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远嘉
(福建师范大学 文学院,福建 福州 350007)
米歇尔·利法代尔(Michael Riffaterre)是法国知名符号学家和文体学家。其发表于1978年的专著《诗歌符号学》 (SemioticsofPoetry),继承了美国符号学宗匠皮尔斯(C.S.Peirce)的衣钵,集中阐述了一套独特的、偏重实用的诗歌分析方法和读者理论。从其理论状貌可以看出,他的学说有一定的结构主义特征,但又不同于在欧陆盛极一时的结构主义;他极其重视读者的阅读过程,却又不同于读者反应批评。或许正如保罗·德·曼所说,利法代尔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形式论者,却无法将之划分到具体的流派中去。[1]而恰恰是因其剑走偏锋,使其学说对儿童文学这一特殊文类有着意想不到的适用性。本文通过对利法代尔的读者阅读理论、“有限”符号解码观和俗套理论三方面进行分析,从而探讨将其学说运用于儿童文学理论研究的可能性。
1966年注定是个不平凡的年份。这一年因为福柯发表了名著《词与物》而被称为“结构主义年”。凑巧的是,利法代尔在国际文论界崭露头角,也是在这一年。当时利法代尔刚从助理教授升任教授不久,就在《耶鲁法语学刊》(YaleFrenchStudies)上发表了一篇长达43页的论文《描述诗歌的结构——分析波德莱尔〈猫〉的两种方法》(DescribingPoeticStructuresTwoapproachestoBaudelaire′slesChats)。这篇文章集中批评了四年前由雅各布森和列维-斯特劳斯合撰的结构主义批评名篇《波德莱尔的〈猫〉》(LesChatsdeCharlesBaudelaire),理由是其文章中涉及大量语言学专业术语,而绝大部分读者阅读诗歌时脑中不存在这些艰涩的语言学概念,雅各布森等人的诗歌分析极度偏离文学阅读实际。以此为起点,利法代尔发展出一套注重读者阅读的文学理论。他在1979年出版的另一部专著《文本的生成》(LaProductionduTexte)中为这一问题做了总结: “文学现象不但是文本,而且是读者和读者对文本的所有可能的反应——包括语言和言语。因此,对言说的解释不应是对其形式或语法的描述,而应是对词语间关系发生促进作用之要素的描述。”[2]3
在利法代尔留下的论著中,除了分析过拉·封丹的寓言诗外,没有专门讨论过儿童文学,但他所倡导的文论理念却与儿童文学的阅读和阐释特点不谋而合。与成人文学不同,儿童文学是天然的偏重读者接受的文学品类,正如儿童文学理论家朱自强先生说的: “不能为儿童所理解和接受的、不被儿童所阅读的作品便不能成为儿童文学,乃是不言自明的道理。”[3]读者接受是这一文类成立的首要标准。然而长期以来,文学理论家们的研究工作殊少涉及儿童文学,以至于将从成人文学中归纳出来的现象和规律当作一切文学的原则。文论史上所谓“理论转向”也不过是在形而上层面上转换思路、追求新颖,或玩弄语言游戏,并非通过考察文学之实际变化情况而发生,如此便容易将成人文学的理论和价值观念强加于儿童文学。而利法代尔则认为“除非理论建立在要求被阐明的现象基础上,否则就不值得考虑”。[4]ix由这种思想指导下的方法论,乃从切实的文本分析梳理而出,更加侧重读者阅读实际,从根本上排除了成人文学理论和儿童文学文本之间的对接鸿沟,避免陷入“想当然”的歧途。
