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刘亚蕾 冯华(北京交通大学)
创新创业与成果转化体系是打通从科技强、产业强、经济强到国家强的通道。“十四五”时期,以信息技术和生物技术为基础的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将在全球进一步深化发展,新时代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经济体系对我国创新创业与成果转化体系建设提出了新要求,必须建立新的发展逻辑,培育引领型经济。
一是新技术革命决定创新创业与成果转化方向。“十四五”时期新一代科技和产业革命加速演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正处在产业爆发阶段,新应用场景和新商业模式不断衍生,意味着未来创新创业和成果转化的基础、条件和趋势正在发生颠覆性的变化。未来必将会围绕智能制造、智慧城市、智慧医疗等新技术的产业化应用场景开展更广泛的创新创业和成果转化活动。
二是技术创业和技术并购成为成果转化重要渠道。在创新全球化时代,技术产权作为商品的特征进一步凸显。技术创业逐渐成为全球技术转移的主流模式,以科学家、技术人员在科研或教学中产生的前沿技术商业化为基础,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是“科学家+企业家+投资者”深度合作的高水平创业,将技术转移内化于创业活动之中,是成果转化最有效的方式之一。技术投资与并购将成为成果转化的另一重要途径,成为大企业提升竞争力的重要手段。成果转化通过战略联盟、企业并购的形式发生,技术从小企业、创业企业手中转移到大企业、跨国企业手中。
三是创新创业服务体系专业化、平台化、集成性发展。创新创业服务由提供基本服务向重度赋能进阶,赋能的内容更加专业垂直。平台化是科技服务业发展最重要的方向,平台使科技服务资源实现汇聚、整合和共享,实现“云端+线下”的服务模式。科技服务机构与服务需求方逐步建立起“共同投入、共担风险、共享利益”的合作机制,促进了供需双方的交流合作。
四是场景创新带来创业需求、机会和市场。“场景”是创新创业的重要源头。“场景”精准定位市场需求,将取代传统实验室,成为新一代技术创新中心和新兴产业的基础设施。场景构建了数据驱动的商业闭环,成为新技术实验、成熟、应用的实验室:首先,场景创造新需求,提供了数据收集的环境;其次,场景提供市场,完善算法、迭代产品;最后,场景提供数据,迭代商业模式。场景激活新理论、新技术的研发及产业化应用,带动核心技术企业集聚,进一步带动周边产业的衍生发展,形成产业生态。
五是精英人群将创业推向高能级发展阶段。以科学家、技术研发人员等为代表的技术派创业者,以连续创业者、职业经理人、企业高管等为代表的企业家,以天使投资人、风险投资家、基金经理等为代表的金融人士,拥有技术、资源、经验和能力,能够从容面对和解决科技创业征程上的系列挑战和问题,是“有效的创业者”,能够开展“有效的创业行为”,从而形成“有效的结果”,因此创业成功率会大幅提升。
六是“新研发”重塑产学研合作模式。基于数字技术的产业互联网让全球资源整合和分布式创新创业成为可能。系统性创新会大规模取代线性创新且更加有效率,创新活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产业发展为落脚点,实现研发、创业和产业化的高度一体化。科学家与企业家高度配合的“新研发”方式将改变传统产学研合作模式,面向产业并构建开放式和系统性创新的新型研发机构、产业创新共同体、概念验证中心、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会发挥更重要的作用。聚焦产业领域、多元主体协同、创新要素集成是研发组织的新方向。
一是高校院所研发创新活动需要与市场需求精准对接。高校、科研机构的科技成果由于缺少企业的共同参与,不少科技成果的技术成熟度以及与市场的契合度有欠缺,多为实验室阶段成果,企业对科技成果接不住也用不了。同时由于科研人员科技评价机制注重的是数量的指标,对成果质量缺乏有效评判,尤其是缺乏对成果转化的相应要求,导致科研活动游离于市场需求之外。限于技术评估体系不够健全,缺乏公正、可行、规范、有实力的技术评估和转移中介机构,技术拥有方与需求方有针对性的务实沟通交流体制不够健全,导致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的信息沟通效率偏低。
二是创新创业与成果转化需要加强金融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周期长、风险高,其融资服务不能全靠市场,需要完备的政策支持。目前科技成果转化融资服务的交流平台、融资平台、中介服务组织、科技金融相关政策法规等不健全。科技保险也尚处于起步阶段,各保险机构缺乏深入的业务实践,商业性保险公司经营模式较单一,缺乏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科创板于2019年6月13日正式开板,尚处于起步阶段,上市融资规模有限。
