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半年,江西煤矿安监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生命至上、人民至上”,坚持“1266”工作思路,以防范化解煤矿安全重大风险、遏制煤矿较大以上事故为目标,以“担当作为、狠抓落实”为主线,突出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重点,认真组织开展煤矿安全大排查和“工作落实年”各项活动。
江西煤矿安监局通过严格执法推动监察成效明显提升,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是圆满完成监察执法任务。对照国家矿山安监局行政执法系统统计数据,上半年计划监察119 矿次,实际完成131 矿次,完成监察计划的110.1%,完成全年计划的52.4%,制作各类文书1025份,查处各类事故隐患与违法行为946条,同比上升9.11%,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监察执法任务。
二是处理处罚力度明显加大,行政处罚率等主要数据上升幅度大。上半年,共责令全矿井停产整顿3 矿次,同比增加3 矿次;责令立即停止生产10 矿次,同比增加1 矿次;立即停止作业36 矿次,同比减少8 矿次;停止采掘作业头面36 个,同比增加1 个;责令设备停止使用33 台(件),同比增加13 台(件);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7 处,同比增加6 处;实施行政处罚104 次,处罚率79.4%,同比上升144.3%,环比上升100.0%,行政罚款456.3248 万元,同比上升63.91%,其中监察罚款315.2 万元,同比上升37.28%。
三是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上半年,全省煤矿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 起、死亡2 人,同比少2起、少死亡2人,分别下降50%、50%;消灭了瓦斯和水害事故,杜绝了较大以上事故,连续5年杜绝了重大及以上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