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波 何方正 林莉莉
(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山东 烟台 264199)
中医药以其“便捷、有效、实惠、低廉”的典型特征,是医疗体制改革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在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指出“要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发挥中医药在疾病预防、治疗、康复中的独特优势。”但在中医药推广应用过程中,仍然受到群众对疾病的认知不足、中医药供给短缺等问题的制约,中医药健康事业发展缓慢。本文在梳理中医药发展现实困境的基础上,从消费者需求和医疗机构供给两个方面,探讨促进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的对策。
随着社会经济水平逐步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向往和追求健康的美好愿望愈加强烈,人民群众要求能够看得上疾病,并且能够获得差异化的健康产品,尤其是能够获得多元化的中医药健康产品需求。
面临中医药健康产品需求呈现爆发性的增长,国家不断出台中医药产业化、“互联网+中医药健康服务”扶持政策,落实全国中医药大会中“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加速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促进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纲要(2019—2022年)》提出“实施规范推广中医养生保健和治未病服务、提升中医药疾病诊疗和康复能力等中医药健康服务提质工程”,不断的政策供给为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
中医药健康服务在蓬勃发展的同时,仍面临较大的发展问题与挑战。一是高等中医药院校人才培养模式存在重大问题,往往简单套用学科体系,不能遵循中医药人才培养发展的自身规律,导致中医药人才培养质量不高,高水平中医药人才青黄不接等现象。二是中医药传承创新动力不足,大量的中医药适宜技术濒临失传或灭绝的境地。三是中医药服务体系尚待完善,中医药医疗机构没有充分发挥特有的预防保健作用,中医药服务能力水平与新时代人民群众的需求存在较大差距。四是中医药服务价格制定体系不完善,各类中医药诊疗服务价格长期处在较低水平,使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服务动力不足[1]。
中医药服务的开展要依赖于高水平的中医药技术技能人才,而技能人才的培养需要花费较长的时间和高昂的成本。“成长慢、挣钱少、吃射线、不好发论文,年轻医生没有几个愿意学”成为中医药人才培养过程中突出的困难。以传统中医药适宜技术——手法复位闭合穿针手术——为例,在这一典型手术过程中,手法整复是闭合穿针的基础和前提,但手法整复这一技能很难掌握,需要经过长时间的实践,培养成本非常昂贵。虽然以手法复位闭合穿针手术的典型中医药适宜技术非常难以掌握,但中医药服务价格与价值不相符,无法客观体现医生的劳动价值和技术含量,导致医生没有动力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
中医药适宜技术在居民健康保健中应用非常广泛,但在国家确定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中,西医类别的诊疗收费项目接近4000项,而中医药类别项目仅仅100项左右,并且大多数的中医药适宜技术的服务价格都非常低廉,一般的针灸、拔罐等中医药适宜技术的价格往往不足10元每次,无法弥补医疗卫生服务提供者的劳务成本,医疗机构便会选择购置CT、核磁共振等收费价格相对较高的检查设备获取高额利润,而忽视了拔罐、针灸、推拿等收费低廉项目的建设发展,中医药适宜技术便会失去创新发展甚至生存的能力。
国内各地根据地方经济发展水平制定了中医药补偿政策,基本维持在10%左右的报销比例。在实际应用过程中,10%的补偿比例对患者总体医疗费用的影响并不是很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投保人员在住院诊疗所花费的中医药费用占总体费用的比例普遍少于10%,在使用中医药服务10%的补偿比例时,这一补偿对总体费用的贡献也不会不超过1%。如果再考虑到报销费用的起付线、费用分段、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外用药等众多因素的影响,中医药服务所能够报销的比例就将更低,因此,带给选用中医药服务的参合患者的优惠并不十分明显,起不到合理引导的效果。
此外,由于部分中医药适宜技术项目在日常应用过程中更多应用于保健养生与疾病预防等,因此,这些服务项目也没有被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补偿范围中,报销激励政策的缺失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中医药适宜技术在现实中被大量使用。