凭借其对符号传达规律的把握,利法代尔将阅读划分为两个层次: “发蒙式阅读”(heuristic reading)和“回溯式阅读”(retroactive reading)。“发蒙式阅读”相当于读者首次完整地阅读一个文本的情形,此时读者对文本内容只是有个大致的了解,容易与现实中的事物建立起指涉关系。“回溯式阅读”则是读者在遭遇语法或理解上的“不通”(ungrammaticality)后,通过对文本内部关系的温故、重访和反刍而进行二次解码的过程,此时对文本的理解可能会加深或者颠覆,这一过程有赖于文学素养方面的系统训练。将阅读划分为“两个层次”的优点在于,它将没有足够文学能力的读者也考虑进文学阅读的研究中来。实际上,就算是成年人,也未必都能对文学作品进行自觉的“回溯”,何况是儿童读者?然而此前大部分文学批评毫无例外地“忽视”了这一点,文学阅读成了少部分人的特权和“特长”,像雅各布森那样的结构主义语言学批评便犹如批评家耀武扬威的“炫技”现场,于现实的文学阅读研究几无助益。
利法代尔在另一篇文章中进一步写道: “诠释不需要很多语文知识,不需要博学,也不需要了解某个时期内的思想规范或社会习俗,只要了解把思想标准和社会习俗译成信码而加以收录的词汇即可。”[5]简言之,文本解释不需要大量背景知识和专业概念,只需明白词的大致意义便可胜任。而前者是儿童读者最“缺乏”的,后者则是他们阅读文学作品的重要目的之一:儿童正是通过阅读文学而将纸上的词汇与现实社会中通行的思想和习俗相互印证,从中获得学习和成长的乐趣。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批评家必须把儿童文学批评写得连儿童都看得懂。儿童文论及批评的主要读者理应是成人。然而,每一种学说都有其理论“底色”,如果不是以最普遍读者的阅读实践为基础的文学理论,就算其论述具备多么无可辩驳的思辨依据、多么强大的解释能力,都无法用以解决儿童文学问题。
此处试举一例说明。成人文学理论中的“陌生化”概念,在被广泛使用之后其边界日渐模糊,以至于部分儿童文论学者也提倡儿童文学创作中的“陌生化”。他们对“陌生化”一词的理解似乎有些偏差。什克洛夫斯基倡导的“陌生化”,是为了加大艺术感受难度,延长艺术感受时间,随之也提高文学语言的艺术表现力,[6]而非追求“新奇”。从另一个角度讲,就算将“陌生化”强行理解为追求“新奇”,也无法将之用于儿童文学的讨论,因为成人文学所追求的“新”是审美上的创新,而不可否认的是,儿童文学追求的“新”更多指的是趣味性,这在严肃的成人文学理论看来恰恰是最“肤浅”的。成人文学中如乔伊斯的《尤利西斯》就是十分典型的“陌生化”文本,多数人看不懂这样的文学,但这不影响它成为文学史上的经典。可是,如果出现一种“陌生化”以至于多数儿童都无法理解的儿童读物,则它本身是否称得上是儿童文学也就值得怀疑了。
质言之,儿童文学批评不能处处以现成的成人文学理论为指导,否则既容易将成人文学理论“歪曲”以适应儿童文学,又往往会误解了儿童文学本身。而利法代尔使用符号学方法构建的以文本和读者为中心的文学理论,客观上为儿童文学研究寻找到一种全新的思路,其研究对象更加全面、视野更加广阔,能够突破语言和文字的局限,这样的理论高屋建瓴,更有利于儿童文学研究的进一步拓展与深入。
利法代尔在《诗歌符号学》中将其理论建构的基本原则归结为两点: “只考虑读者易于感受到的,以及将诗篇视为一种特殊的有限的语境,将之置于关系中理解。”[4]2其实,越是深入考察儿童文学的诸多特点,则越是觉得“只考虑读者易于感受到的”这一指导观念之可贵。而这就是一百年来,中国儿童文论界始终提倡的“儿童本位”思想在文学理论和批评视域下最直白的表述。至于基本原则中的第二点,实为其读者理论的有力补充。这与美国符号学开拓者皮尔斯以及符号学的当代走向有着密切的关联。