三是创新创业与成果转化制度环境需要进一步优化。现行的科技创新管理模式、资源配置方式、政策支持方式难以适应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新研发组织模式、新创业规律、新成果转化路径以及新双创服务升级,且调整的方向不清晰、节奏缓慢。各部委创新政策不协调的矛盾突出,如科技成果转化政策与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之间、开放创新与外资管理体制之间等问题。
四是创新创业的科技含量和能力需要提高。高水平创业人群、高质量创业项目、科技型创业企业整体比例偏低。创业平台载体数量众多,严重缺乏能够提供高增值服务、为企业成长充分赋能的创业服务机构,政府对创业服务体系建设的引导支持保守滞后,创业孵化产出效果与培育新动能要求存在差距。
五是创新要素自由流动的障碍需要进一步清除。由于我国产权制度尚不完善,要素市场化程度比较低,如科研成果的资产属性定位不够明确,直接影响技术成果的转移转化和市场价值创造。科研人才则由于制度障碍,身份限制其无法在高校、院所、企业间自由流动,这些情况导致蕴藏在高校院所和大型企业的创新资源无法真正激活。
一是建设多元主体融通发展的新型研发平台。建设一批世界一流的新型研发机构,放眼全球进行对标布局,引进一批战略科学家,采取与世界知名研发机构接轨的治理模式和运行机制,支持科学家勇闯科技前沿“无人区”。推动有实力的大企业成立企业研究院,围绕行业共性技术开展研究,推动成为企业研究成果诞生地、核心技术孵化器和企业对外进行研发服务和技术成果扩散的窗口。
探索产业创新共同体模式,支持行业内科研机构、龙头企业、中介组织等开展联合创新,在技术研发、应用示范等方面协同创新和抱团发展。支持大企业搭建开放式创新平台,发挥民营大企业和大型国有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重要作用,加快在芯片、新材料等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培育一批具有战略性、前瞻性的行业领军企业。
二是努力建设全球领先的创新创业高地。围绕跨区域城市群、国家高科技园区、创新功能区,汇聚创新资源,营造创新生态,培育新兴产业,打造具有世界影响、国际引领、国内辐射的创新高地、产业高地、区域地标。北京、上海、深圳瞄准全球创新网络的关键节点和全球城市体系的金字塔尖,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新尖峰地区。依托北京中关村、上海张江、深圳高新区等创新尖点,进一步提升前沿产业首位优势,构建世界级产业集群创新中枢。加快布局建设科学城、科技城,聚集一批大科学装置,集聚一批高水平研发中心、创新平台,建设国家创新网络节点。推动创新创业协同与国家区域发展战略结合,重点推动粤港澳、长三角、京津冀等区域打造创新城市群、都市圈。
三是构建深度参与创新创业和成果转化的资本服务体系。推动投资理念变革,加速资本市场和金融工具改革创新,增强资本对科技创新企业的包容性和适应性,促进资本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中的活水作用发挥。实施“耐心资本”助力计划,引导发展关注早期和价值投资的创业资本。推动科创板不断完善、迭代,支持更多硬科技企业利用科创板融资,畅通资本市场融资渠道。健全科技信贷、科技保险等风险补偿机制,鼓励科技金融创新。
四是强化技术及创新能力转移转化。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按照“技术成果产品化、技术权益资本化、技术转移模式多样化、服务能力专业化”四位一体的思路,提升成果转移转化水平。探索建立概念验证中心、弹射中心等新型组织模式,促进技术成果产品化。促进技术自由流动,优化全国技术市场布局,提升技术市场交易规模和活跃程度,加快技术权益资本化。持续推动高校OTL办公室模式,开展技术成果专利运营、成果转化投资,推动技术转移模式多元化。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建设由专业人员运作的技术转移办公室,引导现有高校技术转移机构服务升级,促进技术服务专业化。
