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科技大学 张杰,亚克甫江·麦麦提吐尔迪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国家统一之基、民族团结之本、精神力量之魂。党的十八大以来,高度重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研究与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实现第一个百年目标中的重要作用。正值建党百年之际,广大高校社会实践团体响应“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号召,“石榴花向党,胡杨请扎根”实践团以“促进各民族团结,加强共同体意识”为团队目标,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多民族生活聚居地实地考察调研,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基本原则,在社会实践中切实加强青年的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培养。中华民族是以汉族为主体同其余55个民族共同组成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中华各族人民建立在共同政治理想、历史文化、价值追求、道德情感、身份认同基础上的命运共同体就是“中华民族共同体”“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便是这种命运共同体在思想意识层面的呈现。新的历史条件下,维护和发展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是一项重要的社会实践,通过社会实践不断加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民族共同体”,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大举措。
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是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命运所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族工作能不能做好,最根本的一条是党的领导是不是坚强有力。”要做好民族工作,促进各民族大团结的社会实践,坚持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是首要前提,也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根本保证。
大学生“民族团结类”社会实践,是提高个人民族认同,增加各民族接触,完成课题研究,对筑牢民族共同体意识做出贡献的活动,要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到社会实践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坚持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确保团队形式或个人形式的实践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社会实践前期,制定实践规划与目标,要围绕中国共产党成立的百年历史重大节点,把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同脱贫攻坚成果、党史学习教育、青年责任担当等主题结合起来,尤其是党史学习教育,通过历史学习,提高思想领悟,再应用到社会实践,促进各民族相互尊重、相互借鉴,建设各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在社会实践中期,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从党对民族繁荣发展的大政方针中把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内容的方向,结合实践地区各民族分布特征和文化习俗,遵守区域防控规定,倡导各族人民“五个认同”。社会实践后期,整理汇总相关材料,及时向党组织上报实践成果,确保党的领导贯穿始终,在第一时间向党组织反馈考察结果,如一些依旧干扰民族团结的“绊脚石”和各民族在生产生活中切实存在的问题等,实现“社会实践有回音,党中央有反馈”的双向循环模式,长此以往,增强了各族人民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的自觉性。
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如果缺乏民族认同,形如一盘散沙,必然导致四分五裂局面。中华民族的认同感既要“说”更要“做”,它是中华儿女对中华民族的理性认知以及在此基础上产生的情感态度与行为表现,可以理解为从“物质-意识-物质”或“实践-认识—实践”的哲学认知。
在社会实践中培养民族认同感,是加强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思想基础,可以从四个方面进行。首先要识别“身份感”,即实践团体“展示名片”,团队组织者、管理者、成员及其涉及实践范围的中国公民对个人法定身份进行情感体验,“我是谁?我来自哪里?我是哪个民族?”“团队有多少位成员?分别来自哪里?包含哪些民族?”等体现个人身份和团体介绍的问题进行答复。建立初期一定要注重实践成员民族身份的多样性、年龄跨度和性别均衡性,此举会在潜移默化中增进民族认同。其次在明确身份基础上加强“归属感”,即加强实践团体成员与个人身份之间的内在联系:“我是否认可自己的民族?是否能够融入大家庭?中华民族是怎么来的?”等问题,团队管理者要做好思想上的教育引导训练,增强成员对中华民族的认可与接纳,扩大少数民族成员融入集体、融入民族的意愿与热情。再次要注重民族情感升华,进入激发成员“责任感”阶段,“你是否愿意主动承担责任(社会/团队)?你是否自觉履行个人义务?为什么是共同体?”等问题,民族共同体意识虽然最后落脚在“意识”二字,但并不只是思想意识领域的问题,存在决定意识,同时意识也反作用于存在,激发责任感是意识层面行为,反过来为此后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存在“起到积极的反作用,使得此次实践步步推进。最后落脚实践团队的“忠诚感”,即实践成员对所属民族和集体的忠诚奉献,“你是否会始终如一追随着祖国?你会为祖国和集体奉献自己力量吗?”等问题,涵盖了本次社会实践中、日常生活学习中巩固和发展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情感和行为,让一系列民族认同的联系落在实处,真正实现“五个认同”。
青年学生是整个社会力量中最积极、最进步的力量,高校社会实践的主体是青年,筑牢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责任也在青年。教育部党组《关于教育系统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实施意见》中强调“要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民族团结教育。把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作为重要着力点和落脚点。”
世界正在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处于新的历史发展方位,青年团体的民族共同体意识关系到民族复兴的主体力量。此外,实践群体的主要实践范围在青年,重视并加强青年学生的民族团结教育是极其必要的。在社会实践中进行民族团结教育,内容要以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为核心,爱国主义精神是中华民族精神的核心,是把中华民族坚强团结在一起的强大精神力量,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推动各民族交流互鉴、兼收并蓄、社会和谐;交流形式要坚持民族团结教育基地的长期合作机制,内地社会实践团体在少数民族团体中建立长期交流规划,在少数民族聚集地的当地党委、团委、事业单位、基层村委会等处签约挂牌,实现”双向互动”,利用“双向基地”实现定期交流。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能同时“进两地、进两校”,还可以和当地干部教育、青少年教育、社会教育结合,以青年教育引导各族群众共同体意识的培养;还要把民族团结教育事业当作长期性教育去抓去实践,坚决摒弃“形式主义教育”,要把民族团结教育与团体实践基地实际情况结合起来,不搞“本本主义”,选择入乡随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让青年学生自觉接受且学有所获,推进民族团结和民族共同体意识入脑入心。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做民族团结重在交心,要将心比心、以心换心。”资助育人工作以高校学生为主体,以资助形式为依托,以育人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保障教育公平。社会实践中把国家多维资助和各高校的资助工作要落实到各民族贫困学生当中,能对于民族情感的增进起到重要作用。
在社会实践交流中,要真正帮助贫困学生生活实际问题,增加感情上的相互亲近,感情培养越深厚,情感认同度越高,各民族凝聚的纽带越牢固。社会实践中贯彻落实民族资助政策,强化资助工作者的政治责任,对资助手段进行多元化探索,在少数民族聚居区域落实政策,要尊重当地文化习俗,必要条件下以“家访、师生结对、联谊、项目管理”等形式,深入贫困学生的真实生活中,重视“资助过程育人”,让资助工作不仅停留在经济层面,更能直达精神层面,坚持“经济资助”与“成才辅助”双管齐下,在深度交往中实现资助者、被资助者、非受助学生三者的良性互动。从马克思关于“人是平等的”理论来讲,社会实践中的民族资助要注重公平性,在前期选择资助对象问题上,要结合个人申请和同学老师的真实反映,实现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与扶贫、民政等部门相关信息系统有效对接,资助前“机会公平”和资助中“程序公平”,让资助增加针对性与层次性。
资助后期,通过社会实践能将受助的“被动思维”转化为“主动增能”的现实动力,从各民族困难学生身心发展、道德品质、就业指导等方面给予更多关怀和帮助,注重其责任培养和精神激励,引导民族受助学生感党恩、跟党走,自觉维护民族团结、促进祖国发展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