关于符号学当代转向的问题,赵毅衡先生曾写道: “索绪尔式的符号学走向系统观,主要原因是索绪尔的符号意义‘任意性’。……但皮尔斯符号学的开放性,不仅在于用‘理据性’代替任意性,不仅在于一系列三元式,更在于皮尔斯强调坚持无限衍义原则。符号表意过程在理论上是无结束的,在实践中,表意‘能被打断,却不可能被终结’。”[7]102不得不承认,索绪尔的符号学对于阐释一般的语言文学文本来说仍然有其合宜之处。只不过,它最终走向了纯理论的探讨,以至于演变出“包打天下”的系统观和削足适履的“有机论”,导致其理论发展逐渐变得举步维艰。上文提到的雅各布森和列维-斯特劳斯那篇充满语言学“风味”的批评文章也正是这种思想指导下的产物。而皮尔斯的“三元式”不仅包括再现体和对象,更是在考虑符号接收问题的基础上论述了“解释项”(interpretant)功能的实现。解释项可以转化为新的再现体,如此使得符号表意过程在理论上得以循环进行。
皮尔斯的理论更加贴合于符号传达的基本情况。相反,索绪尔的理论则可能是符号学在语言文字系统中的特例。通过研究特例无法了解全体,秉持索绪尔学说的符号学所导致的问题似乎与成人文学理论家们相似——他们试图通过研究成人文学来把握所有文学,而对儿童文学疏于考虑。皮尔斯对解释项的论述和重视,意味着他对读者这一端的重视,而这些都被利法代尔的诗歌符号学继承下来。利法代尔在其基本原则中强调了以诗歌为代表的文学的特殊性和有限性,为更普遍的符号表意过程留足讨论空间。
儿童文学正是一种“文学之外”的文学,它更侧重读者,也就更侧重人,进一步说,是更侧重人际。朱自强先生曾明确提出: “所谓儿童文学内部的关系机制,即指成人、儿童、文学三者之间的关系,其间,成人与儿童的关系具有更为重要的结构、整合儿童文学的功能。”[8]如果说文学是人类向世界提问和解答的方式之一的话,那么儿童文学所观照的问题便不仅仅是儿童,更是儿童与成人的关系。皮尔斯的学说之所以有助于研究者辨认儿童文学的本质,正是因为“皮尔斯明白无限衍义这个理解方式的重大人际关系意义。他认为无限衍义是人的思想方式的本质特征”。[9]
皮尔斯学说的另一特点是注重实践层面。如上文所引述,无限衍义是皮尔斯提出的理论上的理想情形,但现实中衍义不可能无限进行下去,解释总有停下来的时候,因此他才提出表意“不可能被终结”,但“能被打断”。[7]102“打断”一说可以用于解释儿童读者大部分的阅读行为。儿童阅读文学的“打断”现象主要源于两方面因素:其一,儿童对于社会生活经验或文学阅读经验等的不足,对文本的理解只能暂时停留在某个层次上,而无法扩展和深入。只有当儿童接受了相关的知识之后,“解释”行为才有机会继续进行,而这中间可能要经过数月或数年的时间。不像成人,“人”在儿童期的不同阶段表现出来的心智状况差别较大,因此儿童的成长过程或许就是对所接触到的各类文本符号反复地“暂停”和“继续”解释的过程,而生命的成长轨迹从宽泛的角度讲就是他们给出的“解释项”。其二,成人创作儿童文学时出于种种原因而“设置”的“意图定点”也会打断儿童的解释行为。“意图定点”是赵毅衡先生从皮尔斯的符号学中推演出来的概念,它指的是“符号发出者认为可以用各种手段达到的一个效果。……如果意图成功的话,大部分接收者也会把解释中止在那一点。”[7]180-181儿童文学作者或者带着文学表现的意图,或者带着教育的意图,也会在文本中加入一些“暗示”,儿童读者只要领会了这些“暗示”,解释就会在那个点上被“打断”。当然,儿童心中是最少条条框框的,因此相较于面向成人的符号文本,儿童读物中的“意图定点”如何对儿童读者起作用,将会是更有趣、更有现实意义的研究课题。
