。图书馆内的部分增值服务,在收费标准设置上也不应区分本地与外地户籍而进行差异化设置。
自主,是自由的延申,是指由行为者依据自己的判断、自己的主观意愿,自行做出行为与决定。有学者认为:“自由首先是精神的自由,自由精神的本质就是真理本身;自主活动是对自由自觉的活动的提升,是人的主体性活动”[6]。可见,“自主”与“独立”紧密相关。人格独立,方能自主做出行为与决定。下文将对图书馆的“自主精神”的内涵、来源及其对图书馆事业与工作的影响进行论述。
“自主精神”是“图书馆精神”的构成之一。图书馆的“自主精神”,是指图书馆的使用者(主要是各类读者)根据个人需求,在图书馆可提供服务的范围内,由自己决定如何使用图书馆的文献以及各类资源的权利。图书馆“自主精神”的主要指向是图书馆的使用者。图书馆的主要功能是向读者提供阅览与借阅服务。自主精神表明,图书馆的使用者自进入图书馆的那一刻起,其行为自由、行动自由、意志自由等应得到有效保障,而不应受到外部干预,尤其是来自图书馆方面的干预。
读者自主,也可称之为读者自由,是图书馆事业的重要原则。读者自主精神,既来源于图书馆事业的特征,也饱受文艺复兴以来所形成的自由精神的浸淫。图书资料是静态的,人的学习活动是动态的。知识是客观的,人类获取知识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活动。作为人类在学校教育之外获取知识的重要渠道与方式,图书馆模式与学校教育模式的重要差异之处在于,通过学校教育获取知识的方式是“填充式”的、“菜单式”的,在一定意义上是被动式的,而通过图书馆获取知识的方式是自主式、主动式、选择式的。
2.2.1 读者自主精神是读者作为自由的人的场域体现
2.2.2 读者自主精神与图书的知识载体的特性紧密相连
书籍是人类文明的载体。各类书籍,有的记录了知识,有的记录了历史,有的记录了情感,有的记录了人类对未来的想象。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认为图书馆中保存着真实的过往的世界、现在的世界以及未来的世界。人们进入图书馆,就如同进入了知识的海洋、文明的森林与未来的宇宙。基于图书所具有的记载整个世界的特征与特性,对于人们进入这个世界后选择是去沙滩,还是去森林,或是去未来世界,都是应被尊重的人类纯真的愿望。在图书馆的世界里,人们愿意捡起沙滩上的哪一片贝壳,以及愿意折下树林里的哪一片树叶,或者选择去哪一个宇宙空间的维度,都应是自由与自主的。
2.2.3 读者自主精神与图书馆的公共产品属性紧密关联
如前所述,图书馆是国家的公共文化产品。基于图书馆的公共文化产品属性,读者在使用图书馆时除了时间成本之外,其他的成本都是由国家负担的。图书馆不需要门票,读者不需要支付其他对价即可进入图书馆。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认为读者对图书馆的使用并不构成法律上的双务合同,除了基本义务之外,图书馆也没有权力向读者提出需按照图书馆的要求从事特定行为。由此,全世界的所有公立图书馆在自主与自由精神的指引下,读者都是有最大权利自由的,也即除了不破坏图书馆设施、资产或不打扰其他人使用图书馆之外,读者在图书馆的行为是自由与自主的,尤其是对文献的选择。
2.3.1 读者对图书馆资源使用的自由
图书馆“自主精神”的核心要义在于读者自主利用图书馆。“自主精神”在实践层面所体现的具象事实是:读者可以在图书馆开放的任何时段内进入图书馆;可以在图书馆任何开放的区域进行阅览或借阅;读者可选择读任何一本开放阅览的书籍;读者可以选择以任何方式阅读一本选定的图书,不管是精读还是泛读抑或只是翻翻目录、看看插图等;读者可以摘录、复印或以拍照等方式复制任何公开的图书资料,也可以下载保存任何公开的电子文献等。读者的上述行为不受任何人的干预而自由做出、自由行使。由上可知,读者在图书馆内的针对图书文献资料所作的所有行为都是自由与自主的,都不应受图书馆工作人员以及图书馆内的其他人员的任何干预。
2.3.2 图书馆对读者行为的弱干预性
这些乐手中,樟树年最高。一千岁,对人来说,实在太长,要十几代人的接力才能活出它的模样。十几代前的祖先,对后人来说,只是一个概念,甚至连概念都是模糊的。一般情况下,人能够记住的不过四代,再往前,或许只是家谱上的一个符号罢。