五是发展高能级创业形态和高成长企业群体。研究实施“创业强国”战略,通过支持和发展新创业群体、新创业领域、新创业类型、新创业服务,提高创业发展能级,培育新经济企业群体。重点支持以科学家、技术研发人员等为代表的技术派创业者,培育高层次创新创业群体。瞄准世界科技前沿领域,加快在前沿、关键领域取得重大突破,抢占高技术前沿创业领地。支持创业服务机构对初创企业加强精准专业的深度服务,创新服务手段,实现创业服务全面升级。实施高精尖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计划,培育一批掌握产业链核心环节、占据价值链高端地位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六是依托数字技术推动产业跨界创新与产业构建。促进科研院所、高校、企业、创客等各类创新主体协作融通,推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与产业化融通创新,推动产业链协同创新和产业孵化。深入推动实施产业互联网,加快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创新,以新技术赋能传统产业。开展新经济场景建设行动,增加创新场景供给能力,强化以应用场景为引领的创新创业。
七是培育引领未来的创新创业文化。大力发展创新创业教育,将创新创业教育植入现行教育体系,设计多层级教育和实践课程,同时建设一批创业型大学,发挥大学科技园重要作用。培育鼓励创新的文化,鼓励开展多领域、跨区域的创新创业活动,联合“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举办跨国创新创业活动。大力弘扬和保护企业家精神,树立崇尚创新、创业致富的价值导向,鼓励和支持创新创业。
一是加快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创新。首先,激发科研人才创新创业活力。进一步破除科研人员束缚,解决科研人才在高校、院所、企业间流动的制度障碍,围绕人才引进、评价、激励、服务和保障等深化扶持政策,加强科研人员、管理人员的股权激励,全面调动创新人才积极性。其次,优化国际人才创新创业环境。进一步放开国内市场,吸引改变世界的伟大创业者,创造改变世界的伟大场景,培育改变世界的前沿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实行更加开放便利的境外人才引进和出入境管理制度,打造国际学校、国际社区等配套设施,为外籍人才提供各种便利化服务。
二是优化资源投入方式。建立政府财政资金为引导、社会资本广泛参与的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投入模式,引导激励企业和社会力量加大科技投入,促进无形资产信用体系、风险投资、科创板、科技信贷、科技保险等金融模式的完善和发展,逐步形成稳定的资金投入机制。构建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的基本科研制度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新型举国体制,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部署,率先取得一批重大原创性成果。
一是完善法律制度环境。推动“创新创业法”的研究与出台,聚焦创新创业关键问题,以明晰产权、激励创业、支持创新、企业主体等为重点,围绕创新创业政策、服务和环境、监督检查与法律责任等方面形成规范化、法制化规定。加快研究和完善符合新经济特点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科技金融与科技保险制度等系列法律法规,改进国有资产管理的法规条例,探索实行更大力度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创业投资税收抵免等多种税收优惠政策,形成鼓励创新、减免税收、简便贷款等的法制环境。
二是提升创新治理能力。面向未来加大新经济制度研究,结合产业跨界制度变革需求,实施包容审慎的监管方式,研究制定新经济行业规则,形成有利于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政策环境,做好在市场准入、审批许可、评价考核等方面的政策研究和储备,提供最包容新经济试错空间。提升创新创业智能化治理水平,综合应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创新治理模式,搭建创新创业大数据平台、产业大数据平台等,绘制创新主体画像,实现中小企业靶向服务和精准支持。
一是持续深化科研体制改革。全面深化科技计划与科技项目、科研经费管理等体制机制改革,打破研究领域、学科、组织单位等壁垒,建立跨领域、跨学科、跨单位的项目研发组织方式,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研发创新体系。深化评价考核体系和激励机制改革,鼓励高校、科研机构建立以科技创新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分类评价体系,扭转唯论文、唯学历的评价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