利法代尔十分重视皮尔斯关于“解释项”的论述,并常常使用这一概念: “正如符号学之父皮尔斯对它的定义,解释项是符号与对象的关系所产生的观念;也就是说,它是另一个符号……”[10]只不过利法代尔更关注衍义的有限性,他将衍义的可能限定在了文本的结构母体(structural matrix)之上。也就是说,在文本解释的问题上,利法代尔对皮尔斯的批判继承更多着眼于其实践层面。实际上,诗歌符号学是利法代尔的一次自我挑战,他将实证主义的皮尔斯理论用以阐释距离日常语言最远的诗歌,从而得以最充分地考虑到各种文类现象,大大拓宽了其理论的适用范围。
在推崇皮尔斯的“开放性”之余,他也不忘将传统的结构主义文学理论和皮尔斯做比较。在1981年的一次访谈中他谈道: “雅各布森没有把文学性与文本的其他特征区分开,因为他认为单靠“语言”分析就能得出关于诗歌的解释。而在符号学方面,我发现皮尔斯密不透风的严谨成就了一种鼓舞人心的范式。”[11]而《诗歌符号学》“前言”中的那句话说得更为明确: “我发现,理解诗歌话语最信实的办法是符号学的,而不是语言学的。”[4]ix与“罗素悖论”所反映的情况相近,在语言文学的层面上无法全面理解语言文学,只有进入到更宽更广的符号层面,才能梳理清楚全部的语言文学。而儿童文学,作为常被褊狭的文学理论排除或误解的文类,它或许只能在符号学的视域下才可以得到合乎实情的把握。
“俗套”(cliché)是利法代尔常用术语中重要的成员,作为一名文体学家,他认为俗套与文学文体和风格存在密切联系。利法代尔在《诗歌符号学》中对“俗套”的功能机制有这样一番描述: “因为它们(1)指俗套(cliché)。已经在读者的头脑中以固定的形式实现,它们是语言能力的一部分,文学内涵也常常依附于它们(更别提在任何重视美学原创性和灵感等的时期,对俗套消极的价值判断了)。但俗套随处可见:现成的例子、久经考验的形象、总是很久以前第一次说出的特别恰当的短语的残痕,而且总是包含着一个比喻,一种隐藏的或流传下来的文体策略。然而,它们的基本机制也是义素的实现机制之一。”[4]39利法代尔将俗套从文本冗余中解放出来,重新深挖其文学价值,将其置于更高的维度进行再认识,把它视为文本构成和阅读理解的基础要素。
与之相对应的,儿童文学正是文学模式化和俗套化的典型样本。儿童文学并不反对俗套和类型,相反,此二者是儿童文学主要实现方式之一。儿童文学中的幻想小说、动物小说、冒险小说、童谣、绘本文学等,都是其特有的文体类型,而这些类型占据了儿童文学大部分的体量。在类型之下,儿童文学还有其自身独特的叙述语言范式,从其具体表现而言,正如利法代尔所罗列的,即大量现成的例子、经久不变的形象、恰当而“烂俗”的短语、夸张的描写以及耳熟能详的修辞等。儿童文学明显存在一种迥异于成人文学的评价系统,其文本中大面积存在的“重复”和“夸大”并不导致儿童文学本身的价值有所削减,相反,小读者们正是通过那些成人眼中的“陈词滥调”学习知识、提高思维能力并发展出丰富的想象力,俗套恰恰是他们在这一过程中可供取用的材料。
利法代尔的俗套理论从微观的层面上推进人们对文学结构的认识。如果说现当代形式主义文论把结构定义为文本的“骨”,将意义定义为“肉”的话,那么利法代尔的贡献就在于为以往被视为“肉”而实际上应为“骨”的“俗套”正名。正如他所说: “系统不应该以简化框架的形式列出,而应该伴随着它们的俗套、偏好的句子类型、有效替换词和转喻机制等等。质言之,一个相关的分类系统应该包括结构,实现它们的词,以及它们所触发的联系。”[2]106这也就意味着,原本作为“填充物”的俗套在利法代尔的理论中正式转化为关键的结构部件,它们不再是“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冗余。