图书馆在设计工作机制特别是涉及读者服务工作机制时,要以弱干预原则为主。所谓弱干预原则,即指,除非读者有咨询需求或读者提出了求助,非此等情形下,不应干预读者在图书馆内的阅读与阅览活动,也不得主动做出点对点推荐各类资源等介入式的干预活动。近年来,一些图书馆特别是建立了网上图书馆的图书馆,通过人工智能方式向读者推荐阅读书目的方式,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读者与图书馆之间的相对关系,不利于读者自主进行阅读选择,是不利于读者自由与自主通过图书馆获取知识的,是不应鼓励甚至应明确反对的阅读推介方式。
2.3.3 图书馆对读者自主的保障体系
基于对读者自由选阅图书以及自由进行阅读的保障,图书馆应在空间设计、硬件配置、服务管理等多个方面建立相应的保障体系。如在空间设计中,应科学合理地布局书库、书架、阅览桌椅,设置饮水间、卫生间、存包室、电话间等供读者使用的空间[8];又如在后勤保障上,应设立便利店、文具店、复印室等便利读者进行文献复制或经营记录记载用品的商店等;又如在便利检索上,应设置踩踏台凳或具备安全性能的工具梯等器具。上述资源、设施、器具应作为保障读者可自主取阅书籍的基本硬件而配置,由此构成图书馆对读者自由自主阅读的基本保障体系。
知识是体系化的。图书馆的知识保存形式与其他形式的知识存在差异的是,图书馆里的知识是系统化的。正因为图书馆的知识是系统化的,其才成为人们获取知识的重要方式,也成为图书馆精神的重要面向。
图书馆的“知识系统精神”,是指图书馆在文献采集、文献保存、文献利用等方面保持了人类知识的系统性,从而使得图书馆成为人类知识的宝库。知识系统化,是图书馆作为文献保存地与文献利用地,与其他获取知识方式的本质差异,是体现人类知识文明与阅读文明的重要维度。
图书馆的“知识系统精神”既表现为图书馆内存储的作为知识载体的文献是系统化的,也表现为图书馆内文献所记载的所有知识是体系化的。知识的系统性主要体现在:首先,在文献类型上是多元化的,如图书馆内包括了图书、期刊、报纸、学位论文、年鉴、历史典籍、政府公报等各类知识载体。其次,在载体类型上是多元化的,如纸质文献、实物档案、电子数据库、各种以电子形式存在的扫描类电子文献等。
3.2.1 知识的系统化,是人类文明正向演进的重要动力之一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其本质是知识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推动力。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其核心要义在于,作为知识体系的科学与技术转化为生产力后,在各种生产力类型中占据先导位置。知识所具有的重要特征是累计与生长效应,即新的知识与知识体系是在原有的知识或知识体系之上生长出来而螺旋上升的。从哲学意义上讲,不断生长的知识是人类文明生产的动力,也是人类文明向深度和广度上延伸的力量。知识的横向与纵向发展,使知识更加体系化、系统化,时至今日,再也找不到任何孤立的知识,而所有的知识都在网络中存在,知识不断聚类,聚类的知识不断成为系统中的要素,知识系统与知识要素之间的关联越来越紧密,体系化的知识与知识的系统化,成为人类文明正向演进的重要动力。
3.2.2 知识的系统化,是图书馆保存或利用文献的主要特征
图书馆的基本功能在于保存与利用文献。在以纸质文献为主的时代,藏书的数量与文献的丰富度,是衡量图书馆能力与功能的重要指标之一。虽然在电子图书馆大行其道的今天,图书馆之间的差异正在逐步缩小,但纸质图书所具有的巨大吸引力与纸质阅读所具有的无可比拟的愉悦体验,仍然是爱书之人所津津乐道的。图书馆以系统化的方式保存图书资料,不仅使得图书馆在形态上、形式上具有艺术美、形态美,从而具有了美学向度,而且图书资料以系统形式呈现,方便了人们对知识的相互查证,提升了知识的准确性,使得知识获取活动具有了探索、观察、比较、甄别等多形式向度,进一步增强了人们的阅读体验,使得图书馆式的阅读活动成为人类诸多精神文化活动中最具美感与获得感的活动,这也成为图书馆保存和利用文献相比较于其他文献保存形式具有差异的主要特征。
3.2.3 知识的系统化,是知识客观向度在图书馆场域的体现