现行中医药补偿政策的设计主要是基于对需求方的激励,通过费用报销来降低患者的医疗花费,提高参合者的获得利益。而与之相反,中医药补偿政策缺少对医疗机构的有效激励,较少关注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使用中医药的数量与效果,在这种情况下,医疗机构无法获得足够的经济利益,也就缺少大量使用简、便、验、廉中医药技术的动力[2]。
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处在动态多变的环境之中,要加强对服务需求方和供给方的激励管理,通过财政补偿、医保支付、价格调整等方式,制定有利于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的扶持政策,着力提升医疗机构开展中医药服务的水平和能力,发挥中医药适宜技术的特色优势和作用,真正实现中医药在预防保健和治疗疾病过程中的惠民效果。
中医药服务分类补偿机制旨在从服务的需求方和供给方两个方面进行补偿,从而提高中医药特色优势的使用效率和服务效果。一方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医疗保险)通过现付制的方式补偿中医药服务的需求方,通过提高中医药服务的报销比例,鼓励更多的参合群众使用中医药服务,扩大中医药服务的覆盖面。另一方面,政府财政通过后付制方式补偿服务的供给方,按照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提供中医药服务的数量、质量以及满意度等指标进行补偿,激励中医药从业者的积极性,鼓励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提供更多高质量的中医药服务,引导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
在中医药服务的补偿范围上,要提高中医药服务在新农合等基本医疗保险中的报销比例。同时,将符合报销条件的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中药制剂、针灸及治疗性推拿等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通过降低患者的医疗支出吸引更多的需求者。
中医药服务的定价,事关基本医疗保险、患者支付能力和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积极性。中医药服务属于无形的产品,要合理确定中医医疗服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体现中医医疗服务成本和专业技术价值,中医医疗服务成本要能够弥补诊疗过程中发生的劳务、材料等真实耗费,专业技术价值更要体现医疗服务给患者带来的获益程度。在实践过程中,要实现中医药诊疗价格与其他医疗价格的同步调整,对中医药适宜技术和服务的价值进行科学评估和量化,真正体现中医诊疗、康复等医疗服务的专业技术价值。
通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引进和培养中医药人才,创新中医药服务模式等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中医药服务能力。一是建设中医院、乡镇卫生院“国医堂”、中医药特色村卫生室等中医药服务机构,集中规划中医科室、中药房、理疗康复科、中医理疗科、煎药室等职能科室,推行中医药适宜技术,开展针灸、火罐、推拿等中医药技术服务。二是采取政府资助、个人自愿、定向选择的模式,联合高等医科院校共同建设中医药人才培训基地,有计划地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培养中医药人员;通过鼓励中医药从业人员参加技术骨干培训班、在职学历教育、师承教育等活动,不断提高中医药从业人员的学历层次和综合素质,培养医疗卫生机构的中医药服务骨干力量,为中医药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提供雄厚人才基础。三是要不断创新中医药服务模式,将中医药服务融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渗透到公共卫生服务体系、融入养老保健服务。
通过宣传教育、现场服务、养生大讲堂等形式普及中医药知识,提高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认可和使用。充分利用网络、广播、电视等媒体大力宣传中医药文化知识和中医药诊疗服务的报销政策;制作中医药文化宣传牌、印制宣传彩页,大力弘扬中医药优秀传统文化,增强中医药服务的吸引力。定期入户免费为老年人等特殊人群开展健康咨询、疾病检查、测量血压等活动,提供高血压、糖尿病等常见慢性病的健康管理和中医药保健指导,参与基层常见病及传染病预防,用中医药解决人民群众遇到的生活难题。开展中医药健康养生大讲堂活动,从养生保健视角全方位地剖析“中医治未病”理念,详细讲解中医药对人类常见病、多发病的预防保健知识,让人民群众在家门口享用到中医药保健知识宣传、健康生活方式指导等服务,在参与中接受中医药预防疾病、康复保健的新知识,从而树立中医药“治未病”的新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