对于儿童文学这一特定文类而言,大量存在的俗套是研究者绕不过去的问题。基于对成人文学的研究,过去我们一直将俗套之类的文本成分视为语言羡余。然而,这样的认识很难帮助我们客观地评价一部儿童文学作品的价值。尤其是像“陌生化”一类的理论大行其道以后,人们对俗套之“厌恶”似乎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不得不承认,如若将俗套作为一种意义单元看待,它们的确是缺乏信息含量的累赘,甚至有“凑字数”之嫌。然而,若依利法代尔之论,将俗套作为结构部件处理,那么它们又转身成为支撑起文体和风格的肌骨。此外,从阅读理论的角度而言,俗套也是读者辨识文体的主要途径。读者在阅读文学作品时总是需要选择信或不信,此时阅读者对文本文体如何判断便至关重要。而对于辨别真假能力较弱的小读者来说,俗套作为易于被注意到的文本表层特征,其所产生的间离效果和特征化效果均有助于他们对文本进行正确的理解和学习。
利法代尔并不满足于研究俗套,它还将其与互文性理论结合起来: “这种互文指涉性定义了符号单位群,也即被认为是俗套的群体,这些群体因其作为文体结构而变得特别有效,同时又因其兼及两个系统的身份而远离其通常意义。”[4]143简言之,俗套的作用有两层,其一是上文论述的文体显现作用;其二便是在不同文本之间成立互文关系的作用。利法代尔从文本间关系的维度考察俗套,并赋予其积极的建构价值,实际上也颠覆了人们对俗套的传统认知。
儿童文学接受不像想象中那么简单,互文并非空中楼阁式的理论问题,而是关乎阅读实践的实际问题。在儿童文学当中,重复性和趣味性同等重要,儿童通过阅读进行学习,主要还是借助浅近的重复以加深印象,强化对知识的记忆和理解。互文为小读者提供了将不同文本进行相互联系的可能。小读者从一个文本中获得的对形象和语言的理解,用于对另一文本中相似形象和语言进行理解,慢慢地从需要成人辅助,到学会独立阅读。这一过程也就是儿童的阅读成长过程,在此期间,一个个俗套进入了常识和经验的范畴,默默地承担起沟通不同文本的重要任务。
俗套所产生的互文指涉性不单为小读者提供了理解文本的可能,还协助他们有效进入文学叙事: “事实上,这些潜台词(俗套、谚语等)决定了读者对接下来的事情的预测能力。文本的表面特征和文体特征使读者能够正确破译,也就是说,它们使他能够按照时间顺序进行破译,并预见事件的连续性,这是叙事的基本因素。”[2]167反复再现的俗套既是儿童文学文本控制其表意“意图定点”的杠杆,也是实现其文学表现力的要素。俗套对于小读者而言有足够的吸引力和读解文本的实际作用,这恐怕是成人读者难以感同身受的。
尽管利法代尔的理论早在20世纪60年代中期便出现,并于80年代趋于成熟,这期间也已为国际理论界所熟知,但中国至今尚未对其主要论著进行翻译。这一方面可能与国内对西方文学理论的引进策略有关;另一方面,利法代尔的学说看似具有还原和折中色彩,且其关注的诗歌符号学领域既偏又难,被国内大多数讨论者视为畏途。然而经过梳理可以发现,利法代尔的学说依托先进的符号学思想,视野广阔,且理论气质既温和又颇具雄心。这从他在《诗歌符号学》“前言”中的一句话便可见一斑: “我相信,在一切西方文学,以及一切可能性当中,我所提出的一些尺度,是能够反映出文学语言的一般状态的。”[4]ix利法代尔本人虽无意于为儿童文学学术做贡献,但其主要理论却在多个方面具备与儿童文学研究相融通的可能性,此二者的联系很可能在未来的研究和批评实践中变得越来越紧密,而这正好也呼应了他本人对其理论的期望。