系统化是知识本身所具有的客观特征。在长期的历史演进过程中,知识不断从原点而网络化生长。作为知识的载体,书籍之间也是具有彼此联系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看到图书馆的书籍虽众如繁星,但又多而有序,如同天空中的星座,成为一个个层级的系统。图书馆的知识具有系统性,既是对人类知识系统本身所具有的系统性的客观承认与表达,也是以图书资料或文献的外在系统性呈现知识本身的内在系统性的重要方式。图书馆内的书籍纵观古今,横跨科学、人文、历史、哲学、艺术等,是丰富的人类生活的纸质呈现或凝固,体现着人类对美好生活与美好世界的向往与追求,图书馆内所呈现出的系统向度,恰是人类知识与生活系统性的重要体现。
明确上述图书馆的“知识系统精神”,对理解图书馆的工作原理、运行机制、工作机制以及未来图书馆的发展等具有重要意义。概而言之,下列几个实践问题值得关注与思考。
3.3.1 保存与开发利用纸质文献仍应是图书馆的主要业务
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图书馆特别是公立图书馆在发展电子图书馆还是传统图书馆方面产生一定的动摇。由于纸质书籍的购置、管理、流通等成本较高,而一些地方图书馆经费有限,加之,受互联网发展影响,到图书馆进行书籍阅览的人数在一些地方明显下降,这也成为一些地方图书馆减少纸质图书购置的重要理由。针对这种情形,笔者的观点是,基于知识的系统性以及系统化知识所拥有的知识增量效应,图书馆尤其是各级公立图书馆仍应将保存和开发利用纸质文献特别是各类图书作为主要业务,不能因阅读人数减少而降低图书购置的预算。文献资料建设是图书馆的主要业务,纸质图书具有物理上的不可替代性,纸质阅读与电子阅读相比具有不可比拟的优势,仍应受到图书馆及各级政府与文化事业管理部门的重视。
3.3.2 保持文献建设的系统性、体系性、可查证性是图书馆的重要任务
文献建设是图书馆的主要业务。在文献建设中,应高度关注文献的系统性、体系性、可查证性。所谓文献建设的系统性,是指图书馆在纸质文献建设过程中,应注意文献之间的相互联系、相关关系,增强文献的互补性。对于基本的工具书,如各类百科全书、各类辞书、年鉴与统计资料等,应按照国家标准与行业标准增强其完整性;对于各个学科门类,尤其是基础学科的教科书、普及性读物等应做到甄别性选择,保持知识的准确性;对于各类通俗读物尤其是文学类书籍,应加强具有高尚精神、高尚情操的文艺作品的配置,严格控制低俗文学或消费类文学作品的供应。应在大数据技术下,对图书馆的馆藏书籍的种类进行动态分析与调整,建立对上述各类文献数量比例关系的指导标准,避免用户出现如浏览短视频一样随着阅览行为而出现阅览内容逐步低级化的倾向。
3.3.3 提升用户从图书馆获得系统性知识的能力是图书馆的核心关注
图书馆应从提升用户获取知识甚至愉悦地获取知识的高度加强图书馆的能力建设。用户选择图书馆作为知识获取方式,其重要原因在于图书馆的知识具有良好的系统性、真实性与可查证性。这种系统性、真实性与可查证性,在当前知识碎片化的网络时代尤显珍贵。为增强用户系统性地获得知识、获得系统性的知识,图书馆可在文献建设、读者服务、硬件支撑、配套服务等方面进行更多创新与实践。图书馆不仅是纸质文献的保存地,也是开展纸质阅读或通过纸质阅读获取知识的主要场所与空间,图书馆应进一步增强空间配置、完善基础设置,增加阅览座位,延长开放时间,进行更多社区推广,推进书香阅读,将更多的有闲暇时间的读者从短视频、广场舞上吸引到图书馆中,让图书馆嵌入到提升国民文化素养的社会大系统中。
图书馆是温良的。世间之种种美好存在,图书馆必有一席。图书馆不是冰冷的建筑,而是一个独特的生命。鳞次栉比的图书中有人们以及整个世界的过去、现在还有未来。从这个角度而言,图书馆既是一种物理存在、物质存在,也是一种精神存在,是一个具有精神气质的活的存在。我们在历史的踪迹以及现在的诸种形态中寻找她的神采。前文所归纳出的读者平等、读者自主、知识系统这三项精神气质,虽非图书馆精神气质的全部,但也可足见其高贵、高雅与高尚。
人类文明演进至今,图书馆与图书馆事业正面临极大挑战。当人工智能技术铺天盖地而来,当知识被碎片化而与音频、视频等形式结合而被无情推荐到人们眼前强制阅读时,月光之下的图书馆正在默默流泪。人类从莽荒走来,知识与书籍让人类文明。图书馆里有人类几乎所有的真实、善良与美好。在图书馆的穹顶之下,枕书而眠,这种极致的美好已经越来越稀缺。今天,归纳图书馆所具有的精神气质,绝不是为了怀念那正在逝去的美好,而是提醒互联时代的人们:在人工智能所塑造的“信息茧房”之外,尚有文明的阳光从图书馆的窗户射入心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