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社会经济高速发展的背景下,高职院校与社会企业建立协同合作的战略模式,是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的创新模式,也是实现高职教育可持续稳定发展的必然趋势要求。当前,为了有效推进高职教育的可持续发展,就必须要实现校企深度合作,对此,本文针对当前校企合作实践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校企合作的创新措施,以期促使校企深化合作,取得更加显著的成效,促进我国高职教育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高职教育;校企合作;创新研究
高职院校作为我国教育院校的重要组成部门,每年社会输送大量的实用性人才,学生的整体就业率相对较好。但是随着社会各界对高素质专业人才需求的持续提升,高职院校应充分认识到自身发展的不足和障碍,并非是由于生源不如本科院校好,而是在学生培养方面,人才的专业技术掌握能力不足,不能较好的适应当前社会经济的发展需求。对此,国家及地方政府部门积极推出了相关政策,从顶层设计上给予高职院校强力支持,以此来推动高职院校的可持续创新发展。高职校企合作模式也因此应运而生,但从目前校企合作模式的事件情况来看,上存在一定的缺陷,需要我们对此深入剖析,积极探寻校企合作的创新探究。
1.当前高职教育校企合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1校企合作未能落实到位
只有校企合作实现深度融合,才能保证学生在短时间内接受最为合理有效的培训和实践学习,成为社会和企业迫切需要的有用之才。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企业对于校企合作往往无法长时间保持热衷,更多的是将与学校的合作停留在表面工作上,即便是能够为学生提供实践学习的机会,大部分也都是把学生单纯的作为劳动力来使用,这就与校企合作的初衷背道而驰。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高职院校作为学校主体一方,对企业文化和战略发展目标都不是非常了解,因此在学生教育的切入点上就可能会和企业所需人才形成一定的差异;而从专业技能角度而言,学生的能力再强,对企业来说也仅仅是学徒而已,在未经过实践锻炼和打磨前,学生都难以为企业创造价值与利益,而这一点恰恰有悖于企业参与合作的初衷。再加上企业给予学生一定的实践培训后,还是会有不少学生选择了辞职,企业的付出与回报不成正比。
1.2校企合作师资队伍建设不足
高职院校中的教师,大多具有丰富的理论知识,但社会实践经验明显不足,而企业教师虽然有着丰富的工作经验,但又缺乏相应的理论支持,因此不论是在校教师,还是外聘教师,都难以有效保证校企合作的师资教学水平,从而对校企合作的成效造成一定影响。并且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企业正处于高速发展和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因此在诸多方面都存在差异,即便部分教師具有企业工作的实践经验,随着企业的快速发展,曾经的经验也基本过时了,无法保证学生可以真正的做到与时俱进。
1.3学校为企业难以提供服务项目拓展
在校企合作过程中,学校除了可以为企业提供在职人员培训之外,其他根据企业实际发展开展的文化建设、科技公关协作以及调查研究服务则相对较少,而企业则可以为学校提供各种长期支持。从经济成本角度而言,二者在经济利益关系中显然是不对等的关系,而企业若是从盈利角度出发,显然不会重视校企合作;由于高职院校对企业的实际需求缺乏深度了解,导致企业对双方合作过程中,校方所采取的相应举措和方法不够理解;当前的校企合作尚处于人力、信息和物质方面的合作,企业的合作大多停留在为学校通过内部培训的基地、设施和员工培训等方面,尚属于低层次合作,无法为高职教育的持续发展起到良好的作用。
2.高职教育发展下推动校企合作的创新途径
2.1政府参与,推动合作落实
校企合作最终培养出的人才也都要社会提供服务,政府方面应对校企合作给予充分的支持,并以第三方身份强势参与其中,促使校企合作能够真正落实到位。政府在校企合作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1)政策方面“”政府在政策上可以给予支持,对合作企业的税收给予一定的优惠,对于合作成效理想的企业要给予相应的物质和精神奖励。(2)资金支持:要想保持校企合作深化发展,需要花费大量的资金,例如学生进行实训实习基地的建设,一方面场地建设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另一方面学生实训所需要的计算机硬件设施和软件设备也需要花费大量的资金,对于校企双方的资金压力都很大,政府方面可以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3)政府在校企合作的信息系统建设方面,也可给予技术与资金的支持,促使校企合作的模式创新,从而保证人才培养策略能够满足企业和学校双方的标准。
2.2拓宽合作,形成校企合作长效机制
首先,成立校企合作的基金会等机构组织,作为第三方,主要负责校企合作基金会中校方的操作与合作发展规律,并在此基础上明确学校和企业在合作办学中的权义关系,制定相应的评价、奖惩机制;其次,高职院校应坚持采取以专业效率标准与交替工程的方式,积极引导企业更多的参与到校企合作当中,探寻摸索新知识、新思想和新技术的融合方法;最后,在学校中建立企业教育的实践基地,逐渐形成“学校有工厂,工厂有学校”的办学理念。
2.3制定考评标准,促进校企规范合作
根据国家规定的标准体系层次结构与行业规定的技术标准要求,在行业专业评估基准上,建立职业、行业、特殊和跨行业的技术质量标准体系。高职院校学生能力水平的评定不能仅凭学生的书面考试成绩而定,而是要在此基础上,根据校企合作的质量标准体系,请企业中的专业人才、工程技术专家等相关工作人员针对学生在实践活动中全方位的工作能力和操作能力作出客观评价,这样才能让校企合作的考评标准更具客观性与可信度,从而促进校企深度合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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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张文英.高职教育校企合作模式的探索与实践[J].辽宁师专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6):2.
作者简介:傅莹莹(1985-07-04) 女、满族 辽宁丹东市人、辽宁大学学士 、讲师、研究方向:校企合作模式。
课题名称:高职教育发展下推进校企合作模式的创新研究
编号:2021XB-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